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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Financial Holding Co. Ltd. — Annual Report 2025
May 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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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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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2892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Co., Ltd.
中華民國114年度年報

第一金控·First Financial Holding 第一金控·
刊印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28日
本年報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s://mops.twse.com.tw)
及本公司網址 (https://www.firstholding.com.tw)查詢
一、本公司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
| 發言人 | 代理發言人 |
|---|---|
| 李副總經理淑玲 | |
| 電子郵件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 | 王處長水蓮 |
| 電子郵件信箱(Email):[email protected] |
二、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地址、電話及網址
| 公司名稱 | 地址 | 電話 | 網址 |
|---|---|---|---|
|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30號18樓 | (02)2311-1111(總機) | https://www.firstholding.com.tw |
|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30號(總行) | (02)2348-1111(總機) | https://www.firstbank.com.tw |
|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2號4樓(總公司) | (02)2563-6262(總機) | https://www.firstsec.com.tw |
|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三段6號7樓(總公司) | (02)2504-1000 | https://www.fsitc.com.tw |
| 第一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四段456號13樓(總公司) | (02)8758-1000 | https://www.firstlife.com.tw/FirstWeb |
|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38號9樓 | (02)3343-7000 | https://www.firstholding.com.tw/sites/amc/home |
| 第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38號10樓 | (02)2348-4981 | https://www.firstholding.com.tw/sites/fvc/overview |
| 第一金融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38號10樓 | (02)2348-4982 | https://www.firstholding.com.tw/sites/fmc/overview |
三、股票過戶機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 機構名稱 | 第一商業銀行信託處股務代理部 | ||
|---|---|---|---|
| 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42號 | ||
| 網址 | https://www.firstbank.com.tw | 電話 | (02)2348-1137、2348-1140 |
四、信用評等機構名稱、地址及電話
| 機構名稱 | 地址 | 電話 |
|---|---|---|
| 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 |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67號2樓 | (02)7724-6570 |
| Standard & Poor's Global Ratings | Level 3, Three Exchange Square, 8 Connaught Place, Central, Hong Kong | 852-2533-3500 |
| 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Hong Kong Limited | 24/F, One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Admiralty, Hong Kong | 852-3758-1300 |
五、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及電話
| 會計師姓名 | 羅蕉森、陳賢儀 | 事務所名稱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
| 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 電話 | (02)2729-6666 |
六、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
| 交易場所名稱 | 盧森堡 |
|---|---|
| 查詢方式 | 本公告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
目錄 | ANNUAL REPORT 2025
CONTENTS
壹、致股東報告書 02
貳、公司治理報告 07
參、募資情形 52
肆、營運概況 56
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管理事項 91
陸、特別記載事項 108
效股東報告書

邱月琴 女士 | 第一金控 董事長
一、在快速變動的經營環境下突破成長 建構永續競爭力
回顧 114 年整體國際經濟情勢,受惠於企業提前備貨效應,以及 AI 科技創新應用發展,緩解美國高關稅對全球經濟之衝擊,加以全球通膨降溫、貨幣政策轉向寬鬆,世界經濟呈現溫和成長,美國經濟在 AI 投資與內需支撐下持續擴張,惟受利率續處相對高檔與關稅政策不確定性影響,製造業投資活動相對疲弱;其次,歐元區受惠實質購買力回升與利率調降,經濟表現具韌性,惟能源轉型壓力與外部需求轉弱構成挑戰;再者,日本經濟緩步復甦,核心動能來自企業調薪帶動內需改善、強勁觀光旅遊消費以及半導體相關出口等;最後,中國大陸採取積極財政與寬鬆貨幣政策,雖帶動短期復甦,惟房地產結構性問題與內需不足仍限制成長力道,經濟呈現「先高後低、逐季放緩」之態勢。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在國內方面,AI 與高效能運算等新興科技應用需求帶動出口大幅成長,加以薪資持續提升與民眾財富快速累積,挹注民間消費動能,經濟成長優於預期。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於 115 年 2 月份發布之國民所得統計及經濟情勢展望,114 年全年經濟成長率為 8.68%。在 115 年台灣經濟成長方面,隨 AI 技術及應用發展態勢確立,帶動硬體需求續強,半導體擴充先進製程及高階封測產能,延續出口及投資動能,加以民間消費回溫,整體而言,今年台灣經濟成長在內外需支撐下仍維持穩健態勢,預估成長率可達 7.71%。
展望 115 年,面對美國關稅政策後續發展、主要經濟體央行貨幣政策走勢分歧、中國大陸產能過剩和低價競爭、地緣政治風險與極端氣候等不確定因素,本集團將以金融科技轉型作為創新動力,聚焦各事業核心業務,深耕產品、通路、客群之跨售滲透,強化企業認同感暨提升品牌價值,打造集團新獲利引擎。此外,將以永續為核心經營理念,力行減碳淨零政策,落實公平待客與防堵金融詐騙,於經濟、社會與環境等面向建構長期永續發展之韌性。
二、114 年度經營成果
(一) 穩健創新、永續韌性
在厚植核心競爭優勢的基礎上,114 年本集團不斷延伸經營範疇之廣度與深度,如銀行高資產財管業務 AUM 持續成長,且成為首間銷售 TISA 基金之銀行;投信「水電瓦斯」及「優選非投債 ETF」基金規模超越百億門檻,有效提升市場能見度。在數位轉型方面,銀行導入 Power BI 及生成式 AI 等新科技工具,以增進業務效率,而證券開發複委託線上開戶及定期定額上線。在新創服務方面,銀行獲准辦理 Open-Banking 第三階段「交易面資訊」串接服務,投信進駐高雄資產管理專區,並開辦境外及境內未具證業務。
在經營獲利方面,本集團及銀行子公司獲利再創新高,114 年集團資產規模已達 5.04 兆元,合併淨收益 775.94 億元,年度稅後淨利為 269.33 億元,較 113 年成長 6.21%,稅後每股盈餘為 1.87 元。銀行稅後淨利則達 256.63 億元,較 113 年成長 7.80%,銀行以外子公司稅後淨利合計達 24.21 億元,較 113 年成長 4.53%,獲利占比 8.57%。
除財務績效以外,本集團秉持「厚植誠信治理,邁向永續未來」之經營理念,致力於關注當責治理、環境管理、幸福職場及社會共融等面向,持續提升「永續金融,第一品牌」之價值。在永續實踐方面,金控、銀行、證券、投信及人壽分別獲得臺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 2025 年第五屆「臺灣永續投資獎」之「機構影響力獎」項下「楷模獎」,並十度榮獲公司治理評鑑「上市公司前 5%」佳績,另銀行及證券子公司分別位居金管會「公平待客原則評核排名前 25%」,整體永續績效獲得外界肯定。
(二) 提升產品質量、強化利基業務
114 年度本集團旗下銀行、證券、投信、人壽與其他子公司等經營成果概述如下:
第一銀行
為持續深耕海外市場,提供全球客戶更完善的金融服務,東京分行轄下大阪出張所於 114 年 8 月開業,使全球業務版圖更加完整。另專注鞏固中小企業市場,掌握五大信賴產業等政策重點產業,強化聯貸統籌主辦業務,同時深耕高資產財管業務,AUM 及客戶數名列前茅。針對數位發展,續導入 AI 及數位科技,優化數位客群與通路經營,數位帳戶數創市場第四大之領先地位。在推動永續金融方面,以「全方位服務」、「社會影響力」、「經營永續韌性」、「誠信經營」及「人才發展」五大經營方針,攜手客戶擘畫永續發展藍圖,創下連續六度榮獲「國家企業環保獎」最高榮譽「巨擘獎」之全國首家企業。
114 年度稅後淨利 256.63 億元,較 113 年成長 7.80%,稅後每股盈餘 2.09 元。而在業務規模及獲利穩健增長的同時,亦持續提升資產品質,114 年年底逾放比為 0.17%、備抵呆帳覆蓋率 862.04%,以落實業務質量
並重的策略。此外,持續強化資本結構,年底資本適足率(CAR)及第一類資本比率(Tier 1)分別為15.44%、13.21%,達成D-SIBs資本適足率法定目標。
第一金證券
在近年各項業務發展方面,現貨業務以全面提升法人、大戶客戶、定期定額與零股交易、證櫃業績、活化靜止戶等績效,同時推廣複委託、借券、不限用途款項借貸等利基型業務,並持續優化各項開戶與交易平台功能,塑造年輕化品牌形象;在承銷業務,善用集團資源與客群,結合本身外部合作夥伴,拓展IPO及SPO主、協辦案件,亦積極參與興櫃造市,提升投資部位報酬,114年IPO主辦掛牌案件和興櫃推薦市占率均在公股券商中名列第一;在資產管理業務,持續加強風險管理,兼顧資本利得與股息、債息收入,並承作策略交易,以提升操作收益。114年度稅後淨利為11.11億元,稅後每股盈餘1.66元。
第一金人壽
為達成「擴大經營規模,提升公司價值」經營目標,持續推動商品轉型,穩健投資並強化資本,以提升公司未來獲利。因股權處分利得及股債息挹注,114年投資收益達29.32億元,較113年成長8.10%,彌補匯損及營業費用增加影響,提振第一金人壽獲利。在商品轉型方面,利變壽險及房貸衍生壽險分別較去年成長5.51%及15.02%;在通路方面,經代通路成長幅度達141.64%,帶動114年保費收入達152.96億元,較去年成長10.90%。114年度稅後淨利為6.35億元,稅後每股盈餘1.04元。
第一金投信
114年底總管理資產規模達1,924億元,較113年成長35.59%,同業排名第13名。並以市場前瞻觀點及客戶需求為導向,積極推動產品創新,募集成立「第一金美元優選收益非投資等級債券ETF基金」及「第一金台股趨勢優選主動式ETF基金」,其中「第一金美元優選收益非投資等級債券ETF基金」及「水電瓦斯基金」規模已突破百億元並持續成長。此外,亦取得多件全權委託標案資格,進一步擴大管理資產規模並提升整體競爭力。同時配合金管會推動臺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TISA),目前已有4檔基金獲准發行TISA級別並上架通路銷售,透過多元化之理財標的產品線,協助投資人實現退休理財規劃。114年度稅後淨利為1.77億元,稅後每股盈餘2.96元。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第一創投與第一管顧
114年第一金融資產管理因不良債權服務收入及處分不良債權收入增加之帶動,穩定挹注獲利;第一創投受惠資本市場熱絡,積極處分投資部位實現獲利;第一管顧則因創投及綠能基金管理費平穩,獲利微幅成長。綜以觀之,第一金融資產管理、第一創投與第一管顧114年度稅後淨利分別為1.92億元、2.97億元、0.09億元。
三、本(115)年度經營策略及業務計畫-『創新轉型、永續前行』
115年度集團之經營策略及業務計畫,分為五個面向敘明如下:
- 深耕核心服務;優化跨域合作
- 豐富新創商品;發揮整合效益
- 引進科技賦能;強化AI應用
- 精實資本結構;完善風險防範
- 接軌國際趨勢;邁向永續發展
在業務擴展方面,銀行子公司法金業務將聚焦推升中小企業放款、調整法金放款結構及擴大聯貸業務市場,以拉大與同業差距;海外業務將深化同區域分行合作及資訊交流,並強化資本報酬、資金成本控管及區域督導;證券子公司經紀業務提升通路效益,承銷業務強化造市能力以爭取參與興櫃案件;人壽子公司將優化自有通路綜效,並擴增外部銀行及經代重點通路,同時積極推動商品轉型及實踐長年期商品展業策略,穩健提高保險商品合約服務邊際利潤貢獻(CSM)與投資效益;投信子公司將開發創新產品與重點基金行銷,並深化各通路客群經營與拓展多元業務。
在通路經營方面,金控以整合行銷推動小組模式,統整跨子公司的需求,將商機轉化為實績,並使客戶以第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5

方螢基先生 | 第一金控總經理
一銀行為財務運籌的中心,同時聚焦市場主流產品競爭力,如複委託、ETF等,以符合年輕客群投資偏好。此外,配合金管會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之政策規劃,針對銀行子公司高資產財管業務,開發家族辦公室、傳承規劃及跨境金融等高端服務,同時投信子公司與銀行合作試辦「多通路銷售未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性質境外基金業務」,提供銀行高資產客戶更多元的商品選擇,並發行TISA級別基金,提供投資人作為退休理財規劃標的,共同推動財富管理業務升級。
在數位創新方面,金控母公司帶領各子公司導入AI技術,加強AI應用以優化決策流程與提升營運效率。另購AI人工智慧興起與數位原生世代更迭,年輕世代習慣數位生活環境,藉由科技創新重塑金融服務方式,為客戶打造更簡便、快速、安全的智能化金融產品與服務平台,將是金融業未來成長的重要關鍵。基此,金控集團秉持「百年傳承、創新服務」之精神,將重塑年輕活潑之品牌形象,透過AI應用;如使用大語言AI模型(LLM)生成線上信貸報告與徵信報告、建立大數據AI模型導向精準行銷,配合數位媒體推播之線上智慧銷售,以建立全天候無縫式金融服務,切合客戶需求之沈浸式體驗,貼近市場之金融需求,並將銀行導入AI之成功經驗複製推廣至其他兄弟公司,以掌握數位新時代之通路轉型與服務商機,成為跨世代金融品牌。
在資本管理方面,在持續維持集團資本適足性適當水準前提下,關注金控及各子公司資本使用效益,同時提升資本報酬率,適時調整集團資本結構比重,扶植非銀行子公司業務成長,強化證券與人壽為第二獲利引擎,朝金控淨值報酬率(ROE)逐步上升方向前進。此外,依循主管機關普惠金融政策方向與因應防範高齡、脆弱族群金融剝削或詐騙議題,各子公司將落實執行與精進公平待客十大原則,並持續提升風險偵測技術,透過公私協力、運用科技工具,強化集團內部阻詐成效,以保障客戶資產安全。
在落實ESG方面,為促成經濟、環境及社會之進步,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持續導入IFRS永續揭露準則,編製永續報告書,揭露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相關資訊。另本公司於2026年擔任「永續金融先行者聯盟」輪值主席,同時續任「金融業淨零推動工作平台-國內外推廣工作群」召集人,為推廣ESG貢獻本集團力量。此外,依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IFRS永續揭露準則及主管機關發布指引,導引各子公司鑑別氣候變遷重大風險及機會,評估可能衍生財務衝擊與擬定相應措施等,以強化本集團氣候風險韌性。
四、信用評等結果-『優質穩健、誠正信實』
依據中華信評、S&P及Moody's等信評公司出具之信評報告顯示,本集團在金融產業中具備堅強的市場競爭優勢與穩健的公司治理典範;在金融市場中,展現穩健的企業價值、分散的客戶基礎、允當的財務結構和風險控管,以及優良的資產品質,在長短期信用評等及展望方面之結果如下:
| 信評機構 | 中華信評 | S&P | Moody's | |||||||||
|---|---|---|---|---|---|---|---|---|---|---|---|---|
| 短期 | 長期 | 展望 | 評等日期 | 短期 | 長期 | 展望 | 評等日期 | 短期 | 長期 | 展望 | 評等日期 | |
| 第一金控 | twA-1+ | twAA- | 穩定 | 114.09.17 | A-2 | BBB | Stable | 114.09.16 | -- | A2 | Stable | 115.03.17 |
| 第一銀行 | twA-1+ | twAA+ | 穩定 | 114.09.22 | A-1 | A | Stable | 114.09.22 | P-1 | A1 | Stable | 115.03.19 |
| 第一金證券 | twA-1+ | twAA- | 穩定 | 114.08.25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金人壽 | -- | twAA- | 穩定 | 114.06.12 | -- | -- | -- | -- | -- | -- | -- | -- |
展望115年度,本集團將審慎因應全球經濟前景的不確定性,秉持穩健轉型與永續前行的發展策略目標,在落實法令遵循、內控制度及風險管理的基礎下,善用科技強化業務創新能力,持續整合集團通路進而拓展業務版圖,並接軌國際趨勢,注重ESG永續揭露之深度與廣度,展現堅實的經營韌性與前瞻思維,成為奠定社會、經濟及環境永續發展,並創造多元活力與繁榮進步之磐石。
董事長 邱月琴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貳、公司治理報告
一、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分支機構主管及顧問資料
(一) 董事資料
基準日:115年4月20日
| 職稱 (註1) | 國籍或註冊地 | 姓名 | 性別年齡 | 姻(姓)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擔任日期 (註2) | 擔任時持有股份 | 現在持有股數 | 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
| 董事長 | 中華民國 | 邱月琴 | ||||||||||||
| (財政部代表) | 女 | |||||||||||||
| 70歲 | 113/06/21 | 至116/06/20 | 109/10/30 | 1,564,683,935 | 11.49 | 1,651,915,064 | 11.49 | 121,025 | 0 | 0 | 0 | |||
| 董事兼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方榮基 | ||||||||||||
| (財政部代表) | 男 | |||||||||||||
| 62歲 | 113/08/14 | 至116/06/20 | 113/08/14 | 1,564,683,935 | 11.49 | 1,651,915,064 | 11.49 | 156,697 | 0 | 0 | 0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黃玲娜 | ||||||||||||
| (財政部代表) | 女 | |||||||||||||
| 62歲 | 114/05/14 | 至116/06/20 | 114/05/14 | 1,564,683,935 | 11.49 | 1,651,915,064 | 11.49 | 0 | 0 | 0 | 0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李明機 | ||||||||||||
| (財政部代表) | 男 | |||||||||||||
| 52歲 | 113/06/21 | 至116/06/20 | 112/11/24 | 1,564,683,935 | 11.49 | 1,651,915,064 | 11.49 | 0 | 0 | 0 | 0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羅幸榮 | ||||||||||||
| (財政部代表) | 女 | |||||||||||||
| 60歲 | 113/06/21 | 至116/06/20 | 104/10/26 | 1,564,683,935 | 11.49 | 1,651,915,064 | 11.49 | 0 | 0 | 0 | 0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陳致全 | ||||||||||||
| (財政部代表) | 男 | |||||||||||||
| 59歲 | 113/06/21 | 至116/06/20 | 110/03/12 | 1,564,683,935 | 11.49 | 1,651,915,064 | 11.49 | 0 | 0 | 0 | 0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張欣婷 | ||||||||||||
| (財政部代表) | 女 | |||||||||||||
| 53歲 | 113/06/21 | 至116/06/20 | 110/07/20 | 1,564,683,935 | 11.49 | 1,651,915,064 | 11.49 | 0 | 0 | 0 | 0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戴士原 | ||||||||||||
| (臺灣銀行代表) | 男 | |||||||||||||
| 64歲 | 113/06/21 | 至116/06/20 | 111/08/15 | 1,015,359,056 | 7.45 | 1,071,965,322 | 7.45 | 0 | 0 | 0 | 0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田振慶 | ||||||||||||
| (臺灣銀行代表) | 男 | |||||||||||||
| 62歲 | 113/06/21 | 至116/06/20 | 113/06/21 | 1,015,359,056 | 7.45 | 1,071,965,322 | 7.45 | 0 | 0 | 0 | 0 | |||
| 董事 | 中華民國 | 陳安兩 | ||||||||||||
| (全球通投資代表) | 男 | |||||||||||||
| 61歲 | 113/06/21 | 至116/06/20 | 098/05/22 | 6,368,990 | 0.05 | 6,724,060 | 0.05 | 9,435,466 | 0.07 | 0 | 0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黃瑞卿 | 女 | |||||||||||
| 58歲 | 113/06/21 | 至116/06/20 | 107/06/2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林俊宏 | 男 | |||||||||||
| 61歲 | 113/06/21 | 至116/06/20 | 107/06/2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洪文玲 | 女 | |||||||||||
| 65歲 | 113/06/21 | 至116/06/20 | 110/07/2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林虹妤 | 女 | |||||||||||
| 45歲 | 113/06/21 | 至116/06/20 | 110/07/2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獨立董事 | 中華民國 | 游银璋 | 男 | |||||||||||
| 77歲 | 113/06/21 | 至116/06/20 | 113/06/21 | 0 | 0 | 0 | 0 | 142,727 | 0 | 0 | 0 |
(續)
| 職稱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註3) | 目前兼任金融控股公司
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與配偶或二頭等以內
關係之其他主管、董
事或監察人 | | | 備註
(註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長 | 邱月琴
(財政部代表) | 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系學士
臺灣銀行(股)公司分行經理、投信審查部經理、副總經理、常務董事兼總經理、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董事、臺銀證券(股)公司董事、國泰空華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台灣電力(股)公司監察人、華南金融控股(股)公司董事、台灣聯合銀行董事、台北外匯經紀(股)公司董事、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董事、臺灣金融控股(股)公司董事、臺灣省銀行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長 |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長
財團法人第一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董事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監察人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
台北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常務理事
臺灣省銀行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常務監事
台灣金融研訓院董事兼研訓指導委員
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理事 | | - | | |
7
8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 職稱 | 姓名 | 主要經(學)歷
(註3) | 目前兼任金融控股公司
及其他公司之職務 | 與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 | | 備註
(註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董事兼
總經理 | 方晉基
(財政部代表) | 國立中山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會計處處長、分行經理、風險管理處處長、投信審核處處長、經營管理處處長、第一金融控股(股)公司暨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會主任秘書、第一金融控股(股)公司副總經理、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副總經理兼第一金融控股(股)公司風險管理處處長、第一財產保險代理人(股)公司/第一保險代理人(股)公司監察人、第一創業投資(股)公司/第一金融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監察人、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公司董事 |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常務董事
第一金人壽保險(股)公司董事
財團法人第一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董事 | | | | |
| 董事 | 黃玲娜
(財政部代表) |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國民大會代表、宜蘭縣政府機要秘書、勞工處處長、民政處處長、勞動部專門委員
現任:勞動部政務次長 | 無 | - | - | - | - |
| 董事 | 李明機
(財政部代表) | 英國約克大學公共管理及公共政策碩士、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科長、財政部賦稅署科長、專門委員、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專門委員、副司長
現任: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司長、政治大學財政學系兼任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 無 | | | | |
| 董事 | 羅幸榮
(財政部代表) | 國立中興大學會計學系學士
財政部國庫署科長、副組長、組長、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副局長
現任:財政部國庫署主任秘書 | 無 | - | - | | |
| 董事 | 陳致全
(財政部代表) | 美國奧克拉荷馬市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
群益證券(股)公司分公司經理人、大眾期貨經理事業(股)公司董事、大眾證券(股)公司經紀業務管理部區主管、法人部主管、士林經業(股)公司獨立董事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萬海航運(股)公司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委員、兆豐期貨(股)公司董事、兆豐證券(股)公司經紀業務本部區主管、通路業務事業群兼經紀業務本部副總經理、總經理 | 第一金證券(股)公司董事長
第一金證券亞洲有限公司董事
第一金和昇證券有限公司董事
中華民國資券商業同業公會理事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信託業務委員會董事人 | | | | |
| 董事 | 張欣綠
(財政部代表) | 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資訊管理博士
政治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助理教授、副教授
現任:政治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專任教授兼系主任 |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 | | | | - |
| 董事 | 戴士原
(臺灣銀行代表) |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學士
臺灣銀行(股)公司人力資源處副處長、處長、董事會秘書室主任秘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常務董事、臺灣產物保險(股)公司董事 | 臺灣銀行(股)公司副總經理
臺銀綜合保險經紀人(股)公司董事、代理董事長及總經理 | | | | |
| 董事 | 田振慶
(臺灣銀行代表) |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兼任助理教授級實務教師
現任:鼎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鼎力調業(股)公司董事長
國慶石油化學(股)公司董事
中美聯合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財團法人亞太科學技術協會董事
財團法人如川永擴基金會董事
森藍科技材料(股)公司獨立董事
宇洋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 | - | - |
| 董事 | 陳安南
(全球通投資代表) | 臺北醫學大學藥學系學士
紡台產物保險(股)公司董事、荷商全球人壽保險(股)公司副總經理、美商全美人壽保險(股)公司副總經理 | 第一金人壽保險(股)公司董事
全球通投資(股)公司董事長 | | | | |
| 獨立董事 | 黃瑞卿 | 國立臺灣大學財務金融所博士
銘傳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副教授、元智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副教授、臺灣科技大學財務金融所副教授、中央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
現任:中央大學財務金融學系特聘教授兼系主任 |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獨立董事
臺灣風險與保險學會常務理事 | | | | - |
| 獨立董事 | 林俊宏 | 美國密蘇里大學電腦科學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經濟學博士
法江大學經濟學系系主任、商管學院碩士在職專班執行長、經濟學系教授兼學生事務長、教務長、蘭陽行政長、臺灣經濟學會理事、鼓励貳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現任:法江大學經濟學系教授兼行政副校長 |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常務獨立董事 | | | | - |
| 獨立董事 | 洪文玲 |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博士
中央警察大學警政管理學院院長、行政警察學系系主任、警察政策研究所所長、行政警察學系暨警察政策研究所教授、勞動部訓養審議委員會委員、財政部訓養審議委員會委員、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暨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 | 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董事 | | | | |
| 獨立董事 | 林紅婷 | 國立中央大學經濟學系博士
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二所副研究員、計畫負責人、研究員、東吳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兼任助理教授、生源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現任: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二所副所長 | 漢通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萬嘉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全球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台灣航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財團法人兩岸交流德景基金會董事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游微環 | 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博士
花蓮地方法院、宜蘭地方法院、臺北地方法院板橋分院法官、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財政部訓養審議委員會委員、促參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全國農業金庫獨立常務董事、彰化商業銀行(股)公司獨立董事、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長樂大學工商管理學系專任助理教授、專任副教授、約聘副教授
現任:臺灣大學會計學系兼任副教授、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副教授、長樂大學工商管理學系兼任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 | 駿成健康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台灣經濟研究院常務監察人
台灣信託協會理事 | | | | |
註1: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並應填列下表(二)。
註2:填列首次擔任本公司董事之時間,如有中斷情事,應附註說明。
註3: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規期限當於盈收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前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註4:本公司無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情事。
(二)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基準日:115年4月20日
| 法人股東名稱(註1)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註2) |
|---|---|
| 財政部 | - |
| 臺灣銀行(股)公司 | 臺灣金融控股(股)公司 (100%) |
| 全球通投資(股)公司 | 陳安甫 (98.4%)、黃慧綺 (1.6%) |
註1:董事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填寫該法人股東名稱。
註2:填寫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率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率。若其主要股東為法人者,應再填列下表(三)。
註3:法人股東非屬公司組織者,前開應揭露之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即為出資者或捐助人(可參考司法院公告查詢)名稱及其出資或捐助比率,捐助人已過世者,並加註「已歿」。
(三) 上表(二)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
基準日:115年4月20日
| 法人股東名稱(註1) |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註2) |
|---|---|
| 臺灣金融控股(股)公司 | 財政部(100%) |
註1:如上表(二)主要股東屬法人者,應填寫該法人名稱。
註2:填寫該法人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率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率。
註3:法人股東非屬公司組織者,前開應揭露之股東名稱及持股比率,即為出資者或捐助人(可參考司法院公告查詢)名稱及其出資或捐助比率,捐助人已過世者,並加註「已歿」。
(四) 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基準日:115年4月20日
|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邱月琴 | • 邱月琴女士自109年10月起代表財政部擔任本公司董事,並自同年11月起擔任本公司暨第一銀行董事長迄今。自91年7月起至109年11月間,於臺灣銀行歷任分行經理、投信審查部經理、副總經理、常務董事兼總經理等職務,另曾擔任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臺灣金融控股(股)公司、臺銀證券(股)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公司、華南金融控股(股)公司、台灣聯合銀行、台北外匯經紀(股)公司、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之董事,台灣電力(股)公司監察人及臺灣省銀行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長。目前兼任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董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監察人、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台北市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常務理事、臺灣省銀行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常務監事、台灣金融研訓院董事兼研訓指導委員、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理事。邱董事長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系,金融從業經驗相當完整豐富。 | ||
| • 符合「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9條所定之金控專業資格及銀行專業資格。 | |||
|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為財政部法人代表,財政部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 | ||
| • 兼任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第一銀行董事長。 | |||
| • 其餘已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定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所列之獨立性要件核實,符合相關獨立性要求。 | - | ||
| 方瑩基 | • 方瑩基先生自113年8月起代表財政部擔任本公司董事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擔任本公司總經理職務迄今,目前另任子公司第一銀行常務董事、第一金人壽董事及財團法人第一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董事。自94年10月起至113年8月間歷任第一銀行會計處處長、分行經理、風險管理處處長、投信審核處處長、經營管理處處長,本公司暨第一銀行董事會主任秘書,本公司副總經理,第一銀行副總經理兼本公司風險管理處處長,第一產代/第一保代監察人,第一創投/第一管顧董事,第一金投信監察人,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公司董事。方董事為國立中山大學企業管理碩士,金融從業數十年,具備金控及銀行產業之營運規劃、經營與管理實務能力,及風險管理、財會及保險等領域之專門學識與經驗。 | ||
| • 符合「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9條所定之金控專業資格及銀行專業資格。 | |||
|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為財政部法人代表,財政部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 | ||
| • 兼任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第一銀行常務董事及第一金人壽董事。 | |||
| • 兼任本公司總經理、屬經理人。 | |||
| • 其餘已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定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所列之獨立性要件核實,符合相關獨立性要求。 | - |
|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黃玲娜 | • 黃玲娜女士現任勞動部政務次長,自114年5月起代表財政部擔任本公司董事迄今。自81年先後擔任國民大會代表,宜蘭縣政府機要秘書、勞工處處長、民政處處長,勞動部專門委員,於勞動相關議題有多年豐富經驗。 | ||
|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為財政部法人代表,財政部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 | ||
| • 其餘已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須定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所列之獨立性要件核實,符合相關獨立性要求。 | - | ||
| 李明機 | • 李明機先生現任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司長,兼任政治大學財政學系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教授證券管理法規與公司治理,自112年11月起代表財政部擔任本公司董事迄今。自99年10月起先後擔任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科長、財政部賦稅署科長、專門委員、財政部國際財政司專門委員、副司長等職。李董事為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並以行政院優秀公務人員國外進修計畫取得英國約克大學公共管理及公共政策碩士學位,於財政、稅務、公司治理等領域兼具學理與實務經驗。 | ||
|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為財政部法人代表,財政部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 | ||
| • 其餘已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須定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所列之獨立性要件核實,符合相關獨立性要求。 | - | ||
| 羅幸榮 | • 羅幸榮女士於104年10月起至107年6月期間代表臺灣銀行(股)公司擔任本公司董事,任期屆滿後接續代表財政部擔任本公司董事迄今。自96年1月起曾任財政部國庫署科長、副組長、組長及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副局長等公職,現任財政部國庫署主任秘書。羅董事畢業於國立中國大學會計學系,於金融、會計領域與備多年豐富經營管理經驗。 | ||
|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為財政部法人代表,財政部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 | ||
| • 其餘已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須定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所列之獨立性要件核實,符合相關獨立性要求。 | - | ||
| 陳致全 | • 陳致全先生自110年3月起代表財政部擔任本公司董事,同時擔任子公司第一金證券董事長迄今,並兼任第一金證券亞洲有限公司及第一金和昇證券有限公司董事。陳董事為美國奧克拉荷馬市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曾任群益證券(股)公司分公司經理人、大華期貨經理事業(股)公司董事、大華證券(股)公司經紀業務管理部區主管、法人部主管、士林紙業(股)公司獨立董事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萬海航運(股)公司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委員、兆豐期貨(股)公司董事、兆豐證券(股)公司經紀業務本部區主管、通路業務事業群兼經紀業務本部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於證券、期貨及其他跨領域業務與備多年實務經驗與管理能力。 | ||
| • 符合「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9條所定之金控專業資格及證券專業資格。 | |||
|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為財政部法人代表,財政部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 | ||
| • 兼任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第一證券董事長。 | |||
| • 其餘已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須定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所列之獨立性要件核實,符合相關獨立性要求。 | - | ||
| 張欣婷 | • 張欣婷女士為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資訊管理博士,主要研究領域為電子商務、資訊策略、數位創新、服務科學等。目前任職政治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專任教授兼系主任及商學院創新創業辦公室主任,多次獲得該校教學以及研究優良獎,亦曾任該校商學院導師、供應鏈研究中心主任、金融科技研究中心行動支付與物聯網執行長、創新創業辦公室主任等職務,具備良好資訊科技的學理與實務經驗。張董事自110年7月起代表財政部擔任本公司董事迄今。 | ||
|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為財政部法人代表,財政部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 | ||
| • 兼任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第一銀行董事。 | |||
| • 其餘已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須定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所列之獨立性要件核實,符合相關獨立性要求。 | - | ||
| 戴士原 | • 戴士原先生現為臺灣銀行(股)公司副總經理,自111年8月起代表臺灣銀行(股)公司擔任本公司董事迄今。於此之前,自106年1月起曾歷臺灣銀行(股)公司行員訓練所副所長,人力資源處副處長、處長、董事會秘書室主任秘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公司常務董事、臺灣產物保險(股)公司董事、臺銀綜合保險經紀人(股)公司董事、代理董事長及總經理等職。戴董事畢業於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具備豐富銀行及保險從業經驗。 | ||
| • 符合「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9條所定之金控專業資格及銀行專業資格。 | |||
|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為臺灣銀行(股)公司法人代表。 | ||
| • 其餘已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須定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所列之獨立性要件核實,符合相關獨立性要求。 | - | ||
| 田振慶 | • 田振慶先生目前擔任鼎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及鼎力興業(股)公司董事長,並兼任財團法人亞太科學技術協會董事、財團法人如川永續基金會董事、森稅科技材料(股)公司獨立董事及宇洋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田董事畢業於輔仁大學法律學系,自100年起先後擔任國產石油化學(股)公司董事、中美聯合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兼任助理教授級實務教師,於法律領域具備豐富的學理及實務經驗。 | ||
| • 符合「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9條所定之金控專業資格及銀行專業資格。 | |||
|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為臺灣銀行(股)公司法人代表。 | ||
| • 其餘已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須定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所列之獨立性要件核實,符合相關獨立性要求。 | - |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 陳安甫 | • 陳安甫先生為全球通投資(股)公司董事長,自98年5月起代表全球通投資(股)公司擔任本公司董事並自107年11月起兼任子公司第一金人數董事迄今。陳董事事業於台北醫藥大學藥學系,自81年起曾先後擔任美商全美人數保險(股)公司副總經理、荷商全球人數保險(股)公司副總經理、明台產物保險(股)公司董事,累積豐富的投資及保險業務經驗及管理能力。 | ||
| • 符合「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9條所定之金控專業資格及保險專業資格。 | |||
|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為全球通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 | ||
| • 兼任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第一金人數董事。 | |||
| • 其餘已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定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所列之獨立性要件核實,符合相關獨立性要求。 | - | ||
| 黃瑞卿 | • 黃瑞卿女士自107年6月起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並自次月起兼任子公司第一銀行獨立董事迄今。黃獨立董事為獨立臺灣大學財務金融所博士,目前任職中央大學財務金融學系特聘教授,自97年起先後擔任銘傳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副教授、元智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副教授、臺灣科技大學財務金融所副教授、中央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另曾擔任臺灣風險與保險學會常務理事、臺灣計量經濟學會監事、臺灣財務工程學會理事、歐洲風險與保險經濟學人學會(European Group of Risk & Insurance Economists)理事長、美國風險與保險學會(American Risk and Insurance Association)理事、風險理論學會 (Risk Theory Society) 秘書長等職,並獲得112年度國科會傑出研究獎,於銀行、財務、保險、風險管理等領域均具備專業能力。 | ||
| • 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2條所定之專業資格條件。 | |||
|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定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所訂資格要件。 | ||
| • 已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 |||
| • 兼任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第一銀行獨立董事。 | 1 | ||
| 林俊宏 | • 林俊宏先生為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經濟學博士、美國密蘇里大學電腦科學碩士及工程管理碩士,具備經濟學、工程管理及電腦科學之專業學識,現任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教授兼行政副校長,自95年8月起曾任淡江大學經濟學系系主任、商管學院碩士在職專班執行長、產業經濟學系教授兼學生事務長、教務長、蘭陽行政長、臺灣經濟學會理事及啟航貳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等職。林獨立董事自107年6月起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並自次月起兼任子公司第一銀行常務獨立董事迄今,具備多元的學術及產業經驗。 | ||
| • 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2條所定之專業資格條件。 | |||
|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定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所訂資格要件。 | ||
| • 已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 |||
| • 兼任本公司100%持股子公司第一銀行常務獨立董事。 | 1 | ||
| 洪文玲 | • 洪文玲女士係自110年7月起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洪獨立董事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博士,從事行政法、洗錢法、警察法規等研究,自88年起擔任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暨警察政策研究所教授,曾兼任該校行政警察學系系主任、警察政策研究所所長、警政管理學院院長,以及兆豐金融控股(股)公司暨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目前兼任財團法人警察學術研究基金會董事、勞動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財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兩福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商福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商福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商福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商福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商福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商福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商福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 • 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定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所訂資格要件。 | |
| • 已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 - | ||
| 林虹妤 | • 林虹妤女士係自110年7月起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林獨立董事為國立中央大學經濟學系博士,自101年起先後擔任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二所副研究員、計畫負責人、研究員、東吳大學國際經營與貿易學系兼任助理教授,從事產業分析、國際貿易、計量經濟、時間序列分析等領域研究,於經濟學及國際經營與貿易等領域具備專業能力,目前除任職台灣經濟研究院研究二所副所長,另任溱通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萬富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全球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台灣航業(股)公司獨立董事及財團法人兩岸交流邊界基金會董事等職。 | ||
| • 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2條所定之專業資格條件。 | |||
|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定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所訂資格要件。 | ||
| • 已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 1 | ||
| 游啓璋 | • 游啓璋先生係自113年6月起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游獨立董事為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博士,自67年起先後擔任花蓮地方法院、宜蘭地方法院及臺北地方法院板橋分院法官、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財政部促參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全國農業金庫獨立常務董事、彰化商業銀行(股)公司獨立董事、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長庚大學工商管理學系專任助理教授、專任副教授、約聘副教授等職。目前任職臺灣大學會計學系兼任副教授、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副教授、長庚大學工商管理學系兼任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財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台灣經濟研究院常務監察人、台灣信託協會理事、敏成健康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等職,具備豐富金融、法律之管理學識及實務經驗。 | ||
| • 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2條所定之專業資格條件。 | |||
| •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 | • 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定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所訂資格要件。 | ||
| • 已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 1 |
(五) 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 董事會多元化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明訂,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本公司或子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會席次三分之一外,至少應包含一位女性董事,且任一性別宜達董事會席次三分之一以上,並具備銀行、保險、證券、投資等產業經歷及法律、會計、財務、稅務、科技或風險管理等專業技能,且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另,就旗下主要子公司之業別,各配置至少一名具有各該子公司專業之董事,且宜具不同專業背景、性別或工作領域之董事。為落實上述董事會多元化政策,本公司將董事任一性別達董事會席次三分之一以上及各子公司至少應派任一位女性董事或監察人列為永續發展目標,並每年定期檢討追蹤。
本公司第8屆董事會成員產業經歷及專業技能廣泛涵蓋金控業營運管理之相關領域,董事會整體具備營運判斷、經營管理、領導、財務分析、危機處理與決策等能力,並具有豐富之國際市場觀、產業及風險管理知識。114年12月31日之女性董事占董事會席次比率為 46.7% (7席/15席) 且任一性別達董事會席次三分之一以上,兼任本公司或子公司經理人之董事僅1人。
本公司第8屆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
基準日:115年4月20日
| 多元化核心項目
董事職稱及姓名 | 產業經驗 | | | 專業背景與專業技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銀行 | 保險 | 證券 | 法律 | 會計 | 財務 | 稅務 | 科技 | 風險管理 | 經濟 | 環境 | 社會 |
| 董事長 | 邱月琴 | V | | V | | | | | | | V | | |
| 董事兼總經理 | 方燮基 | V | V | V | | V | V | V | | V | | | |
| 董事 | 黃玲娜 | | | | V | | | | | | | | V |
| 董事 | 李明機 | | | V | | | | V | | | | | V |
| 董事 | 羅幸榮 | V | | | | V | | | | | | | |
| 董事 | 陳致全 | | | V | | | V | | | | | | |
| 董事 | 張欣綠 | | | | | | | | V | | | | |
| 董事 | 戴士原 | V | V | | | | | | V | | | | |
| 董事 | 田振慶 | | | | V | | | | | | | | |
| 董事 | 陳安甫 | | V | | | | | | | | | | V |
| 獨立董事 | 黃瑞卿 | V | | | | | V | | | V | | | |
| 獨立董事 | 林俊宏 | V | | | | | | | V | | V | | |
| 獨立董事 | 洪文玲 | V | | | V | | | | | | | | |
| 獨立董事 | 林虹妤 | | | | | | | | | | V | | |
| 獨立董事 | 游啓璋 | V | | | V | V | | V | | | | | |
- 董事會獨立性
本公司第8屆董事會由15席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5席、占比1/3,符合「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對於獨立董事人數及比率的規範,且各董事間均未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3項規定,另全體獨立董事連續任期均未逾三屆,此將有效提升監督品質並降低利益衝突的可能性,強化本公司董事會之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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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基準日:115年4月20日
| 職稱 | 國 類 | 姓名 | 性 別 | 備(如)任 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 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 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 職務 | 搞配偶或二 類等以內關 系之經理人 | 備 註 (註) |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 職 稱 | 姓名 | 關 系 | ||||||||
| 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方營基 | 男 | 113/08/26 | 156,697 | 0 | 0 | 0 | 0 | 0 | 中山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會計處處長、分行 經理、風險管理處處長、按信審核處處 長、經營管理處處長、第一金融控股(股) 公司暨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會主任 秘書、第一金融控股(股)公司副總經理、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副總經理兼第一金 融控股(股)公司風險管理處處長、第一財 產保險代理人(股)公司/第一保險代理人 (股)公司監察人、第一創業投資(股)公司/ 第一金融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第一金 證券投資信託(股)公司監察人、台灣金融 資產管理(股)公司董事、財團法人台灣中 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監察人、財團法 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先行交付備備 就項案件審議委員會委員 |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 常務董事、第一金人 擔保險(股)公司董事、 財團法人第一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董事 | - | - | - | |
| 副總經理兼 策略規劃處 處長 | 中華民國 | 李淑玲 | 女 | 109/12/25 | 122,026 | 0 | 0 | 0 | 0 | 0 | 臺灣大學國際貿易學系學士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中小企業事業群商 品規劃部資深經理、第一金融控股(股)公 司財務投資處副處長、總經理室研究興 業秘書、資深經理、策略規劃處副處長 兼投資人關係管理主管、第一金人壽保 險(股)公司董事 |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 (股)公司監察人、中 學民國銀行商業同業 公會全國聯合會金控 業務委員會委員 | - | - | - | |
| 副總經理兼 資訊安全長 | 中華民國 | 劉培文 | 男 | 111/04/21 | 0 | 0 | 0 | 0 | 0 | 0 | 成功大學電機工程博士 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 主任、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資安所 副所長、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 執行長、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副總經理 兼資訊處處長 |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 司副總經理、財金資 訊(股)公司監察人、 金融監管管理委員會 金融資安諮詢小組外 部代理人 | - | - | - | |
| 總機構法令傳 導主管 副總經理 | 中華民國 | 徐英鳳 | 女 | 115/03/31 | 127,177 | 0 | 0 | 0 | 0 | 0 | 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債權管理處處長、 分行經理、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公司董 事、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公司董事、監 察人、一銀租賃(成都)有限公司董事 |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 司總機構法令傳導主 管副總經理、第一 創業投資(股)公司董 事、第一金融管理顧 問(股)公司董事、美國第一銀行董事 | - | - | - | |
| 總稽核兼 稽核處處長 | 中華民國 | 林騰娥 | 女 | 109/07/20 | 0 | 0 | 0 | 0 | 0 | 0 | 臺灣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碩士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海外事業處經理、 國際處經理、風險管理處經理、法人金 融業務處經理、海外分行經理、國際金 融業務分行經理、第一金證券(股)公司監 察人 |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 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內 部稽核委員會主任委 員 | - | - | - | |
| 董事會 主任秘書兼 公司治理主管 | 中華民國 | 洪優芳 | 女 | 109/06/30 | 6,442 | 0 | 0 | 0 | 0 | 0 | 臺灣大學工商管理學系學士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資金管理處/財 務處經理、金融市場業務處經理、副處 長、分行經理、第一金融控股(股)公司暨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董事會秘書、第一 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第一金融管理 顧問(股)公司董事 |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 司董事會主任秘書、 第一創業投資(股)公 司監察人、第一金融 管理顧問(股)公司監 察人 | - | - | - | |
| 行政管理處 處長 | 中華民國 | 王水蓮 | 女 | 114/05/31 | 0 | 0 | 0 | 0 | 0 | 0 | 中興大學經濟系學士 第一金融控股(股)公司行政管理處副處 長、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分行經理、理 財業務處副處長、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 公司高雄聯絡處協理 |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 (股)公司監察人 | - | - | - | |
| 風險管理處 處長 | 中華民國 | 蔡楓珍 | 女 | 113/01/31 | 0 | 0 | 0 | 0 | 0 | 0 | 中興大學合作經濟學系學士 第一金融控股(股)公司風險管理處經理、 事業發展處處長、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 風險管理處經理、副處長、分行經理 |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 司風險管理處處長、 第一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第一金融管 理顧問(股)公司董事 | - | - | - | |
| 事業發展處 處長 | 中華民國 | 張明珍 | 女 | 113/01/31 | 0 | 0 | 0 | 0 | 0 | 0 | 臺北大學企業管理碩士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金融市場業務處經 理、美國第一銀行財務長、海外業務處 副處長、分行經理、信用卡處處長 | 第一創業投資(股)公 司董事、第一金融 管理顧問(股)公司董 事、第一金融資產管理(股)公司董事 | - | - | - | |
| 電子資訊處 副處長兼 代處長 | 中華民國 | 王致平 | 男 | 111/04/21 | 48,399 | 0 | 0 | 0 | 0 | 0 | 淡江大學電子計算機科學學士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系統開發處/資訊 處經理、第一金融控股(股)公司電子資訊 處經理、副處長 |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 司資訊處副處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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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稱 | 國籍 | 姓名 | 性別 | 屬(就)任日期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 | 員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 | 備註(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職稱 | 姓名 | 關係 | ||||||||
| 法令選徵處副處長兼代處長 | 中華民國 | 許麗娟 | 女 | 113/12/27 | 122,125 | 0 | 0 | 0 | 0 | 0 | 輔仁大學國際貿易系學士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風險管理處經理、分行資深副理 | 無 | - | - | - | - |
註:1.本表係依「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所定之負責人範圍,不論職稱且其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者。
2.本公司無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最高經理人)與董事長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情事。
(七) 自公司或關係企業退休之董事長及總經理回任顧問資訊
無此情形。
(八) 最近年度給付一般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及分派員工酬勞情形
本公司無下列情事,爰依法採彙總配合級距揭露姓名方式:
- 最近一次公司自結、會計師複核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調整後之資本適足率低於 100%。
- 最近三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曾出現稅後虧損。
-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增資,惟未依所提增資計畫完成。
- 最近年度董事持股成數不足情事連續達三個月以上。
- 最近年度任三個月份董事平均設質比率大於 50%。
- 全體董事領取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之董事、監察人酬金占稅後淨利超過 2%,且個別董事或監察人領取酬金超過新臺幣1,500萬元整。
- 於最近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屬最後二級距,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曾遭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上櫃,或其他經公司治理評鑑委員會通過認為應不予受評者。
-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申報之最近年度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年度薪資平均數未達新臺幣50萬元。
- 最近一年度稅後淨利增加達10%以上,惟前揭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年度薪資平均數卻未較前一年度增加。
- 最近一年度稅後損益衰退達10%且逾新臺幣500萬元,及平均每位董事酬金(不含兼任員工酬金)增加達10%且逾新臺幣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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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之酬金(彙總配合級距揭露姓名方式)(114/12/31)
單位:新臺幣元、%
| 職稱 | 姓名 | 董事酬金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 報酬(A) | 退職退休金(B) | 董事酬勞(C) | 票務執行費用(D)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總額 | 占比 | 總額 | 占比 | |||||||||||
| 一般董事 | 董事 | 財政部 | 2,071,613 | 16,294,613 | 0 | 0 | 247,304,883 | 247,304,883 | 67,388 | 1,934,827 | 249,443,884 | 0.9262 | 265,534,323 | 0.9859 |
| 董事 | 臺灣銀行 | |||||||||||||
| 董事 | 全球通投資(股)公司 | |||||||||||||
| 董事長 | 邱月琴(財政部代表) | |||||||||||||
| 董事長 | 黃玲娜註1(財政部代表) | |||||||||||||
| 董事 | 黃玲娜註1(財政部代表) | |||||||||||||
| 董事 | 李明機(財政部代表) | |||||||||||||
| 董事 | 羅幸朋(財政部代表) | |||||||||||||
| 董事 | 陳貌全(財政部代表) | |||||||||||||
| 董事 | 張欣綠(財政部代表) | |||||||||||||
| 董事 | 戴士原(臺灣銀行代表) | |||||||||||||
| 董事 | 田振慶(臺灣銀行代表) | |||||||||||||
| 董事 | 陳安甫(全球通投資股)公司代表 | |||||||||||||
| 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黃瑞卿 | 3,600,000 | 4,284,900 | 0 | 0 | 0 | 0 | 163,333 | 185,333 | 3,763,333 | 0.0140 | 4,470,233 | 0.0166 |
| 獨立董事 | 林俊宏 | |||||||||||||
| 獨立董事 | 洪文玲 | |||||||||||||
| 獨立董事 | 林虹妙 | |||||||||||||
| 獨立董事 | 游啟璋 |
註1:114/05/14財政部派任黃玲娜女士為股權代表董事。
註2:本公司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及其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請參閱本年報「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第20頁)。
註3: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提供服務(如擔任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轉投資事業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為0元。
註4:給付司機之相關報酬總額為2,795,615元。
註5:本公司114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稅後純益為26,932,848,027元。
(續)
單位:新臺幣元、%
| 職稱 | 姓名 |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 | |||||||||||
|---|---|---|---|---|---|---|---|---|---|---|---|---|---|---|---|
| 新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 | 退職退休金(F) | 員工酬勞(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
| 部署 | 董事 | 財政部 | 6,762,926 | 6,762,926 | 0 | 0 | 0 | 0 | 0 | 0 | 256,206,810 | 0.9513 | 272,297,249 | 1.0110 | 124,800 |
| 董事 | 臺灣銀行 | ||||||||||||||
| 董事 | 全球通投資(股)公司 | ||||||||||||||
| 董事長 | 前月華(財政部代表) | ||||||||||||||
| 董事 | 黃玲華 註1(財政部代表) | ||||||||||||||
| 董事 | 黃玲華 註1(財政部代表) | ||||||||||||||
| 董事 | 李明鶴(財政部代表) | ||||||||||||||
| 董事 | 羅幸榮(財政部代表) | ||||||||||||||
| 董事 | 陳致全(財政部代表) | ||||||||||||||
| 董事 | 張欣婷(財政部代表) | ||||||||||||||
| 董事 | 戴士庚(臺灣銀行代表) | ||||||||||||||
| 董事 | 田振慶(臺灣銀行代表) | ||||||||||||||
| 董事 | 陳安燭(全球通投資(股)公司代表) | ||||||||||||||
| 獨立董事 | 獨立董事 | 黃瑞卿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763,333 | 0.0140 | 4,470,233 | 0.0166 | 0 |
| 獨立董事 | 林俊宏 | ||||||||||||||
| 獨立董事 | 洪文玲 | ||||||||||||||
| 獨立董事 | 林虹妤 | ||||||||||||||
| 獨立董事 | 游恆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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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一般董事酬金級距 | 一般董事姓名 | |||
|---|---|---|---|---|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所有轉投資事業 | |
| 低於1,000,000元 | 方瑩基、黃玲娜、李明機、羅幸榮、陳致全、張欣綠 | 方瑩基、黃玲娜、李明機、羅幸榮、張欣綠、陳安甫 | 黃玲娜、李明機、羅幸榮、陳致全、張欣綠 | 黃玲娜、李明機、羅幸榮、張欣綠、陳安甫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邱月琴、陳致全 | 方瑩基 | 方瑩基、邱月琴、陳致全 |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全球通投資(股)公司 | 全球通投資(股)公司 | 全球通投資(股)公司 | 全球通投資(股)公司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臺灣銀行(股)公司 | 臺灣銀行(股)公司 | 臺灣銀行(股)公司 | 臺灣銀行(股)公司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100,000,000元以上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財政部 | 財政部 |
| 總計 | 9 | 11 | 9 | 11 |
| 給付本公司各個獨立董事酬金級距 | 獨立董事姓名 | |||
| --- | --- | --- | --- | --- |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所有轉投資事業 | |
| 低於1,000,000元 | 黃瑞卿、林俊宏、洪文玲、林虹妤、游啓璋 | 洪文玲、林虹妤、游啓璋 | 黃瑞卿、林俊宏、洪文玲、林虹妤、游啓璋 | 洪文玲、林虹妤、游啓璋 |
| 1,000,000元(含)~2,000,000元(不含) | 黃瑞卿、林俊宏 | 黃瑞卿、林俊宏 | ||
| 2,000,000元(含)~3,500,000元(不含) | ||||
| 3,5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 ||||
|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 ||||
|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 ||||
|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 ||||
|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 ||||
|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 ||||
| 100,000,000元以上 | ||||
| 總計 | 5 | 5 | 5 | 5 |
17
(2)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彙總配合級距揭露姓名方式)(114/12/31)
單位:新臺幣元、%
| 職稱 | 姓名 | 薪資(A) | 退職退休金(B) | 獎金及 有支費(C) | 員工酬勞金額(D) |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 | 領取來自 子公司以 外轉投資 事業酬金 | |||||||||
|---|---|---|---|---|---|---|---|---|---|---|---|---|---|---|---|---|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本公司 |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 |||||||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現金 金額 | 股票 金額 | 總額 | 占比 | 總額 | 占比 | |||||||||
| 總經理 | 方瑩基 | 9,503,304 | 15,836,896 | 0 | 0 | 7,607,307 | 11,511,284 | 1,331,441 | 0 | 2,003,086 | 0 | 18,442,052 | 0.0685 | 29,351,266 | 0.1090 | 354,381 |
| 副總經理兼 策略規劃處 處長 | 李淑玲 | |||||||||||||||
| 副總經理兼 資訊安全長 | 劉培文 | |||||||||||||||
| 總機構法令 遵循主管副 總經理 | 王振華 | |||||||||||||||
| 總稽核兼稽核處處長 | 林蕙娟 |
註1:給付司機之相關報酬總額為6,193,937元。
註2:本表係依「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所定之負責人範圍,不論職稱且其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者。
酬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 本公司 | 所有轉投資事業 | |
| 低於1,000,000元 | 劉培文 | |
| 1,000,000元(含) ~ 2,000,000元(不含) | 王振華 | |
| 2,000,000元(含) ~ 3,500,000元(不含) | ||
| 3,500,000元(含) ~ 5,000,000元(不含) | 林蕙娟 | 林蕙娟 |
| 5,000,000元(含) ~ 10,000,000元(不含) | 方瑩基、李淑玲 | 方瑩基、李淑玲、劉培文、王振華 |
| 10,000,000元(含) ~ 15,000,000元(不含) | ||
| 15,000,000元(含) ~ 30,000,000元(不含) | ||
| 30,000,000元(含) ~ 50,000,000元(不含) | ||
| 50,000,000元(含) ~ 100,000,000元(不含) | ||
| 100,000,000元(含)以上 | ||
| 總計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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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單位:新臺幣元
| 職稱 | 姓名 | 股票金額 | 現金金額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
|---|---|---|---|---|---|
| 副總經理 | |||||
| 兼策略規劃處處長 | 李淑玲 | 0 | 2,778,383 | 2,778,383 | 0.0103 |
| 總稽核 | |||||
| 兼稽核處處長 | 林蕙娟 | ||||
| 行政管理處處長 | 洪玉如(註1) | ||||
| 行政管理處處長 | 王水蓮(註1) | ||||
| 事業發展處處長 | 吳明珍 | ||||
| 法令遵循處 | |||||
| 副處長兼代處長 | 許麗娟 |
註1:行政管理處處長洪玉如於114年5月屆齡退休,其缺由王水蓮女士接任。
註2:員工酬勞係以董事會實際分派之114年度員工酬勞數額計算。
(4)本公司113年度前10大取得112年度員工酬勞人士之姓名、職位及酬勞總數
單位:新臺幣元
| 姓名 | 職稱 | 股票酬勞金額 | 現金酬勞金額 |
|---|---|---|---|
| 李淑玲 | 副總經理兼策略規劃處處長 | 0 | 3,809,882 |
| 王振華 | 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副總經理 | ||
| 林蕙娟 | 總稽核兼稽核處處長 | ||
| 洪玉如(註) | 行政管理處處長 | ||
| 吳明珍 | 事業發展處處長 | ||
| 邱淑雯 | 稽核處副處長 | ||
| 謝丹鳳 | 事業發展處副處長 | ||
| 汪威達 | 經理 | ||
| 臧惠安 | 經理 | ||
| 李黃瀚 | 經理 |
註:行政管理處處長洪玉如於114年5月屆齡退休,其缺由王水蓮女士接任。
(5)本公司及合併財務報告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給付本公司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之酬金總額及占個體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單位:新臺幣元、%
| 年度
類別 | | 113 | | 114 | |
| --- | --- | --- | --- | --- | --- |
| | | 總額 | 占比 | 總額 | 占比 |
| 董事 | 本公司 | 246,065,879 | 0.9703 | 259,970,143 | 0.9653 |
| | 合併財務報告所有公司 | 276,846,158 | 1.0917 | 276,767,482 | 1.0276 |
| 總經理及
副總經理 | 本公司 | 21,909,192 | 0.0864 | 18,442,052 | 0.0685 |
| | 合併財務報告所有公司 | 44,775,790 | 0.1766 | 29,351,266 | 0.1090 |
(6)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A.董事
a.一般董事:本公司董事酬金包含董事酬勞、月支報酬、健康檢查費用(實報實銷,最高不超過新臺幣35,000元)及車馬費(實報實銷)等項目。董事酬勞分派比率係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參酌當年度董事會(含個別董事)績效評估五大面向(『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職責認知及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及對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之內/外部評估結果、整體營運績效、企業永續發展實踐成果及重大風險事件等因素,於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百分之一範圍內提出建議,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並提股東會報告;董事月支報酬業經股東會決議,於每月新臺幣240萬元範圍內授權董事會決定各個董事報酬支給標準,董事長報酬則以總經理支領各項所得1.25倍支給。
b.獨立董事:本公司第8屆董事會設置5席獨立董事,全體獨立董事均兼任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委員,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誠信經營委員會之委員則分別由3位獨立董事兼任。獨立董事及各該委員會之職責、運作情形及績效評估內容請參閱本年報「董事會運作情形」、「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及「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第21-29頁)。另依本公司「獨立董事職責範疇規則」第四條規定,本公司獨立董事除按月支領固定報酬外,不另支領董事酬勞;獨立董事之月支報酬,經本公司第3屆董事會第28次會議決議通過為每人每月支領新臺幣60,000元,另依照其出席功能性委員會之次數發給出席費。
B.總經理、副總經理及部門主管
| 依據(註) | 「公司章程」、「員工薪給規則」、「員工獎金發給規則」及「員工酬勞發給規則」 | |||
|---|---|---|---|---|
| 發放標準 | 固定薪資: 待遇標準由薪資報酬委員會提出建議後經董事會核定,並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定期評估。 浮動薪資: 經衝酌經營(含財務及非財務)績效、個人考績及公司未來風險等因素後由薪資報酬委員會提出建議後由董事會核定: 1.績效獎金 | |||
| 指標項目 | 權重(%) | 說明 | 114年度達成率(%)/達成情形 | |
| 獲利性指標 | 70 | 包含當年度稅前盈餘達成預算目標之比率及與前一年度相較之成長率 | 104.53 | |
| 共同行銷指標 | 25 | 包含當年度共同行銷收益達成預算目標比率及與前一年度相較之成長率 | 109.32 | |
| 永續發展指標 | 5 | 當年度集團ESG各項範疇之年度目標達成率 | 100.00 | |
| 風險性指標 | 另予計算 | 包含當年度資產品質、客戶申訴、法令遵循及重大內控事件 | • 資本適足率及雙重極桿比率均符合主管機關標準 • 無重大內控事件或因違反金融法令遭主管機關重大裁罰案件 | |
| 策略性指標 | 包含當年度公司治理執行成效、永續金融推動成果、企業形象及信用評等結果等非財務及外部財務績效指標 | 第一金控於永續發展領域不斷以世界級標準自我精進,在MSCI、FTSE及DJBIC等三大國際永續指數取得佳績,引領集團透過持續創新永續作為,貫徹「永續金融,第一品牌」之願景。 • 4度獲MSCI全球標準指數成分股ESG Rating銀行類最高等級AAA級 • 連續7年入選過瓊永續性指數DJBIC「世界指數」成分股。 • 獲國際非營利組織CDP氣候變遷(Climate Change)、水安全(Water Security)及森林(Forest)三大領域A評分之領導等級肯定 • 連續9年獲選納入倫敦「富時社會責任新興市場指數」FTSE成分股 • 9度入選S&P Global永續年鑑全球銀行業排名Top 5% •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報告書連續5年取得英國標準協會(BSI)「LEVEL-5+」最高等級認證 • 10度榮獲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評鑑「上市組排名前5%」 • 3度榮獲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評選為「健康勞動力永續領航企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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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放標準 | | | | ·榮獲第18屆「TCSA臺灣企業永續獎」-「台灣百大永續典範企業獎」殊榮
·擔任「金融業淨零推動工作平台-國內外推廣工作群」召集人、負責辦理永續相關研討交流,2025年主辦「低碳轉型企業參訪」及「AI金融科技創新創意、綠色金融永續淨零競賽」
·參與財政部所屬9家公股金融機構聯合參展之「2025年第四屆亞太永續博覽會」,展出金融業淨零成果,獲得廣泛且正面肯定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指標 | ·管理及領導能力、判斷力及品德等職能指標
·達成普惠金融、綠色融資、責任投資、資安管理及氣候治理各項年度目標 | | | |
| | 2.酬勞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按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提撥萬分之二至萬分之十五為員工酬勞,實際分派比率則依當年度稅前盈餘目標達成率及每股盈餘、淨值報酬率、資產報酬率等同業比較結果核算,並依個人績效考核、年資及職位等權數分配。 | | | | |
| | 指標項目 | | 基準 | 占比(%) | 114年度達成率(%) |
| | 稅前盈餘 | | 本公司預算盈餘目標值 | 60 | 103.54 |
| | 每股盈餘(EPS) | | 同業簡單平均值 | 15 | 83.48 |
| | 稅前淨值報酬率(ROE) | | | 15 | 85.55 |
| | 稅前資產報酬率(ROA) | | | 10 | 88.87 |
註:經理人(含總經理)薪給、獎金及酬勞發放標準之訂定及修正均須由薪資報酬委員會提出建議經董事會審議通過。
二、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 董事會運作及評鑑執行情形
114年度董事會開會13次(A),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
| 董事長(財政部代表) | 邱月琴 | 13 | 0 | 100.00% | |
| 董事(財政部代表) | 方瑩基 | 13 | 0 | 100.00% | |
| 董事(財政部代表) | 黃玲娜 | 6 | 2 | 75.00% | 114/05/14財政部派任(114年度在任期間董事會開會8次(A)) |
| 董事(財政部代表) | 李明機 | 12 | 1 | 92.31% | |
| 董事(財政部代表) | 羅幸榮 | 13 | 0 | 100.00% | |
| 董事(財政部代表) | 張欣綠 | 13 | 0 | 100.00% | |
| 董事(財政部代表) | 陳致全 | 12 | 1 | 92.31% | |
| 董事(臺銀代表) | 戴士原 | 12 | 1 | 92.31% | |
| 董事(臺銀代表) | 田振慶 | 13 | 0 | 100.00% | |
| 董事(全球通投資代表) | 陳安甫 | 13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 | 黃瑞卿 | 13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 | 林俊宏 | 13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 | 洪文玲 | 13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 | 林虹妤 | 12 | 1 | 92.31% | |
| 獨立董事 | 游啓璋 | 13 | 0 | 100.00%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3所列事項: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不適用本條規定。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
無此情形。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 董事姓名 | 議案內容 | 應利益迴避原因 | 表決情形 |
|---|---|---|---|
| 方董事兼總經理瑩基 | 轉投資事業股權代表指派案 | 左列董事為本案利害關係人 | 未參與討論及表決 |
| 邱董事長月琴 | 子公司第一銀行員工待遇標準及其總經理經營津貼調整案 | 左列董事為本案利害關係人 | 未參與討論及表決 |
| 邱董事長月琴 | 子公司第一銀行加發特別獎勵金案 | 左列董事為本案利害關係人 | 未參與討論及表決 |
| 邱董事長月琴、方董事兼總經理瑩基 | 本公司經理人薪資及總經理經營津貼調整案 | 左列董事為本案利害關係人 | 未參與討論及表決 |
| 陳董事致全 | 子公司股權代表指派案 | 左列董事為本案利害關係人 | 未參與討論及表決 |
| 方董事兼總經理瑩基 | 本公司經理人113年度績效獎金案 | 左列董事為本案利害關係人 | 未參與討論及表決 |
| 邱董事長月琴、方董事兼總經理瑩基、張董事欣綠、林獨立董事俊宏、黃獨立董事瑞卿 | 子公司及轉投資事業股權代表指派案 | 左列董事為本案利害關係人 | 未參與討論及表決 |
| 方董事兼總經理瑩基 | 本公司經理人114年度薪資調整及獎勵金核給案 | 左列董事為本案利害關係人 | 未參與討論及表決 |
| 方董事兼總經理瑩基 | 本公司永續長指派案 | 左列董事為本案利害關係人 | 未參與討論及表決 |
| 黃獨立董事瑞卿、林獨立董事俊宏、洪獨立董事文玲、林獨立董事虹妤、游獨立董事啟璋 | 功能性委員會委員出席費發給案 | 左列董事為本案利害關係人 | 未參與討論及表決 |
| 方董事兼總經理瑩基、陳董事致全 | 本公司115年稽核計畫訂定案 | 左列董事為本案利害關係人 | 未參與討論及表決 |
三、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如下:
| 評估週期 | 評估期間 | 評估範圍 | 評估方式 | 評估內容 |
|---|---|---|---|---|
| 每年執行一次。 | 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 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含審計、薪資報酬及永續發展委員會)整體運作及個別董事之績效評估。 | 董事成員、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含審計、薪資報酬及永續發展委員會)自評。 | 1. 董事會績效評估: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職責認知及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及對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
| 2. 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評估: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職責認知及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及對目標與任務之掌握、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 ||||
| 3. 功能性委員會(含審計、薪資報酬及永續發展委員會)績效評估: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職責認知及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及對目標與任務之掌握、功能性委員會組成與結構、功能性委員會成員之選任、專業及持續進修、內部控制。 |
本公司於115年1月辦理114年度董事會暨個別董事、功能性委員會(含審計、薪資報酬及永續發展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董事會暨個別董事績效評估衡量指標之平均得分為4.93分,評估結果為「優」;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衡量指標之平均得分為4.99分(審計、薪資報酬及永續發展委員會平均得分分別為5分、4.98分、4.98分),評估結果為「優」,業提報115年1月26日第8屆董事會第20次會議備查訖。另本公司108至114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已揭露於本公司網站: https://www.firstholding.com.tw/sites/firstholding/governance/performance
四、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一) 本公司於100年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並經第8屆董事會第1次會議決議委任林獨立董事俊宏、洪獨立董事文玲及林獨立董事虹妤擔任第6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含功能性委員會)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等,並審議子公司董事、經理人薪酬須經本公司董事會核定者,以強化公司治理,健全薪酬制度。114年度共計開會4次,委員出席率 100%,達成委員至少皆出席2次以上之年度目標。
(二) 本公司於104年設置由獨立董事組成之誠信經營委員會,並經第8屆董事會第1次會議決議委任林獨立董事虹妤、黃獨立董事瑞卿及游獨立董事啟璋擔任第4屆委員,為持續精進永續發展治理架構,本公司於114年6月26日經董事會審議通過修正組織規程,將原永續發展委員會相關職責併入誠信經營委員會,並更名為「永續發展委員會」,且由前述委員繼續任職。114年度共計開會3次,委員出席率 100% 。
(三) 於本公司網站揭露董事出席董事會情形、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董事進修情形、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及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情形。114年度共計召開13次董事會,全體董事之實際出席率為 96.84%,個別董事之實際出席率,1位未達 80% ,其餘均達 80% 以上。
(四) 為強化董事會之獨立性及運作效能,本公司於98年訂定「獨立董事職責範疇規則」,自第3屆董事會起設3席獨立董事。另為強化公司治理,本公司自104年改選第5屆董事即全面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於113年6月21日選任第8屆董事會15席董事(含5席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席次已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且連續任期均未逾三屆,女性獨立董事占 60% 。另本公司每季合併財務報告均提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以強化審計委員會對公司財務之監督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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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7次(A),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備註 |
|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召集人) | 黃瑞卿 | 7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 | 林俊宏 | 7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 | 洪文玲 | 7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 | 林虹妤 | 7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 | 游啓璋 | 7 | 0 | 100.00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議案內容、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 審計委員會召開日期/期別 | 議案內容 | 獨立董事反對意見、保留意見或重大建議項目內容 |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
| 114年2月24日第5屆審計委員會第4次會議 | 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告案 | 無 | 照案通過 |
| 114年3月24日第5屆審計委員會第5次會議 | 本公司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無 | 照案通過 |
| 114年4月21日第5屆審計委員會第6次會議 | 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 無 | 照案通過 |
| 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無 | 照案通過 | |
| 114年8月18日第5屆審計委員會第8次會議 | 本公司114年第2季合併年度財務報告案 | 無 | 照案通過 |
| 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修正案 | 無 | 照案通過 | |
| 114年11月17日第5屆審計委員會第9次會議 | 本公司115年稽核計畫訂定案 | 無 | 照案通過 |
| 114年12月22日第5屆審計委員會第10次會議 | 本公司115年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會計師委任案 | 無 | 照案通過 |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
無此情形。
二、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無此情形。
三、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 日期 | 方式 | 溝通對象 | 溝通事項 | 結果 |
|---|---|---|---|---|
| 114.02.24 | 審計委員會 | 會計師 | 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告案(會計師先行於會前單獨與獨立董事進行會談) | 照案通過 |
| 114.03.24 | 審計委員會 | 總稽核 | 1. 本公司113年下半年稽核業務工作暨辦理稽核處檢查意見追蹤覆查情形報告 | 依主席指示及獨立董事建議事項辦理,並經相關人員補充說明後,准予備查 |
| 2. 本公司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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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方式 | 溝通對象 | 溝通事項 | 結果 |
|---|---|---|---|---|
| 114.04.21 | 內部控制制度缺失暨法令遵循加強改進措施檢討座談會 |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總稽核/自行查核主管 | 1. 113年下半年本集團法令遵循及防制洗錢缺失暨改善情形報告 | 洽悉 |
| 2. 113年下半年本集團有類同金管會檢查局公布之主要檢查缺失態樣及內部控制聲明審附表應加強事項暨改善情形報告 | 依主席指示,並經相關人員補充說明後,洽悉 | |||
| 114.05.19 | 審計委員會 | 會計師 | 本公司114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照案通過 |
| 114.08.18 | 審計委員會 | 總稽核 | 1. 本公司114年上半年稽核業務工作暨辦理金管會及稽核處檢查意見持續追蹤覆查情形報告 | 依主席指示事項辦理,並經相關人員補充說明後,准予備查 |
| 2. 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修正案 | 照案通過 | |||
| 會計師 | 3. 本公司114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照案通過 | ||
| 114.10.22 | 內部控制制度缺失暨法令遵循加強改進措施檢討座談會 |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總稽核/自行查核主管 | 1. 114年上半年本集團法令遵循及防制洗錢缺失暨改善情形報告 | 洽悉 |
| 2. 114年上半年本集團風險監控指標報告 | ||||
| 3. 114年上半年本集團有類同金管會檢查局公布之主要檢查缺失態樣暨改善情形及各子公司就高風險業務檢視內部控制三道防線情形報告 | ||||
| 114.11.17 | 審計委員會 | 會計師 | 1. 本公司114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案 | 照案通過 |
| 總稽核 | 2. 本公司115年稽核計畫訂定案(內部稽核主管單獨與獨立董事進行溝通) | 依主席指示及獨立董事建議事項辦理,並經相關人員補充說明後,照案通過 | ||
| 114.12.22 | 審計委員會 | 會計師 | 本公司115年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會計師委任及預先核准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得委託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辦理之非確信服務項目範圍案 | 照案通過 |
四、審計委員會之年度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本公司113年6月21日改選第8屆董事,由5位分別具有財務金融、風險管理、科技、經濟、及法律等專長之獨立董事擔任委員,組成第5屆審計委員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加強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之有效實施、檢舉案件調查報告之複審、法令遵循實施成效及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以強化董事會監督功能,114年度第5屆審計委員會在任期間共計開會7次,出席率100%。本公司每半年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提報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稽核業務工作報告及金管會暨稽核處檢(稽)查意見追蹤覆查情形與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法令遵循制度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執行情形報告,獨立董事亦與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內部稽核主管/自行查核主管至少每半年舉行「內部控制制度缺失暨法令遵循加強改進措施檢討座談會」,且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進行單獨溝通。上述執行情形報告及座談會內容涵蓋法令遵循自行評估作業、法令規章之變動管理、法令遵循教育訓練及子公司管理等項目,並對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法令遵循重大缺失或弊端分析原因、可能影響及改善建議。另本公司每季合併財務報告均提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以強化審計委員會對公司財務之監督職能。
(三) 依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揭露之項目
本公司依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應揭露之項目,均已置於本公司網站,網址為
https://www.firstholding.com.tw/sites/firstholding/governance/manageRule
(四)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與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金融控股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 ||||
| (一)金融控股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是 | (一)本公司對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均設有專責人員依規審慎妥善處理,並將包括股務、投資人關係及發言人之聯絡窗口揭露於本公司網站「投資人關係」及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資料中,便於股東溝通並予以妥適回應。 | (一)並無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金融控股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金融控股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是 | (二)本公司依據每次停止股票過戶日之股東名冊,及本公司內部人、大股東依證交法第25條及金融控股公司法第16條規定向本公司申報之股權異動資訊,掌握主要股東(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持股達1%以上之股東)持股情形及其最終控制者,請參閱本年報董事為法人股東代表之主要股東資訊(第9頁)。並於本年報第52頁及公司網站「投資人關係」項下「股東專區」揭露本公司主要股東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宣導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16、60條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之相關法令,並提供相關申請表單之下截服務。 | (二)並無差異。 | |
| (三)金融控股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是 | (三)本公司已制訂完備的風險管理政策及相關管理規範,本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包括銀行、證券等)均設置獨立之風險管理單位,負責所屬業務別之風險控管;為避免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與利害關係人從事非常規交易,本公司業已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4、45條,訂定「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與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授信及交易規則」,規範銀行及保險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授信時,不得為無擔保授信,如為擔保授信,應準用銀行法第33條規定;另,本集團嚴格執行各關係企業間對利害關係人授信及交易控管作業,並建立集團之利害關係人系統,形成完整的防火牆機制。 | (三)並無差異。 | |
| 二、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 | 是 | (一)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3、36、37及43條訂定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及指派子公司董事、監察人之多元化政策。為落實上述董事會多元化政策,本公司之獨立董事連續任期均未逾三屆且獨立董事席次達董事會席次三分之一,任一性別董事連董事會席次三分之一以上,各子公司至少派任一位女性董事或監察人,並定期檢討追蹤、有關本公司董事會成員落實多元化情形,請參閱本年報「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第12頁)。 | (一)並無差異。 | |
| (二)金融控股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是 | (二)本公司掌程第25條第2項規定「為強化管理機能,董事會得設置各類功能性專門委員會,其行使職權規章由董事會另訂之」,並已設置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永續發展委員會。 | (二)並無差異。 | |
| (三)上市上櫃金融控股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是 | (三)1.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之範圍、方式、程序及指標等相關規範,每年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內部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 | ||
| 2.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參酌當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及其他相關因素,提出董事酬勞分派比率及各席董事分配權數之建議並送請董事會審議。 | (三)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無差異。 | |||
| (四)金融控股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是 | (四)本公司除確認會計師非屬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5條利害關係人外,董事會定期(一年一次)參考會計師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之審計品質指標(AQI)指引編製之審計品質指標(AQIs),並就以下項目評估受委任查核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報告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 ||
| 1.會計師截至最近一次簽證作業,是否有七年未更換之情事。 | ||||
| 2.會計師與本集團是否有利害關係人關係;是否曾任本集團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對簽證案件有重大影響之職員,而離職未滿二年。 | ||||
| 3.會計師是否持有本公司之股份;是否與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有共同投資或分享利益之關係或金錢借貸之情事,但與金融業之正常往來不在此限。 | ||||
| 4.會計師是否兼任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經常工作,支領固定薪給;是否收取與本公司業務有關之併金。 | ||||
| 5.會計計師是否涉及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制定決策之管理職能。 | ||||
| 6.會計師截至目前為止,是否受有處分或損及獨立原則之情事。 | (四)並無差異。 | |||
| 三、金融控股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 | 是 | (一)110年8月26日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改派董事會主任秘書洪儀芳擔任公司治理主管。洪主任秘書自109年6月起擔任本公司董事會主任秘書,另於金融機構從事財務單位主管職務達五年以上,符合公司治理主管之資格條件,為本公司負責下列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 | 並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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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1.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 | ||||
| 2.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 |||||
| 3.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 |||||
| 4.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 |||||
| 5.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 |||||
| 6.董事會績效評估及董事責任保險相關事務。 | |||||
| 7.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 |||||
| 8.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 |||||
| 9.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 |||||
| (二)前開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分別由董事會、行政管理處公司治理組及行政組依職掌派任共計12位經辦及主管人員(不含公司治理主管)辦理。 | |||||
| (三)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請參閱本年報第46頁。。 | |||||
| 四、金融控股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是 | (一)本公司依金管會證期局-「公開發行公司應公告或向本會申報事項」及台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上市有價證券發行人應辦業務事項」規定將定期及不定期之相關財務業務資訊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本公司網站亦定期公開本公司每月損益自結數字及經會計師核閱、查核之合併財務報告等財務資料,以提供充足之財務資訊。另簽證會計師於年度及半年度財務報告提董事會討論時,均提出治理報告與董事會溝通相關內控改善建議。 | |||
| (二)本公司已依據勞動檢查法第32條規定發布「勞工申訴公告書」,公告本公司受理勞工申訴之機構、人員、範圍、格式及申訴程序等,員工得就本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勞動檢查法及就業服務法等事項向本公司代表人、負責人、各級主管及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檢查處)等依所定程序及格式逐行申訴。 | |||||
| (三)本公司已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1項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訂定本公司「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辦法」,並公告函布該辦法、受理性騷擾申訴之專線電話、傳真及電子郵件信箱,且每半年對全體員工進行性騷擾防治之教育訓練。 | |||||
| (四)本公司已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3條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召開勞資會議,114年度共召開四次勞資會議使勞資雙方代表得就勞動條件、福利及工作環境等事項充分溝通。 | |||||
| (五)本公司網站「利害關係人溝通」項下設有投資人、客戶、員工、新聞連絡及檢舉專區,客戶專區項下有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之客戶申訴專線電話與電子郵件信箱,另「企業永續發展」項下之「永續報告書」下設有「企業永續發展信箱」及調查利害關係人意見之「線上問卷」,有多元溝通管道以回應永續發展重大議題。 | 並無差異。 | ||||
| 五、資訊公開 | |||||
| (一)金融控股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之情形? | |||||
| (二)金融控股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金融控股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金融控股公司網站等)? | 是 | 是 | (一)1.本公司網站設有「投資人關係」專區與「公司治理」專區,揭露本公司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且於網站「股東專區」提供股利政策、各年股利分派情形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包括開會通知、電子投票行使方法、議事手冊、各項議案表決之投票情形及結果、議事錄等。 | ||
| 2.本公司財務資訊則係每月於本公司網站公告自結損益及每季公告經會計師核閱、查核之合併財務報告等資訊。 | |||||
| (二)1.本公司依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資訊申報作業辦法」之規定辦理重大訊息及財務、業務資訊申報或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並同步申報英文重大訊息,使投資人可定期且及時的取得攸關、充分及可靠的資訊。 | |||||
| 2.本公司設置發言人制度,並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相關重大資訊之處理均依該程序辦理,由發言人(代理發言人)於本公司授權範圍內統一對外發言,另每年辦理一次本作業程序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 | |||||
| 3.本公司網站已架設英文版,中英文網站內容均由各部門專人負責資訊之蒐集揭露並隨時更新。114年度本公司辦理及受邀參與之法人說明會相關資訊、簡報及影音檔均已置於網站「投資人關係」項下之「活動&新聞稿」中之「活動消息」供參。 | (一)並無差異。 | (二)並無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金融控股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依金融控股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於期限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是 | (三)本公司年度財報依金融控股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於期限內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皆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114年度每月營運情形(自結損益)皆在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 | (三)並無差異。 | |
| 六、金融控股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利益相關者權益、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對政黨、利害關係人及公益團體所為之捐贈情形等)? | 是 | (一)員工權益、僱員關懷、董事進修之情形與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請參閱本年報「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第29-36頁)、「勞資關係」(第87-89頁)及「本公司董事進修資訊」(第46頁)與「以整體合併財務與業務狀況分析評估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下列風險管理事項」(第94-107頁)。 | ||
| (二)本公司已於114年5月續向新加坡商美國國際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購買114年5月24日至115年5月24日之董監事及經理人責任保險、保險金額美金3,000萬元,以降低並分散集團董監事或重要職員因錯誤或疏失行為而造成公司及股東重大損失之風險,並將該責任保險之投保金額、承保範圍及保險費率等重要內容提請董事會議定。請參閱本年報「重要契約」(第89頁)。 | ||||
| (三)本公司對政黨不得提供政治獻金,對關係人捐贈需提經董事會審議並依規申報重大訊息,對公益團體所為之捐贈情形請參閱本公司「永續報告書」之「社會影響力」章節。 | ||||
| (四)為落實保護消費者權益,本公司業已訂定「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各子公司共同行銷防火牆政策與指導原則及其要點」,並於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網頁揭示資料保密措施。另為落實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各子公司不定時對所屬員工進行相關教育宣導,加強員工保密教育,以審慎處理各項業務,切實遵守法令,嚴防個人與客戶資料之外洩。 | ||||
| 各子公司與客戶簽署的各種契約內容,均依相關法令規範訂定,並就相關業務作業程序不定期進行檢討,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其他保障消費者權益措施,請參閱本年報「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第35頁) | ||||
| (五)本公司訂定「董事會議事規則」,每月召開常會一次,開會通知應載明事由於七日前通知各董事,114年度董事會開會13次,董事出席率96.84%,簽盡其監督之責。另該規則明文規定,董事及其配偶、二親等內血親,或與董事具有控制從屬關係之公司,於討論及表決有關自身利害關係之議案時,應即退席迴避,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各董事均確實遵循該項規定。請參閱本年報「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第22頁)。 | ||||
| (六)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 ||||
| 1.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規劃 | ||||
| 為落實公司治理及保障股東權益,本公司章程明定董事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且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就董事會成員之多元化及應具備之專業知識與技能及兼職限制等均有規範,每屆董事改選,大股東財政部及臺灣銀行皆依上開規範之資格條件及應選出董事人數,自其人才資料庫追選提出候選人名單,經本公司董事會審查符合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獨立董事之資格條件後,由股東會選任之。 | ||||
| 2.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 | ||||
| 本公司依年度訓練計畫辦理內、外部教育訓練,提升管理階層之專業知識及技能;並訂有「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所屬各投資事業人員交流規則」以加強培育專業人才,因應跨業經營之需要,本公司重要管理階層係由子公司第一銀行人員兼任或商借,其重要管理階層之培訓制度如下: | ||||
| (1)儲備高階主管培訓課程:追選本集團高階主管人員參加財政部「公股事業機構高階人才培訓班」課程,114年度計5人參訓,目前儲備高階主管計18人。 | ||||
| (2)儲備資深副理:追選副理級人員參加「儲備資深副理(部經理)研習班」,114年度計25人參訓。 | ||||
| (3)儲備副理:追選通過儲備副理甄選人員參加「儲備副理存匯業務研習班」,114年度計100人參訓。 | 並無差異。 |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4)每年依據「第一商業銀行員工晉升規則」等相關規定,定期辦理11及12職等晉升甄選事宜,並依據人力配置需求調任為主管職務。114年度調任副理級人員計80人,調任資深副理(部經理)級人員計38人。 | ||||
| 七、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 ||||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於115年發布之第十二屆公司治理評鑑結果,本公司獲上市組排名6%~20%。依據評鑑結果,本公司持續向法人股東建議調整董事會組成結構,以增加獨立董事席次之方式強化董事會之獨立性,並於會計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公布年度財務報告,以提升資訊透明度與時效性。 |
(五)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組成及運作情形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身分別 | 條件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 --- | --- | --- | --- |
| 獨立董事
(召集人) | 林俊宏 | (註) | 0 | |
| 獨立董事 | 洪文玲 | | | 0 |
| 獨立董事 | 林虹妤 | | | 1 |
註:請參閱本年報第7-11頁「(一)董事資料」及「(四)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相關內容。
2.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2) 任期、資格及出席情形:
第6屆委員任期為113年6月24日至116年6月20日。各委員具備法務或財務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專業資格,或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且無「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5條第2項及第6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4次,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備註 |
| --- | --- | --- | --- | --- | --- |
| 召集人 | 林俊宏 | 4 | 0 | 100.00 | |
| 委員 | 洪文玲 | 4 | 0 | 100.00 | |
| 委員 | 林虹妤 | 4 | 0 | 100.00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形。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三、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及公司對於成員意見之處理:
| 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 | 討論事由 | 薪資報酬委員會決議結果 | 公司對於成員意見之處理 |
|---|---|---|---|
| 114年2月24日 | |||
| 第6屆第4次會議 | 子公司第一銀行獎酬案 | 修正通過 | 依委員會決議修正之議案說明,提報2025年2月27日本公司第8屆董事會第9次會議審議通過。 |
| 子公司第一銀行員工待遇調整案 | 照案通過 | 經提報2025年2月27日本公司第8屆董事會第9次會議審議通過。 | |
| 本公司經理人待遇調整案 | 照案通過 | 經提報2025年2月27日本公司第8屆董事會第9次會議審議通過。 | |
| 2025年3月24日 | |||
| 第6屆第5次會議 | 本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案 | 修正通過 | 依委員會決議修正之議案說明,提報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第8屆董事會第10次會議審議通過。 |
| 本公司經理人2024年度績效獎金分配案 | 照案通過 | 經提報2025年3月27日本公司第8屆董事會第10次會議審議通過。 | |
| 2025年4月21日 | |||
| 第6屆第6次會議 | 本公司2025年度經理人薪資調整及獎勵金發給案 | 照案通過 | 經提報2025年4月23日本公司第8屆董事會第11次會議審議通過。 |
| 2025年9月18日 | |||
| 第6屆第7次會議 | 子公司第一管顧「員工獎金發給規則」修正案 | 修正通過 | 依委員會決議修正之子公司第一管顧「員工獎金發給規則」修正案,提報2025年9月25日本公司第8屆董事會第16次會議審議通過。 |
| 本公司功能性委員會相關費用發給案 | 照案通過 | 經提報2025年9月25日本公司第8屆董事會第16次會議審議通過。 |
四、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年度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薪資報酬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委員會成員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一、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二、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三、須經本公司董事會核定之子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事項。
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共計開會4次,平均出席率為100%。本公司每年向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提報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案、經理人績效獎金分配及經理人薪資調整及獎勵金發給案,並檢討及修訂本公司及子公司薪資報酬之相關規章,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建議後提交董事會討論,強化董事會監督功能。
(六) 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是 | 一、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 | ||
| 第一金控於100年經董事會決議設置「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並於111年3月更名為「永續發展委員會」,為集團推動永續治理之核心組織,114年6月進一步提升「永續發展委員會」為董事會功能性委員會,由三位獨立董事擔任委員,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為原則,定期向董事會報告集團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檢討改善措施,審定集團營運相關之ESG各項範疇年度目標、執行方案暨追蹤檢討實施成效等,並由總經理擔任永續長、綜理推動及督導集團永續發展事務。委員會下設公司治理、責任金融、永續金融商品與服務、員工照護、環境永續及社會參與小組等跨公司之工作小組,行政管理處負責統籌規劃及推動集團永續發展事務。 | ||||
| 二、董事會對永續發展之督導情形: | ||||
| 本公司於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就主要利害關係人關注之永續議題,依循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簡稱GRI)永續性報導準則之框架,向董事會報告本集團永續發展短中長期目標及前 | 一、並無差異。 |
30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二、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 是 | |
| 三、環境議題(一)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二)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是 | |
| 年度 | 111 | 112 |
| 購買及使用量(度數) | 2,050,738 | 3,793,325 |
| 減碳量(公噸CO₂e) | 1,043.83 | 1,877.70 |
| (註:7,136,209×0.474/1,000=3,382.56減碳量)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氣候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 是 | 2. 優先採購及使用取得綠建材標章、環保標章同時符合法規要求之各項建材及設備、器具。114年綠色採購金額2億232.9萬元,連續十一年獲臺北市政府頒發「民間企業與團體綠色採購」標竿單位;並進行內部公文無紙化,使用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省能源產品,會議及教育訓練亦盡量採視訊會議,減少因差旅產生之油耗及排碳量。另陸續於營運據點設置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站及電動汽車充電站,提倡使用電動車輛,公務車輛汰換時亦優先評估更換為電動車輛或油電混合車。 |
(三)
1. 由「永續發展委員會」氣候變遷相關小組負責辨識出潛在之氣候變遷風險,並TCFD發佈之「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書」透過盤點和辨識實體及轉型面向對公司營運活動造成之風險與機會,針對重大風險訂定風險管理策略作為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的核心。另已將包含氣候變遷風險之新興風險納入風險管理政策並經董事會審議通過,114年已將氣候變遷風險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由上而下有效督導各項氣候治理作為。114年出版TCFD報告書已連續五年取得英國標準協會(BSI)「LEVEL-5+」最高等級認證。另依SBTI方法訂定近程減碳目標,於113年獲審核通過,據以執行。
2. 子公司第一銀行109年正式簽署加入赤道原則協會(Equator Principles, EPs),至114年底累計承作40件專案融資。另推出「永續績效連結投信專案」,對環境績效指標改善之企業給予優惠利率,至114年底累計承作865戶,累計核准金額約新臺幣10,904億元,亦提供投入污染防治、綠色運輸、綠建築/綠色工廠、節約能源及資源等提升環境效益方案所需資金,協助企業轉型協同國際低碳商機。另發行ESG相關概念基金及可持續發展金融債券,用於協助企業發展太陽能、風力發電建置等再生能源之放款,引導企業、投資人投入乾淨能源產業。114年「永續發展定期存款」累計承作2筆,收受總額20億元運用於興建社會住宅投信案件。
3. 114年綠活卡、GLORY+世界卡、桃園市市民卡聯名卡、宜蘭認同卡、里仁部薰卡等5大信用卡產品通過英國標準協會「PAS2060:2014碳中和」及環境部「減碳標籤」雙重認證,在卡片製作過程使用綠電降低碳足跡,購買碳權抵銷刺餘碳排量以達碳中和;更於iLEO APP新增信用卡「消費碳足跡查詢(Carbon Calculator)」功能,供卡友了解每月刷卡消費碳排放量,至114年底計40,278位客戶啟用該功能。
(四)
1. 為確保環境生態的永續發展,第一金控永續發展政策明訂規劃溫室氣體減量策略、節約用水用電及其他能源、減少廢棄物及採用綠色環保建材等措施,並配合2050年淨零排放政策,本集團採絕對減量方法,以升溫控制在1.5℃之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訂定範疇一、範疇二總碳排放量至2035年須較基準年(111年)減量63%之減碳目標,至即114年範疇一及範疇二須較111年減少14.54%,即減少3,128.21公噸CO₂e,114年範疇一及範疇二總碳排放量共17,184.14公噸CO₂e,較基準年(111年)21,514.46公噸CO₂e減少4,330.32公噸CO₂e,減量20.13%。 | (三)並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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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112年 | 113年 | |
| 範疇一+二ISO14064排放量) | 19,240 | 18,409 |
| 範疇一及範疇二盤查據點占比(%) | 100%國內外全數營業據點 | |
| 溫室氣體排放強度(公噸CO₂e/淨收益百萬元NTD) | 0.29 | 0.26 |
| 第一金控水資源管理及過去三年總用水量 | ||
| 112年 | 113年 | |
| 總用水量(百萬公升) | 236.52 | 235.45 |
| 資料涵蓋範圍 | 112年~113年涵蓋範圍係銀行、證券、投信、人壽、AMC國內全數營運據點及第一銀行海外營運據點,114年則排除海外營運據點。 | |
| 減量管理措施 | 持續採取各項省水及宣導措施。 | |
| 廢棄物(非有害)管理及過去三年廢棄物清運量 | ||
| 112年 | 113年 | |
| 廢棄物清運量(公噸) | 315.27 | 314.62 |
| 資料涵蓋範圍 | 112年~113年涵蓋範圍係集團各公司國內營運據點及第一銀行海外營運據點,114年則排除海外營運據點。 | |
| 減量管理措施 | 持續積極宣導提升資源回收量及落實垃圾減量措施。 | |
| 四、社會議題(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是 | |
| 1.評估危害衝擊 | 檢視並評估營運及管理對人權保障之影響 | |
| 2.擬定相應計畫 | 於勞資會議及永續發展委員會中討論並擬定人權保障管理方案 | |
| 3.監督與落實執行 | 落實執行人權保障管理方案,並追蹤檢討改善成效 | |
| 4.成效評估與改善 | 分析檢討並調整人權保障相關措施,完善人權盡職調查機制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二) 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 (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是 | |
| 本公司依據上述流程,辨識出中度風險議題如下,並進而訂定相關風險減緩措施 | (二) 並無差異。 | |
| 人權關注對象 | 中度風險議題 | 風險減緩措施 |
| 員工 | 職場安全 | 於遮部大樓導入「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強化各項管理措施,發掘安全疑慮及改善機會,以維護工作環境之安全衛生。 |
| 勞資爭議 | 定期召開勞資會議及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促進各項福利制度、工作環境及勞資合作等溝通。 | |
| 供應商 | 職業安全衛生 | 定期檔查合格供應商檢查是否發生環保、職災或違反勞動法令等情事,若有則要求提出改善計畫或終止合作並納為控管名單。 |
| 4. 第一金控除定期辦理性騷擾防治等教育訓練外,於新進員工訓練課程充分說明工作規則、人事管理規則、員工薪酬福利等人權規章制度,且邀請工會人員講解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相關之員工權益,114年國內外營運據點參加人權保障訓練課程之員工計22,470人次,相關訓練課程總時數達27,010小時,受訓比率為100%。另保持申訴管道暢通,對員工之申訴皆予以妥適回應,114年本公司未發生違反人權、侵害原住民權利及歧視等事件。 | ||
| 1. 第一金控提供多元化友善福利措施,包含優於法令之事、病假、生理假給薪條件及婚、徵、流產假日數、結婚、生育、進修、休假旅遊等津貼與補助,並實施優於法令之產假、產檢、陪產檢、陪產假及人工好孕假等。詳細情形請參閱本年報「勞資關係」(第87~89頁)及本公司網站員工專區(網址:https://www.firstholding.com.tw/sites/firstholding/career/hrempcare)。 | ||
| 另本集團男女起薪比例1:1,女性主管平均薪資及薪酬均高於男性,建構同工同酬的薪酬制度,落實性別平等。 | ||
| 第一金控114年人力發展ESG資訊 | ||
| 平均員工福利費用(仟元) | 2,038 | |
| 平均員工薪資費用(仟元) | 1,754 | |
| 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數(仟元) | 1,620 | |
| 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中位數(仟元) | 1,473 | |
| 女性擔任員收入成長功能(如業務)管理職位百分比(%) | 47.9% | |
| 2. 第一金控將經營績效或成果與全體員工共享,於本公司章程第34條之一第一項明定: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按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提撥萬分之二至萬分之十五為員工酬勞及不超過1%為董事酬勞,其中應依當年度員工酬勞實際分派金額提撥1%以上為基層員工酬勞。但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且訂有「員工獎金發給規則」及「員工酬勞發給規則」,每年依據獲利性等多項指標達成情形核給員工年度績效獎金,並依稅前盈餘目標達成率及每股盈餘、淨值報酬率、資產報酬率等同業水準比較,計發員工酬勞,且逐年依考核調薪,提供具競爭力之薪酬制度。 |
34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是 | 3. (新制)本集團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不低於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舊制)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務年資及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按月就薪資總額2%~10%提撥退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信託部。本集團114年度退休金提撥情形如下:(單位:千元) | (三)並無差異。 | |
| 114年 | ||||
| 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勞退舊制)退休金 | 261,969 | |||
| 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員工(勞退新制)退休金 | 404,767 | |||
| 臺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 | 32,665 | |||
| 4. 子公司第一銀行自108年起辦理員工持股信託,由員工及該公司分別提撥定額資金投資第一金控股票,自113/1/1起集團各公司全面開辦員工持股信託,截至114年底參與率為95.33%。 | ||||
| (三) 1. 為保護員工安全與健康,66處營運據點取得「職場健康促進自主評核」合格證明,並自107年於總部大樓導入「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每年透過PDCA管理程序辨識員工健康風險,規劃並檢討各項風險預防計畫,獲BSI驗證,適用範圍涵蓋國內各單位,驗證對象包含總部大樓全體員工及承攬商,驗證日期:113/9/10~9/11;有效日期113/11/29~116/11/28。另透過各單位職業安全衛生「危害鑑別清冊」據以執行風險減緩措施,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法規,訂定並執行「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要點」、「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及「母性員工健康保護計畫」,並定期考核各單位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管理執行成效,其成效列入個人年度考核項目,薪酬與業務成果呈現高度連結性。2. 各營業單位均依規設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急救人員及防火管理人,不定期舉辦新進人員及在職人員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安全維護及防災演習。員工若因公受傷,依「偶(突)發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即時通報急情中心作成記錄並予追蹤,於最短時間內協助後續勞保補助申請及依相關規定及實際情形核給公傷假。114年計有63人申請公傷假,發生跌滑倒、不當動作及交通事故等職業災害之員工總計12人,占集團員工總數0.12%。職業安全相關教育訓練統計如下表: | ||||
| 年度 | 114 | |||
| 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人數/時數 | 653/4,700 | |||
| 防火管理人訓練人數/時數 | 68/648 | |||
| 急救人員訓練人數/時數 | 635/2,295 | |||
| ISO 45001管理系統訓練人數/時數 | 20/40 | |||
| 一般同仁 | 3年3小時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樓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是 | 是 | (四)此外,執行空氣品質檢測、飲用水品質檢測及消防設備檢測,且提供不同年齡屬員工優於法令的定期健康檢查項目,每周二日由專科醫師駐診,建立重大傷病關懷機制及設置維護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以維護員工安全與健康。 | |
| 3.為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第一金控危機處理工作手冊詳載各單位面對火災事件之事前防範措施、發生時及災後處理事宜,經由各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包括每半年舉辦防火防災訓練課程等,透過現場操作演練,加強員工處理緊急災害之應變能力,114年防火管理訓練人數68名,受訓總時數648小時。當年度未發生火災事件。 | ||||
| 1.集團各公司建立儲備主管、數位金融、證券營業員轉型及保險專業人才等各種完善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並依業務需求及適任分析辦理各項專業訓練,114年員工參加內外部教育訓練課程共計212,798人次,平均受訓時數為64小時,並採行柯氏評估架構以檢視評估員工於學習及訓練完成後在行為態度、工作績效之改變及成效。 | ||||
| 2.金融、外語相關證照人數及補助情形如下表: | (四)並無差異。 | |||
| (五)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是 | (五) | (五)並無差異。 | |
| 年度 | ||||
| 項目 | 113 | 114 | ||
| 國際反洗錢師資格認證 | 1,448 | 1,418 | ||
|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 | 3,602 | 3,799 | ||
| 永續金融基礎及進階能力證照 | 205 | 2,285 | ||
| 通過LTTC、IELTS、TOEFL、TOEIC、BULATS、GEPT全民英檢等英語測驗檢定人數 | 3,455 | 3,514 | ||
| 通過JLPT及LTTC之日語、西班牙語、韓語及德語檢定人數 | 386 | 421 | ||
| 當年度補助外語訓練及測驗費用之人數 | 1,152 | 698 | ||
| 當年度補助外語訓練及測驗費用之金額(單位:萬元) | 437 | 448 | ||
| 為落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第一金控永續發展政策明定應建立公平待客及消費者申訴及爭議處理之管理機制,禁止銷售或提供具爭議性之商品與服務,且詳實揭露商品及服務資訊,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不得有虛偽、詐欺、隱匿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情事,並對客戶資料採取嚴密之保護措施,嚴禁對外洩漏。 | ||||
| 2.為落實個人資料保護之管理,訂定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個人資料管理作業要點」及「第一金融集團重大個資事故應變處理、通報及預防作業要點」,於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網站首頁公布客戶資料保密措施,並定期舉辦教育訓練,落實本集團對個人資料之保護與管理。 | ||||
| 3.於各公司網站或產品與服務相關書據皆註明收費標準,各類業務定型化契約、相關產品操作說明、風險告知等注意事項,且產品資訊完整揭露於公開說明書及產品說明書,讓消費者方便取得商品及服務資訊。 | ||||
| 4.配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推動「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第一銀行、第一金證券、第一金投信及第一金人壽皆訂定並函布「公平待客原則政策及策略」,並於公司網站公告「客戶服務承諾」,另定期檢討其公平待客原則執行情形並訂定相關改善措施,提報各該公司董事會及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董事會。第一銀行及第一金證券分別獲114年金管會公平待客原則評核排名前25%之業者。 |
|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六) 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是 | 5. 為有效處理申訴與爭議、本集團除訂定「客訴處理作業要點」及各項業務爭議處理程序外,並於官方網站揭露網路客服、0800免付費客服專線、業務諮詢服務專線及申訴信箱等資訊。114年各子公司定期彙整重大客訴案件提報董事會,且將客戶透過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訴案件之類型、件數、補償金額及處理情形提報各該公司董事會備查,通過「客訴品質管理認證」ISO10002國際標準認證。 |
(六) 第一金控訂有「供應商管理要點」作為集團各公司管理供應商之政策與指導原則,109年導入「ISO 20400永續採購指南」7項核心主題並取得證書;114年續獲《ISO20400永續採購認證》與Level 4高度評價,透過供應商管理三步驟,積極建立綠色供應鏈,持續落實供應商永續管理及教育訓練。茲說明如下:
1. 事前篩檢:
於招標前查核是否曾發生涉及環境汙染、違反職業安全衛生及童工、強迫勞動等勞動人權法規或危害社會公益等情事,要求提出改善說明或予以排除合作,若通過調查,則納入合格廠商資料庫優先考慮合作,截至114年底共計4,725家供應商響應第一金控永續發展政策。
2. 事中承諾:
訂定合約時,要求供應商簽署「人權及環境永續條款承諾書」及遵循「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供應商管理要點」;對供應商簽導並要求其承諾遵循國際人權公約之基本勞動人權保障原則、允諾實現平等公允之人力資源政策、保護自然環境並落實環境永續。114年100%承租人承諾使用綠建材,3,787家次供應商簽署「人權及環境永續條款承諾書」,及2,270家次供應商同意遵循第一金控「供應商管理要點」規範。
3. 事後管理:
藉由供應商會議推廣社會永續及環境保護理念,並說明「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注意事項」及「供應商管理要點」。114年5月舉辦供應商溫室氣體盤查及氣候風險管理議會會議,輔導供應商逐步完成破盤查,選定採購金額大於100萬元以上且近2年有往來合作之資訊設備與維護、印刷廣宣等廠商共79家完成破盤查資料填報,並據以評分,評分A、B級之廠商於115年參與標案時可獲履約保證金折扣優惠,鼓勵供應商低碳管理作為。
4. 定期稽查合格供應商,檢查是否發生環保、職災或違反勞動法令等情事,若有則要求提出改善計畫或終止合作並納為控管名單。114年實地訪查11家供應商,皆未發生職災或違反環保、勞動法規情事。 | (六)並無差異。 |
| 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是 | | 五、
1. 第一金控自100年起已連續15年每年編製發行永續報告書,114年度永續報告書係依循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之永續性報導準則:2021年版(GRI Standard:2021)、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s) 及參照美國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 (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簡稱SASB) 針對「商業銀行」及「消費金融」行業準則所發布的標準進行資訊揭露。
2. 第一金控114年度永續報告書業經英國標準協會(BSI) 依據AA1000 TYPE 2保證標準第二應用類型及GRI準則查驗重大性、包容性、回應性及衝擊性,符合AA1000保證標準v3第二應用類型TYPE 2高度保證等級及GRI準則核心選項之要求,另依循SASB揭露部分則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辦理獨立有限確信 (Limited Assurance) 作業,並取得確信報告。 | 五、並無差異。 |
| 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訂定「永續發展守則」並確實遵循,運作情形詳如上述,與所定守則並無差異。 | | | | |
| 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其他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請參閱本公司永續報告書,網址: https://csr.firstholding.com.tw/tc/csr_report.html | | | | |
36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七) 金融控股公司氣候相關資訊
1. 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1. 紋明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 第一金融集團氣候風險由第一金控董事會為集團最高督導單位,其下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集團氣候風險相關重要策略,簡述如下: |
| 一、第一金控董事會:集團氣候變遷相關議題之最高治理單位,負有核准、指導及確保風險政策有效運作之責。 | |
| 二、永續發展委員會現由三位獨立董事擔任委員,每年至少召開二次會議,主要為擬訂氣候變遷之短中長期ESG目標及執行方案,與子公司年度ESG考核基礎項目之審定;另按季召開永續發展委員會工作小組會議,追蹤檢討各項氣候變遷及ESG年度目標與執行方案達成情形,於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向董事會報告上年度實施成效,並將氣候變遷相關之ESG目標達成情形列入各子公司年度經營績效考評項目,確保集團整體目標之達成。 | |
| 三、風險管理委員會由第一金控董事長擔任主任委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各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擔任委員,114年已陳報監督氣候風險評估結果及抵減措施執行情形,並向董事會報告訖。 | |
| 2. 紋明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 一、風險層面:依氣候之轉型風險與實體風險,辨識對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影響。 |
| (一)轉型風險: | |
| 1. 短期:電費或碳費/稅率提高、政府針對金融部門制訂氣候相關之監管法規造成合規成本增加、低碳技術轉型。 | |
| 2. 中期:客戶無進行低碳轉型、市場上顧客行為轉變。 | |
| 3. 長期:市場偏好改變、投融資客戶因氣候議題遭媒體負面報導,造成名譽風險。 | |
| (二)實體風險: | |
| 1. 短/中期:極端降雨與乾旱、淹水及坡地災害事件增加,或平均雨量的改變。 | |
| 2. 長期:持續性高溫引起海平面上升、長期的熱浪等變化。 | |
| 二、機會層面:透過所辨識之氣候短中長期機會,評估對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影響。 | |
| (一)短期: | |
| 1. 「產品和服務面」:推動永續績效連結投信(SLL)、永續發展債券、永續發展連結債券(SLB)、永續發展定期存款等商品,遵循赤道原則規範落實盡職投信並建立與客戶議合機制、分享循環經濟概念或提供貸款利率減降優惠引導客戶轉型、提供低環境衝擊之產品與服務,特別在溫室氣體的排放減量或氣候變遷的調適。 | |
| 2. 「資源效率」:自用或投資用不動產於設備建置或汰換時,優先考量具節能環保標章之設備(如空調、照明),並於每年進行ISO 50001能源管理時研議可再精進之節能措施。另新建建第大樓取得綠建第標章及建第能源效率標示,自有行舍大樓持續辦理耗能改善並取得綠建第標章。 | |
| (二)中期:「市場機會」: | |
| 增加投資綠色債券、可持續發展債券、連結氣候相關發展績效目標之永續發展連結債券(SLB)等永續發展債券,協助綠色產業發展,如將資金導入積極發展前瞻經濟活動之企業、增加投融資於綠電及再生能源相關產業、增加對具有正向環境衝擊且有資金需求公司之綠色企業優惠貸款專案,或投入政府或企業再生能源的生產行列,持續評估再生能源產業的投資機會,以順應環境永續發展趨勢。 | |
| (三)長期:「提高組織韌性」 | |
| 營運據點避免選定高實體風險區域。 | |
| 3. 紋明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 一、銀行子公司依主管機關函布「本國銀行辦理氣候變遷情境分析作業規畫」辦理氣候變遷情境分析,並針對長期情境以及短期情境兩種不同時間尺度之壓力情境進行氣候情境分析,以進行財務衝擊之評估。長期情境下結合使用綠色金融體系網路(NGFS)之Net Zero 2050、Delayed Transition及Fragmented World三種情境,與IPCC AR6之情境資料,試算當面臨2030年及2050年兩個時點的氣候風險情況時,可能承受的財務衝擊;短期情境則著重於較短的時間尺度之下,面臨特定單一事件所造成之衝擊的影響評估,故於情境之設定上有所不同,評估於上述長/短期情境下,最嚴峻之情境發生時,產生之預期損失,對財務造成之衝擊應屬可控。 |
| 二、保險子公司依「保險業氣候相關風險財務揭露指引」辦理氣候變遷情境分析作業,透過有序轉型、失序轉型及太少太晚三組氣候變遷情境,評估於不同情境下之可能損失。 | |
| 4. 紋明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 第一金融集團已將包含氣候變遷風險之新興風險納入第一金控及各子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與指導原則,各子公司亦完成修訂其風險管理政策,定期檢視集團行業別雙高污染/高碳排產業別限額,每兩個月於金控風險管理委員會與董事會報告。其中銀行子公司訂有「風險管理政策」,以此為基礎納入氣候風險進行考量,規劃完成氣候風險管理步驟,同時將氣候變遷風險因素納入銀行風險胃納之中。以不同氣候相關風險類型及特性,評估對個體及總體經濟活動衝擊,以及與既有傳統風險的連結,以鑑別潛在之財務影響,並從中識別與該行關聯的氣候風險。例如各國政府對高碳排產業徵收碳稅或碳費,若企業因轉型失敗導致財務體質惡化,將推升投融資標的之信用風險,進而導致公司的財務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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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Financial Holding
| 項目 | 執行情形 | |
|---|---|---|
| 5.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 一、銀行子公司依據「本國銀行辦理氣候變遷情境分析作業規畫」辦理氣候變遷情境分析,並針對長期情境以及短期情境兩種不同時間尺度之壓力情境進行氣候情境分析,以進行財務衝擊之評估。 | |
| 二、對國內淹水導致企業融資/個人房貸擔保品價值減損進行評估,淹水災害之評估方法為當擔保品屬於透天屠或位於1樓(含)以下時受淹水災害影響產生價值減損,2樓以上之建物價值則不受淹水災害影響;企業融資不動產擔保品於2050s兩種情境(SSP1-1.9、SSP5-8.5)下總擔保品之減損價值在東部地區差異不大,北部地區兩種情境價值減損相差4%、中部地區兩種情境價值減損相差24.8%、南部地區兩種情境價值減損相差33.5%;個人房貸不動產擔保品於2050s兩種情境(SSP1-1.9、SSP5-8.5)下總擔保品減損價值在東部地區差異不大,北部地區兩種情境價值減損相差8.4%、中部地區兩種情境價值減損相差11.7%、南部地區兩種情境價值減損相差34.7%。 | ||
| 6.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 本集團為有效衡量與管理氣候相關風險,持續追蹤以下關鍵指標,俾利氣候風險的掌握,以促成有效率的低碳轉型。相關轉型計畫、指標與目標如下: | |
| 轉型計畫 | 指標與目標 | |
| 承諾逐步減少對涉煤產業之融資業務 | 不再新增承作「煤炭相關專案融資,及煤炭開採、燃煤發電、煤炭基礎設施(加工處理、管線、鐵路運輸)占營收比逾30%之企業貸款」,「焦油砂/極圈油氣/超深水油氣/員岩油氣相關專案融資,及前述非典型油氣上游之開採、生產、基礎設施(管線、接收站)占營收比逾15%之企業貸款」,既有授信額度到期亦須減降,逐步減少對相關產業融資。 | |
| 訂定「高污染/高碳排產業授信限額」 | 訂定「高污染/高碳排產業授信額度占全行總授信額度」之限額比重(111~114年分別為14.0%、13.5%、13.0%、13.0%),並按月監控,截至114年12月底未逾上限。 | |
| 規範「高污染/高碳排產業」為審慎評估對象 | 「永續授信政策」規範,針對高污染/高碳排產業,應盡責調查並審慎評估,倘客戶未因應氣候議題採取任何措施,則評估於授信條件促請客戶改善轉型,以減緩或調適氣候變遷風險。 | |
| 授信審議流程中,將溫室氣體排放量及減碳作為納入考量 | 辦理撥授信作業時,不限產業,針對有公開訂三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之授信戶均予以查詢揭露,倘排放量連續二年增加者,則需說明原因並洽詢客戶是否有節能計畫或減碳目標。 | |
| 審慎評估授信客戶面臨氣候變遷轉型風險 | 於授信申請時加強評估值戶受國際減碳或碳中和趨勢之影響,確認是否屬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之碳費課徵對象,或屬查示碳中和、淨零排放之企業或供應鏈等,以利評估授信客戶所受之轉型風險。 | |
| 監控高碳排部位之投資占比,以避免因投資間接造成環境危害 | 各子公司均訂有投資高汙染/高碳排產業投資限額比重及相關控管機制,並每季於金控永續發展委員會小組會議追蹤監控,以強化投資部位之氣候變遷風險管理。 | |
| 7.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 自109年起導入內部碳定價機制,每年依循總減碳目標訂定國內營業單位節電量藉以提升減碳意識及碳成本,並自110年起每季公告各單位節電目標達成情形,於第4季結束後計算目標達成率並公布成果,內部碳定價價格制定基礎係依據實際減碳措施及投入減碳金額(包含綠電轉供、綠建築改善及屋頂太陽能建置工程費用等)計算出每公噸減碳成本,經計算114年每公噸減碳成本為4,358元,向未達節電目標單位說明超額碳排應支出之碳排費用,並提出單位可行減碳作為進行改善;對達標之績優單位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將其碳管理具體作法供國內單位參考。114年較基準年(111年)國內營業單位累計節電約103.7萬度,約減碳491.88公噸,減少碳排而降低的潛在外部碳成本為新臺幣214.3萬元。 | |
| 8.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 (RECs) 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 (RECs) 數量。 | (1)氣候目標設定 | |
| 為配合國家2050淨零排放目標,本公司已於113年6月正式審核通過SBT減碳目標,設定範疇一、二減碳路徑符合全球升溫不超過1.5℃之目標,自身營運至124年預計較基準年111年減少63%碳排量。 |
(2)碳排放量計算範疇
本公司整合併財報內子公司全數營運據點已完成114年範疇一及二排放量之盤查及確信作業、碳盤查標準係根據ISO14064-1,合計碳排放量為17,184.14公噸CO₂e,並於115年4月取得SGS查證證書,其中範疇一排放以公務車用油、發電機柴油及瓦斯為主、範疇二排放則以用電為主。
(3)114年減碳目標達成進度
範疇一及二:
114年減碳目標:較111年減少14.54%,即減少3,128.21公噸CO₂e
114年減碳成果:較111年實際減少20.13%,即減少4,330.32公噸(已使用再生能源憑證(RECs)共6,789.054仟度,換算減碳量3,218.01公噸CO₂e。) | |
| 9.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與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另填於1-1及1-2)。 | | |
1-1 最近兩年度公司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
1-1-1 溫室氣體盤查資訊
| 敘明溫室氣體最近兩年度之排放量(公噸CO₂e)、密集度(公噸CO₂e/百萬元)及資料涵蓋範圍。 | |||||
|---|---|---|---|---|---|
| 排放源 | 113年 | 114年 | 資料涵蓋範圍 | ||
| 總排放量(公噸CO₂e) | 密集度(公噸CO₂e/百萬元) | 總排放量(公噸CO₂e) | 密集度(公噸CO₂e/百萬元) | ||
| 直接排放量(範疇一) | 2,829.29 | 0.04 | 2,600.89 | 0.03 | 本公司及財務報表內子公司 |
| 能源間接排放量(範疇二) | 15,579.71 | 0.22 | 14,583.25 | 0.19 | |
| 範疇三投融資 | 14,333,285 | 4.4 | 13,282,037 | 3.9 | 「股權投資」、「公司債券」、「商業貸款」、「專案融資」、「商業不動產」、「個人保貸」及「主權債務」,詳細資訊請參考本集團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報告書。 |
註1:範疇一、二密集度係依據本公司113年度營業收入新臺幣72,119.475百萬元及114年度新臺幣77,593.748百萬元。
註2:範疇三投融資破排放量之密集度=總排放量(公噸CO₂e)/投融資組合總價值(百萬元)
1-1-2 溫室氣體確信資訊
| 敘明截至年報刊印日之最近兩年度確信情形說明,包括確信範圍、確信機構、確信準則及確信意見。 |
|---|
| 本公司揭露溫室氣體總排放量中,113年範疇一及範疇二共18,409.01公噸CO₂e、114年共17,184.14公噸CO₂e,確信範圍為本公司及財報內子公司,本公司依據ISO14064-1標準執行碳盤查後,提供結果予確信機構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依ISO14064-3準則確信,確信意見為合理保證等級。 |
1-2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敘明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及其數據、減量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與減量目標達成情形。 |
|---|
| 減量目標與目標達成情形: 本集團於113年6月通過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驗證相關減碳目標如下: 一、範疇一、二:自基準年111年起,至124年自身營運之溫室氣體排放量至少需減少63%,至119年需減少38.77%;114年須較基準年111年減少14.54%,即減少3,128.21公噸;114年範疇一及範疇二總破排放量共17,184.14公噸CO₂e,較基準年(111年)21,514.46公噸CO₂e減少4,330.32公噸CO₂e,減量20.13%。 二、範疇三投融資活動:截至111年,投融資組合目標涵蓋總資產之投融資總額之17%。必需活動佔18%,可選活動佔49%,範圍外活動佔33%。 |
| 資產類別 |
| --- |
| 發電專案融資 |
| 商業貸款:商業不動產 |
| 商業貸款:發電業 |
| 商業貸款:其他長期債務及中小企業貸款 |
| 上市股票與債券、共同基金、ETF、REITs |
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
- 自99年即組成「綠建築標章取得計畫」團隊,至114年底已改造38處舊行舍取得內政部綠建築標章(含30處鑽石級、2處黃金級、1處銀級、2處銅級及3處合格級),以及2處新建大樓取得黃金級綠建築標章,110年倫敦分行大樓取得英國建築研究機構(BRE) PASS級綠建築標章,114年總計所有綠建築大樓之年減碳量達3,010公噸 $\mathrm{CO}_{2}\mathrm{e}$ 。
- 第一金控陸續建置27處太陽能分行,合計年減碳量為164.55公噸 $\mathrm{CO}_{2}\mathrm{e}$;114年購買綠電及再生能源憑證合計679萬度,並訂定115年度生產且使用再生能源達290MWh之目標,持續增加使用再生能源之比重,落實環境永續發展政策,另於萬華、華山及長安等三分行大樓設置「太陽能發電暨雨水回收生態水塔綠屋頂」,打造結合太陽能發電、雨水回收及魚菜共生系統之零碳農場,具體實踐生產、生活及生態之三生概念。
- 配合金管查先行者聯盟承諾事項與本集團承諾之SBT近程減碳目標(已通過SBTi驗證公布於其官網);於本集團永續發展委員會,責任金融小組115年短中長期目標與執行方案中訂定各單位針對範疇三(類別15)投融資業務之減碳策略及行動計劃,並按季追蹤執行情形,請詳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報告書相關章節。(網址: https://csr.firstholding.com.tw/tc/tcfd_report.html)
(八)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是 | 1.本公司訂有經永續發展委員會(原誠信經營委員會已於114/6/26更名為永續發展委員會,並將原永續發展委員會相關職責併入)及董事會審議通過之「誠信經營守則暨行為指南」作為集團企業與組織誠信經營遵循之政策,明定反貪污及賄賂、保密機制、禁止限制競爭及不公平競爭行為、內線交易禁止及監督舉報等不誠信行為之禁止與防範,並適用於全球/集團員工、子公司與承包商/供應商/提供服務者。 |
2.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年報、永續報告書等對外文件中揭露「誠信經營守則暨行為指南」、「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及「供應商管理要點」,並於114/4/10再次與經濟日報共同主辦「誠信金融-金融打詐科技出擊」論壇,提升民眾防詐意識。另於114/12/3召開之法人說明會宣示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使供應商、客戶或其他業務相關機構與人員均能清楚瞭解集團企業與組織誠信經營理念與規範,且於「永續發展政策」明定本集團應建立良好誠信企業文化並揭露於公司網站。
3.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公司治理」專區揭露「檢舉制度實施規則」,明示本公司員工或外部人員發現有犯罪、舞弊或違反法令之虐時,均得提出檢舉。
4.本公司第一銀行自114/4/10第27屆董事會起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主要負責監督財務報表表達、會計師任用及獨立性、內控與稽核運作、法令遵循與風險管控,以提升董事會監督效能與公司治理品質。為配合金管會推動金融機構指定或設置由副總經理以上層級督導之專責打詐單位,該公司於114/5/12訂定「防制詐欺及攔阻詐騙作業要點」,成立由副總經理督導之跨部門「防制詐欺小組」,以專業化、組織化、常態化持續性打詐,並運用數位科技精進防詐措施及增強跨部門聯繫溝通與反詐效能。另訂有「公平待客原則政策」、「公平待客原則策略」及「公平對待高齡客戶作業準則」。
5.第一銀行、第一金證券均獲114年度公平待客評核排名前25%。
1.本公司每年要求各子公司辦理不誠信行為風險評估,以自我辨識不誠信行為之高風險與弱點所在,進而採取相應之管控/降險措施,以減低剩餘風險水平。
2.集團企業與組織內部控制制度涵蓋各公司人員為下列行為之防範措施:
(1)行賄及收賄:
集團企業與組織訂有「人事管理規則」及「工作規則」等人員管理相關規範,規範員工不得利用職權圖利自己或他人等違反誠信經營之行為,員工若有違反誠信情事發生並經查證屬實,將依人員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思處,嚴禁任何貪污、賄賂、敲詐勒索、挪用公款等行為。
(2)提供政治獻金: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暨行為指南」規定集團企業與組織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不得提供政治獻金。
(3)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
本公司訂有「捐贈管理準則」,明定捐贈對象與限制、審核程序及對關係人或非關係人捐贈案件之核定層級。內部控制制度亦明定核決層級及重大訊息申報等規範,因贊助所能獲得的回饋須明確與合理,不得為本公司商業往來之對象或與本公司人員有利益相關之人,提供慈善捐贈或贊助,應符合相關法令及內部作業程序,不得為變相行賄,並應確認金錢流向之用途與捐助目的相符。
(4)提供或接受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集團企業與組織訂有「人事管理規則」及「工作規則」等人員管理相關規範,規範員工不得因職務上之行為或違背職務之行為提供或接受任何不法利益,員工若有違反誠信情事發生並經查證屬實,將依人員管理相關規定進行思處,嚴禁任何貪污、賄賂、敲詐勒索、挪用公款等行為。 | (二)並無差異。 |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5) 侵害營業秘密、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 | ||||
| 本公司為健全集團智慧財產管理制度,以有效運用經營資源並合理管理智慧財產,提升智慧財產運用能量,訂有「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智慧財產管理政策」及「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秘密暨智慧財產管理要點」。集團企業與組織訂有「機密維護處理規則」,並與員工簽署包含維護營業秘密條款之約據或聘僱合約書等方式,防止洩漏營業秘密或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並定期辦理員工保密教育訓練及自行查核,以提升同仁保密意識,避免營業秘密外洩。 | ||||
| 子公司第一銀行為保護創新研發成果及持續落實智慧財產管理,已制定智慧財產管理計畫,並訂於每年第三季將智慧財產相關事項及執行情形向董事會報告,最近一次提報日期為11/4/9/26。截至11/4年底,共獲得72件發明專利、131件新型專利、2件設計專利核准,共計205件,陸續運用於各項業務及風險管理等面向,並擁有99件國內有效商標、70件國外有效商標。該公司於11/3/10/24再度通過台灣智慧財產管理系統(TIPS)驗證(驗證效力至115/12/31),為同時通過專利與商標TIPS驗證(A級)的銀行。 | ||||
| (6) 從事不公平競爭之行為: | ||||
| 本公司於「永續發展政策」明定本集團應建立公平待客管理機制,以公平與透明之方式進行商業活動,禁止不實廣告及不公平競爭之行為,並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規章。各子公司依循所屬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自律、廣告、銷售及營業等相關規範,另訂有相關管理規則,並隨時蒐集同業裁罰案例,列入各項業務訓練班或法令遵循定期教育訓練加強宣導,確保公平競爭。 | ||||
| (7) 商品及服務於研發、採購、提供或銷售時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 ||||
| 本公司訂有「共同行銷防火牆政策與指導原則」、「子公司間共同行銷規則」及其實施要點、「子公司間整合行銷自律要點」、「客戶資料交互運用管理要點」等規範集團內各公司對客戶辦理銷售業務,應遵循相關法規、公平待客原則及各項自律規範,落實金融消費者保護。另為提升客戶之便利性、強化集團之風險控管及促進各子公司之跨業(含與其他金融機構)合作,以「第一金融集團暨跨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政策」建立本集團資料共享之一致性規範。 | ||||
| 子公司除訂有公平待客原則政策及相關規範外,亦訂有「金融消費者保護政策、要點」、「客訴處理作業要點」、「理財商品評審作業要點」、「保險商品設計程序」等管理規章,確保商品與服務之透明度及安全性,並於公司網站上公告資料保密措施,防止銷售商品或服務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 | ||||
| (8) 違法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 | ||||
| 集團企業與組織訂有「個人資料管理政策」、「個人資料管理作業要點」及相關規範,明定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之作業程序,以及紙本檔案及電子檔案之儲存、傳遞及銷毀等管控措施,並定期舉辦個人資料保護宣導教育訓練及個資外洩事件演練,以熟悉個人資料外洩處理與反應步驟,並達防範個人資料外洩之目的。 | ||||
| 各公司以系統控管防止個資外洩,例如:就員工對外寄送e-mail設有個資檢核及審核放行機制;另對USB之資料傳輸,以資料防護跳點(DLP)軟體進行個資檢核。為檢驗個資保護措施之執行成效,銀行及人壽子公司均已取得「BS 10012:個人資訊管理系統」第三方驗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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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是 | 子公司第一銀行於114/2/27修正「個人資料管理作業要點」,新增「涉及個資外洩且造成客戶權益受損或影響公司健全經營之資通安全事件」亦構成重大個人資料安全事故。另修訂發生重大個人資料安全事故時向金控通報之相關程序,並補充「計算個人資料筆數」之說明,以資完備。 |
-
本公司訂有「第一金控董監事及經理人行為準則」及「第一金控員工行為準則」、明定本集團董監事、經理人及員工應遵循各項法令及道德規範。本集團董監事、經理人及員工於每年度終了前或新任時應簽署行為準則聲明書。員工若有違反誠信情事發生並經查證屬實,將依人事管理相關規定將懲處案件提付人事評議委員會審議,被付懲處人得提出申辯書,並得於開會時到場備詢,亦得依「勞工申訴公告書」提出申訴。經議決之懲處案件,違反人員姓名及違反內容等資訊將以公司內部函告方式揭露。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暨行為指南」並將誠信經營政策與員工續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結合且將其納入商業行為過程及契約條款中,亦規範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應依相關法令或人事管理相關規範予以懲處。
-
為利同仁確實遵循各項法規及內部規範,本公司及銀行外各子公司董監事、經理人及員工每年皆分別簽署「第一金控董監事及經理人行為準則聲明書」及「第一金控員工行為準則聲明書」。子公司第一銀行董監事、經理人及員工每年皆分別簽署「第一商業銀行董監事及經理人行為準則聲明書」及「第一商業銀行員工行為準則聲明書」。
-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涵蓋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所有營運活動,除訂定組織規程、管理章則、相關業務規範及處理手冊外,並配合法規、業務項目及作業流程等之新增、變更,每年檢討修訂。
-
本公司除訂定「法令遵循制度規則」強化本公司及子公司各級人員重視法治觀念,建立明確且暢通之法規諮詢、協調及溝通管道,並由各部門法令遵循主管落實執行相關內部規範之導入、建置與實施,而員工之道德規範與行為準則,及「刑法」、「洗錢防制法」、「貪汙治罪條例」、「證券交易法」、「個人資料保護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不誠信行為禁止之相關規定,均已納入本公司各部門法令遵循自評事項,並訂定相應之遵循程序且每半年配合法規變動辦理修正,以強化員工誠信之觀念與信念並切實評估遵循情形。各子公司亦須依相關法規及上開規則建立其法令遵循制度,並依「法令遵循手冊」對業務相關法令規定,每半年以筆試或抽樣查核方式辦理法令遵循自行評估,藉由上開作業確認員工對法規之熟悉度外,亦透過抽樣查核審視各項作業有無違反法令規章情事,以確保各項作業均符合法令規章。
-
子公司第一銀行訂有「理財專員異常行為或交易之調查程序及督導執行管理要點」,以強化對理財專員辦理理財業務之監控機制,暨明確界定對理財專員異常行為或交易之調查與督導管理權責,並依前揭要點成立「獨立調查小組」,每季召開會議。114年度已召開4次會議,陳報「疑似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之態樣」調查程序規劃、管理與執行之督導結果,以及「疑似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之態樣」調查名單查核結果。經統計違規人員之調查結果皆無挪用客戶款項之疑慮,惟仍違反相關業務規範,爰對違規人員及其所屬營業單位於相關考核項下予以扣分,並請分行法遵主管及個金副理對違規人員加強行為守則相關規範之教育訓練。第一銀行已建置「理財異常態樣管理系統」,可自動化監控理專之異常交易或行為,並產出警示案件,再由專責人員執行案件調查,可即時偵測可疑警訊及產出視覺化報表等效益,提高監控效率。 | (三)並無差異。 |
42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6.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皆訂有經各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檢舉制度,訂有檢舉管道、檢舉案件處理程序及檢舉人保護措施等相關規範,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或不當行為,且各公司應定期對所屬人員辦理檢舉制度之宣導及教育訓練,並配合法令變動進行相應修正。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是 | 是 | 1. 集團企業與組織除依本公司「供應商管理要點」篩選並管理供應商外,在與他人建立商業關係前(包括但不限於採購、投資、授信、交易等)均依相關規範進行資格審查及利害關係人查詢作業並於採購契約明定禁止採購案相關人員要求、期約、收受或給予賄賂、佣金、比例金、仲介費、後謝金、回扣、餽贈、招待或其他不正利益,分包廠商亦同。違反規定者,本公司得終止或解除契約,或將溢價及利益自契約債款中扣除。
- 集團企業與組織於進行商業活動時,涉外契約皆需納入遵循誠信經營政策及本公司供應商管理要點等條款及不誠信事由發生時解約條款;並會辦法令遵循/法務部門檢視適法性並提供意見,俾免受不誠信行為者之不當干擾。
本公司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永續發展委員會」為推動誠信經營專責單位,由三位獨立董事擔任委員、該委員會負責誠信經營政策之訂定或修正,本集團各企業與組織每年至少一次向其董事會報告「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後由本公司彙整向該委員會及本公司董事會報告集團「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以監督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執行情形。
-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一金控董監事及經理人行為準則」及「第一金控員工行為準則」規範董事、經理人、職員與實質控制者不得藉其在公司擔任之職位或影響力,使其自身、配偶、父母、子女或任何他人獲得不正當利益。除禁止董事、經理人與職員從事內線交易或將未公開資訊洩露予他人外,更要求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本公司股票。
-
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一金控董監事及經理人行為準則」、「第一金控員工行為準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及「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除明定董事/委員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且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處者,於討論及表決時應予以退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外,董事/委員之配偶、二親等內盜親、或與董事/委員具有控制從屬關係之公司,就前開會議事項有利害關係者,亦視為董事/委員就該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
-
本公司「併購資訊揭露自律規則」明定於併購資訊公開時,應同時揭露就併購交易有自身利害關係之董事相關內容。
-
子公司第一銀行訂有「轉投資業務利益衝突及內線交易防範要點」及「財務處暨金融市場業務處從業人員防範利益衝突與內線交易行為管理要點」等規範;第一金證券訂有「業務人員獎金規則」,並限制內部人員僅得於該公司開戶,且於內部控制制度訂定相關檢核機制,避免內部人員於委託買賣時與客戶間產生利益衝突之疑慮;第一金投信訂有「經理守則」、「全權委託投資帳戶公平下單作業要點」及「基金經理人與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相互兼任防範利益衝突作業準則」、「利益衝突管理政策」、「盡職治理政策」;第一金人壽訂有「企業道德規範」及「國內股權投資人員利益衝突防範機制作業要點」等防止利益衝突管理政策。 | (一)並無差異。
(二)並無差異。
(三)並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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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是 | 是 | 5.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檢舉制度實施規則」訂有利害關係人應予迴避之適用範圍,於檢舉案件之受理、調查、審議、複審及陳報等過程,如有利益衝突之人,應予迴避。 | |||
| 1. 集團企業與組織會計制度遵照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各商業同業公會會計制度範本、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制定,並據以執行外,亦就具較高營業風險之營業活動明定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與相關作業及覆核流程,以減低外帳、保留秘密帳戶之可能性,另定期接受內外部稽核及會計師查核,確保該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持續有效。本公司每季皆邀請簽證會計師列席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就經其核閱或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與董事進行溝通,並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獨立董事與會計師進行單獨溝通。 | ||||||
| 2. 本公司訂有「稅務治理政策」,明定董事會為本公司最高稅務風險管理單位並由專責之稅務管理單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稅務管理之執行情形,以降低本公司稅務風險及經營成本。子公司第一銀行訂有「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稅務治理政策」,且為確保稅務治理及誠信經營政策之落實,該公司亦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稅務管理之執行情形。 | ||||||
| 3. 集團企業與組織內部控制制度涵蓋財務報告編製流程之管理並建立自行查核制度、法令遵循制度與風險管理機制及內部稽核制度等內部控制三道防線,確保財務報導及非財務報導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交易經適當核准,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並符合相關規範。 | ||||||
| 4. 本公司及各公司於擬訂稽核計畫時,業已將誠信經營列為查核重點項目,而各公司除將本集團或各該公司法令遵循風險評估報告不誠信行為風險主題評估結果之相關改善計畫及控制措施列為查核項目,並據以查核其遵循情形外,本公司亦將相關遵循情形列為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之查核項目。 | ||||||
| 1. 本公司訂有「法令遵循作業要點」,明定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法令遵循部門應規劃並至少每半年辦理一次適當合宜之法規訓練,訓練內容除包含近期重要法規變動之資料外,另包含金融同業裁罰案例、員工保密教育宣導、員工道德自律規範及反賄賂反貪腐宣導等內容,藉此督促全體同仁於辦理各項業務時均遵循各項法令規定,亦能協助提升本公司良好之商業運作及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 | ||||||
| 2. 114年度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辦理與誠信經營議題相關之內外部教育訓練課程(包含個資保護、員工保密教育、金融友善服務等)總時數65,157.15小時,參訓30,992人次。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是 | 是 | (五)並無差異。
(一)並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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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估項目 | 運作情形 | | |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 --- | --- | --- | ---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是 | |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所訂定檢舉制度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如下:
1. 本公司受理單位接獲檢舉案件後,應視被檢舉人身分依規定提報召集人組成檢舉案件審議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於十日內召開委員會以實體、視訊會議或書面方式決議是否受理檢舉案件。
2. 委員會決議受理案件後,應以密件立案登記,並視案件類型內容,依規定指派調查小組。調查小組應於六十日內完成調查,並將調查報告送受理單位,必要時得延展之。
3. 調查檢舉案件之查證方式,依案情需要得以電話、書面或面談等方式為之,在進行查證工作時,相關單位應配合調查,提供必要之文件、資料,對於檢舉內容所涉及相關當事人身分及其所提供訊息或資料,均應屬予保密,不得洩露。調查單位得以訪談或書面方式予被檢舉人陳述意見,並應以非公開方式為原則。
4. 檢舉案件受理、調查、審議、複審及陳報過程中,就個別檢舉案件有利害關係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調查情事之人,應予退避。提報委員會之案件應請調查人員於檢核表列示應予退避之人員。
5. 調查報告應提交委員會以實體、視訊會議或書面方式審定。被檢舉人為董事、監察人或職責相當於副總經理以上之管理階層時,調查報告應提交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或監察人複審。調查報告完成審定後,由受理單位於十日內將調查結果以書面或其他方式通知檢舉人。移交子公司辦理之檢舉案件,則由該子公司通知檢舉人,並副知本公司。
6. 委員會受理檢舉、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回覆內容及相關文件資料與決議紀錄均應留存完整書面文件或電子檔,並應另設專卷留存,至少保存五年;保存期限屆滿前,發生與檢舉內容相關之訴訟或爭議調處事件時,應繼續保存至訴訟或爭議調處終結後五年。
7. 檢舉案件經查證屬實,應實成相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子公司向其董事會報告後,送本公司誠信經營委員會備查。
若為重大偶發事件或違法案件,應依「第一金融集團偶發事件通報要點」及「第一金融集團法令遵循案件通報作業要點」向本公司及相關機關通報或告發。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所訂定之檢舉制度,訂有對檢舉人之身分保密及工作權保障措施如下:
1. 對於具名檢舉人之身分及檢舉內容應予保密,包含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2. 不得因檢舉案件而對具名檢舉人、配合調查之人員及拒絕不法行為之決定或實施者有不當處置,如予以解僱、解任、降調、減薪、不利之考績、剝奪或減少獎金、退休金、與陞遷有關之教育或訓練機會、福利、工作地點、職務內容或其他工作條件之不利變更、損害其他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處分。
3. 如有因檢舉案件而對檢舉人為報復或其他不當行為者,將視情節輕重,依本公司人事管理相關規定送人事評議委員會予以記過以上之處分。 | (三)並無差異。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是 | |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暨行為指南」、「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與「永續發展政策」、「董監事及經理人行為準則」及「員工行為準則」等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並以公司網站、年報、永續報告書及公開說明書等對外文件揭露本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 並無差異。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並無差異。 | | |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一) 為推動並落實公平待客與誠信經營,本公司董事會已指示各子公司辦理下列事項,且各子公司已配合辦理:
1. 對於涉及個資資料,應注意內部控制及覆核程序。
2. 參考金融同業防詐相關作為,研究並提出精進防詐措施。
(二) 為防制詐騙、銀行、證券、投信及人壽子公司均已執行多項因應措施,除持續加強對同仁之教育訓練、提升遵法意識外,更透過舉辦實體講座或線上宣導,積極推廣防詐知識。另為健全申訴處理機制,已持續優化作業流程。年度執行情形業提報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及董事會備查訖。 | | | | |
(九) 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本公司訂定並於公司網站揭露「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等規章,禁止公司董事或員工等內部人利用市場上無法取得的資訊來獲利,內部人皆依法申報持股轉讓。114年度亦未因違反內線交易或關係人交易等規定而受處分或訴追。
- 本公司確實依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及「資訊申報作業辦法」辦理,114年度未受違約金處分。
- 本公司董事進修資訊
為提升董事專業知能、優化董事決斷能力,依「上市上櫃公司董事進修推行要點」及本公司「董事進修實施規則」董事進修地圖之課程規劃安排董事進修核心課程與專業課程,114年進修時數共計151小時,且均符合規定。
基準日:114年12月31日
| 職稱 | 姓名 | 就任日期 | 進修時數 | | | 是否
符合規定 |
| --- | --- | --- | --- | --- | --- | --- |
| | | | 核心課程 | 專業課程 | 合計 |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邱月琴 | 113/06/21 | 3.0 | 3.0 | 6.0 | 是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方瑩基 | 113/08/14 | 3.0 | 11.0 | 14.0 | 是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黃玲娜 | 114/05/14 | 0.0 | 12.0 | 12.0 | 是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李明機 | 113/06/21 | 3.0 | 6.0 | 9.0 | 是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羅幸榮 | 113/06/21 | 3.0 | 9.0 | 12.0 | 是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陳致全 | 113/06/21 | 3.0 | 3.0 | 6.0 | 是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張欣綠 | 113/06/21 | 0.0 | 6.0 | 6.0 | 是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戴士原 | 113/06/21 | 3.0 | 3.0 | 6.0 | 是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田振慶 | 113/06/21 | 9.0 | 12.0 | 21.0 | 是 |
| 法人董事
代表人 | 陳安甫 | 113/06/21 | 3.0 | 6.0 | 9.0 | 是 |
| 獨立
董事 | 黃瑞卿 | 113/06/21 | 3.0 | 3.0 | 6.0 | 是 |
| 獨立
董事 | 林俊宏 | 113/06/21 | 0.0 | 6.0 | 6.0 | 是 |
| 獨立
董事 | 游啓璋 | 113/06/21 | 0.0 | 12.0 | 12.0 | 是 |
| 獨立
董事 | 洪文玲 | 113/06/21 | 2.0 | 12.0 | 14.0 | 是 |
| 獨立
董事 | 林虹妤 | 113/06/21 | 6.0 | 6.0 | 12.0 | 是 |
-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進修資訊
基準日:114年12月31日
| 職稱 | 姓名 | 就任日期 | 進修時數 | | | 是否
符合規定 |
| --- | --- | --- | --- | --- | --- | --- |
| | | | 核心課程 | 專業課程 | 合計 | |
| 董事會
主任秘書 | 洪儼芳 | 110/08/26 | 3.0 | 9.0 | 12.0 | 是 |
| | | | 業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規定,於114年度完成進修時數12小時。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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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詳情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t06sg20 -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者,應揭露會計師審查報告
無。
(十一)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1.114年度股東會重要決議 (114.6.20)
| 案由: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列示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表)承認案。 | |
|---|---|
| 決議:照案通過 | |
| 說明: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列示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表)、業經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查核證事,並經第8屆董事會第9次會議審議通過,其中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羅佩森、陳賢儀會計師查核證事,並已由本公司總經理及審計委員會提出報告。 | 執行情形: |
| 相關表冊已依公司法及金融控股公司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辦理備查及公告申報等相關事宜訖。 | |
| 案由: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承認案。 | |
| 決議:照案通過 | |
| 說明:本公司113年度稅後淨利為新臺幣(以下同)253億5,944萬9,781元,依本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規定,擬分派如下: | |
| 一、提列法定盈餘公積25億6,892萬1,851元。 | |
| 二、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198億9,324萬1,339元後,合計可供分配盈餘430億1,353萬7,994元,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95元,計分派133億2,731萬2,408元;每股分派股票股利0.25元,計分派35億718萬7,470元。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賠零款合計數,列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 執行情形: |
| 1.現金股利業於114.8.27派發。 | |
| 2.股票股利(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於114.9.17派發。 | |
| 案由: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
| 決議:照案通過 | |
| 說明:為提升本公司資本規模及強化財務結構,擬依公司法第240條,自113年度盈餘提撥新臺幣(以下同)35億718萬7,470元撥充資本,發行新股每股面額10元,計發行普通股3億5,071萬8,747股。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持股比例,每千股無償配發25股,配股不足1股之賠零股,得由股東自除權基準日起5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1股之累積賠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值認購。 | 執行情形: |
| 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3億5,071萬8,747股業於114.9.15獲准資本額變更登記,並於114.9.17派發。 | |
| 案由:修正「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 |
| 決議:照案通過 | |
| 說明:本次公司章程修正重點如下: | |
| 一、配合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增訂應依當年度員工酬勞實際分派金額提撥百分之一以上為基層員工酬勞。 | |
| 二、配合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四條第一、三項規定,明定本公司董事會成員,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執行情形: |
| 本公司章程修正案業於114.6.20以第一金控行公字第00398號函布修正,並於114.9.2獲准章程修正變更登記。 |
47
2.董事會重要決議
(1) 114.02.27第八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
- 通過本公司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告。
- 通過子公司第一金證券第13屆董事指派名單。
(2) 114.03.27第八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
- 通過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
- 通過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議程。
- 通過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相關事項。
- 通過本公司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3) 114.04.10第八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
- 通過子公司第一銀行第27屆董事指派名單。
(4) 114.04.23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
- 通過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
- 通過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 通過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議程之修正。
(5) 114.05.22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
- 本公司財政部股權代表董事職務自114年5月14日起由黃玲娜女士擔任。
(6) 114.06.26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
- 通過本公司設置永續長一職,並指派由本公司總經理方瑩基先生兼任。
(7) 114.07.23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
- 通過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除息除權基準日及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之增資基準日。
(8) 114.08.21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
- 通過本公司現金增資子公司第一金人壽新臺幣10億元整。
(9) 114.12.23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
- 通過本公司115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簽證委任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紀淑梅會計師及羅蕪森會計師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稅務簽證委任胡友貞會計師辦理。
- 通過子公司第一金投信第14屆董事及監察人指派名單。
(10) 115.01.26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
- 通過本公司財務及會計主管自115年1月31日起由蘇慧玲女士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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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無。
三、簽證會計師公費資訊
(一) 本公司給付簽證會計師與其所屬事務所及關係企業之審計公費與非審計公費之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如下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會計師查核期間 | 審計公費 | 非審計公費 | 合計 | 備註 |
|---|---|---|---|---|---|---|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羅佩森 | 114.1.1~114.12.31 | 2,678 | 61 | 2,739 | 非審計公費係審閱年報資訊及員工薪資資訊覆核 |
| 陳賢儀 | ||||||
| 胡友貞 | 514 | 514 | 營所稅查核簽證及國別報告覆核 | |||
| 黃文利 | 49 | 49 | 工商登記 | |||
| 施敏智 | 631 | 631 | 溫室氣體專案 | |||
| 合計 | 2,678 | 1,255 | 3,933 |
(二) 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者,應揭露更換前後審計公費金額及原因:無此情形。
(三) 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此情形。
四、更換會計師資訊:
(一) 關於前任會計師:無,附表略。
(二) 關於繼任會計師:無,附表略。
(三) 前任會計師對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十條第六款第一目及第二目第三點事項之復函:無。
五、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應揭露其姓名、職稱及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之期間:
無此情形。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經理人及依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應申報股權者,其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應揭露該相對人之姓名、與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經理人及依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應申報股權者之關係及所取得或質押股數。
48、公司治理報告
(一) 股權變動情形
詳情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s://mops.twse.com.tw/mops/#/web/query6_1
(二) 本公司董事、經理人與依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應申報股權者,並無與關係人進行股權移轉之情形。
(三) 本公司董事、經理人與依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金融控股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應申報股權者,並無與關係人進行股權質押之情形。
七、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之關係資料
基準日:115年4月20日
| 姓名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名稱 | 關係 | ||
| 財政部 | |||||||||
| (代表人:莊翠雲) | 1,651,915,064 | 11.49 | 0 | 0.00 | 0 | 0.00 | 臺灣銀行(股)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公司、臺灣菸酒(股)公司 | 投資 | |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凌忠靜) | 1,071,965,322 | 7.45 | 0 | 0.00 | 0 | 0.00 | 財政部 | 投資 | |
|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陳芬蘭) | 270,752,983 | 1.88 | 0 | 0.00 | 0 | 0.00 | 財政部、臺灣銀行(股)公司 | 投資 | |
| 花旗託管新加坡政府 | |||||||||
| 投資專戶 | 229,293,121 | 1.59 | 0 | 0.00 | 0 | 0.00 | |||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湯期安) | 223,543,161 | 1.55 | 0 | 0.00 | 0 | 0.00 | 財政部 | 投資 | |
| 中信銀託管元大台灣卓越50基金專戶 | 208,859,627 | 1.45 | 0 | 0.00 | 0 | 0.00 | |||
|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林福星) | 199,873,000 | 1.39 | 0 | 0.00 | 0 | 0.00 | |||
|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 | 196,063,960 | 1.36 | 0 | 0.00 | 0 | 0.00 | |||
| 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王銘陽) | 192,863,892 | 1.34 | 0 | 0.00 | 0 | 0.00 | |||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先進星光基金公司之系列基金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 158,155,320 | 1.10 | 0 | 0.00 | 0 | 0.00 |
註:前揭列示之股東應依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八、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金融控股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基準日:115年2月28日 單位:千股
| 轉投資事業
(註1) | 本公司投資(註2) | | 董事、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 | | 綜合投資 | |
| --- | --- | --- | --- | --- | --- | --- |
|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股數 | 持股比率(%) |
| 第一銀行 | 12,284,600 | 100.00 | - | - | 12,284,600 | 100.00 |
| 第一金證券 | 670,000 | 100.00 | - | - | 670,000 | 100.00 |
| 第一金投信 | 60,000 | 100.00 | - | - | 60,000 | 100.00 |
| 第一金人壽 | 685,000 | 100.00 | - | - | 685,000 | 100.00 |
|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 | 145,000 | 100.00 | - | - | 145,000 | 100.00 |
| 第一創投 | 180,000 | 100.00 | - | - | 180,000 | 100.00 |
| 第一管顧 | 2,000 | 100.00 | - | - | 2,000 | 100.00 |
| FIRST COMMERCIAL BANK(USA) | | - | 7,000 | 100.00 | 7,000 | 100.00 |
| 一銀租賃 | - | - | 400,000 | 100.00 | 412,500 | 100.00 |
| 一銀租賃英屬維京群島公司 | - | - | 60,050 | 100.00 | 60,050 | 100.00 |
| 一銀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 - | - | 未發行股票 | 100.00 | 未發行股票 | 100.00 |
| 一銀融資租賃(廈門)有限公司 | - | - | 未發行股票 | 100.00 | 未發行股票 | 100.00 |
| 第一金融資產英屬維京群島公司 | - | - | 30,000 | 100.00 | 30,000 | 100.00 |
| 一銀租賃(成都)有限公司 | - | - | 未發行股票 | 100.00 | 未發行股票 | 100.00 |
| 第一金投顧 | -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第一金私募股權 | - | - | 5,000 | 100.00 | 5,000 | 100.00 |
| 第一金證券亞洲 | - | - | 1,000 | 100.00 | 1,000 | 100.00 |
| 第一金和昇 | - | - | 66,000 | 100.00 | 66,000 | 100.00 |
|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 | 840 | 0.08 | 858 | 0.08 | 1,698 | 0.17 |
|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公司 | 180,000 | 17.03 | - | - | 180,000 | 17.03 |
註1:指金控公司及其子公司之轉投資事業。111年6月21日第一金證券董事會決議通過轉投資公司First Worldsec Securities Ltd. (第一金和昇證券有限公司)辦理清算解散,業經金管會111年7月22日金管證券字第1110348494號函核准終止營業及清算,並於113年12月18日取得香港證監會撤牌通知。
註2:係依金控法第三十六條所為之投資。
警、募資情形
一、股本來源
單位:千股/除發行價格為新臺幣元外,餘為新臺幣千元
| 年/月 | 發行價格(元)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本來源 | 其他 | ||
| 114.08 | 10 | 20,000,000 | 200,000,000 | 14,379,469 | 143,794,687 | 註 | 無 |
註:114年8月15日為盈餘轉增資基準日,無償配發新股新臺幣3,507,187千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7月9日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 股份種類 | 核定股本 | 備註 | ||
|---|---|---|---|---|
| 流通在外股份(註) | 未發行股份 | 合計 | ||
| 普通股 | 14,379,468,650股 | 5,620,531,350股 | 20,000,000,000股 |
註:係上市公司股票。
二、主要股東名單
基準日:115年4月20日
| 主要股東名稱 | 股份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財政部 | 1,651,915,064 | 11.49 | |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71,965,322 | 7.45 | |
|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0,752,983 | 1.88 | |
| 花旗託管新加坡政府投資專戶 | 229,293,121 | 1.59 | |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 223,543,161 | 1.55 | |
| 中信銀託管元大台灣卓越50基金專戶 | 208,859,627 | 1.45 | |
|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199,873,000 | 1.39 | |
|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 | 196,063,960 | 1.36 | |
| 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192,863,892 | 1.34 | |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先進星光基金公司之系列基金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金投資專戶 | 158,155,320 | 1.10 | |
| 大通託管梵加德新興市場股票指數基金專戶 | 149,468,727 | 1.04 |
註:係列明持股據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52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參、募資情形
三、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 股利政策:
(1) 本公司為持續擴充規模與增加獲利能力,並兼顧相關法規,採取贖餘股利政策。
(2)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依法繳納稅捐並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提存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令與業務實際需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如尚有餘額,得再加計上年度累積未分派盈餘為股東股息及紅利之可分派數,提撥可分派數之百分之三十至一百,由董事會擬定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之。
(3) 依據本公司營運規劃,分派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惟現金股利不得低於當年度股東股息及紅利分派總額百分之十,餘為股票股利。倘每股分派現金股利不足O,一元時,除股東會另有決議外,不予分派。
- 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配之情形:擬分派現金股利每股新臺幣1.30元,計分派新臺幣186億9,330萬9,245元。
四、無償配股對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應公開完整式財務預測之認定標準」之規定,本公司未公開115年度財務預測,故無法揭露營業收入、損益及每股盈餘等之預測性資訊,因此本項目不適用。
五、員工及董事酬勞
-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及董事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按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提撥萬分之二至萬分之十五為員工酬勞及不超過百分之一為董事酬勞。但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 本期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本期本公司估列員工及董事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係按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以章程所定之成數範圍內,依過去經驗估計並認列為當期之營業費用。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將於實際分派年度調整人帳。另本公司並未以股票分派員工酬勞。
- 董事會通過之分派酬勞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分派114年度員工酬勞1,700萬9,080元及董事酬勞2億4,730萬4,883元,分別較114年度財務報表認列之費用增加326萬9,920元及減少2,747萬8,321元,該差異係因會計估計變動所致,將分別認列為115年度費用及收益。本公司並未以股票分派114年度員工酬勞。
- 前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之實際分派情形
113年度員工酬勞實際分派現金1,319萬8,954元,董事酬勞實際分派現金2億3,111萬92元,分別較113年度財務報表認列之費用增加35萬9,504元及減少2,567萬8,899元,該差異係因會計估計變動所致,已分別認列為114年度費用及收益。
六、金融控股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本公司自設立迄今並未買回本公司股份。
53
七、公司債辦理情形
| 公司債種類 | 107年度第一次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 113年度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 114年度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 |
|---|---|---|---|---|
| 發行日期 | 107年10月15日 | 113年10月30日 | 114年10月3日 | |
| 面額 | 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 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 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 |
| 發行及交易地點 | 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 | 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 | 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 | |
| 發行價格 | 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
| 總額 | 新臺幣壹佰億元整 | 新臺幣伍拾億元整 | 新臺幣伍拾億元整 | |
| 利率 | 固定利率年息1.50% | 固定利率年息1.95% | 固定利率年息1.85% | |
| 期限 | 發行期限為十年、到期日117年10月15日 | 發行期限為五年、到期日118年10月30日 | 發行期限為五年、到期日119年10月3日 | |
| 受價順位 | 債權人之受價順位僅優於本公司股東之剩餘財產分配權,次於本公司所有其他債權人之受價順位 | 債權人之受價順位同於本公司其他無擔保債權人之受價順位 | 債權人之受價順位同於本公司其他無擔保債權人之受價順位 | |
| 保證機構 | 無 | 無 | 無 | |
| 受託人 | 台北富邦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 台北富邦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 台北富邦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 |
| 承銷機構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簽證律師 | 一誠聯合法律事務所 郭惠吉律師 | 一誠聯合法律事務所 郭惠吉律師 | 一誠聯合法律事務所 蔡宗鈞律師 | |
| 簽證會計師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紀淑梅會計師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蘭蕉森會計師 |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蘭蕉森會計師 | |
| 償還方法 | 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屆滿到期一次還本 | 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屆滿到期一次還本 | 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屆滿到期一次還本 | |
| 未償還本金 | 新臺幣壹佰億元整 | 新臺幣伍拾億元整 | 新臺幣伍拾億元整 | |
|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條款 | 無 | 無 | 無 | |
| 限制條款 | 若因本公司債付息或還本使本公司資本適正率低於主管機關規定之法定要求時,將暫停本公司債利息及本金支付,待前述比率符合主管機關規定時方支付本金或利息(利息可累計,利息及本金展期部分均以原票面利率計息) | 無 | 無 | |
| 是否計入合格資本 | 發行金額新臺幣壹佰億元計入合格資本 | 否 | 否 | |
|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公司債評等結果 | - | - | - | |
| 附其他權利 |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已轉換(交換或認股)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他有價證券之金額 | 無 | 無 | 無 |
|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 | 無 | 無 | 無 | |
|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 無 | 無 | 無 | |
|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八、特別股發行情形
本公司自設立迄今並未發行特別股。
九、海外存託憑證發行情形
| 發行(辦理)日期 | 92.7.28 | 發行總金額 | 美金505百萬元 |
|---|---|---|---|
| 發行及交易地點 | 盧森堡證券交易所 | 單位發行價格 | 美金10.30元 |
| 表彰有價證券之來源 | 第一金控普通股 | 發行單位總數 | 49,206,493 |
| 表彰有價證券之數額 | 20股 | 未兌回餘額(註) | 15,347 |
| 受託人 | 不適用 | 存託憑證持有人之權利與義務 | 與普通股股東相同 |
| 存託機構 | 美商花旗銀行 | 保管機構 | 花旗(台灣)銀行 |
| 發行及存續期間相關費用之分攤 | 海外存託憑證發行相關費用及存續期間之費用將由本公司負擔。 | 存託契約及保管契約之重要約定事項 | 無 |
| 每單位之市價(美元) | 114年最高 | 114年最低 | 114年平均 |
| 20.53 | 14.75 | 18.08 | |
| 每單位之市價(美元) | 115年至2月28日止最高 | 115年至2月28日止最低 | 115年至2月28日止平均 |
| 19.15 | 18.13 | 18.68 |
註:截至115.2.28止
市價資訊來源:存託銀行(花旗銀行)GDR Issuer網站
十、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
無。
十一、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無。
十二、併購或受讓其他金融機構應記載事項
(一) 最近一年辦理併購或受讓其他金融機構之情形:無。
(二) 最近五年度曾經辦理併購或受讓其他金融機構之情形
- 最近五年度併購情形:無。
- 受讓他公司股份或依法律進行收購或分割發行新股後主辦證券承銷商之評估意見:無。
(三)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併購或受讓其他金融機構股份發行新股者,應揭露執行情形及被併購或受讓其他金融機構基本資料:無。
十三、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本公司前各次有價證券發行計畫均已執行完畢,且無計畫效益尚未顯現情事。
55
肆、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 業務範圍
1. 第一金控
-
營業項目
本公司為金融控股公司,依金融控股公司法之規定,其業務係包括投資及對被投資事業之管理。 -
所營營業比重
主要業務別淨收益占本集團合併淨收益比重: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業務別 | 114年度 | 113年度 | 與113年度比較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增(減)金額 | 增(減)率% | |
| 銀行 | 65,946,580 | 85.0 | 62,249,401 | 86.3 | 3,697,179 | 5.9 |
| 證券 | 3,200,250 | 4.1 | 3,202,120 | 4.4 | -1,870 | -0.1 |
| 投信 | 864,543 | 1.1 | 796,861 | 1.1 | 67,682 | 8.5 |
| 保險 | 7,218,910 | 9.3 | 5,537,672 | 7.7 | 1,681,238 | 30.4 |
| 其他 | 363,465 | 0.5 | 333,421 | 0.5 | 30,044 | 9.0 |
| 合計 | 77,593,748 | 100.0 | 72,119,475 | 100.0 | 5,474,273 | 7.6 |
- 未來計劃開發之新金融商品與服務
請參閱本年度經營計畫。(第63頁)
2. 第一銀行
- 營業項目
| 辦理依法核定商業銀行得辦理之一般業務項目 | 銀行營業執照所載信託業務專責部門經主管機關核准登錄辦理之業務項目 |
|---|---|
| (1)收受各種存款 | (1)信託業務 |
| (2)發行金融債券 | A.金錢之信託 |
| (3)辦理放款 | B.金錢債權及其擔保物權之信託 |
| (4)辦理票據貼現 | C.有價證券之信託 |
| (5)投資有價證券 | D.不動產之信託 |
| (6)辦理國內匯兌 | E.地上權之信託 |
| (7)辦理商業匯票之承兌 | F.以信託方式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
| (8)簽發國內信用狀 | (2)附屬業務: |
| (9)保證發行公司債券 | A.代理有價證券發行、轉讓、登記及股息利息紅利之發放事項 |
| (10)辦理國內保證業務 | B.提供有價證券發行、募集之顧問服務 |
| (11)代理收付款項 | C.辦理有價證券簽證 |
| (12)代銷公債、國庫券、公司債券及公司股票 | D.擔任債券發行受託人及辦理有關之代理服務事項 |
| (13)承銷有價證券 | E.辦理保管業務 |
| (14)自營有價證券 | F.受託保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 (15)辦理保管及倉儲業務 | G.提供投資、財務管理及不動產開發顧問服務 |
| (16)辦理出租保管箱業務 | H.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
| (17)辦理與營業執照上各款業務有關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代理服務業務 | I.信託業以附屬業務之委任方式管理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不動產業務 |
| (18)辦理信用卡業務 | J.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 |
| (19)代售金塊、金幣及銀幣 | |
| (20)買賣金塊、金幣及銀幣 | |
| (21)辦理出口外匯、進口外匯、一般匯出及匯入匯款、外匯存款、外幣貸款及外幣擔保付款之保證業務 | |
| (22)辦理一般匯出及匯入匯款、外匯存款業務 |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辦理依法核定商業銀行得辦理之一般業務項目
銀行營業執照所載信託業務專責部門經主管機關核准登錄辦理之業務項目
(23)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
(24)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
(25)辦理依信託業法核定辦理之業務
(26)辦理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
(27)辦理政府債券自行買賣業務
(28)辦理短期票券經紀、自營、簽證及承銷業務
(29)辦理與融資業務相關之財務顧問業務
(30)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公益彩券代理業務
(31)辦理外幣間保證金交易業務
(32)指定用途投資國內證券投資信託資金
(33)辦理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業務
(34)公司債及金融債券自行買賣業務
(35)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
(36)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
(37)兼營人身保險代理業務暨同時增加財產保險代理業務
(38)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
(39)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
- 所營營業比重
(1)存款業務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業務項目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增(減)金額 | 增(減)率%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活期性存款(註1) | 支票存款 | 53,349,238 | 1.3 | 54,499,329 | 1.4 | -1,150,091 | -2.1 |
| 活期存款 | 919,209,310 | 21.4 | 852,400,096 | 21.5 | 66,809,214 | 7.8 | |
| 活期儲蓄存款 | 1,083,495,361 | 25.2 | 1,034,525,766 | 26.0 | 48,969,595 | 4.7 | |
| 小計 | 2,056,053,909 | 47.9 | 1,941,425,191 | 48.9 | 114,628,718 | 5.9 | |
| 定期性存款(註1) | 定期存款 | 1,184,888,474 | 27.6 | 1,123,818,657 | 28.3 | 61,069,817 | 5.4 |
| 定期儲蓄存款 | 696,814,409 | 16.2 | 627,329,826 | 15.8 | 69,484,583 | 11.1 | |
| 小計 | 1,881,702,883 | 43.8 | 1,751,148,483 | 44.1 | 130,554,400 | 7.5 | |
| 其他(註2) | 銀行同業存款 | 55,086,583 | 1.3 | 30,880,381 | 0.8 | 24,206,202 | 78.4 |
| 透支銀行同業 | 851,239 | 0.0 | 976,095 | 0.0 | -124,856 | -12.8 | |
| 銀行同業拆放 | 301,446,637 | 7.0 | 247,770,779 | 6.2 | 53,675,858 | 21.7 | |
| 小計 | 357,384,459 | 8.3 | 279,627,255 | 7.0 | 77,757,204 | 27.8 | |
| 合計 | 4,295,141,251 | 100.0 | 3,972,200,929 | 100.0 | 322,940,322 | 8.1 |
註:1.活期性存款及定期性存款含外匯存款及公庫存款。
2.銀行同業存款含中華郵政轉存款、不含央行存款;銀行同業拆放不含央行拆放。
(2)放款業務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業務項目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增(減)金額 | 增(減)率%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短期放款(註) | 661,367,043 | 23.6 | 635,787,735 | 24.0 | 25,579,308 | 4.0 |
| 中期放款 | 1,045,019,748 | 37.2 | 977,504,610 | 37.0 | 67,515,138 | 6.9 |
| 長期放款 | 1,101,857,454 | 39.2 | 1,029,518,811 | 39.0 | 72,338,643 | 7.0 |
| 合計 | 2,808,244,245 | 100.0 | 2,642,811,156 | 100.0 | 165,433,089 | 6.3 |
| 占總資產之比重(%) | 57.9 | 58.4 | -0.5 |
註:含貼現、透支及進出口押匯。
(3)外匯業務
單位:千美元
| 業務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金額 | 增(減)率%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出口 | 2,550,222 | 1.0 | 2,656,118 | 1.1 | -105,896 | -4.0 |
| 進口 | 4,515,955 | 1.9 | 4,794,082 | 1.9 | -278,127 | -5.8 |
| 匯兌 | 234,651,018 | 97.1 | 242,463,983 | 97.0 | -7,812,965 | -3.2 |
| 合計 | 241,717,195 | 100.0 | 249,914,183 | 100.0 | -8,196,988 | -3.3 |
(4)財富管理及保險代理業務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業務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金額 | 增(減)率% |
|---|---|---|---|---|
| 信託業務(不含專案信託)承作量 | 206,402,325 | 177,655,018 | 28,747,307 | 16.2 |
| 保險代理業務承作量 | 26,529,982 | 21,896,567 | 4,633,415 | 21.2 |
(5)信託業務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業務項目 | 114年12月31日 | 113年12月31日 | 增(減)金額 | 增(減)率% |
|---|---|---|---|---|
| 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有價證券 | 113,178,619 | 102,880,776 | 10,297,843 | 10.0 |
| 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有價證券 | 216,067,385 | 196,211,076 | 19,856,309 | 10.1 |
| 其他信託資產 | 225,072,769 | 204,773,797 | 20,298,972 | 9.9 |
| 信託資產合計 | 554,318,773 | 503,865,649 | 50,453,123 | 10.0 |
| 保管業務 | 1,520,208,381 | 1,417,404,977 | 102,803,404 | 7.3 |
註:信託資產未包含臺灣存託憑證(TDR)業務。
(6)電子金融業務交易金額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業務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金額 | 增(減)率% |
|---|---|---|---|---|
| 企業網路銀行 | 10,041,608,000 | 10,125,942,000 | -84,334,000 | -0.8 |
| 個人網路銀行 | 329,628,000 | 318,729,000 | 10,899,000 | 3.4 |
| 行動銀行 | 1,221,485,000 | 1,103,924,000 | 117,561,000 | 10.7 |
(7)投資業務
A.買賣國內票券及承銷國內商業本票承作量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目\年度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金額 | 增(減)率% |
|---|---|---|---|---|
| 金額 | 金額 | |||
| 票券買賣斷業務(OB/OS) | 967,799,901 | 808,420,365 | 159,379,536 | 19.7 |
| 票券附條件業務(RP/RS) | 5,004 | 5,010 | -6 | -0.1 |
| 票券承銷業務 | 15,600,000 | 11,600,000 | 4,000,000 | 34.5 |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B. 債券與股票投資餘額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業務項目 | 114年度
114.12.31投資成本 | 113年度
113.12.31投資成本 | 增(減)金額 | 增(減)率% |
| --- | --- | --- | --- | --- |
| | 餘額 | 餘額 | | |
| 債券業務 | 732,006,906 | 667,956,912 | 64,049,994 | 9.6 |
| 股票(短期投資) | 19,110,541 | 18,959,219 | 151,332 | 0.8 |
(8)信用卡業務
單位:卡;新臺幣千元
| 業務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金額 | 增(減)率% |
|---|---|---|---|---|
| 有效卡數 | 952,857 | 942,221 | 10,636 | 1.1 |
| 簽帳金額 | 83,740,118 | 84,256,286 | -516,168 | -0.6 |
| 循環信用餘額 | 1,297,020 | 1,287,115 | 9,905 | 0.8 |
註:有效卡數及循環信用餘額為各年度年底日數據。
(9)各業務收入之比重及其變化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 113年度 | | 增(減)金額 | 增(減)率%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
| 利息淨收益 | 31,351,656 | 47.1 | 27,887,580 | 44.3 | 3,464,076 | 12.4 |
| 手續費淨收益 | 13,059,240 | 19.6 | 11,962,057 | 19.0 | 1,097,183 | 9.2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損益 | 17,847,522 | 26.8 | 19,187,281 | 30.5 | -1,339,759 | -7.0 |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已實現利益 | 2,258,005 | 3.4 | 1,293,947 | 2.1 | 964,058 | 74.5 |
| 除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損益 | -412,534 | -0.6 | -477,230 | -0.8 | 64,696 | 13.6 |
| 資產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 124,805 | 0.2 | -155,546 | -0.2 | 280,351 | 180.2 |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327,873 | 0.5 | 507,315 | 0.8 | -179,442 | -35.4 |
| 兌換損益 | 1,483,664 | 2.2 | 1,745,194 | 2.8 | -261,530 | -15.0 |
| 其他利息以外淨收益 | 524,157 | 0.8 | 979,568 | 1.5 | -455,411 | -46.5 |
| 合計 | 66,564,388 | 100.0 | 62,930,166 | 100.0 | 3,634,222 | 5.8 |
- 未來計劃開發之新金融商品與服務
請參閱本年度經營計畫。(第63頁)
60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3.第一金證券
- 營業項目
(1)在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有價證券
(2)在證券商營業處所受託買賣有價證券
(3)在集中交易市場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4)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自行買賣有價證券
(5)承銷有價證券
(6)有價證券股務事項之代理
(7)期貨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業項目為限)
(8)期貨顧問事業(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營業項目為限)
(9)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
(10)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
(11)國際證券業務
(12)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業務
- 所營營業比重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金額
項目 | 114年度 | | 113年度 | | 與113年度比較 |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增(減)金額 | 增(減)率% |
| 經紀商 | 2,868,025 | 76.5 | 2,850,596 | 76.5 | 17,429 | 0.6 |
| 自營商 | 490,022 | 13.1 | 496,612 | 13.3 | -6,590 | -1.3 |
| 承銷商 | 391,287 | 10.4 | 377,771 | 10.2 | 13,516 | 3.6 |
- 未來計劃開發之新金融商品與服務
請參閱本年度經營計畫。(第66頁)
4.第一金投信
- 營業項目
(1)發行受益憑證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2)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及其相關商品之投資
(3)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4)證券投資顧問之有關業務
(5)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及銷售機構
(6)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之業務
- 所營營業比重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 產品類別 | 經理費收入 | 手續費收入 | ||||||
|---|---|---|---|---|---|---|---|---|
| 年度 | 114 | 113 | 114 | 113 | ||||
| 項目 | 金額 | % | 金額 | % | 金額 | % | 金額 | % |
| 公募基金 | 790 | 95.8 | 730 | 96.6 | 19 | 73.1 | 21 | 70.0 |
| 私募基金 | 9 | 1.1 | 6 | 0.8 | 0 | 0.0 | 0 | 0.0 |
| 全權委託 | 26 | 3.1 | 20 | 2.6 | 0 | 0.0 | 0 | 0.0 |
| 境外基金 | 0 | 0.0 | 0 | 0.0 | 7 | 26.9 | 9 | 30.0 |
| 合計 | 825 | 100.0 | 756 | 100.0 | 26 | 100.0 | 30 | 100.0 |
- 未來計劃開發之新金融商品與服務。
請參閱本年度經營計畫。(第66頁)
5.第一金融資產管理
-
螢業項目
(1) 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
(2)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
(3) 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管理服務業務
(4) 應收帳款收買業務
(5) 逾期應收帳款管理服務業
(6) 管理顧問業
(7) 投資顧問業
(8)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9)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10) 不動產買賣業
(11) 不動產租賃業
(12) 工商徵信服務業
(13) 一般廣告服務業
(14) 租賃業
(15) 仲介服務業
(16) 國際貿易業
(17)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18) 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19) 新市鎮、新社區開發業
(20) 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21) 都市更新重建業
(22) 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業
(23) 建築經理業
(24) 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25)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所營營業比重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 113年度 | | 與113年度比較 | |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金額 | % | 增(減)金額 | 增(減)率% |
| 受託追債金融機構
不良債權服務收入 | 97,517 | 16.9 | 60,581 | 14.1 | 36,936 | 61.0 |
| 處分不良債權淨額 | 240,901 | 41.6 | 143,351 | 33.4 | 97,550 | 68.0 |
| 不動產投資利益 | 10,161 | 1.8 | 30,726 | 7.2 | -20,565 | -66.9 |
| 租賃收入 | 120,719 | 20.9 | 109,602 | 25.6 | 11,117 | 10.1 |
| 利息收入(都更) | 95,769 | 16.5 | 79,852 | 18.6 | 15,917 | 19.9 |
| 手續費收入(都更) | 13,512 | 2.3 | 4,638 | 1.1 | 8,874 | 191.3 |
| 合計 | 578,579 | 100.0 | 428,750 | 100.0 | 149,829 | 34.9 |
- 未來計劃開發之新金融商品與服務
請參閱本年度經營計畫。(第67頁)
6.第一創投
-
營業項目
企業戶長期股權投資 -
所營營業比重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與113年度比較 | |
| --- | --- | --- | --- | --- |
| | | | 增(減)數 | 增(減)率% |
| 投資收入 | 337,203 | 275,795 | 61,408 | 22.27 |
- 未來計劃開發之新金融商品與服務
請參閱本年度經營計畫。(第67頁)
7.第一管顧
-
營業項目
(1)代管創業投資基金或提供投資建議
(2)對企業提供經營管理/業務發展/技術移轉等諮詢服務
(3)對企業提供籌資/購併/管理收購/企業重整等諮詢服務 -
所營營業比重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目\年度 | 114年度 | 113年度 | 與113年度比較 | |
|---|---|---|---|---|
| 增(減)率% | ||||
| 營業收入 | 44,506 | 62,490 | -17,984 | -28.78 |
- 未來計劃開發之新金融商品與服務
請參閱本年度經營計畫。(第67頁)
8.第一金人壽
-
營業項目
(1)人壽保險(包括養老險和團體保險)
(2)年金保險
(3)意外傷害保險
(4)健康保險 -
所營營業比重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目\年度 | 114年度 | 113年度 | 與113年度比較 |
|---|---|---|---|
| 金額 | 初年度保費收入 | % | 初年度保費收入 |
| 人壽保險 | 8,887,366 | 96.1 | 8,395,478 |
| 傷害險 | 2,853 | 0.0 | 2,847 |
| 健康險 | 29,063 | 0.3 | 45,044 |
| 年金險 | 328,489 | 3.6 | 752,803 |
| 合計 | 9,247,771 | 100.0 | 9,196,172 |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目\年度 | 114年度 | 113年度 | 與113年度比較 |
|---|---|---|---|
| 金額 | 續年度保費收入 | % | 續年度保費收入 |
| 人壽保險 | 5,646,761 | 93.4 | 4,208,234 |
| 傷害險 | 109 | 0.0 | 108 |
| 健康險 | 220,340 | 3.6 | 201,722 |
| 年金險 | 181,207 | 3.0 | 186,906 |
| 合計 | 6,048,417 | 100.0 | 4,596,970 |
- 未來計劃開發之新金融商品與服務
請參閱本年度經營計畫。(第67頁)
62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二)本年度經營計畫
- 本公司
面對全球諮議多變的經營環境,本集團仍將兼顧創新與永續的核心競爭力,訂定「創新轉型、永續前行」作為115年集團經營策略主軸,以金融科技轉型作為創新動力,聚焦各事業核心業務,深耕產品、通路、客群之跨售滲透,強化企業認同感覺品牌價值,打造集團獲利新引擎;另一方面,以永續為核心經營理念,力行減碳淨零,善盡社會責任與公平待客,於經濟、社會與環境面建立長期發展的韌性。爰此擬具重要經營策略與業務計畫敘明如下:
(1) 深耕核心服務;優化跨域合作
(2) 豐富新創商品;發揮整合效益
(3) 引進科技賦能;強化AI應用
(4) 精實資本結構;完善風險防範
(5) 接軌國際趨勢;邁向永續發展
- 第一銀行
(1) 法人金融及存匯業務
A. 深耕中小企業客群,善用政策性貸款、重點產業行銷名單,並運用信保基金,提升跨業務滲透,鞏固市場龍頭地位。
B. 針對大型企業客群,主動追蹤海內外建(擴)廠及併購等投資商機,積極承作企業資本性支出貸款,進而開拓製造業及工業區新戶,提升法金營運量均額成長動能。
C. 配合政策聚焦「大型公辦都更」案件,帶動整合行銷、提升利差與開拓手收,實現資本有價理念。
D. 聚焦綠能等產業資金需求,並深化集團戶經營,搭配總行協訪機制,爭取優質聯貸客戶之統籌主辦商機,擴大聯貸市場版圖,提升利益貢獻度。
E. 掌握美元降息與科技產業成長動能,積極布局AI、高階半導體與資通訊產業,提升外幣貸款與跨境融資業務。
F. 力挺國家綠色金融政策,協助企業低碳轉型,攜手上下游廠商,實現綠色供應鏈,共同推動企業永續經營。
G. 擴增穩定金流來源,並持續調整活定存款結構,以管控資金成本。
H. 擴大企業薪轉戶招攜,深化薪轉客群經營,並善用黃金接觸時點發掘潛在價值客群。
I. 優化存匯業務數位化服務,提升客戶體驗;強化內控及減降作業風險,提高遵法意識。
J. 強化與警方合作及內外部聯防機制,透過跨部門「防制詐欺」小組共同防阻詐騙,守護民眾資產安全。
(2) 外匯及海外業務
A. 動態調整企業戶外存招攜策略,善用數位行銷招攜個人戶外存。
B. 結合授信條件,掌握外匯金流及市場商機,深化業務往來,並加強跨業、跨境客戶業務滲透,以提升本行獲利。
C. 攜手VISA合作開發「第e數速匯」跨境小額匯款服務,強化數位金融跨境布局。
D. 加強國內外營業單位客戶之攜手轉介,並透過大數據資料庫,持續開發潛在客戶名單,帶動海外團隊之業務動能。
E. 因地制宜擬定發展策略,積極招攜自貸新案及聯貸主辦案件,並提升送案品質。
F. 持續調整海外資金來源及運用結構,減低美元降息對利差縮減之風險。
G. 優化海外管理系統功能,並提升在地金融監管報表自動化程度及數位支付功能。
H. 強化同區域分行業務合作及資訊交流,提升在地市場拓展表現。
I. 持續探詢永續投融資案件,定期盤查海外營業單位投融資業務碳排量,並設定減碳目標及追蹤執行情形。
J. 持續追蹤、評估海外據點的營運效率與競爭力。
(3)個人金融業務
A. 開拓私人銀行版圖,聚焦亞灣資產管理專區,積極經營家族辦公室業務;強化專屬服務,並推出多元化產品,滿足高資產客戶需求。
B. 持續推展數位產品及數位服務;運用大數據分眾經營客群,虛實整合、線上線下協作,打造新數位通路行銷模式。
C. 掌握市場脈動,聚焦行銷主軸,持續開拓企業戶員工與新戶,擴大定期定額投資方式及加值運用,鞏固理財業務基盤並創造穩健收益。
D. 積極推廣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安養信託,並推動員工福利信託、安養信託及傳承信託,建構全方位信託服務。
E. 積極推動長年期高保障商品滲透,優先推薦予高資產客群及企業主;並配合客戶投保需求與降息趨勢,拓展分紅保單及金流型商品的銷售。
F. 優化行動投保使用介面,提升客群數位使用率,加速目標客群滲透率。
G. 配合政策方向,持續以「自住及新青安」為優先承作對象,強化差別訂價策略,並積極擴大高利差之投資理財貸款及樂活房貸占比,以提升整體收益表現。
H. 聚焦自行受益權質借業務,並推出專屬地方資產專區適用之倫巴底貸款、保費(單)融資業務,擴增其他消貸規模,強化個金獲利動能。
I. 進駐高潛力商圈,拓展高消費與年輕客群,整合百貨娛樂優惠,深耕多元場域,深化客群黏著,延伸家庭經營,開發跨世代潛力族群。
J. 落實ESG永續精神,推動綠色消費與碳足跡標籤展延,導入AI智能客服與多語系應答,強化高風險交易控管與即時風控決策系統,提升資安防護與系統效能。
(4)財務及金融市場業務
A. 掌握降息趨勢,動態調整投資組合配置,提升資金運用收益暨降低波動風險。
B. 靈活調整資金落點及資產配置,降低資本耗用,增加交易操作利益,提升資本報酬率。
C. 綜合考量市場利率水準與綠色/社會融資需求,伺機發行永續發展專項資金金融債券,強化本行永續金融經營理念與資金來源多元性。
D. 深化高資產客戶產品滲透,視市場行情伺機發行外幣結構型金融債券,以協助提升本行高資產財管業務規模。
E. 適時調整公債及央存單等高品質資產之配置,以兼顧收益並維穩本行流動性覆蓋率(LCR)。
F. 透過「外訪」、「座談會」及「密切聯繫」三大面向推進服務動能,提供客戶「一站式服務」及分行「專屬諮詢窗口」方式,並深化跨部門合作,共同提升金融市場業務量能。
G. 全方位開發不同客群,並因應金融市場變化及趨勢,及配合客群需求,提供合適的投資組合商品。
(5)風控管理業務
A. 提升風控系統完整性與穩定性,執行資本有價及管控RWA穩定成長,並申請導入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 (IRB),以符合D-SIBs之資本適足水準。
B. 動態監控國家風險,建置智能化的國家風險管理平台,精進作業風險系統效能,並膚續推動自行查核作業線上化。
C. 膚續優化本行財務碳盤查系統,定期揭露本行範疇三財務碳排之減碳目標、策略、具體行動計畫及減排達成率等目標執行情形與TCFD揭露查證作業。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D. 優化信用風險管理制度及流程,精進呆帳提存績效考核制度,透過壓力測試評估本行最大可能損失及影響,並密切監控銀行法72-2條比率及不動產集中度等相關風險。
E. 提升金融商品評價能力以擴大投資範疇,精進市場風險管理機制,同時提升資產負債管理(ALM)暨資金轉撥計價(FTP)系統,強化流動性及銀行簿利率風險管理能力。
F. 投信審核流程導入數位工具,強化風險分析暨增升作業效率,應用「法金授信戶關聯分析」模型,強化授信風險揭露與管理。
G. 運用AI自動引進擴保品鄰近行情及周遭環境與生活機能等鑑價參考資訊,由智能鑑價模型蒐集相關成交行情,串接本行消金e-Loan系統。
H. 追蹤國內外各區域主要授信產業景氣變化,出具產業分析報告,俾利透過布局前瞻產業以調整授信結構。
I. 拓展多元化授課方式,結合虛實授課方式,並定期辦理實地徵信輔導業務,強化同仁對徵信業務之熟悉度,適時給予指導並加強教育訓練。
J. 每營業日監控追蹤M0~M2個案,把握第一時間採取因應措施,防範瘡放新案,並積極查找借保戶財產所得及聯繫債務人洽談協商還款方案,以增加收回機會。
(6) 數位銀行及資訊業務
A. 以客戶為中心,價值為導向,強化薪轉戶專區個人化服務;持續蒐集客戶喜好標籤,分眾經營社群用戶,落實精準行銷。
B. 個人與企業通路並進,重塑全齡/全域數位體驗;阻詐於事前,淬鍊詐騙樣態,嚴守數位門戶,保障用戶財資安全。
C. 攜手具規模或具獨特用戶群之異業合作,將雙方產品服務嵌入iLEO APP或異業場域,並健全多元支付,提升客戶服務體驗,以拓展本行數位生活圈範疇。
D. 建置向量資料庫與非結構化資料平台以導入地雲混合架構,建立跨雲環境,以利彈性運用不同公有雲之專屬AI技術與資源,進而提升AI開發量能。
E. 持續優化「企業內部智能詢答系統」,精進生成式AI回覆精準度與完整性;加入「玉山跨業防詐專案」,提升AI模型警示精準度與開發圖演算法,精準防詐。
F. 持續推動數位轉型,擴大將生成式 AI融入日常工作流程及場景,並培養同仁深入應用微軟辦公室智能助理 Copilot工具,成為基本技能以提升工作效能。
G. 因應法規變動頻繁與詐騙猖獗,持續優化AML業務功能及檢警調機關查調作業,並串接「阻詐聯防通報電子化平台」,進行點線面聯防,提早偵測並防堵可疑與違規行為。
H. 建置「督導業務線上化」及「電子票據平台」,簡化現行人工核對、彙整步驟,並減少紙本作業。
I. 透過導入零信任架構、執行資安事件程序與紅藍隊實兵演練,及強化資通系統供應鏈風險管理,以提升資安韌性與創新量能。
J. 強化雲端資安防護,精進端點智能監控及資安日誌管理系統,進而提升整體安全防護。
(7) 行政管理業務
A. 運用關鍵人才辨識標籤,建立雙職能及跨域職涯地圖,並持續擴增理財團隊,落實核心業務歷練,加速海外及總行接班梯隊養成。
B. 推動多元共融文化,強化員工健康管理,建立友善職場環境,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提升員工向心力,實踐幸福職場。
C. 落實績效改善計畫,形塑積極任事文化,加速永續及數位人才轉型,提升人力運用效率。
D. 推動淨零建築行動,打造綠建築並取得能效標示,建置太陽能系統與持續購買綠電,提升再生能源使用率,減降碳排展現永續承諾。
65
E. 活化及提升資產運用效益,並優化營業環境配置,提升企業辨識度。
F. 強化稅務管理並落實稅務治理,另持續優化會計流程及相關系統。
G. 以「綠色關懷」、「社會關懷」、「藝術文創」、「體育競技」四大公益策略,結合本行核心職能,協助解決社會環境問題,落實永續理念。
H. 推展「就在你左右」品牌形象,提高社會大眾對本行品牌的認同度。
(8) 法令遵循事務
A. 落實執行責任地圖制度,以強化各級主管之責任感,並由上而下推動法令遵循教育訓練,深化遵法意識與誠信經營文化。
B. 提升名單檢核、風險評級與交易監控系統,運用法遵科技及導入AI提升法遵管理效率。
C. 協助精進公平待客友善金融,舉辦多元永續金融關懷講堂,並透過多元管道宣傳本行公平待客執行成果。
D. 強化海外營業單位法遵及洗防督導管理,避免裁罰案件發生。
-
第一金證券
(1) 處實發展兼顧,增進經紀效益。
(2) 善用集團資源,提升承銷業績。
(3) 精進投資策略,創造穩健績效。
(4) 持續數位轉型,打造數位品牌。
(5) 配合集團政策,邁向永續發展。 -
第一金投信
(1) 新基金募集業務
本公司115年度新產品發行策略將以ETF為核心,依據擬推出產品的特性,靈活採用主動或被動策略規劃ETF產品,並輔以跨國投資基金的布局方向進行,持續深化與拓展產品線,以更貼近市場脈動並滿足投資人的多元需求。
(2) 業務推展
A. 針對不同類型客戶,深入分析其投資組合與市場競品,協助客戶進行績效分析,並提出最適化的投資建議與產品配置。
B. 持續強化產品特色與多元化商品推廣,並善用異業合作與自媒體平台,提升品牌及產品曝光度,滿足客戶多元投資需求。
C. 增加投資論壇、產業趨勢研討會及教育訓練頻率,強化業務人員專業知識與服務品質,提升客戶對公司及業務人員的認可度與信任度。
D. 集中行銷資源與重點銷售通路合作,深耕理專及高資產客戶,搭配集團活動與定期定額方案,穩定擴增銷售金額及存量。
E. 透過舉辦市場熱門議題講座、投資論壇及軟性交流活動,擴大客戶接觸面與認同度,提升定期定額扣款戶數及金額,穩固業務規模增長。
(3) 行銷推廣
A. 運用多元行銷管道宣傳,結合公司形象與特色產品,提升品牌識別與產品聲量。
B. 領定優勢商品與市場趨勢,圍繞主題基金製作專屬行銷內容,強化銷售推展。
C. 善用影音及社群平台擴大觸及,並持續優化語音內容與系統服務,提升客戶體驗與關懷。
(4) 投資管理
A. 積極整合團隊資源,培養人才與投資能力,持續開發有效投資決策流程與程序。
B. 運用可取得資源,包含研投、計量等內外部資源,持續優化管理基金/帳戶績效。
C. 整合內部及外部資源,優化投資作業系統,提升資料品質及無紙化作業流程。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
(1) 積極催討一銀逾期放款及呆帳案件。
(2) 適時參與NPL收購,並加強催討已收購之案件。
(3) 訂定特別激勵措施,有效提升不良債權收回績效。
(4) 延伸中南部精華商圈,參與法拍屋投標,增加不動產收入。
(5) 持續配合政府政策積極參與都更墊款業務,伺機攤任實施者/起造人或參與公辦都更協議出資,協助重建。
- 第一創投/第一管顧
(1) 短期:115年預期經濟景氣放緩,惟個股仍有表現空間,將視基本面佳且有流動性之案件,進行約 0.5~2 年以內之短期性操作,預期報酬率可達 10~20% 。
(2) 中長期:選擇未來具高成長性之產業,尋求關鍵零組件之投資標的,如半導體先進製程供應鏈、資訊產業之人工智慧軟硬體、生物科技、循環經濟及國安產業等。因投資時間較長,預期IRR約 20~35% 。
(3) 整合行銷方面,將配合集團整合行銷策略,提供法人金融客戶融資、投資、上市櫃諮詢及輔導等整體服務,並針對未來高成長性產業公司之樣態,提供兄弟公司轉介參考。
(4) 第一管顧115年預計將推薦第一創投投資12個案件,投資金額約3億元。
- 第一金人壽
(1) 通路面
A. 因應資產配置、財富管理觀念推廣,在銀行及保經代通路,推動蕭繳及分期繳費型商品,持續擴大經營規模及穩定續年度保費收入。
B. 提昇通路服務品質,深耕銀行及經代通路網絡與夥伴關係,爭取合作專案。
C. 積極拓展房貸壽險銷售通路,掌握整批房貸績效。並提高房貸壽險投保率,全力推廣保險足期,保障足額之規劃。
D. 透過電話行銷通路銷售分期繳保障型商品,穩健經營保障型保險業績,創造長期價值。
E. 藉由基富通平台提升公司數位品牌形象,強化網路投保效能,提高網投獲客效益。並持續推動團體利變年金,滿足中小企業及個金客戶群需求。
F. 透過教育訓練強化銷售人員保險保障概念。
(2) 商品面
A. 因應115年IFRS 17 與 ICS 同步實施,逐步調整公司商品類型與結構,持續提升公司長期價值。
B. 以利變壽險為主力發展商品,透過不同年期及產品類型,來滿足客戶資產配置、理財退休、預留稅源及傳承規劃等。
C. 整合投資型商品,推出基金大平台商品,保留新增標的之彈性,讓銷售端熟悉商品架構便利銷售,並降低後台商品開發及維護成本。
D. 推動網路投保專屬商品及電話行銷保障型商品,持續提升公司價值。
(3) 品牌面
A. 秉持「讓每一位民眾擁有充足保障」的保險理念,發展品牌宣傳計畫與客戶滿意指標。
B. 透過媒體曝光、保戶關係管理,運用相關行銷資源、數位管道,向各通路、保戶與一般大眾傳達企業動向與商品訊息,逐步累積品牌知名度。
(三) 產業概況
- 金控業
114年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三業合計稅前盈餘為9,833億元,較113年減少755億元;其中,本國銀行平均資本適足率為 15.81%,逾期放款比率為 0.15%,授信品質良好;其次,證券市場基本面穩健,國內上
市(櫃)公司總家數為1,937家,總市值約101.76兆元,較113年底分別成長3.64%及26.52%;最後,保險業持續穩健成長,114年總保費收入為2兆9,107億元,較113年增加1,992億元,資產總額為38兆2,691億元,較113年增加8,397億元。
展望未來,金管會為建立安全與發展並進的新金融市場,將積極推動有助產業發展之金融政策與措施,包括:強化金融業資本韌性與風險監理、健全金融市場發展、落實消費權益保護與普惠金融、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加速金融科技創新與發展,並落實永續金融驅動低碳轉型,以引導及帶動產業永續發展。
2.銀行業
關於國內銀行業經營環境變化部分,114年儘管全球政經情勢充滿高度不確定性,復以央行信用管制延續、銀行放款態度審慎,致不動產授信業務量能承壓,然受惠於AI需求熱絡,帶動出口大幅成長,且為因應美國關稅、全球供應鏈碎片化,使企業營運週轉與資本支出需求殷切,綜促國銀獲利表現續創新高。展望後市,由於美國各項貿易政策明朗化,使企業能更明確規劃投資方向,進而帶動資金需求呈增,且隨外幣放款動能提升,預期銀行核心業務將維持穩健成長,加以民眾小額理財、紀律投資觀念日益普及,而高資產業務規模亦可望在政府政策支持下持續茁壯,促財富管理業務成長,故對115年銀行前景展望正向看待;惟仍須留意地緣政治、國際經貿政策變動、中小企業信用品質及氣候風險等因素對銀行業之負面影響。
3.證券業
大型化、綜合化、國際化及自由化本是金融機構的發展方向,國內證券業因面臨高度業務同質性、手續費競爭的結果,使得業者無法獲致更高利潤,經營環境日益困難,整體產業漸趨於飽和狀態,為提升競爭力,各證券商紛紛透過合併或受讓朝大型化發展,歷經數起構併,證券商家數至114年底,總公司家數為124家,分公司家數為855家,足見證券商規模大型化與證券服務業集中化已為成必然之趨勢。
4.投信業
(1)境內公募基金
根據中華民國投信投顧公會統計,截至114年底止,國內投信業總家數共36家,公開募集基金總管理資產11兆3,764億元,較113年底增加1兆7,771億元或18.51%;基金檔數1065檔,較113年底增加11檔。綜觀各類型公募基金規模變化狀況,較113年底增加前三大類型分別為指數股票型、貨幣市場基金、股票型,規模分別增加9,834億元(+15.41%)、3,568億元(+40.45%)及2,637億元(+23.80%)。
(2)境內私募基金
根據中華民國投信投顧公會統計,截至114年底止國內投信私募基金總規模為296億元,較113年底增加2億元或0.68%;114年底基金檔數66檔,較113年底減少6檔。
(3)全權委託投資
根據中華民國投信投顧公會統計,截至114年底止,投信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淨資產價值為3兆8,931億元,較113年底增加5,995億元或18.20%;全體淨資產價值占比最高的為政府機關所屬基金41.68%,其次為投資型保單37.87%,再次之為本國法人18.42%。
(4)境外基金
根據中華民國投信投顧公會統計,截至114年底止,境外基金規模為4兆9,704億元,較113年底增加5,225億元或11.75%。市場總計有37家總代理暨其總代理之962檔境外基金(分屬63家境外基金機構),較113年底減少1家總代理、減少12檔境外基金(境外基金機構增加1家)。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5.金融資產管理業
(1)不良債權催理及收購
近年金融機構因政府政策限縮不良債權案件出售,目前已無第一手案件於市場流通,資產管理公司為穩定成長及增加收益,除深耕催理本身既有案件外,並積極於二、三手不良債權公開標售市場擇優案件標購,在需求大於供給情形下,得標價格有上揚趨勢。
(2)不動產投資
新青安貸款措施受到矚目,甚至部分專家認為此政策造成房價高漲,政府已全面清查新青安貸款是否有違規出租情形,可見資金雖充沛但政府並不樂見房價持續上漲,嚴格實施控管掌握資金流向,未來將是自用剛性需求的市場。由此可知,國內不動產價格不再因貸款資金寬鬆而受惠,接著建商肯定延遲推出建案或不推案,買方將更貨比三家,因此銷售期將拉長。但只要全球經濟及國內產業穩定成長,地緣政治不要惡化,不動產投資仍是反應原物料及物價上漲、有穩定收益且具資金門檻之項目,中長期持有仍可獲利。本公司持有之不動產,皆為工商用性質且大都已出租,應受衝擊較小但亦影響出售及出租速度,未來將持續配合主管機關以出售為原則之規範,評估市場環境,適時處分不動產加強資產活化,並持續於法拍市場及政府標購案中尋找優質投資標的,以增加獲利。
(3)都更業務
金管會114年3月間頒行修正後營運原則,除原開放金控公司(銀行)轉投資之AMC得從事都市更新/危老重建墊款、債權整合、實施者或起造人及參與公辦都更擔任出資者角色等相關業務,另新增得參與一般都市更案擔任與實施者協議出出資之人,可增加AMC業務多元收益,深化多角經營策略,並藉以擴大營收基盤與開展轉型契機。
持續與銀行端等兄弟公司緊密合作承做都更/危老墊款業務,協助住戶加速推動危老建案改建及配合政府政策拓展都市更新業務為目標,增加本公司多元化收入,同時積極開發建商、整合開發商及自主更新戶之往來,承作前期整合墊款業務,於整合完成後轉介銀行端提供全案融資強化集團資源整合。同時積極拓展公辦及自辦都更擔任協議出資人;長期則俟機評估個案與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都更發展基金會、台灣都更公司、私地主尋求合作方式,參與都更/危老案擔任實施者或起造人,協助挹注資金,執行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朝都更型AMC轉型。
6.創投業
根據OECD等國際機構最新經濟展望,全球經濟成長動能雖仍維持,但受通膨壓力、主要國家貨幣政策調整及地緣政治等因素影響,整體經濟環境仍具不確定性。短期內部份需求可能提前釋放,惟相關政策影響仍將持續反映後續經濟表現。
台灣經濟受全球景氣循環影響,未來成長動能除出口外,亦將逐步由內需消費及政府相關支出所支撐,整體經濟發展仍維持穩健。
創投之長投業務主軸將聚焦高成長性產業,包括半導體供應鏈、人工智慧軟硬體、生物科技、循環經濟及軍工產業等,並搭配基本面佳且有流動性之案件進行短期投資。顧並配合政府發展綠電商機,管理再生能源基金。
7.保險業
114年整體壽險市場初年度新契約保費收入為10,074.42億元,較113年8,418.14億元,成長19.68%。台灣壽險市場持續呈現高度集中的態勢,以114年初年度保費收入為例,前十大壽險業者即占整體保費收入的80.31%,國內前十大保險公司有六家為金控集團成員--國泰人壽、富邦人壽、氈基人壽、台灣人壽、新光人壽及台新人壽,保費收入主要透過銀行通路、集團子公司或公司所屬業務員,此六家保險公司114年初年度保收合計占全體市場之55.83%。114年各金控轄下保險公司新契約業績分佈,投資型商品占比最大者為國泰人壽,佔其初年度保收54.50%;利率變動型商品占比最大者亦為國泰人壽,佔其初年度保收36.86%,次之則為新光人壽,佔其初年度保收78.96%。
114年初年度新契約保費收入各通路占比:銀行保險(40.23%)、業務員(41.17%)、保險經紀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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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DM/TM (0.36%) 和其他 (0.20%)。與113年相較,保經代通路占比約為持平,銀行通路占比提升而業務員通路占比下降,其餘通路占比變化不大。
(四) 研究與發展
1. 本公司
(1) 最近二年度研究發展支出及其成果
114年及113年度研究發展支出分別為13,267千元及8,754千元,主要用於各項專案執行、相關系統建置、調整與汰舊換新,研究發展成果如下:
A. 因應微軟公告Windows Server 2012作業系統、SQL Server 2012資料庫等系統軟體停止技術支援服務(EOS),為減降因系統漏洞無法修補而造成資訊安全風險,執行官網系統提升作業。
B. 為強化資安防護能力,補足傳統滲透測試容易忽略之邊界防禦,以及基於人為疏失之佈署盲點,利用公開資訊、社交網路、臨網等蒐集目標情資、結合資訊安全專家之專業知識、攻防技術及駭客工具資料庫,對於雙方所約定之攻擊目標與組織,包含地端、雲端及混合雲環境等,採取無所不用其極的方法進行人侵演練,同時可驗證防守方(藍隊)的偵測與回應能力。
(2) 未來研究發展計畫
與各子公司共同研議發展數位通路及強化資訊安全之策略方案,定期追蹤行動方案的執行進度。
2. 各子公司
(1) 第一銀行
A. 最近二年度研究發展支出及其成果
114年及113年度研究發展支出分別為19,336千元及19,242千元,除用於購置電子資料庫及專業圖書雜誌外,另邀請外部調研機構產業分析師及金控旗下投顧研究員於行內舉辦多項產業講座,以及對內舉辦業務研究發展報告競賽;此外,定期撰寫「國內外經濟金融動向週報」、「全球經濟週報」、「全球產經資訊週報」及「產業及經濟季展望」等,並每季於行內舉辦「產經趨勢分析」視訊會議講座,以及不定期針對國內外產經情勢之最新動向提供研究報告,內容含括國內外產業、經濟暨金融重要訊息彙總及分析。
B. 未來研究發展計畫
強化產經分析報告的廣度及深度,以及與業務面的連結。藉由解析全球主要國家的經濟景氣變化及利、匯率動態等面向,輔以國內外銀行金融監管及經濟等即時資訊之研究,深入剖析國內外金融情勢動向;另,整合產業展望、技術發展及產業競爭力分析,並及時掌握區域主要產業發展趨勢,充分揭露商機與風險等資訊,適時提供重要產業動向予相關業務部門參考。
(2) 第一金證券
A. 最近二年度研究發展支出及其成果
114年及113年度研究發展支出分別為44,536仟元及34,763仟元。本公司持續進行金融科技研發、擴展數位金融創新服務,114年度成果包括:
-
美股定期定額專區:提供39檔個股、11檔ETF可於每月3、8、13、18、23、28號定扣,最低10美元或500元台幣即可參與美股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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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閱中心:可訂閱電子對帳單及各項通知服務。
-
投組診股師-投組模擬:提供3檔ETF投資組合標的供投資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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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個人化推播:新增股息入帳通知、美股定期定額扣款提醒、美股定期定額成交通知、美股定期定額扣款失敗通知。
-
新增週期單功能:投資人可選擇「定額」、「定股」功能(整股/零股),時效最長1年。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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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智能永續指標數據平台2.0:為國內證券業首家推出個股永續發展相關評分資訊,於114年1月將ESG智能永續指標數據平台ESG評分功能直接整合至第一金證券電子交易平台,提供客戶在進行交易時能迅速獲取企業的ESG評分與相關分析,大幅提升決策效率,實現投資也能改變世界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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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零股智慧單:提供快速單、複式單、長效單、庫存停利損單。
-
移動贏家APP:新增「券商分點」、「主力追蹤」、「籌碼總覽」提供投資人可了解個股主力進出狀況,提供操作參考。
B. 未來研究發展計畫
115年預計開發上線「蛛網交易功能」透過投資人預定的價格區間內規律設定多個買入與賣出單,依據程式紀律執行,避免受情緒恐懼或貪婪影響,幫助投資者在波動中穩定賺取價差的自動化交易策略並提升資金運用效率。
(3) 第一金投信
A. 最近二年度研究發展支出及其成果
最近二年度分別完成募集「第一金量化日本基金」、「第一金美元優選收益非投資等級債券ETF基金」及「第一金台股趨勢優選主動式ETF基金」等3檔基金;114年發行2檔ETF基金為本公司積極拓展ETF市場具開拓性的代表作,同時「第一金太空衛星ETF基金」亦展現投信前瞻研究精神並成為市場具創新性的ETF產品,展現本公司致力於拓展主流產品與前瞻性創新產品的努力與成果。
B. 未來研究發展計畫
展望115年,本公司將延續積極拓展ETF市場的經驗,新產品規劃方向將包含主被動式ETF基金與可隨時因應市場變動的全球海外基金產品。本公司將秉持產品創新精神,適時擴充現有產品線,為投資人建構更趨完善的資產配置藍圖。
(4) 第一金人壽
本公司115年主要資訊系統支出計劃,主要項目將著重於數位發展專案,資訊安全強化,法令遵循優化,提升公司內部流程自動化等。115年計劃投資資訊硬體相關設備38,336千元及資訊相關軟體94,407千元,共計132,743千元。
(五)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 公司別 | 短期業務計畫 | 長期業務發展計畫 |
|---|---|---|
| 第一金控 | 1.深化各事業核心業務,開拓經營範疇。 | |
| 2.引進新型資產管理商品,創造集團財管價值。 | ||
| 3.提升金融科技競爭力,掌握數位世代商機。 | ||
| 4.強化資本運用效益,落實普惠金融平權。 | ||
| 5.落實ESG經營理念,符合國際永續趨勢精神。 | 1.市場定位:以成為臺灣的領導級金融機構為短期目標,長期願景則以成為泛太平洋區域性的金融集團為目標。 | |
| 2.財務定位上預期達成下列目標: | ||
| 資產報酬率 ≥ 1% | ||
| 淨值報酬率 ≥ 15% | ||
| 雙重槓桿比率 < 120% | ||
| 集團資本總呈率 ≥ 110% | ||
| 第一銀行 | 115年將以「領航新局.永續共進」作為經營策略主軸。在「領航新局」方面,本行將以更明確的市場定位與數智創新,掌握趨勢脈動、強化競爭優勢,引領全行開創新局。另「永續共進」方面,追求經營績效同時,兼顧長期穩健與社會共榮,攜手客戶、員工與社會,共同邁向永續未來。 | 1.深耕國際市場版圖 |
| 2.強化業務整合行銷 | ||
| 3.全面轉型數位服務 | ||
| 4.深耕客戶關係價值 | ||
| 5.完善跨境營運平台 | ||
| 6.提升經營創新能力 | ||
| 7.重視永續經營績效 | ||
| 8.精進風管內控內稽 | ||
| 9.實踐氣候治理作為 | ||
| 10.優化資安導法至上 | ||
| 11.增益企業品牌價值 | ||
| 12.共創卓越幸福企業 |
72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 公司別 | 短期業務計畫 | 長期業務發展計畫 |
|---|---|---|
| 第一金證券 | 1. 執行新營業員招募專案,有效管理既有營業員與證櫃同仁,加強教育訓練,精進績效考核,以提升其個人貢獻度。 | |
| 2. 持續優化電子交易平台與服務功能,提升客戶使用體驗以增加其忠誠度與黏著度。 | ||
| 3. 積極拓展法人客戶、中實戶、企業主等高資產客群,改善客戶結構,擴大經紀與財富管理客戶,以有效提昇通路業務之業績與手續費收入。 | ||
| 4. 爭取大型或指標型IPO案件,建置專責SPO業務團隊,加強與銀行端配合以拓展SPO案件,提升承銷業務收入。 | ||
| 5. 優化部位管理,提升興櫃交易能力,爭取參與優質興櫃案件,參與創新板造勢,增進承銷部位獲利。 | ||
| 6. 招募優質交易員人員,兼顧股債自營部位資本利得與息收部位之有效配置,以增進投資收益。 | 1. 追求通路、投資銀行及資產管理等三大核心業務均衡發展。 | |
| 2. 落實通路轉型,虛實整合以提升通路效益。 | ||
| 3. 結合集團企金資源,打造公股承銷領航者的投資銀行業務專業形象。 | ||
| 4. 精進既有投資策略,開發新種交易策略,聚焦並彈性調整投資部位,並輔以效風控,以提升自營操作獲利的穩定性與多元性。 | ||
| 5. 配合主管機關法令開放或點綴,申請新種業務,增進業務收入來源。 | ||
| 6. 持續提升內外部數位科技系統效能,建構線上產品及數位服務的完整度,打造數位券商之專業形象。 | ||
| 7. 配合金控集團政策推動與落實ESG永續發展目標。 | ||
| 第一金投信 | 1. 順應政府政策「打造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及法規載綁,持續推動產品創新與重點基金行銷,深化多元業務經營。 | |
| 2. 以ETF發行為核心,靈活採用主動與被動策略,並輔以跨國投資基金之布局,滿足市場多元需求。 | ||
| 3. 強化集團及外部通路合作,結合數位行銷工具,提升客戶經營深度與業務成長動能。 | ||
| 4. 依循集團永續發展政策,落實永續投資理念,整合內外部資源,培育專業人才,優化ESG投資流程,導入新興科技提升研究與決策品質。 | ||
| 5. 加強AI應用以優化決策流程與提升營運效率並兼具資訊安全控管。 | ||
| 6. 透過轉投資私募股權子公司,專注實質資產投資,擴展資產管理業務領域。 | 1. 精進產品定位,完備產品佈局。 | |
| 2. 深耕虛實通路,擴大業務動能。 | ||
| 3. 強化專業服務,擴增全委量能。 | ||
| 4. 提升核心能力,優化操作績效。 | ||
| 5. 增進數位運用,支援業務發展。 | ||
| 6. 順應ESG趨勢,實踐永續作為。 | ||
|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 | 1. 加強不良債權資產去化及買賣流通性,並持續收購合適不良債權產品。 | |
| 2. 在法拍市場及政府機關標售案件中尋找優質標的,持續增加大台北及桃園地區物件,並視營運狀況適時出售,以有效活化資產增進營收動能。 | ||
| 3. 加強整合行銷,與一銀合作,承作都更/危老整款業務,同時積極開發前期整款商機,於整合完成後轉介銀行端提供全案融資強化集團整合資源。 | 1. 逐步標購桃園、新竹、台中、高雄地區廠辦、商辦、廠房用地等不動產法拍物件,並適時調整人力配置。 | |
| 2. 配合政府開放資產管理公司都市更新業務,除積極培訓公司人員及與相關同業交流外,並於市場上開發都市更新案件及適時參與投資,轉型為都更型AMC。 | ||
| 第一管顧和第一創投 | 1. 115年預期經濟景氣放緩,惟個股仍有表現空間,將視基本面佳且有流動性之案件,進行約0.5~2年以內之短期性操作,預期報酬率可達10~20%。 | |
| 2. 為達成獲利目標及活化資產,將於上市櫃及興櫃市場,伺機處分投資標的以實現獲利。 | 1. 循環未來高成長性之產業,尋求關鍵零組件之投資標的,如資訊產業、新能源車、第三代半導體、循環經濟及生物科技等,尋求適合之投資標的。因投資時間較長,預期IRR約20~35%。 | |
| 2. 搭配第一管顧募集及管理之3權綠能基金,合計總投資3.8億元,資產佔比約22%,將可創造穩定收益,未來20年可望貢獻每年約0.25億元之穩定收益,搭配創投每年約0.2億元股利收入,合計約0.5億元,可望降低股市行情波動對創投獲利之影響。 | ||
| 3. 第一金控集團積極推動集團整合行銷,期待以提供法人金融客戶融資、投資、上市櫃諮詢及輔導等整體的服務,強化市場競爭力,並多樣化法人金融業務的收入來源,將持續致力此一集團政策之執行。 | ||
| 第一金人壽 | 1. 提高各商品線客戶滲透率,深耕財富管理客群與拓展年輕客群,透過加強訓練及行銷技巧提升通路行銷績效;推出合適客群之商品,擴大整體客戶規模,增加保障型商品之滲透率,並持續提高房貸保險之投保率。 | |
| 2. 深耕一銀及一證通路:持續深化與一銀及一證各分行與各分公司間的關係,提供有效率的輔銷支援服務,以發揮集團間通路與客戶優勢,提升業績貢獻。 | ||
| 3. 開拓及深耕其他銀行及經代通路關係與量能:持續開拓並經營公股銀行暨經營既有通路關係,配合通路屬性推廣與核心競爭優勢商品,提高通路業績量能。 | ||
| 4. 持續推動網路投保:藉由經營網路媒體,開發潛在目標客戶;持續優化網路投保,藉由多元便利的網路平台,提升服務的效能。 | 1. 強化長期資金運用能力,規劃妥適的資產負債管理,提升投資效益,追求穩健之經常性收益並兼顧永續投資原則,達成獲利目標。 | |
| 2. 因應IFRS 17及ICS之實施全面調整商品及通路策略,積極提升傳統保障型商品新契約保費收入占比,及外部通路業績占比。 | ||
| 3. 透過銀行保險通路的專業技能與經驗,配合第一金控綠密深厚的客戶基礎及穩健的品牌形象,秉持「讓每一位民眾擁有充足保障」的保險理念,將人們對於財富與心靈富足的追求,落實成一份完整的理財藍圖。 |
二、跨業及共同行銷效益
(一) 證券專業櫃檯與保險專業櫃檯設置概況
本公司旗下事業涵蓋銀行、證券、保險、投信、資產管理、創投、管顧、租賃等,金融版圖完整,為發揮集團的通路優勢及共同行銷綜效,本公司旗下子公司設置共同行銷櫃檯或合作推廣櫃檯,其中第一銀行在183家國內分行設置保險代理業務區域或保險櫃檯、第一金證券在第一銀行131家國內分行設置證券櫃檯,另第一金證券於其22家分支機構營業處所分別設置銀行專業櫃檯及保險櫃檯。
(二) 共同行銷效益
本公司根據各子公司資源與集團業務發展方向,擬定共同行銷主軸業務項目,以訂定各子公司共同行銷之目標,透過資源與通路共享,攜手共進發揮集團綜效。114年全年度第一銀行及第一金證券銷售第一金人壽商品保費收入達新臺幣(以下同)58.70億元;第一金證券之經紀業務及複委託業務下單量來自兄弟公司通路分別為935.28億元及314.59億元;第一金投信於114年透過第一銀行通路新募集及再銷售基金合計銷售量達68.50億元以及透過第一金證券通路新募集ETF基金合計銷售量達9.96億元。
三、市場及業務概況
本公司屬金融控股公司,業務項目為投資及對被投資公司之管理,爰就主要子公司(銀行、證券、投信及保險)所屬市場及其業務概況說明如下:
(一) 第一銀行
- 業務經營之主要地區
截至114年底,國內營業單位總計有183家;國外方面,本行擁有21家分行、10家支行、1家出張所、3家辦事處、1家子銀行(共9家據點),配合客戶經營需要,滿足台商企業的全方位金融服務,進駐國際大都會及金融商業中心,營運據點橫跨亞、美、歐、大洋等四大洲。未來將持續以多元化的經營方式全力拓展海外市場,並聚焦新南向國家及歐美地區,以期建構綿密的全球金融服務網。
-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1) 供給面
臺灣銀行業長期面臨銀行家數過多所造成的高度競爭,不僅使獲利空間持續受到壓縮,也影響銀行在資本成本上升、科技投資與國際化布局等結構性變動下的調整能力。同時,純網銀與金融科技公司以開放銀行API與金流整合等模式快速擴大版圖,使競爭壓力愈發顯著。此外,國際監管標準持續收緊,包括資本適足率、洗錢防制與金融消費者保護等要求全面提高,迫使銀行投入更多資源於合規、資安與防詐體系,推升營運成本。整體而言,過度競爭、法遵成本提高,加上非傳統銀行業者加速搶占市場,正共同加深銀行業供給端的結構性壓力。
(2) 需求面
在全球供應鏈調整與「投資臺灣三大方案2.0」延長所帶動的企業資金需求背景下,臺灣銀行業在企業投信、跨境金融與外匯服務方面具備持續成長的契機;同時,財富管理市場快速增長,高資產客群與跨境資產配置需求提升,使銀行得以透過財富管理等非利差收入擴大獲利來源。數位金融普及與 AI 技術的導入也為銀行帶來提升營運效率、降低成本並拓展客群的機會,並能與金融科技公司透過 API 與金流整合等模式建立新的競合關係。另一方面,政府推動 ESG、綠色金融與永續貸款,使銀行在綠能融資、永續連結貸款與碳資產管理等領域出現新的成長動能;而銀行積極布局東南亞與新南向市場,也可透過利差較高的海外投信、跨境服務與台商金融需求挹注收益。整體而言,企業金融、財富管理、數位轉型、ESG 金融與海外布局,是臺灣銀行業在結構性競爭壓力下仍具明確潛力的主要成長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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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競爭利基及發展追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全球經濟正面臨保護主義升高與經濟碎片化的衝擊,而外部環境不確定性持續加劇,貿易限制升級、財政脆弱性上升以及金融市場波動等因素,使全球經濟前景仍難樂觀看待。在AI相關產業可能面臨估值重新調整下,整體風險情勢進一步升溫,對各國政策操作與市場信心形成更大壓力。面對變局,本行將持續掌握產經趨勢,採取前瞻性策略穩健經營,並透過強化跨境金融布局、深化客戶關係及靈活調整投信與資產配置,提升海內外業務量能,以掌握新興需求。同時,本行將積極運用大數據與AI推動數位轉型,擴展多元數位及場域金融服務,強化與客戶日常場景的連結,打造更具韌性與成長動能的金融服務生態圈。
(1)有利因素
A. 品牌價值具百年歷史,穩健發展的經營理念
B. 國內通路綿密,在地深耕,具深厚的客我關係
C. 歐、美與大中華網點布局完整,國際化程度領先同業
D. 積極深耕東南亞市場,串聯亞太金融服務網
E. 鞏固核心法金業務,延續獲利績效
F. 提供企業戶跨境供應鏈、銷售鏈及價值鏈融資等創新服務,廣受業界肯定
G. 加速通路虛實轉型,深化社群媒體經營,並透過AI強化數位創新與智能服務
H. 整合金控集團資源,發揮多角化業務經營綜效
I. 資產品質良好,落實風險管控機制
J. 股權單純,經營階層穩定度高
K. 注重國際化金融專業人才培訓,提升國際競爭利基
L. 深耕綠色永續金融,協助企業順應低碳轉型浪潮
M. 深化經營高資產客戶,提供整合性專業諮詢,滿足客戶家庭願景與企業理想
(2)不利因素
A. 企業籌資管道日益多元,銀行作為金融中介的功能相對弱化
B. 金融科技(FinTech)浪潮盛行,非金融業業者跨足金融服務,銀行競爭壓力提升
C. 國內銀行家數眾多,低利差環境仍難擺脫,削價競爭態勢猶存
D. 國內銀行提供之金融商品及業務同質性高,創新能力不足
E. 國內銀行規模與國際級銀行差距顯著
F. 國際政經情勢動盪,使金融市場波動加劇
G. 全球金融監管趨嚴與風險加劇,迫使資本計提增加,營運成本同步攀升
(3)因應對策
A. 掌握最新總體經濟與產業發展趨勢,適時提出因應對策
B. 持續內化整合思維,強化業務流程整合,透過前瞻性轉型規劃達成穩健經營
C. 加速通路虛實轉型,發展多元智慧服務,精進數據行銷運用
D. 善用資本創造價值,致力推展價值型亮點業務以提升客戶黏著度,建立長期關係
E. 秉持「多元布局 在地深耕」思維,引導海外分行擴大業務範疇,朝全功能分行發展
F. 配合政府政策協助台商返臺投資,提供多元且優質的金融商品,以滿足台商金融服務需求
G. 盤點業務人力,加速養成核心職能接班團隊;並持續推動國際人才的培育,提升人才訓練的綜效
H. 體現企業社會責任,彰顯金融服務業貢獻社會之價值
I. 持續推動結合ESG之經營策略,積極發揮金融中介者的議合力量,落實「永續金融」之經營目標
4.業務發展概況
請參閱所營業務項目及其營業比重。(第56-59頁)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二) 第一金證券
- 主要服務之提供地區
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包含證券與期貨經紀、上市櫃輔導、股權與債券承銷、股務代理、財務顧問、權證發行、股票與債券自營等業務,其中證券與期貨經紀及權證發行之業務以投資大眾及法人客戶為主要之服務對象,本公司不僅於北、中、南地區均設有經紀據點,離島的澎湖亦設有分公司,而在第一銀行各分行設立的證櫃,更有利於本公司將經紀業務的服務觸角延伸至台灣多數縣市;承銷與股務代理業務主要服務對象則為Pre-IPO或公開發行以後之公司或集團企業之輔導、承銷服務,承銷團隊有台北、新竹、台中、台南四個據點,得與全台所有優質企業、科技園區與產業園區之潛力公司就近接觸與服務。此外,為響應政府推展南向政策,亦積極爭取東南亞台商或華商回台第一上市櫃;至於自營業務之投資買賣,則無服務對象與服務區域之分。
-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1) 供給面
證券商是證券市場相關服務的主要提供機構,隨著金融科技數位時代的來臨與法人交易比重持續成長,缺乏集團資源的中小型與專業經紀商生存不易,基於提升單點競爭力的考量,證券業整併持續進行,證券商總數逐年減少,電子交易比重逐漸提升。面臨經紀傳統下單業務的激烈競爭下,未來方向將朝向傳統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發展,像是政府近年持續提倡的信託2.0與財管2.0,均是架構在現有財富管理與複委託業務的基礎上,提供證券商開創手續費收入的機會。
其他像是雙向借券、不限用途款項借貸、認股借貸(bridge loan),除提供證券商從現有客戶的庫存股票衍生出新的業務商機,亦讓客戶在既有的股票信用交易外,有新的投融資管道得以創造更多參與市場投資的資金。在承銷業務上,證交所與櫃買中心除既有的交易市場外,亦積極推廣創新板與戰略新板,113年開放創新板上市股票信用交易及戰略新板併入興櫃,提供新創型企業更友善的資本市場籌資管道,114年起取銷創新板投資入資格限制,可提升創新板股票交易活絡度,同時,開放證券商複委託交易買賣虛擬貨幣ETF。由此可知,國內證券商的服務提供,是趨向開放與多元。
(2) 需求面
證券市場為服務資金需求者和供給者的平台,主要的需求者一者為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與衍生性商品的投資人,以滿足其投資理財需求,二者是透過國內資本市場籌資的上市櫃或準上市/櫃企業,透過發行股票、普通公司債或可轉換公司債以滿足其資金需求。在政府逐步放寬法令,擴大證券商業務範圍之際,一方面使投資人有更多元的理財商品與便捷友善的交易平台供其選擇,在以投資人需求為導向的服務創新模式下,券商將進一步深化證券市場功能,另一方面也鼓勵海外發展有成的台商或潛力產業的新創、優質公司,均能透過國內的資本市場籌資,帶動證券市場的資金需求者與投資資金的運用者其需求均能被有效滿足。
(3) 市場未來成長性
國內證券業市場成長性可從投資理財相關的經紀、財富管理業務與企業籌資的承銷業務兩大方面來看,在投資理財方面,目前台股資金動能尚屬充沛,市場投資資金的動能並未匱乏,加上美元強勢,國人持有美元的比重持續成長,除銀行的美元定存外,豐沛的美元資金也向海外找尋利率穩、信用評等佳的固定收益商品,提供證券商承作複委託之機會。台灣社會高齡化、少子化也勢必帶來相關信託服務需求,而主管機關鼓勵證券商推動普惠金融與友善金融的政策,也讓投資理財不在只是有錢人的專利,未來即使小資族與年輕族群,參與投資理財的比重勢必增加,這些均有利於證券商經紀與財富管理業務的發展。在企業籌資方面,隨著金管會、證交所與櫃買中心放寬新創企業IPO與集團企業SPO之規定,使企業籌資管道更為多元,對於原就是以中小企業為主的台灣,或海外發展有成的台商,或東南亞與台灣產業相似或依存度高的公司,對選擇回台或來台作為籌資首要選擇的意願與可能性均大增,這些對證券商的承銷業務均產生正向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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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彭金隆主委於113年5月上任後提出打造臺灣成為「亞太資產管理中心」的施政重點,9月再提出其內容中「五大計畫」,其中「擴大投資台灣」,即包含擴大投資創投與新創計畫,規劃協助更多具潛力的新興產業(如綠能、數位雲端、生技醫療等)邁向資本市場,規劃台日跨境掛牌,上述種種壯大臺灣資本市場措施均有助於帶動國內證券業的正向發展。
3.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競爭利基
A. 第一金融集團擁有完整之金融版圖,通路廣佈,有利延伸業務廣度與就近服務客戶的便利性。
B. 透過集團共同行銷業務之推廣,可提供客戶一次購足之全方位金融服務,以達降低成本及交叉整合行銷的綜效。
C. 第一金證券的部位投資報酬,如:台股自營、承銷、興櫃等,已穩健提升中。
D. 第一金證券在承銷、數位轉型與ESG等服務與專業形象上,已日益發酵。
(2)有利因素
A. 金管會配合新南向政策,吸引東南亞的台商或華商來台灣資本市場籌資,證交所與櫃買中心亦積極推廣不同的IPO掛牌場所並吸引專業投資人參與,以提升台灣資本市場的多樣性與競爭力。
B. 主管機關為提升證券業競爭力,透過法規鬆綁持續開放金融商品及服務,並放寬參與投資人的門檻,有助證券商的業務發展。
C. 國內市場資金充沛,法人對於台股未來走勢樂觀與重點產業獲利黨持樂觀態度,有利市場交投熱絡,為證券經紀與自營業務挹注動能。
D. 目前仍為相對高利率環境,美國聯準會114年降息速度將減緩,臺灣央行為打擊房價漲勢,降息空間不大甚至可能再逆向調升存準率,可能導致企業銀行授信成本提高,轉而透過直接金融方式透過資本市場籌資,帶動證券市場籌資案件的成長。
(3)不利因素
A. 國際市場處於動盪影響台股大盤表現,連帶使自營操作難度增加。
B. 隨著券商大型化之趨勢,為搶佔市場,均陸續展開價格戰,削價競爭的結果,影響券商經紀手續費與融資利息收入甚鉅。
C. 全球景氣一旦面臨衰退,企業營運績效趨緩下可能影響其籌資意願。
(4)因應對策
A. 持續加強經紀、自營及承銷業務之均衡發展,強化經營體質,提升市場競爭力。
B. 持續召募有經驗、有客群之同業優質營業員,積極發展複委託業務及持續開拓雙向借券及不限用途款項借貸等業務,分散通路業務之收入來源。
C. 因應金融科技之發展趨勢,強化行動理財商品的完整性及方便性,另外,為滿足年輕世代對投資理財的需求,將搭配定時定額及零股交易,以提升本公司數位客戶群的黏著度。
D. 持續加強風險管理、法令遵循及稽核作業,以降低經營風險,追求獲利穩定成長。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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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業務發展概況
茲將第一金證券之業績及市占率彙總列示如下表:
| 項目 | 年度
金額/%/件 | 114年度
金額/%/件 | 113年度
金額/%/件 |
| --- | --- | --- | --- |
| | 經紀業績成交量(億元) | 32,021.5 | 31,943.9 |
| 經紀業績市占率(%) | 1.237 | 1.258 | |
| 債券買賣斷成交量(億元) | 175.50 | 143 | |
| 債券附條件成交量(億元) | 1,566.54 | 1,768.13 | |
| 承銷主辦案件數 | 12 | 9 | |
| 承銷協辦案件數 | 33 | 49 | |
(三) 第一金投信
1. 業務經營之主要地區
第一金投信過去為第一家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交易的公司,同時首創投信業南向服務的先河,除台北總公司營業據點外,並先後成立高雄、新竹、台中成立分公司等三大服務據點,提供客戶全方位理財服務,亦率先開辦基金網路交易業務及推出語音交易系統,提供客戶更方便、迅速的投資管道,擴大服務客群。
2.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1) 供給面
截至114年底止,境內基金發行1,065檔,規模11兆3,764億元;境外基金部分,截至114年底止,共核准37家總代理人、63家境外基金機構、962檔境外基金,國內投資人持有金額共計4兆9,704億元。
114年伴隨投資環境波動,市場聚焦於台灣與美國等成熟國家。台股受惠AI相關題材與供應鏈紅利,創下波段新高。預估115年,投資人將更重視投資商品的風險與波動度。面對投資人需求,各投信業者將因應市場變化與投資需求,檢視並調整產品布局,使產品線趨向多元化發展,以擴大業務規模並掌握未來成長契機。
(2) 需求面
114年全體投信公募基金規模突破新臺幣11兆元,顯示國內資產累積持續擴大,投資理財觀念亦日益深化。展望115年,隨著殖利率曲線倒掛修正及降息循環的推進,市場資金配置邏輯出現轉變,部分資金由長天期高殖利率公債ETF,轉向主動式債券管理及中短天期非投資等級債券產品。
數據顯示,定期定額投資ETF的佔比已達 82%,其中21至40歲的年輕族群是主力,該族群對新科技與新觀念的接受度極高,成為推動主動式ETF與不配息ETF成長的核心力量。市場申購重心亦由傳統市值型與高股息產品,轉向具備超額報酬潛力之主動式台股基金及科技主題ETF,尤以半導體及AI相關產品表現最為突出。
整體而言,115年的基金績效表現將高度取決於對關鍵產業趨勢的掌握,其中AI實體應用、半導體產業擴散效應及電力與基礎建設投資,預期將成為市場關注的三大核心投資主題。
78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3.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競爭利基
A.官股投信形象優質,具集團資源支援。
B.主題性產品具口碑 (如:水電瓦斯基金)。
C.貨幣基金管理規模位居市場前列,有助提升公司品牌能見度。
(2)有利因素
A.政府推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有助延伸業務觸角(TISA、境外未具證、私募股權基金、REITs...等)。
B.降息環境有利帶動收益型市場需求。
C.新政策商機,公司具備可對應商品 (如:境內外未具證)。
(3)不利因素
A.ETF市場高度集中,小型業者成長具難度。
B.新型業務開放,同業具備快速反應體質與動能。
C.產品同質性高,產品長期競爭優勢不易維持。
(4)因應對策
A.商品推動著重於收益型商品,滿足市場對穩健收益的需求。
B.持續觀察產業發展趨勢,靈活調整經營策略與商品方向,並積極發展非貨幣型基金,以強化產品多元性與市場競爭力。
C.持續耕耘ETF業務,發展ETF產品,因應市場多元化與競爭趨勢。
D.配合政府政策,積極參與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相關業務,拓展國際市場。
E.導入AI技術,提升管理效率與營運效能,推動數位轉型。
F.強化ESG(環境、社會、公司治理)永續發展,提升公司形象與吸引力。
4.業務發展概況
請參閱所營業務項目及其營業比重。(第60頁)
(四) 第一金人壽
1. 業務經營之主要地區
第一金人壽成為百分之百子公司後,將藉由兄弟公司間擁有龐大的客戶基礎、綿密的分行通路網、悠久穩固的客戶關係、與厚實的品牌認同度,及既有通路合作培養之服務及行銷經驗,搭配商品設計能力提升,積極切入本集團以外之其他銀行與保經代等通路,以擴大國內壽險版圖、創造獲利與經濟規模增長,並提升公司價值之長期目標。
2.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1)供給面
114年台灣壽險市場前五大業者即占新契約保費收入 53.68%,隸屬金控集團下的壽險業者,因交叉行銷與集團奧援的優勢,而有外資背景的壽險公司則可以整合母公司資源,使營運模式更為精進。近年來,開發金控旗下的凱基人壽,以及中信金控旗下的台灣人壽,透過持續購併,短短數年間,新契約保費收入市占率已分別達 7.67% 及 7.45%,分別為市場第四大及第六大。台新人壽後於金控整合行銷資源及跨足保經代通路,銷售業績量有顯著提升,市場排名也推進至第8名,如將114年新光人壽業績合併後,市占率為 10.52%,排名則來到第三名。透過購併不同通路屬性的保險公司,似乎在整體發展上具有綜效,壽險業的後續板塊移動值得長期觀察。另外,主管機關監理日趙嚴格,接軌IFRS17制度對保險業經營衝擊,加上國際金融情勢瞬息萬變,掌握監理及市場變化趨勢並能立即因應之保險公司才能持續成長。
(2)需求面
台灣市場消費者一直以來將人壽保險視為投資及儲蓄的工具之一,而非著重於保險的保障功能,因此深受整體經濟及利率波動影響。主管機關持續關注壽險平均保額偏低、人口老化及少子化社會等相關議題,並致力推動保障型、小額終老、長期照顧險與年金保險商品,114年在監理機關嚴對於高齡投保及身心障礙等消費者保護措施連帶影響商品設計及招攜核保理賠等作業,預期市場將更成熟健全。
3.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1)有利因素
A.公股金控品牌加持,擁有信任與穩健的金融專業形象。
B.有一銀及公股行庫層峰的支持,奠定與內外通路之合作利基。
C.利變壽商品線完整且具競爭力,商品保障設計相較同業有優勢。
(2)不利因素
A.業務規模小,固定費用負擔、損益率波動之影響敏感。
B.業務規模未達一定水準,銷售獎勵較弱,通路競評相對具挑戰。
C.業界常態性價格競爭,不僅壓縮獲利空間並墊高通路及商品開發成本。
D.數位服務 (AI客服)及社群平台服務(Line官方帳號),等多元服務較業界緩慢。
(3)因應對策
對於有利的因素,公司將致力發展此核心商品,並藉由金控集團的優勢,提供客戶最適之商品,達成金控全方位金融商品目標。對於商品開發與將採以下對策:
A.持續開發保障型的商品,補足客戶保險保障不足之需求。藉由公股品牌形象為經代通路打造專屬投資型商品,可擴大經代業務發展版圖。
B.深耕其他公股銀行及開發民營體系銀行,可逐步提升理財型商品及房貸壽險業績。
對前述不利因素公司將採行下列因應對策:
A.持續以客戶需求導向之商品發展,滿足客戶人生各階段財務需求,並快速回應市場需求,提升商品競爭力,擴大公司業績規模。
B.持續增加行動投保的合作保經代,並優化業務員查詢系統(E-agent),逐步提升數位服務,進而擴大至多元服務。
4.業務發展概況
請參閱所營業務項目及其營業比重。(第62頁)
四、從業員工:列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學歷分布比率、員工持有之專業證照及進修訓練情形如下:
(一) 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
| 公司名稱 | 113年度 | 114年度 | 當年度截至115年2月28日 | ||
|---|---|---|---|---|---|
| 員工人數 | 第一金控 | 59 | 62 | 62 | |
| 第一銀行 | 8,623 | 8,609 | 8611 | ||
| 第一金證券 | 822 | 825 | 821 | ||
| 第一金投信 | 148 | 147 | 150 | ||
| 第一金人壽 | 359 | 342 | 345 | ||
|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 | 61 | 65 | 65 | ||
| 第一管顧 | 12 | 13 | 13 | ||
| 平均年齡 | 第一金控 | 46.36 | 46.94 | 47.06 | |
| 第一銀行 | 42.26 | 42.58 | 42.63 | ||
| 第一金證券 | 47.26 | 47.93 | 48.08 | ||
| 第一金投信 | 45.31 | 45.71 | 45.83 | ||
| 第一金人壽 | 45.40 | 46.30 | 46.40 | ||
|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 | 47.00 | 47.00 | 47.00 | ||
| 第一管顧 | 47.30 | 47.50 | 47.70 | ||
| 平均服務年資 | 第一金控 | 7.88 | 7.58 | 7.67 | |
| 第一銀行 | 16.60 | 16.83 | 16.87 | ||
| 第一金證券 | 10.97 | 11.14 | 11.28 | ||
| 第一金投信 | 8.50 | 8.86 | 8.78 | ||
| 第一金人壽 | 5.10 | 6.00 | 6.10 | ||
|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 | 15.00 | 15.00 | 15.00 | ||
| 第一管顧 | 8.23 | 6.53 | 6.61 | ||
| 學歷分布比率(%) | 博士 | 第一金控 | 0.00 | 0.00 | 0.00 |
| 第一銀行 | 0.05 | 0.05 | 0.06 | ||
| 第一金證券 | 0.12 | 0.12 | 0.12 | ||
| 第一金投信 | 0.00 | 0.00 | 0.00 | ||
| 第一金人壽 | 0.56 | 0.58 | 0.58 | ||
|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 | 0.00 | 0.00 | 0.00 | ||
| 第一管顧 | 0.00 | 7.00 | 7.00 | ||
| 碩士 | 第一金控 | 45.77 | 50.00 | 51.61 | |
| 第一銀行 | 26.83 | 27.93 | 27.88 | ||
| 第一金證券 | 16.67 | 16.61 | 16.57 | ||
| 第一金投信 | 37.16 | 35.33 | 35.33 | ||
| 第一金人壽 | 20.61 | 21.64 | 22.03 | ||
|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 | 6.00 | 6.00 | 6.00 | ||
| 第一管顧 | 42.00 | 36.00 | 36.00 | ||
| 大專 | 第一金控 | 52.54 | 48.39 | 46.78 | |
| 第一銀行 | 69.36 | 68.64 | 68.73 | ||
| 第一金證券 | 72.75 | 73.45 | 73.69 | ||
| 第一金投信 | 59.46 | 61.34 | 62.00 | ||
| 第一金人壽 | 68.25 | 69.01 | 68.98 | ||
|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 | 88.00 | 88.00 | 88.00 | ||
| 第一管顧 | 58.00 | 57.00 | 57.00 |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 公司名稱 | 113年度 | 114年度 | 當年度截至114年2月28日 | ||
|---|---|---|---|---|---|
| 學歷分布比率(%) | 高中 | 第一金控 | 0.00 | 0.00 | 0.00 |
| 第一銀行 | 3.40 | 3.07 | 3.02 | ||
| 第一金證券 | 10.46 | 9.82 | 9.62 | ||
| 第一金投信 | 3.38 | 3.33 | 2.67 | ||
| 第一金人壽 | 10.58 | 8.48 | 8.12 | ||
|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 | 6.00 | 6.00 | 6.00 | ||
| 第一管顧 | 0.00 | 0.00 | 0.00 | ||
| 高中以下 | 第一金控 | 1.69 | 1.61 | 1.61 | |
| 第一銀行 | 0.36 | 0.31 | 0.31 | ||
| 第一金證券 | 0.00 | 0.00 | 0.00 | ||
| 第一金投信 | 0.00 | 0.00 | 0.00 | ||
| 第一金人壽 | 0.00 | 0.29 | 0.29 | ||
|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 | 0.00 | 0.00 | 0.00 | ||
| 第一管顧 | 0.00 | 0.00 | 0.00 |
(二) 員工持有專業證照之名稱及人數
| 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當年度截至115年2月28日 |
|---|---|---|---|
| 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 | 6,907 | 6,950 | 6,973 |
| 初階外匯人員 | 2,669 | 2,771 | 2,788 |
| 初階授信人員 | 3,369 | 3,448 | 3,461 |
| 股務人員 | 945 | 956 | 956 |
| 債券人員 | 332 | 327 | 326 |
| 金融科技力知識檢定 | 3,964 | 4,158 | 4,178 |
| 金融科技專業科目能力認證 | 18 | 28 | 28 |
| 投信投顧業務員 | 1,814 | 1,803 | 1,807 |
| 投信投顧相關法規 | 5,736 | 5,770 | 5,808 |
| 信託業業務員 | 7,660 | 7,656 | 7,677 |
| 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 | 6,759 | 6,918 | 6,942 |
| 衍生性金融商品銷售人員 (含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 | 6,112 | 6,219 | 6,240 |
| 人身保險業務員 | 8,107 | 8,083 | 8,118 |
| 人身保險經紀人 | 7 | 6 | 6 |
| 人身保險代理人 | 21 | 21 | 21 |
| 銷售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 | 6,332 | 6,399 | 6,410 |
| 產物保險業務員 | 7,047 | 7,076 | 7,085 |
| 證券商業務員 | 2,431 | 2,496 | 2,504 |
| 證券商高級業務員 | 2,384 | 2,373 | 2,371 |
|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 247 | 240 | 240 |
|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人員 | 229 | 233 | 232 |
| 期貨商業務員 | 2,016 | 2,017 | 2,005 |
| 期貨經紀商業務員 | 1 | 1 | 1 |
|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 | 24 | 25 | 24 |
| 風險管理師(FRM) | 106 | 107 | 105 |
| 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 | 3,564 | 3,799 | 3,830 |
| 國際反洗錢師資格認證 | 1,450 | 1,418 | 1,417 |
| 理財規劃人員 | 2,086 | 2,100 | 2,103 |
| 理財規劃顧問(CFP) | 65 | 82 | 82 |
| 高齡金融規劃顧問師 | 320 | 476 | 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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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營運概況
| 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當年度截至115年2月28日 |
|---|---|---|---|
| 永續金融證照-基礎能力 | 204 | 2,255 | 2,307 |
| 永續金融證照-進階能力 | 1 | 30 | 34 |
| 特許財務分析師CFA(level1) | 12 | 11 | 12 |
| 特許財務分析師CFA(level2) | 3 | 3 | 3 |
| 特許財務分析師CFA(level3) | 17 | 15 | 15 |
| 內部稽核師 | 13 | 14 | 14 |
| 電腦稽核師 | 8 | 8 | 8 |
| 律師 | 27 | 25 | 24 |
| 會計師 | 32 | 34 | 34 |
| 美國精算師 | 2 | 3 | 3 |
| 中華民國精算師 | 2 | 4 | 4 |
|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核保人員證明 | 13 | 18 | 18 |
|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理賠人員證明 | 11 | 10 | 10 |
(三) 本公司與財務資訊透明有關人員取得相關證照情形:
| 部門 | 證照名稱 |
|---|---|
| 財會部門 |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測驗3人,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4人。 |
| 稽核部門 | 內部稽核師1人,電腦稽核師1人,企業內部控制基本測驗1人,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5人。 |
五、員工進修訓練情形
(一) 整合行銷教育訓練
本公司依「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整合行銷教育訓練實施規則」於每年年度開始前,由各主要通路及產品單位依整合行銷業務發展及人才培育需要,擬訂訓練計畫送交本公司彙集該年度之整合行銷教育訓練計劃後函布施行,並按季提報各單位實際辦理情形。
整合行銷教育訓練計畫內容包含:
- 通路單位內部自辦教育訓練課程或由產品單位提供整合行銷業務訓練課程,著重於實務之講解與作業流程之說明、演練。
- 產品單位以相關業務主辦人員為對象,就特定業務主題開辦專題研討課程,著重於業務之規畫推展與工作績效之檢討改進。
- 整合行銷業務證照輔導部份由通路單位指派專人參加外部專業訓練課程,協助通路單位所屬人員取得整合行銷業務推展所需證照。
上開整合行銷教育訓練課程道派參訓人員之方式,係依整合行銷訓練年度計畫內容,由各單位遴選或推薦適當人員參加。
114年度整合行銷教育訓練課程總時數為194.55小時,共計24,426人次參加,上述教育訓練包含使用線上數位學習及視訊課程。
(二) 員工教育訓練
第一金控集團各公司依其業務發展需要,各自訂定其年度之教育訓練計畫,俾提升員工專業技能及管理職能,114年度安排員工參加內外部訓練課程(含線上數位學習)總計212,798人次,教育訓練費用總計7,572萬元。
(三)本公司經理人114年度進修資訊
| 職稱 | 姓名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 總經理 | 方瑩基 | 公司治理論壇-數位金融發展下之個資保護趨勢與應用 | 3.0 |
| 公司治理論壇-新興科技下的洗錢、防詐與資安風險趨勢 | 3.0 | ||
| ESG與永續金融 | 1.0 | ||
| 公司治理論壇-生成式AI的金融產業應用與評估、管理 | 3.0 | ||
| 金融友善服務 | 2.0 | ||
| 2025年淨零排放發展趨勢介紹 | 2.0 | ||
| 副總經理兼策略規劃處處長 | 李淑玲 | 公司治理論壇-新興科技下的洗錢、防詐與資安風險趨勢 | 3.0 |
| ESG與永續金融 | 1.0 | ||
| 公司治理論壇-生成式AI的金融產業應用與評估、管理 | 3.0 | ||
| 2025年淨零排放發展趨勢介紹 | 2.0 | ||
| 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副總經理 | 王振華 | 公司治理論壇-數位金融發展下之個資保護趨勢與應用 | 3.0 |
| 公司治理論壇-新興科技下的洗錢、防詐與資安風險趨勢 | 3.0 | ||
| 公司治理論壇-生成式AI的金融產業應用與評估、管理 | 3.0 | ||
| 法令遵循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人員在職研習班 | 15.0 | ||
| ESG與永續金融 | 1.0 | ||
| 2025年淨零排放發展趨勢介紹 | 2.0 | ||
| 副總經理兼資訊安全長 | 劉培文 | ESG與永續金融 | 1.0 |
| 2025年淨零排放發展趨勢介紹 | 2.0 | ||
| 總稽核兼董事會稽核處處長 | 林薰娟 | 稽核人員金融業務研習班 | 18.0 |
| 金控公司內部稽核座談會 | 3.5 | ||
| ESG與永續金融 | 1.0 | ||
| 金控公司暨本國銀行內部稽核座談會 | 3.5 | ||
| 2025年淨零排放發展趨勢介紹 | 2.0 | ||
| 董事會主任秘書兼公司治理主管 | 洪儉芳 | 公司治理AI相關議題-生成式AI的商業價值與數位風險 | 3.0 |
| 公司治理論壇-數位金融發展下之個資保護趨勢與應用 | 3.0 | ||
| 公司治理論壇-新興科技下的洗錢、防詐與資安風險趨勢 | 3.0 | ||
| 公司治理論壇-生成式AI的金融產業應用與評估、管理 | 3.0 | ||
| ESG與永續金融 | 1.0 | ||
| 2025年淨零排放發展趨勢介紹 | 2.0 | ||
| 法令遵循處副處長兼代處長 | 許麗娟 |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人員在職研習班(第682期) | 12.0 |
| 公司治理論壇-數位金融發展下之個資保護趨勢與應用 | 3.0 | ||
| 公司治理論壇-新興科技下的洗錢、防詐與資安風險趨勢 | 3.0 | ||
| ESG與永續金融 | 1.0 | ||
| 2025年淨零排放發展趨勢介紹 | 2.0 | ||
| 外匯衍生性商品教育訓練班 | 12.0 | ||
| 信託業管理人員在職研習班 | 12.0 | ||
| 行政管理處處長 | 王水蓮 | 法令遵循人員職前研習班(第448期) | 15.0 |
| 2025臺灣集保結算所ESG服務論壇 | 5.0 | ||
| 「股東會」與「公司法」應注意事項及實務解析 | 3.0 | ||
| ESG與永續金融 | 1.0 | ||
| 2025年淨零排放發展趨勢介紹 | 2.0 |
| 職稱 | 姓名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 事業發展處處長 | 吳明珍 | 公司治理論壇-數位金融發展下之個資保護趨勢與應用 | 3.0 |
| 公司治理論壇-新興科技下的洗錢、防詐與資安風險趨勢 | 3.0 | ||
| ESG與永續金融 | 1.0 | ||
| 公司治理論壇-生成式AI的金融產業應用與評估、管理 | 3.0 | ||
| 2025年淨零排放發展趨勢介紹 | 2.0 | ||
| 風險管理處處長 | 蔡佩珍 | 公司治理論壇-數位金融發展下之個資保護趨勢與應用 | 3.0 |
| 公司治理論壇-新興科技下的洗錢、防詐與資安風險趨勢 | 3.0 | ||
| 公司治理論壇-生成式AI的金融產業應用與評估、管理 | 3.0 | ||
| ESG與永續金融 | 1.0 | ||
| 2025年淨零排放發展趨勢介紹 | 2.0 | ||
| 外匯衍生性商品教育訓練班 | 12.0 | ||
| 電子資訊處 | |||
| 副處長兼代處長 | 王致平 | ESG與永續金融 | 1.0 |
| 2025年淨零排放發展趨勢介紹 | 2.0 | ||
| 行政管理處副處長 | |||
| 財務主管 | |||
| 會計主管 | 郭乃文 | 公司治理論壇-數位金融發展下之個資保護趨勢與應用 | 3.0 |
| 公司治理論壇-新興科技下的洗錢、防詐與資安風險趨勢 | 3.0 | ||
| ESG與永續金融 | 1.0 | ||
| 2025年淨零排放發展趨勢介紹 | 2.0 |
六、企業責任及道德行為
(一) 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請參閱本年報「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第29-36頁)
第一金控將永續發展策略與經營理念結合,長期致力於治理、社會與環境永續等面向之績效提升,114年除連續八年入選道瓊領先指數(DJBIC)「世界指數」成分股,並連續十年入選「新興市場指數」成分股,八度入選S&P Global永續年鑑成員,全球銀行業排名Top 5%,且獲國際非營利組織CDP氣候變遷、水安全及森林三大領域A評分之領導等級肯定,並四度獲MSCI全球標準指數成分股ESG Rating銀行類最高等級AAA級,且連續九年獲選納入倫敦「富時社會責任新興市場指數」(FTSE4Good Emerging Index)成分股,連同旗下銀行子公司總計榮獲第18屆TCSA臺灣企業永續獎-《台灣百大永續典範企業獎》及《台灣企業永續報告獎—金融及保險業金獎》、《氣候領袖獎》、《職場福祉領袖獎》、《社會共融領袖獎》、《創新成長領袖獎》及《創意溝通領袖獎》等7項大獎,三度獲勞動部職業安全署評選為《健康勞動力永續領航企業》,亦連續十一年獲選納入「臺灣公司治理100指數」成分股,連續九年獲選納入「臺灣永續指數」成分股,連續十二年獲選納入「臺灣高薪100指數」成分股,更連續十六年獲選納入「臺灣就業99指數」成分股。第一銀行獲經濟部「信保金質獎-金融機構組」、「信保金質獎-授信經理人」、「綠色授信推動獎」、「疫後振興獎-送保戶數組」、「〇四〇三重建相挺獎-分行組」、「協處企業獎」、「送保案件催收績效優良獎」、「送保案件催收卓越獎-授信經理人」等8個獎項。亦獲環境部第7屆「國家企業環保獎」之「巨擘獎」,6度拿下巨擘獎殊榮為全國首例。獲海洋委員會首屆「企業海洋永續貢獻獎」。另獲金管會「公平待客原則評核排名前25%」及獲「永續金融評鑑排名前25%」。第一金人壽則連續29度蟬聯金管會「提高國人保險保障方案」績效優良保險公司。第一金證券則獲證交所「114年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資訊揭露較佳名單」及永續金融評鑑排名前25%。
(二) 道德行為資訊如下:
為利集團各公司董監事、經理人及員工瞭解本集團道德行為標準並切實遵循,爰彙整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暨行為指南」、「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併購資訊揭露自律規則」、「員工行為及倫理守則」與「性別平等工作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範,訂定「第一金控董監事及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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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為準則」及「第一金控員工行為準則」,其內容包含防止利益衝突、避免圖利或不當利益輸送、履行保密責任、實現公平交易、保護並適當使用公司資產、遵循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規章、鼓勵呈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標準之行為、禁止行賄及收賄、創造平等就業環境、禁止兼職、反壟斷/反競爭行為、防範內線交易、維護職場環境與人員健康安全及監督舉報等,並於每年度終了或新任時由集團各公司董監事、經理人及員工簽署之。114年本集團董監事及經理人簽署人次共計502人、員工簽署人次共計10,006人,比率達100%。子公司第一銀行亦參酌本公司行為準則及其內部相關規範,增訂第一商業銀行董監事及經理人行為準則及員工行為準則,並翻譯為3種語言(英文、越南語及柬埔寨文),以利海外營運據點當地僱用員工完全了解行為準則內涵,積極防範不當行為風險發生,簽署人次共計508人,比率達100%。
七、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人數、薪資平均數、中位數及與前一年度之差異
單位:新臺幣仟元
| 113年 | 114年 | 成長率(%) | |
|---|---|---|---|
| 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人數 | 8,543 | 8,498 | -0.53 |
| 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數 | 1,539 | 1,620 | 5.26 |
| 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中位數 | 1,402 | 1,473 | 5.06 |
八、資訊設備
(一) 資訊策略及發展計畫
為強化本公司資訊策略及發展計畫,並督導各子公司配合集團資訊發展,以有效提升營運績效,特設置資訊發展委員會。主要職責為:
- 集團資訊發展策略之審議。
- 集團資訊架構之審議。
- 集團資訊安全規範之審議。
- 集團資訊資源整合之規劃。
- 子公司年度資訊發展及投資計畫之審議及執行成效檢討。
- 集團資訊科技類重大偶發通報事件之追蹤與檢討。
- 其他有關本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資訊管理工作協調事項。
(二) 資訊系統硬體、軟體之配置及維護計畫
本公司配置有辦公用途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印表機及伺服器等資訊硬體設備。為因應數位金融服務需求並提供客戶最適畫面之最佳視覺體驗,採用響應式網站(RWD)技術建置本公司官方網站,另為支援其他部門業務需要,已建置有人事薪資、會計財務、線上教育、利害關係人查詢、電子公文、法遵管理等應用系統,並有專人負責維護事宜,以確保各系統正常運作。
(三) 資訊系統硬體、軟體未來開發或購置計畫
- 本集團各子公司已將數位轉型業務發展及資訊安全之策略方案納入年度重要發展計畫。
- 為提升本公司資訊系統效能與可靠度,擬辦理虛擬化及備份伺服器、視訊會議設備及網路連線設備提升與汰換作業。
- 為配合本公司為各業務單位發展作業數位化需求,擬辦理網路申報管理平台系統、智慧法遵管理系統及電子公文系統等之優化與提升作業。
- 為推動數位轉型策略並建構企業協作環境,規劃導入M365雲端辦公平台及企業版Copilot生成式AI工具,以優化業務運作流程效率及提升數位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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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緊急備援與安全防護措施
- 本公司已建置自動化資料備份機制,除同地備份外,每日將資料備份異地儲放於第一銀行資訊大樓機房內;並定期執行資料回復演練。
- 各主要子公司均已建置備援機制,其中第一銀行異地備援中心建置於桃園中壢地區,第一金證券於新北板橋建置異地備援機房,第一金人壽建置異地機房於竹北地區,第一金投信則委託廠商提供異地備援服務。
- 本公司為提升端點設備及對外服務網站安全強化機制,已導入「端點偵測及回應軟體(EDR)」、「上網隔離系統」及「檔案異動監控」等防護機制。另,本集團各公司個人電腦均已導入政府組態基準(GCB),建立一致性的安全設定原則,以強化個人電腦作業系統安全。
- 本集團各公司除均已裝設防火牆、人侵防禦系統、防毒系統及網路監控設備外,每年定期委託專業資安廠商執行弱點掃瞄及人侵滲透測試,以確保資訊系統及網路安全。
另,為減降遭分散式阻斷(DDoS)攻擊而導致無法提供網站服務之風險,本集團各公司對外提供服務網站均規劃建置分散式阻斷攻擊(DDoS)防禦機制。
- 本集團為強化對偽冒對外服務網站及行動APP之偵測與防護,持續辦理反釣魚網站及偽冒行動軟體防護服務。
- 本公司已於114年辦理「資安紅隊演練」,以驗證網路環境及應用系統之安全性、防禦措施之有效性及資安監控反應時間之適切性。
九、資通安全管理
(一) 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本公司派任資訊安全長,由副總經理兼任,負責綜理資訊安全政策推動及資源調度事務,並設置資訊安全專責部門及配置專責人員負責資訊安全制度之規劃、監控及執行資訊安全管理作業。另設置資訊發展委員會,由本公司總經理擔任主任委員,各子公司總經理、本公司副總經理、本公司電子資訊處處長及各子公司掌理資訊業務之副總經理擔任委員。114年度召開2次資訊發展委員會,委員會針對集團資通安全議題進行審議,以強化集團整體資通安全風險管理。

各子公司則依主管機關規定依各公司規模或條件設置資訊安全長、配置適當人力資源及設置相關管理委員會,以強化各子公司資通安全風險管理。目前第一銀行及第一金證券已設置資訊安全長。
(二) 資通安全政策
為確保資訊系統、設備、網路及資料之安全,維持營運不中斷,本集團訂有「第一金融控股份有限公司資訊管理暨資訊安全政策」及「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資訊安全管理辦法」,要求各公司應依相關法令,考量業務特性,進行資訊安全風險評估,採行適當且充足之資訊安全措施,以確保資訊蒐集、處理、傳送、儲存及流通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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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具體管理方案及投入資通安全管理之資源
為強化資訊安全事件應變處理機制,於發生重大資安事件時,可有效因應資安事件產生之影響與衝擊,本集團已設置「電腦資安事件應變小組」,並訂有「電腦資安事件應變小組設置要點」及「資訊安全事件通報作業細則」供集團各公司遵循。另為強化資安情資共享及配合資安聯防政策,本公司及各主要子公司均已加入金融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F-ISAC)。
為提升集團各公司資安聯防應變速度與防護能力,本集團於114年7月28日與法務部調查局簽署「國家資通安全聯防與情資分享合作備忘錄」,以達早期預警、緊急應變及持續維運之成效。
本公司每年定期辦理3小時之資訊安全教育訓練,且不定期提供資訊安全訓練課程予集團各公司共享,114年度本公司共舉辦15小時之資訊安全教育訓練課程。
為防範惡意軟體透過社交工程方式入侵公司資訊系統,本集團各公司除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資訊安全及社交工程防護教育訓練外,亦每季辦理郵件社交工程演練,演練項目包含點選連結、開啟附件、傳送回條、開啟信件及釣魚成功等項目,並針對演練未合格人員加強教育訓練及資安宣導。
為健全整體風險管理架構及資訊作業安全管理機制,確保客戶資料與資訊作業之機密性、完整性與可用性,本集團主要子公司第一銀行、第一金證券、第一金人壽及第一金投信均已訂定資訊安全政策並通過ISO 27001國際資訊安全管理標準驗證註,將持續辦理「資訊安全管理體系」(ISMS)複審作業。
【註】:集團各公司ISO 27001認證效期分別為:
第一銀行:27001:2022版;
效期:2024/08/01~2027/07/31;
第一金證券:27001:2022版;
效期:2025/12/01~2028/11/30;
第一金人壽:27001:2022版;
效期:2024/08/01~2027/07/31;
第一金投信:27001:2022版;
效期:2025/07/04至2028/07/03。
第一銀行於114年榮獲金融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F-ISAC)頒發「113年度F-ISAC會員情資分享」評鑑優等獎的肯定。
(四)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重大資通安全事件所遭受之損失、可能影響及因應措施,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自114年1月起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集團子公司第一金證券於114年1月20日因複委託港股上手輝立證券系統異常,導致客戶港股預約單被駁回情形,經查第一金證券系統及線路連線均正常,依駁回單訊息與上手輝立確認為上手系統異常。上手輝立緊急處理,受影響客戶使用恢復正常,無損及客戶權益。為提升上手輝立服務品質,上手輝立已要求供應商優化故障回復功能,以保障客戶權益。本事件原非屬重大資訊安全事件,惟因臺灣證券交易所通知前揭事件受影響之證券商家數超過3家,符合「證券商通報重大資安事件之範圍申報程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除配合辦理函報作業外並調整事件等級。
十、勞資關係
(一) 勞資關係資訊:
- 員工福利措施與實施情形:
(1) 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
打造能為員工帶來幸福及快樂感受的工作環境,持續強化友善家庭政策,以鼓勵員工成家並培育下一代,本公司及第一銀行提供結婚津貼3萬元,本公司、第一銀行、第一金證券、第一金人壽及第一金AMC除原提供第一胎10萬元、第二胎15萬元之生育補助,另自114年4月陸續增加第三胎起每胎25萬
元之福利,第一金投信及第一管顧亦於115年1月增列前項福利,本公司、第一銀行及第一金證券並提供孕期交通補助1萬元,此外亦提供子女教育獎助金;另設有哺集乳室,提供彈性工時申請及員工優惠托育企業合作服務;持續執行「母性員工健康保護計畫」,落實職場母性照顧,且提供優於法令之產假、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家庭照顧假、安胎休養假、流產假等請假制度,並建立重大傷病關懷機制,協助員工兼顧工作與家庭照護,另實施「較長日數連續休假」制度,員工114年度休假滿7-14天,即發給6,000元至11,000元之休假旅遊補助金,鼓勵員工陪伴家人兼顧工作與生活平衡。
(2)全方位保險計劃:
除依法令規定辦理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外,本公司、第一銀行及第一金AMC亦協助員工自費辦理優惠費率之團體保險,包括意外險、傷害險、住院日額、癌症健康險等,開放員工、眷屬及退休人員參加,另第一銀行派駐海外人員除參加當地團體醫療保險外,亦可參加國際救難組織(SOS),由公司負擔一半費用,以因應緊急傷病救護所需;第一金證券、第一金投信及第一金人壽則提供員工團體保險。
(3)健康照護及營養管理:
第一金控總部大樓設有員工餐廳,由營養師設計控制熱量之食譜,提供新鮮健康且經濟實惠的餐點,照護員工膳食健康;另委任臨場服務醫師駐點總部大樓提供每月6至7次之臨場健康服務,以利員工進行專業醫療諮詢,而公司每二年提供員工之定期健康檢查項目亦優於法令,單位主管人員則每年享有公假辦理健康檢查,且不定期視需要增加員工健康檢查項目,以協助員工及早發現疾病,掌握早期治療契機;114年集團各公司均委由「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辦理員工「心理諮詢服務」,並於總部大樓辦理職場流感疫苗免費接種服務,協助員工守護身心健康。
(4)職涯發展:
集團各公司提供員工在職教育訓練、公餘時間進修費用補助及專業證照輔導獎勵等措施,鼓勵員工積極取得專業金融證照,並實施職務輪調制度以利其獲取實務經驗,此完整且多元之培訓系統,有利於員工職涯發展,增進員工向心力。
(5)體育文康活動:
成立各種文康及體育性社團,補助各縣市員工租借球場之場地費用,並舉辦員工慶生、家庭日及各項體育文康活動,另每年補助員工年節慰勞及歲末聯歡等活動費用。
(6)員工儲蓄/持股信託暨員工團體年金保險:
第一金控透過福利未來式留任人才,鼓勵員工長期儲蓄規劃未來退休生活,繼第一銀行自108年起辦理「員工儲蓄暨員工持股信託」,提供任職滿半年以上之正式員工依個人意願選擇參加儲蓄或持股信託方案,集團各公司自113年起全面開辦員工持股信託,由公司每月補助提存定額資金投資並長期持有第一金控股票,以強化向心力。另第一金人壽按月為員工提撥留職福利金,並依員工意願轉購團體年金保險。
2.退休制度與實施情形:
集團各公司依「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及內外部相關規範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提缴及退休金支給事宜,且無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不足之情事,退休制度完善。
3.勞資間之協議:
為促進勞資和諧,增進員工福祉,各公司設有多元及保密之員工溝通管道,並由勞資雙方推舉相同人數代表組成勞資會議,定期召開會議,依據各項勞資議題,提出改善勞動條件及勞工福利等事宜。另為保障員工之結社自由,第一銀行於112年底簽署第五次團體協約,內容包含工會活動、僱用、調職、解僱、工作時間、例假、請假與休假、待遇、福利、安全衛生與職業災害補償、退休與撫卹等項目,充分保障員工權益,團體協約訂有優於勞動法令之休假制度、退休制度及利潤分享條款,且於團體協約明定,如有合併、改組、轉讓、分割計劃等重大營運變化時,除過程應透明化外,有重大決策,應於勞資會議後立即通知工會及員工,目前受團體協約保障之員工人數約占總人數之95%。此外,第一金證券及第一金AMC勞資雙方均於113年底完成第二次團體協約之簽署,內容亦包含營運發生重大變化對勞工之權益保障條文,目前受團體協約保障之員工人數分別約占總人數之61%及57%。目前勞資雙方並無重大爭議事項懸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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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員工權益維護措施:
集團各公司人事管理規則透明化,並設置人事評議委員會,審議員工重大獎懲事件。對於懲處案件,被付懲處人得提出申辯書及於開會時到場備詢,並依「勞工申訴公告書」所列程序提出申訴。另依法訂定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處之相關辦法且公開揭示,提供免於性騷擾之職場環境。員工權益維護相關問題皆可透過「勞資會議」、「人事評議委員會」及申訴溝通管道等機制妥善解決。
5.平均員工薪酬調整情形:
| 114年度 | 非經理人 | 經理人 | 全體員工 |
|---|---|---|---|
| 平均調薪率 | 5.57% | 2.40% | 4.97%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暨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114年08月20日府授勞動字第1140244865號裁定書認第一金證券未依規定給予勞工普通傷病假,違反勞動基準法第43條規定,裁處罰緩新臺幣2萬元整。
-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114年08月15日府授勞動字第11401397942號裁定書認第一金證券知悉性騷擾情形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規定,裁處罰緩新臺幣5萬元整。
(三) 員工工作環境與人身安全保護措施實施情形:
- 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業務及教育訓練
為維護員工安全與健康,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訂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及「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備,設置「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關注員工健康及工作環境安全等議題,並安排新進及在職員工參加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提升員工對職業安全衛生之認知,致力強化場安全及衛生管理。
- 定期實施安全維護及防災演習
第一銀行各營業單位依規定每6個月辦理1次員工自衛編組演練。另金控總部大樓設有防護團及緊急應變SOP,以確保員工及財物安全,114年辦理1次防護團常年訓練。
- 推動友善職場
積極落實職場無菸及健康促進措施,提供安全健康之工作環境,金控總部大樓導入「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並獲BSI驗證,此外第一銀行總計122處場所已取得健康職場認證。另配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自114年起將「健康職場認證制度」轉型為「職場健康促進自主評核」機制,金控總部大樓及第一銀行計有65處場所取得合格標章;另為保障同仁與客戶之生命安全,截至114年底第一銀行計有61處場所設置自動體外除顫器(AED)並取得「AED安心場所認證」。
十一、重要契約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日期 | 主要內容 | 限制條款 |
|---|---|---|---|---|
| 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責任保險 | 本公司及新加坡商美國國際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114年5月24日零時起至115年5月24日零時止 | 1.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責任保險 | |
| 2.公司補償責任保險 | ||||
| 3.公司有償證券賠償責任保險 | ||||
| 4.僱傭行為賠償責任保險 | 除外不保條款包含: | |||
| 金融業專業責任、智慧財產權、投資銀行專業責任、已知悉所致賠償請求、主要股東、給付及餽贈、產品責任、洗錢行為等 |
十二、本集團各項關鍵性指標
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關鍵指標
單位:%
| 年度
指標 | 110年度 | 111年度 | 112年度 | 113年度 | 114年度 |
| --- | --- | --- | --- | --- | --- |
| 資產報酬率 | | | | | |
| 第一金控(合併) | 0.55 | 0.52 | 0.52 | 0.56 | 0.55 |
| 第一銀行 | 0.50 | 0.53 | 0.52 | 0.54 | 0.55 |
| 第一金證券 | 4.18 | 1.19 | 3.01 | 2.86 | 2.22 |
| 第一金投信 | 8.90 | 6.39 | 9.56 | 11.66 | 13.33 |
|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 | 3.40 | 3.30 | 3.11 | 2.94 | 2.93 |
| 第一創投 | 5.77 | 3.59 | 5.04 | 11.49 | 13.73 |
| 第一管顧 | 9.49 | 9.24 | 10.13 | 9.94 | 12.54 |
| 第一金人壽 | 0.82 | 0.08 | 0.50 | 0.62 | 0.65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 | | | |
| 第一金控(合併) | 8.86 | 9.18 | 9.51 | 9.82 | 9.61 |
| 第一銀行 | 7.97 | 8.95 | 8.89 | 8.99 | 8.79 |
| 第一金證券 | 19.79 | 5.22 | 12.26 | 13.11 | 11.53 |
| 第一金投信 | 10.23 | 7.29 | 10.94 | 13.47 | 15.50 |
|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 | 7.94 | 8.71 | 9.13 | 9.49 | 10.59 |
| 第一創投 | 5.78 | 3.60 | 5.06 | 11.56 | 14.15 |
| 第一管顧 | 16.32 | 15.55 | 16.69 | 15.68 | 19.51 |
| 第一金人壽 | 13.85 | 1.91 | 12.92 | 10.20 | 9.28 |
| 資本適足率 | | | | | |
| 金控集團 | 130.35 | 125.16 | 130.05 | 126.05 | 130.62 |
| 第一銀行 | 14.21 | 13.76 | 14.56 | 14.45 | 15.44 |
| 第一金證券 | 369.35 | 421.35 | 345.70 | 357.84 | 306.40 |
| 第一金人壽 | 376.53 | 608.55 | 470.61 | 423.99 | 427.83 |
| 雙重槓桿比率 | | | | | |
| 第一金控 | 108.75 | 110.38 | 110.73 | 111.97 | 114.32 |
| 逾放比率 | | | | | |
| 第一銀行 | 0.20 | 0.18 | 0.17 | 0.17 | 0.17 |
| 呆帳覆蓋率 | | | | | |
| 第一銀行 | 620.31 | 709.24 | 826.96 | 819.77 | 862.04 |
註1:本公司自102年起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註2:上開各項關鍵性指標之計算公式如下:
1.資產報酬率 = 稅後損益 / 平均資產總額。
2.股東權益報酬率 = 稅後損益 / 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3.資本適足率
金控集團 = 集團合格資本淨額 / 集團法定資本需求。
子銀行 = 子銀行自有資本總額 / 加權風險性資產總額。
子證券 = 子證券合格自有資本淨額 / 經營風險約當金額。
子人壽 = 子人壽自有資本總額 / 風險資本總額。
4.雙重槓桿比率 = 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6條第2項及第37條所為之股權投資 / 股東權益淨額。
5.逾放比率 = 子銀行逾期放款總額 / 放款總額。
6.呆帳覆蓋率 = 子銀行放款所提列之備抵呆帳總額 / 逾期放款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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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管理事項
一、財務狀況:最近二年度資產、負債與權益發生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其影響,若影響重大者應說明未來因應計畫
最近二年度合併財務狀況分析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年度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 | |
| --- | --- | --- | --- | --- |
| | | | 金額 |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存放銀行及拆借金融同業 | 408,389,857 | 366,799,739 | 41,590,118 | 11.3 |
| 透過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26,713,902 | 195,475,470 | 31,238,432 | 16.0 |
| 透過其他綜合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439,440,966 | 412,224,862 | 27,216,104 | 6.6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 1,002,220,028 | 942,310,680 | 59,909,348 | 6.4 |
|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投資 | 3,444,800 | 2,622,080 | 822,720 | 31.4 |
| 應收款項-淨額 | 90,627,921 | 76,803,713 | 13,824,208 | 18.0 |
| 當期所得稅資產 | 1,123,942 | 1,054,164 | 69,778 | 6.6 |
| 貼現及放款-淨額 | 2,793,405,592 | 2,630,263,569 | 163,142,023 | 6.2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淨額 | 3,424,379 | 3,463,952 | (39,573) | (1.1) |
| 其他金融資產-淨額 | 16,807,530 | 17,452,849 | (645,319) | (3.7) |
| 不動產及設備-淨額 | 27,985,152 | 27,730,142 | 255,010 | 0.9 |
| 使用權資產-淨額 | 2,698,355 | 2,708,756 | (10,401) | (0.4) |
| 其他資產-淨額 | 25,471,289 | 25,512,349 | (41,060) | (0.2) |
| 資產總額 | 5,041,753,713 | 4,704,422,325 | 337,331,388 | 7.2 |
| 央行及金融同業存款 | 390,441,307 | 315,267,631 | 75,173,676 | 23.8 |
| 透過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12,249,129 | 13,014,872 | (765,743) | (5.9) |
|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 | 16,900,915 | 33,384,179 | (16,483,264) | (49.4) |
| 應付款項 | 59,060,547 | 54,422,602 | 4,637,945 | 8.5 |
| 當期所得稅負債 | 4,930,211 | 4,111,382 | 818,829 | 19.9 |
| 存款及匯款 | 3,954,478,812 | 3,711,088,087 | 243,390,725 | 6.6 |
| 應付債券 | 75,800,000 | 75,650,000 | 150,000 | 0.2 |
| 其他借款 | 380,000 | 6,470,000 | (6,090,000) | (94.1) |
| 負債準備 | 79,489,318 | 76,034,328 | 3,454,990 | 4.5 |
| 其他金融負債 | 135,561,895 | 123,204,834 | 12,357,061 | 10.0 |
| 租賃負債 | 2,585,314 | 2,569,824 | 15,490 | 0.6 |
| 其他負債 | 17,509,407 | 21,318,679 | (3,809,272) | (17.9) |
| 負債總額 | 4,749,386,855 | 4,436,536,418 | 312,850,437 | 7.1 |
| 股本 | 143,794,686 | 140,287,499 | 3,507,187 | 2.5 |
| 資本公積 | 26,107,246 | 26,107,246 | 0 | 0.0 |
| 保留盈餘 | 89,250,110 | 78,952,298 | 10,297,812 | 13.0 |
| 其他權益 | 33,214,816 | 22,538,864 | 10,675,952 | 47.4 |
| 權益總額 | 292,366,858 | 267,885,907 | 24,480,951 | 9.1 |
重大變動項目說明:
1. 附賣回票券及債券增加主要係附賣回金融債券部位增加所致。
2. 央行及金融同業存款增加主要係銀行同業拆放增加所致。
3. 附買回票券及債券負債減少主要係附買回金融債券減少所致。
4. 其他借款減少主要係信用借款減少所致。
5. 其他權益增加主要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調整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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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Financial Holding
二、財務績效:最近二年度淨收益與稅前純益重大變動之主要原因及預期業務目標與其依據,對金融控股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最近二年度合併財務績效分析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目\年度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 | |
|---|---|---|---|---|
| 金額 | % | |||
| 利息淨收益 | 34,680,709 | 31,234,313 | 3,446,396 | 11.0 |
| 利息以外淨收益 | 42,913,039 | 40,885,162 | 2,027,877 | 5.0 |
| 淨收益 | 77,593,748 | 72,119,475 | 5,474,273 | 7.6 |
| 呆帳費用、保證責任準備提存 | 6,382,002 | 5,763,335 | 618,667 | 10.7 |
| 保險負債準備淨變動 | 4,055,892 | 2,613,608 | 1,442,284 | 55.2 |
| 營業費用 | 33,706,716 | 32,504,823 | 1,201,893 | 3.7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 33,449,138 | 31,237,709 | 2,211,429 | 7.1 |
| 所得稅費用 | 6,516,290 | 5,878,259 | 638,031 | 10.9 |
| 本期淨利 | 26,932,848 | 25,359,450 | 1,573,398 | 6.2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11,136,403 | 5,659,154 | 5,477,249 | 96.8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8,069,251 | 31,018,604 | 7,050,647 | 22.7 |
重大變動項目說明:
1. 保險負債準備淨變動增加主要係責任準備淨變動增加所致。
2.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增加主要係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益增加所致。
三、現金流量: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之分析說明、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一) 最近二年度合併現金流量變動分析:
單位:%
| 項目 | 114年度 | 113年度 | 增(減)比例(%) |
|---|---|---|---|
| 現金流量比率(%) | 12.0 | - |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270.7 | 175.5 | 54.2 |
| 現金流量滿足比率(%) | 3,129.6 | -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增加主要係近五年之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大於近五年之資本支出加計股利支出總額所致。
(二) 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 未來一年合併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期初現金餘額 | 預計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 預計全年度現金流出量 | 預計現金剩餘(不足)數額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投資計劃 | 融資計劃 | ||||
| 293,068,300 | -9,623,927 | -11,990,852 | 271,453,521 | - | - |
(1) 營業活動:係預計115年營業活動產生之淨現金流量。
(2) 投資活動:係預計115年購置不動產及設備、轉投資之淨現金流量。
(3) 籌資活動:係預計115年分配現金股利及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量。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 無此情形。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一) 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
本集團著重以銀行業務為經營主軸,輔以證券、投信、保險及租賃等子孫公司核心業務,鞏固法金、消金、外匯、金融市場交易、融資租賃及財富管理等獲利來源。國內併購計畫以本集團為主體,藉由「以併壯大」之策略,擴大經營規模,晉身為區域型金融機構,達成規模市占領先、獲利績效穩健、產品業務創新、海外布局完備及公司治理誠信等經營特色之國內領導級金融集團。海外拓展與併購計畫以子公司第一銀行為主體,落實分區差異化管理,動態調整營運模式及資源配置,量利並進,提升經營績效。
(二) 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改善計畫
回顧本集團114年度營運情況,除致力調整集團獲利結構,強化數位發展,並掌握金融市場脈動,落實子公司間資訊、業務與通路的整合,以集團力量創造整合價值,另一方面,將經營核心融入ESG之實踐,著眼綠色金融商機,攜手供應鏈、客戶及股東加速永續轉型,建構永續金融生態圈。綜合上述各子公司經營績效及成果,歸納主要因素如下:
-
銀行子公司114年稅前淨利為新臺幣(以下同) 315.18億元,較113年增加22.75億元(+7.78%),續創新高;稅前EPS 2.57元、ROA及ROE則分別為0.67%及10.79%。該行在業務規模及獲利穩健增長的同時,資產品質亦持續提升,114年年底逾放比為0.17%、備抵呆帳覆蓋率862.04%,都顯示出該行對風險控管的重視與努力。該行為國內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s),12月底資本適足率(CAR)及第一類資本比率(Tier 1)分別為15.44%、13.21%,已達D-SIBs資本適足要求。
-
證券子公司114年稅前淨利13.29億元,較113年減少0.35億元(-2.54%),主要因前4月受大盤劇烈震盪影響,股市大幅回檔且成交量萎縮,至下半年資金集中特定主流大型權值股,影響自營與承銷部位損益;加上全市場含外資在內的三大法人交易比重持續提高,通路業務較難受惠第三、四季日均量增溫,因此三大業務獲利下滑;稅前EPS 1.98元、ROA及ROE分別為2.66%及13.8%。近年各項業務發展上,現貨業務以提升法人、大戶客戶、定期定額與零股,以及證櫃業績、活化靜止戶,同時推廣複委託成交量、借券、不限用途款項借貸等利基型業務,持續優化各項開戶與交易平台功能,塑造年輕化品牌形象;在承銷業務,善用集團資源、客群與本身外部合作夥伴,拓展IPO及SPO主、協辦案件,亦積極參與興櫃造市,提升部位報酬,114年IPO主辦掛牌案件和興櫃推薦市占率均在公股證券商中名列第一;在資產管理業務,持續加強風險管理,兼顧資本利得與股息、債息收入,並承作策略交易,以提升操作收益。
-
保險子公司114年稅前淨利達5.94億元,較113年增加1.08億元,稅前EPS為0.98元,ROA及ROE則分別為0.61%及8.68%。114年稅前淨利年增22%,主要反映114年投資收益因股債息與資本利得增長抵銷匯率波動影響後之結果。
-
投信子公司114年稅前淨利為2.21億元,較113年增加0.37億元(+20.11%),稅前EPS為3.69元,稅前ROA及ROE則分別為16.63%及19.35%。根據中華民國投信投顧公會統計,截至114年底,總管理資產為1,924億元,較113年增加505億元(+35.59%);管理資產成長主要來自公募基金及全權委託業務推展有成,公募基金規模為1,650億元,較113年增加397億元(+31.68%),全權委託規模為244億元,較113年增加105億元(+75.54%)。將持續強化與集團通路之協同合作,深化業務互動關係,並積極拓展外部重點通路合作機會,擴大券商通路經營版圖,增進自有客戶經營,同時集中資源推廣重點基金與ETF,結合數位行銷工具,建構多元行銷推廣管道,以提升產品能見度、擴增潛在客群,進而帶動整體業務成長動能;另將積極推展多元化業務,透過轉投資事業推進私募股權業務,並順應政府政策方向與市場商機,提供另類及多元化金融商品,以滿足投資人多樣化之資產配置需求。
11
稅前分析與風險管理季度
93
-
金融資產管理子公司114年稅前淨利2.40億元,較113年成長0.23億元(+10.75%),營業收入淨額約5.79億元,較113年成長1.50億元(+34.95%),主係受託不良債權服務收入及處分不良債權收入增加1.34億元所致。稅前EPS為1.66元,ROA及ROE則分別為3.66%及13.25%。未來將持續參與法拍市場購入不動產及積極參與都更業務,提高獲利能力。
-
創投子公司114年度營業收入3.37億元,稅前淨利3.02億元,較113年增加25.57%,主要係資本市場熱絡今年積極處分投資資產實現獲利,以及認列評價利益皆較前一年度增加所致。稅前EPS為1.68元,ROA及ROE則分別為13.96%及14.38%。
-
管顧子公司114年度營業收入約0.44億元,稅前淨利0.11億元,較113年增加25.21%。稅前EPS為5.51元,ROA及ROE則分別為15.88%及24.72%。未來將持續提升經營管理綠能基金的管理費收入。
(三) 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本集團將堅持穩健的國際化發展戰略,深耕海外營運布局,在以銀行為主體架構下,視全球政經情勢變化,動態調整全球布局策略及區域業務推展方向,掌握區域成長契機,以橫跨亞、美、歐、大洋等四大洲主要國際都會及金融商業中心,建構綿密的全球金融服務網絡,並推展「全球跨境融資業務」服務,擴展業務量能。同時,聚焦各子公司之主軸業務,引導各子公司善用金控資源,並藉由集團整合行銷平台,落實虛實通路整合,積極凝聚集團通路動能,以量利並進的經營模式創造效益。
六、以整體合併財務與業務狀況分析評估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下列風險管理事項
(一) 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及政策
1.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1) 本公司
本公司董事會是集團風險管理之最高決策單位,其下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由董事長擔任主任委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擔任委員。本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秉承董事會核定之「風險管理政策與指導原則」,建立集團風險管理制度,負責監督本公司暨各子公司各類風險狀況、審核主要風險限額、設定風險監控指標、定期向董事會陳報風險評估報告,以及協調各子公司風險管理相關事項等。本公司風險管理處負責執行各項風險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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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銀行
董事會為最高核決與監督層級,其下設有「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整合全行性風險管理事項之審議、監督、報告及各部門之協調運作。另設置獨立於業務單位之風控管理中心,行使全行風險管理業務,由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執行全行風險管理作業,轄下設風險管理處、投信審核處、徵信處、債權管理處及六大風控區域中心,各處依權責制定風險管理作業流程及相關規範,並按風險管理架構執行,定期將風險報告陳報至高階管理階層與董事會,風控區域中心則掌理所轄區域權限內有關徵、授信、擔保品鑑價及貸放後管理等風險管理業務。
(3)第一金證券、第一金投信
董事會下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整合風險管理業務之審議、監督與協調運作,訂定各項風險授權額度、限額及監控指標,並由專責風險管理單位進行日常業務風險之控管與報告。
(4)第一金人壽
董事會下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其為風險管理之監督、報告和協調單位,落實風險管理政策之推行,並監督各業務單位相關風險,以確保各項風險控制於合理範圍內;除各業務單位日常作業的風險辨識和管理,另設立風險管理室,支援和檢視各風險評估、報告和風險抵減行動方案,使之趨於完整和正確。
(5)其他子公司
董事會為風險管理最高權責單位,並依業務性質與組織規模的不同,成立風險管理小組或指派專人負責風險管理相關事務。
2.風險管理政策
本公司制定完善之風險管理政策,以有效辨識、衡量、監督及控制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之各項風險,將各項業務可能產生之風險控制在可承受範圍內。本公司另訂有資本適足性管理規則及資本適足率警示水準,以確保在集團資本適足條件下,同時達成風險與報酬之合理化目標。
(二) 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衡量及控管各風險之方法及暴險量化資訊
本公司訂定集團與子公司授信及投資最高風險承擔限額以控管集團大額暴險;依各業別子公司訂定資本適足率警示水準以維持集團資本適足性;定期檢視各子公司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保險風險、作業風險及新興風險等主要風險監控指標,確實執行預警及停損機制;落實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以減少作業風險發生可能造成的損失。
各子公司均分別依其業務特性訂定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保險風險、作業風險及風險等控管作業程序,包括建立及實施授權機制、限額管理、監控指標及報告流程等,藉由指標監控及定期自評,落實風險管理機能之運作,並由稽核單位定期查核風險管理執行情形,以確保風險控管機制有效運作。
第一金控集團整體風險管理運作,可分三個面向加以說明:
1.分散管理
第一金控集團旗下各子公司,無論規模大小,依「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與指導原則」之要求,各子公司業務經營所產生之各項風險,均應建立有效可行的風險管理制度,以辨識、衡量、監管及控制本身之各類暴險,以各該董事會為控管風險之最高決策機構,並由風控與稽核部門確保其風險管理制度之有效運作。
2.集中監控
第一金控公司作為集團母公司,對於各子公司風險管理之量化與質化指標,均依重要性原則予以掌握,包括各報告線之建立、相關議事錄之備查、各種風控法規及限額管理授權事項之備查等;對於子公司風險管理制度之有效性,則藉由監控指標及內稽內控之實施予以揭露,並適時予以導正,或依集團整體策略需要調整。
信、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
修訂公析與風險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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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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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視總體經濟趨勢
有鑑於國內及國際經濟、金融、產業的動向,攸關本集團業務發展及風險控管,故本集團非常重視相關議題的研究及資訊交流。集團各子公司就總體經濟趨勢、主要產業動態、金融情勢等動向均隨時掌握並密切溝通,冀先期掌控風險與商機;另於第一金控風險管理委員會會議,均陳報「第一金融集團總體經濟及產業之趨勢分析報告」詳細分析總經、產業未來方向,以供與會子公司高階管理階層營運決策之參據。

本集團新興風險辨識結果為「地緣經濟對抗」暨「錯誤和虛假訊息」,面對該等風險可能產生之衝擊及已採行之抵減措施如下表:
| 風險描述 | 可能衝擊 | 抵減措施 |
|---|---|---|
| 地緣經濟對抗 | ||
| 近年各國基於地緣政治與國家安全考量,逐步將關稅、出口管制、投資審查及供應鏈調整等經濟措施工具化,使全球經濟競逐與對抗態勢升溫。美中貿易與科技競爭持續加劇,各國亦透過產業補貼與供應鏈在地化政策強化產業自主性,導致全球供應鏈重組及經濟體系區域化與碎片化發展。此一趨勢增加國際貿易與金融市場不確定性,並可能影響企業投資決策與營運環境。世界經濟論壇《全球風險報告2026》亦將「地緣經濟對抗」列為全球重要短期風險之一。 | 信用風險 | |
| 關稅提高、出口管制及供應鏈重組可能影響企業營運與獲利能力,進而削弱授信戶還款能力並提高違約風險。 | ||
| 市場風險 | ||
| 貿易政策與經濟制裁可能引發金融市場波動,使利率、匯率及資產價格變動加劇。 | ||
| 流動性風險 | ||
| 地緣政治衝突或制裁措施可能影響跨境資金流動與支付體系運作,增加流動性管理壓力。 | ||
| 營運風險 | ||
| 應鏈重組與產業結構調整可能提高企業營運成本並增加產業不確定性。 | ||
| 法遵風險 | ||
| 各國制裁與出口管制措施趨嚴,金融機構需強化制裁篩檢與合規管理。 | ||
| 聲譽風險 | ||
| 若涉及敏感交易或受制裁對象,可能影響金融機構市場信任與品牌形象。 | ||
| 詐騙與金融犯罪風險 | ||
| 不法集團可能利用投資機會或金融市場波動進行詐騙,例如誘導投資、設立人頭帳戶或利用金融工具進行資金轉移,增加金融犯罪與客戶財產損失風險。 | 短期: | |
| 1.於徵信及貸後管理作業中持續掌握授信戶受地緣政治與供應鏈變動影響情形,並透過預警機制及授信條件調整,以降低信用品貿易化風險。 | ||
| 2.持續追蹤全球政經局勢,貿易政策與產業供應鏈變化,透過跨部門會議與風險評估機制,即時掌握外部風險並調整業務策略。 | ||
| 3.定期檢視投資組合及國家運營情形,並依市場情勢調整資產配置或採取避險措施,以降低市場波動影響。 | ||
| 4.透過國家風險限額及預警門檻機制,持續控管海外據點及跨境業務之風險導致。 | ||
| 5.整合制裁名單與交易監控系統,加強客戶盡職調查、異常交易監控及防詐宣導,以降低制裁違規及金融犯罪風險。 | ||
| 除上述外,中長期另進行以下抵減措施: | ||
| 1.持續追蹤全球政經情勢、主權評等與國家風險變化,透過國家風險限額、預警門檻及定期風險評估機制,動態調整海外運營與跨境業務策略。 | ||
| 2.定期檢視各產業及地區授信導致,依全球供應鏈重組與產業結構變化調整授信策略,提升產業與客群分散度,以強化授信組合韌性。 | ||
| 3.發展地緣政治風險評估模型與情境分析工具,將政治穩定度、制裁風險及供應鏈韌性等因素納入風險評估,以支援授信、投資及資產配置決策。 | ||
| 4.持續關注全球通膨、利率政策及產業發展趨勢,適時調整投資組合結構與資產存續期間,並提升流動性資產配置,以降低市場波動對投資部位之影響。 | ||
| 5.運用金融科技與人工智慧強化交易監控、風險預警與詐欺偵測能力,提升風險辨識效率並降低營運及合規風險。 | ||
| 6.持續培養員工在國際金融、貿易融資等專業能力,並加強與國際金融機構及監理機關之合作,以提升整體風險管理與資訊交流能力。 |
| 風險描述 | 可能衝擊 | 抵減措施 |
|---|---|---|
| 錯誤和虛假訊息 | ||
| 隨著生成式人工智慧 | ||
| (GenAI)與數位社群平台快速發展,錯誤資訊與虛假訊息之生成與傳播規模持續擴大。此類不實或經操縱之內容可能透過社群媒體與數位平台迅速擴散,影響社會大眾對金融市場與機構之認知,進而動搖市場信心並增加市場波動。另一方面,生成式AI與深度偽造 | ||
| (Deepfake)技術使聲音、影像及文字更難辨識真偽,可能衍生身分習用、假指令及金融詐騙等風險,對金融機構之品牌聲譽、客戶信任及營運管理帶來潛在衝擊。 | 信用風險 | |
| 不實資訊或深偽內容可能影響企業信用評估或財務判斷,導致授信決策誤判並增加信用風險。 | ||
| 市場風險 | ||
| 虛假訊息可能影響投資人情緒並引發資產價格異常波動,增加投資部位不確定性。 | ||
| 流動性風險 | ||
| 若市場或社群散播金融機構財務不實訊息,可能引發資金快速流動或數位擠兌風險。 | ||
| 營運風險 | ||
| 假訊息可能干擾營運判斷、投資決策或業務推動,增加營運管理風險。 | ||
| 法道風險 | ||
| AI與數位資訊治理相關法規持續更新,金融機構需投入資源確保符合監理要求。 | ||
| 聲譽風險 | ||
| 不實資訊若透過媒體或社群平台擴散,可能損害金融機構品牌形象與客戶信任。 | ||
| 資訊安全與詐騙風險 | ||
| 隨著深偽技術與數位詐騙手法日益成熟,不法人士可能透過偽造語音、影像或網站習充金融機構或客戶身分進行詐騙或帳戶盜用,導致客戶財產損失並削弱社會對數位金融服務之信任。 | 短期: | |
| 1.加強對市場訊息、媒體報導及數位內容之辨識能力,建立多來源交叉驗證與快速核驗機制,以降低誤信錯誤資訊或虛假訊息之風險。 | ||
| 2.持續關注媒體與社群平台訊息,若發現與本公司相關之不實內容,將即時發布澄清訊息並啟動危機處理機制,以避免錯誤資訊擴散。 | ||
| 3.導入資訊監測與分析工具,並建立跨部門通報與應變流程,當偵測到疑似假訊息時能迅速評估影響並採取適當因應措施。 | ||
| 4.透過官方網站、專屬短碼簡訊、官方網域及實名化廣告等方式建立可辨識之官方資訊管道,協助客戶辨識訊息真偽,降低遭詐騙風險。 | ||
| 5.透過教育訓練、社交工程演練及資安宣導,提升員工對新興科技、生成式AI及深偽技術相關風險之辨識能力。 | ||
| 6.透過異常交易監控、KYC關懷機制及防詐宣導,加強金融詐騙攔阻與客戶保護措施,以降低錯誤資訊衍生之金融犯罪風險。 | ||
| 除上述外,中長期另進行以下抵減措施: | ||
| 1.持續提升企業治理與資訊揭露品質,建立跨部門資訊管理與溝通機制,確保重要訊息揭露之即時性與正確性,以降低錯誤資訊對企業營運與市場信心之影響。 | ||
| 2.將錯誤資訊與虛假訊息納入整體風險管理架構,透過情境分析與壓力測試評估其對市場情緒、客戶行為及金融市場波動之潛在影響。 | ||
| 3.持續精進監測、重大訊息發布及危機處理機制,並透過多元溝通管道即時回應外界關切,以降低錯誤資訊擴散對企業聲譽之衝擊。 | ||
| 4.透過設備管理、存取權限控管、加密傳輸與資安監控等措施,強化資訊安全與資料保護機制,以降低資料外洩與偽冒風險。 | ||
| 5.導入人工智能與資料分析技術,用於辨識錯誤資訊、深偽內容與異常網路活動,並建立相關案例資料庫,以提升風險辨識與應對能力。 | ||
| 6.透過媒體識讀、資安防護及假訊息辨識等教育訓練,提升員工對新興科技與數位資訊風險之辨識能力,並強化整體組織之風險管理文化。 |
主要子公司風險控管方法分述如下:
1.第一銀行
(1)信用風險管理
A.信用風險管理策略、目標、政策與流程
(a) 依據「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與指導原則」,並依該子公司董事會核准之風險策略與經營方針制訂之風險管理政策,且遵循巴賽爾協定暨主管機關之相關法令規範,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及政策,同時考量經濟景氣循環變化、整體授信組合內涵、品質以及業務推展策略等因素,在符合主管機關相關法令下,適時調整風險管理政策,並依層級送董事會或高階管理階層核定。
(b) 為符合新巴賽爾協定之規範暨建立客觀審核標準,逐步發展信用風險評等工具,導入徵信、授信審核流程以衡量風險,並連結覆審預警機制之貸放後管理,以建立完善之授信管理流程。
(c) 為控管授信之集中度風險,對集團、行業、國家、上市櫃股票擔保品別及不動產貸款等訂定授信限額管理機制。
(d) 為使風險管理流程有效地運作,建立相關之內部稽核暨內部控制制度。
B.信用風險管理組織與架構
(a) 董事會為風險管理之最高核決與監督層級,有關全行性風險管理政策、制度及程序、風險承擔限額及權限、風險衡量方法、評估程序及監控制度等均應受董事會監督管理。
(b) 風險管理委員會隸屬董事會,負責整合全行性風險管理事項之審議、監督、報告及各部門之協調運作。
(c) 高階管理階層負責督導執行董事會決定之風險管理相關政策。
(d) 風控管理中心獨立於業務單位行使全行風險管理業務,由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執行全行風險管理作業,轄下設風險管理處、授信審核處、徵信處、債權管理處及六大風控區域中心,各處依權責制定風險管理作業流程及相關規範,並按風險管理架構及報告線,執行並陳報高階管理階層與董事會。風控區域中心則掌理所轄區域權限內有關徵、授信、擔保品鑑價及貸放後管理等風險管理業務。
C.信用風險報告及衡量系統之範圍與特點
(a) 為避免投信風險過度集中,且監控投信資產之信評變化,除遵循同一人、同一關係人及同一關係企業之法定投信限額規定外,並定期將投信資產組合之信評情況、資產品質、逾放比率及集中度風險等重要信用風險資訊陳報風險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
(b) 開發衡量企貸、信貸、房貸及信用卡等業務借款人風險之信用評等模型,以及衡量額度特性風險之評估工具,並導入系統,期以客觀一致之信用風險衡量工具量化風險,控制風險於可容忍之範圍。
D.信用風險避險或風險抵減之政策,以及監控規避與風險抵減工具持續有效性之策略與流程
(a) 定期監測並陳報集團、行業、國家、上市櫃股票擔保品別及不動產貸款之集中度風險,且依市場環境變化、業務複雜性與風險控管策略評估修訂風險承擔限額,以掌握風險控管之有效性。
(b) 根據借戶之信用狀況或額度特性,徵提適當之擔保品或保證,以抵減信用風險。
E.信用風險標準法之風險抵減後暴險額與應計提資本
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暴險類型 | 風險抵減後暴險額 | 應計提法定資本(註) |
|---|---|---|
| 主權國家 | 1,208,188,083 | 174,040 |
| 非中央政府公共部門 | 25,811,629 | 413,684 |
| 銀行 (含多邊開發銀行及集中結算交易對手) | 585,466,936 | 13,325,743 |
| 金融資產擔保債券 | 382,417 | 4,589 |
| 企業 (含證券及保險公司) | 569,785,512 | 35,848,389 |
| 零售暴險 | 561,413,137 | 33,250,330 |
| 不動產暴險 | 1,786,819,950 | 91,228,527 |
| 權益證券暴險 | 68,123,014 | 8,132,193 |
| 基金權益證券投資 | 1,222,264 | 97,781 |
| 其他資產 | 64,656,960 | 3,931,419 |
| 合計 | 4,871,869,902 | 186,406,695 |
註:應計提資本為風險抵減後暴險額乘上風險權數及法定最低資本計提率(8%)。
(2)資產證券化風險管理
A.證券化管理策略及流程
作為非創始銀行持有證券化產品之策略及流程,同市場風險管理策略及流程。
B.證券化管理組織與架構
(a)董事會為證券化產品最高管理及監督單位,負責全行風險策略及政策之核定,該策略及政策包含購買證券化商品策略、風險容忍度及風險限額之核定。
(b)證券化管理單位為風險管理處,負責有償證券投資限額管理及評價監控,其中涉及公司信用之證券化相關交易由授信審核處負責核准。藉由不同單位之專業職能,辨識各種暴險,以控管證券化相關之投資。
C.證券化風險報告與衡量系統之範圍與特點
證券化投資部位均屬於銀行簿,風險衡量與報告依循內部管理規定,著重投資標的信用評等及市場價格之變化,定期評估結果陳核業務單位及高階管理階層;因投資比重小,衡量系統與其他投資標的相同,並未特殊處理。
D.證券化避險或風險抵減之政策,以及監控規避與風險抵減工具持續有效性之策略與流程
證券化商品之風險抵減,依據標準法計算並報送主管機關。證券化商品之避險政策同市場風險避險政策。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E. 法定資本計提所採行之方法:「證券化外部評等法(SEC-ERBA)」。
F. 證券化暴險額與應計提資本—依交易類型
依金管銀法字第11302743801號函布之「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第三部分證券化,無法規定義之證券化暴險部位。
(3) 市場風險管理
A. 市場風險管理策略與流程
(a) 在董事會核定市場風險胃納下,藉由各項風險限額訂定與管理、定期報告流程、內部稽核制度、獨立的監控管理單位及高階委員會組織之監督等,達到績效與風險平衡及資本運用效益最佳化之目的。
(b) 綜合考量各項業務決策與財務預算等經營活動,建立適當的市場風險管理指標及限額,並因應市場變動趨勢而定期修正。
(c) 依據不同業務的特性訂定各項風險管理辦法,將相關之市場風險辨識、衡量、監控及報告納入作業流程規範,並由市場風險管理部門監控業務單位遵循情形。
(d) 市場風險管理部門定期將市場風險管理現況及成效向董事會或高階管理階層彙報,俾使其能掌握風險暴險情況並適時調整風險管理相關措施。
B. 市場風險管理組織與架構
(a) 董事會為市場風險最高管理及監督單位,負責風險策略、政策、風險容忍度及各項風險限額之核定;下設風險管理委員會,承董事會之授權,負責風險管理事項之審議、監督、報告等事項。
(b) 市場風險管理單位隸屬風險管理處,獨立於金融交易業務單位,負責全行性市場風險管理規範及風險評估工具之訂定、開發、修改與監督執行等工作,從客觀立場評量業務單位風險承擔情形。
C. 市場風險報告與衡量系統之範圍與特點
(a) 市場風險管理報告與衡量系統之範圍:
包括資產負債表表內及表外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預期及非預期損失,其中影響市場價格變動計有利率、權益、匯率及商品風險。
(b) 市場風險管理特點:
將市場風險依其風險因子,區分不同投資組合每日評估監控與管理,並採用VaR或Greek值等風險量化指標,衡量市場風險暴險程度。市場風險報告除了反應其風險暴險程度外,更是管理階層動態且適時調整市場風險管理政策的參考資料。
D. 市場風險避險或風險抵減之政策,以及監測規避與風險抵減工具持續有效性之策略與流程。
(a) 與客戶交易的金融商品除了必要的避險拋補外,並考量市場變化、財務目標及風險衡量因素,在風險額度控管合理範圍下建立適當的風險性資產部位,發揮資本配置效益,期獲得最大利潤。主要避險金融商品為利率交換、換匯換利、利率交換選擇權及利率上下限等,海外經營機構之固定利率放款資產,在避險目的考量下,透過利率交換規避因市價波動所產生的風險。
(b) 依各管理規定之頻率,由風險管理單位定期監控避險效果陳核,並送業務單位及高階管理階層。
- 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併和公告與期限皆有異動
E.市場風險應計提資本:「標準法」
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目 | 應計提資本 | |
|---|---|---|
| 1 | 一般利率風險 | 2,217,137 |
| 2 | 權益證券風險 | 42,997 |
| 3 | 商品風險 | 11 |
| 4 | 外匯風險 | 507,575 |
| 5 | 信用價差風險-非證券化 | 201,482 |
| 6 | 信用價差風險-證券化(非相關性交易投資組合) | - |
| 7 | 信用價差風險-證券化(相關性交易投資組合) | - |
| 8 | 違約風險-非證券化 | 801,406 |
| 9 | 違約風險-證券化(非相關性交易組合) | - |
| 10 | 違約風險-證券化(相關性交易組合) | - |
| 11 | 殘餘風險附加金額 | 8 |
| 總計 | 3,770,616 |
(4)流動性風險包括資產與負債之到期分析
新臺幣到期日期限結構分析表
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合計 | 距到期日剩餘期間金額 | ||||||
|---|---|---|---|---|---|---|---|
| 0天至10天 | 11天至30天 | 31天至90天 | 91天至180天 | 181天至1年 | 超過1年 | ||
|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 3,886,345,608 | 568,956,370 | 561,198,098 | 411,481,621 | 264,474,798 | 338,713,093 | 1,741,521,628 |
|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 5,294,391,903 | 210,792,642 | 322,997,327 | 710,195,906 | 861,130,145 | 1,045,914,199 | 2,143,361,684 |
| 期距缺口 | -1,408,046,295 | 358,163,728 | 238,200,771 | -298,714,285 | -596,655,347 | -707,201,106 | -401,840,056 |
註1:本表係銀行子公司全行新臺幣之金額。
註2:銀行子公司為管理流動性風險,已建立各項流動性風險指標限額之管理機制,並定期監控包含存放比、流動準備比率、期距缺口占資產比率等限額指標及執行壓力測試。
美金到期日期限結構分析表
114年12月31日
單位:美金千元
| 合計 | 距到期日剩餘期間金額 | |||||
|---|---|---|---|---|---|---|
| 0天至30天 | 31天至90天 | 91天至180天 | 181天至1年 | 超過1年 | ||
| 主要到期資金流入 | 49,524,960 | 12,332,533 | 7,311,746 | 6,269,556 | 8,178,106 | 15,433,019 |
| 主要到期資金流出 | 56,286,203 | 15,598,005 | 15,842,064 | 6,977,184 | 11,629,339 | 6,239,611 |
| 期距缺口 | -6,761,243 | -3,265,472 | -8,530,318 | -707,628 | -3,451,233 | 9,193,408 |
註1:本表係銀行子公司全行美金之金額。
註2:銀行子公司為管理流動性風險,已建立各項流動性風險指標限額之管理機制,並定期監控包含存放比、流動準備比率、期距缺口占資產比率等限額指標及執行壓力測試。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5)作業風險管理
A.作業風險管理策略與流程
(a) 衝酌風險管理文化及內控目標,訂定作業風險胃納說明書,據以建立風險控管機制,供全行確實遵循。
(b) 作業風險管理為各級人員之責任,除遵循內控內稽制度及有關規範從事各項營運活動外,就本身職掌範疇直接負責風險管理。
(c) 作業風險管理方式區分為風險辨識、評估、監控、報告與因應對策等,並配合作業風險損失資料蒐集 (LDC)、作業風險自我評估(RCSA)、控制自我評估(CSA)及關鍵風險指標(KRI)等作業風險管理工具之落實,以發揮風險控管效益。
B.作業風險管理組織與架構
(a) 董事會為作業風險管理最高核定層級,核定並定期審視作業風險管理政策及架構;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審議風險衡量、評估、監控制度,以及風險管理執行情形等;高階管理者則負責執行董事會所核准之作業風險管理架構,並制定相關方法及程序,以管理作業風險。
(b) 採集權式作業風險管理架構,並依風險管理三道防線功能,規範各自權責劃分及報告線體制:
i. 各單位應於業務職掌及權責範圍內進行日常營業活動之控管及落實作業風險管理。
ii. 風險管理單位負責建立作業風險管理體制,規劃作業風險管理工具及程序,並進行暴險監控及報告。
iii. 稽核單位負責獨立查核與評估作業風險管理架構是否有效運作。
C.作業風險報告與衡量系統之範圍與特點
(a) 風險辨識及評估採標準化的作業風險管理工具作業方式,使管理者得以觀察作業風險輪廓,及持續監控所發現的潛在作業風險,俾利進行風險之控制或沖抵。
(b) 風險管理單位定期揭露作業風險暴險監控情形、彙整作業風險資訊及其他重大相關議題,陳報高階管理者、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董事會。
(c) 各單位如發現重大暴險、危及財務或業務狀況等作業風險事件,須立即通報稽核單位、所屬業管單位及風險管理單位,依各自程序陳報總稽核及高階管理者;如有違反法規遭致主管機關懲處情事者另向法規遵循部門陳報。
D.作業風險避險或風險抵減之政策,以及監測規避與風險抵減工具持續有效性之策略與流程
(a) 作業風險避險或風險抵減主要透過保險方式,以移轉/抵減因作業疏失、人員、系統或外部事件導致之作業風險損失,經由定期辨識評估風險及控制措施,確保抵減工具之持續執行。
(b) 為降低因火災、爆炸、颱風、地震、搶劫、擠兒、罷工及其他重大事件導致之營業中斷潛在損失,訂定緊急備援及營業不中斷計畫及執行辦法供各單位遵循。
E.法定資本計提所採行之方法:「新標準法」
作業風險應計提資本
114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目 | 金額 | |
|---|---|---|
| 1 | 營運指標因子(BIC) | 8,720,667 |
| 2 | 內部損失乘數(ILM) | 0.5606 |
| 3 | 作業風險應計提資本(ORC) | 4,888,721 |
| 4 | 作業風險加權風險性資產(RWA) | 61,109,015 |
| 內部損失乘數(ILM)附加說明:無 |
102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2. 第一金證券
(1) 風險管理策略及流程
A. 風險管理之策略
(a) 將各項業務風險控制在可承受的範圍內,追求資產的穩健成長,並建立有效之風險管理機制、建立準確之公司經營活動風險管理指標及達成風險與報酬合理化之目標,提供營運資本配置之參考依據。
(b) 加強風險控管之執行能力,力行制度化、電腦化及紀律化,減少人為作業疏失。
(c) 風險管理制度涵蓋全公司主要經營風險,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市場流動性風險、資金流動性風險、作業風險、新興風險、資安風險、法律風險、洗錢與資恐風險及氣候風險。業務部門就各業務所涉及有效控管,風險管理室就營運活動持續監控,稽核室應進行確實查核,俾利風險回應。
B. 風險管理之流程
風險管理流程為由上而下的監督及由下而上的執行。由上而下的監督係經董事會下設「風險管理委員會」對風險管理事務進行預防、控管與監督,且經董事長、總經理、業務單位主管及風控單位進行控管與監督;而由下而上的執行係業務單位針對其業務所面臨的各類風險制訂相關之風險管理規章,並經風險管理委員會審議或再行送董事會審查通過後公告施行,而該單位相關人員確實瞭解所需負責風險管理之權責,並於每日製作風險管理日報中呈現控管結果並由該單位管理階層簽核。風險管理室負責彙整公司風險管理執行結果,並利用風險管理資訊平台控管公司整體之風控作業,製作風險管理日報及月報上呈管理階層。
(2) 風險管理組織與架構
董事會對於各項營運,負有風險管理之最終責任,為提高監控公司之各項風險,及有效因應金融情勢變化,董事會下設立「風險管理委員會」,以協助董事會強化風險管理事務之監督、預防與控管。另再由風險管理室、稽核室、財務部、法令遵循部、資訊部及各業務單位之風控人員組成公司風險管理體系,確保風險管理機制之有效執行。
(3) 風險報告及衡量系統之範圍與特點
A. 風險控管報告
(a) 日報:各業務單位依其風險控管規章編製「風控日報表」,風險管理室彙整各業務單位之數據,獨立判斷風險監控結果並製成風險管理執行報表後陳報總經理及董事長審閱。
(b) 月報:風險管理室每月彙整各業務單位之持有部位、交易損益情形及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作業風險、氣候風險、資本適足率等各種風險指標提報於風險管理委員會並向董事會報告。
(c) 風險管理室依風險管理資訊平台及相關報表進行監控,如有逾越授權額度、損失達停損/警示、逾越資本適足率、Greeks、DVO1控管值等風險事項時,即以業務聯絡單陳報董事長及總經理。
(d) 對於擬以例外方式管理之部位,經例外管理部位評估小組研議處分方式後,提報風險管理委員會並追蹤至結案。
B. 風險衡量之範圍與特點
風險評估範圍主要包括了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作業風險等,且為有效控制公司之經營風險,上述各項風險範圍內容皆於業務單位之相關風險規章中訂有控管作業程序,包括權責、監控方法,監控指標及報告流程,並定期查核風險管理缺失,持續追蹤改善情形以確保風險控管程序有效運作。
(a) 市場風險
投資部位除給予對應之額度授權、停損、停權外,並針對債券部位作DVO1管理、衍生性商品之部位以Greeks值進行控管。另建立風險管理資訊平台嚴格執行控管,以有效控管市場風險之暴露程度。為提升公司風險管理能力,於99年起導入RiskMetrics Group之風險值計算平台RiskMetrics,該系統除可提供每日部位之變異數-共變異數法、歷史模擬法、蒙地卡羅法之風險值外並透過壓力測試、敏感性分析及回溯測試以驗證風險值系統之時效,進一步強化市場風險管理機制。
114年度採用歷史模擬法計算1日99%信賴區間下之VaR值試算結果如下所示: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 日期 | 114.12.31 | 平均值 | 最大值 | 最小值 |
|---|---|---|---|---|
| 風險值 | 150.93 | 117.84 | 167.22 | 60.12 |
(b)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來源包含資產信用等級發生非預期改變所引發的風險及交易對手違約風險,針對投資單位信用等級評等係採外部信用評等機構(S&P、Moody’s、Fitch、中華信評)及台灣經濟新報(TEJ)給予之評等,並依照內部評等表分別予以R1至R4不同級別之信用交易額度,在授信業務上則依據徵信與授信相關規範給予信用額度進行管理。
(c)流動性風險
i.資金流動性風險:建立資金流動性缺口分析,訂定管理指標,以防範資金流動性風險之情事發生。
ii.市場流動性風險:訂定流動性指標警示市場流動性風險,限制單一部位投資上限,避免過度集中之情事發生。
(d)作業風險
i.修訂內部控制制度、制訂作業規範、緊急應變計畫等作為承辦人員作業及稽核查核依據,並防範如人為疏失、系統失常、不可抗力之天災等作業風險。
ii.依循內部規範進行作業風險事件通報及因應處置。
(e)氣候風險
因氣候變遷而與低碳轉型相關,可能對公司財務、策略、營運、產品和聲譽產生之轉型風險,以及因氣候變遷而造成極端氣候,對公司財務與營運產生之實體風險,宜採用國內外通用之標準、指標或指引,執行溫室氣體盤查或氣候風險管理。
(f)其他風險
為因應重大偶發事件發生時,提升應變能力,依據證券商通報重大偶發事件應遵循事項及第一金融集團偶發事件通報要點,訂定偶發事件通報要點,建立通報管理制度。
(4)避險與抵減風險之政策,及監測規避與抵減工具持續有效性之策略與流程
各部門推展業務進行各種金融交易操作所面臨之資產價格不確定性時,除以行政方法如設立風險控管專責人員、制定風險控管規章制度外,另針對不同之商品從事風險沖銷之策略執行避險交易,以規避或降低單邊交易可能面臨之風險。
為減少因股票價格波動產生之市場風險,自營業務得以期貨、選擇權或反向商品避險。為降低標的股票價格波動之市場風險及投資人履約之風險,發行認購(售)權證得以標的股票執行動態避險,並得運用期貨、相同標的之認購(售)權證等作為避險工具。承作可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交易時,以對應可轉債部位百分之百避險為原則,如遇可轉債市場價格變動方向不利時,得動態調節部位,以降低所持部位之市場風險。
依所制訂之授權額度、風險限額、避險超限或不足等規範,建立風險管理系統以進行日常之監控,俾利即時採取因應措施並逐級陳報,降低各種可能之風險。
103
(5)資本適足率
資本適足率為證券商整體經營風險的衡量指標,114年底之資本適足率(會計師查核數)為306%。各類風險約當金額如下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風險項目 | 風險約當金額 |
|---|---|
| 合格自有資本(分子) | 8,539,009 |
| 風險項目(分母) | 風險約當金額 |
| 信用風險 | 925,091 |
| 作業風險 | 468,514 |
| 市場風險 | 1,393,320 |
| 經營風險(合計數) | 2,786,924 |
3.第一金人壽
(1)風險管理策略及流程
A.遵循各項風險管理政策和法令規範,並依據業務屬性,訂定相關內部控制,確保各項風險控制於容忍範圍內。透過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和投資委員會監督其各項風險,並訂定資本適足率警示水準,以維持資本適足性。
B.風險管理政策涵蓋主要風險和管理機制,有效執行風險分析、控制、行動及報告之風險管理流程,達成既定之目標。
(2)風險管理組織與架構
設立「風險管理委員會」,其為風險管理之監督、報告和協調單位,落實風險管理政策之推行,並監督各業務單位相關風險,以確保各項風險控制於合理範圍內;除各業務單位日常作業的風險辨識和管理,另設立風險管理室,支援和檢視各風險評估、報告和風險抵減行動方案,使之趨於完整和正確;稽核單位以超然獨立和公正立場,稽查風險管理架構之健全性和內部控制之有效性。
(3)風險報告及衡量系統之範圍與特點
A.資產風險
係指保險業投資交易所持有之各項資產,可能因其資產價值變動而影響保險業失卻清償能力之風險。針對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均遵循其風險管理政策和相關風險指標,定期報告投資部位之暴險狀況,以確保資產風險發生之清償能力。
B.保險風險
係指保險業經營業務時,針對已簽單業務低估負債、或是於未來新簽單契約費率定價不足之風險。透過嚴謹之新產品開發流程、不同假設之定價分析、理賠核保流程控管、再保評估和產品集中度分析,確保有效的保險風險管理。
C.利率風險
指保險業因利率變動因素,造成資產與負債價值變動不一致之風險。為有效控制利率風險,隨時監控市場利率變化和預估未來利率走向,透過資產負債存續期間管理,控制其利率波動之風險。
D.其他風險
係指保險業除上述風險外可能面對的其他風險,主要包含項目為作業風險,係保險業因營運上各項因素所導致之直接或間接的可能損失。定期執行各項風險指標自行檢測,並針對逾越部分,即時提出改善措施;並建立作業損失通報機制、各部門定期實施自行查核和法令遵循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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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資本適足率
114年底資本適足率為427.83%
單位:新臺幣元
| 風險項目 | 風險資本額 |
|---|---|
| C0:資產風險--關係人風險 | 36,373 |
| C1:資產風險--非關係人風險 | 2,844,063 |
| C2:保險風險 | 180,297 |
| C3:利率風險 | 1,956,922 |
| C4:其他風險 | 304,274 |
| C5:巨災風險 | 329,532 |
| 調整前風險資本總額 | 5,651,461 |
| 風險資本總額 | 1,777,042 |
| 自有資本總額 | 7,602,695 |
| 資本適足比率 | 427.83% |
(三) 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已於114年7月22日正式施行,該法對於揭弊保護流程及保護措施作出明確規範,旨在鼓勵公務員及民眾檢舉重大不法行為及確保揭弊者相關權益。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均已配合該法相應修正內部規範,俾強化公司廉能治理及反貪腐機制。
(四) 科技改變(包括資通安全風險)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隨金融科技(FinTech)成為顯學,促金融機構持續擴大數位轉型力道、並深化與金融科技業者之合作,預估114年我國金融業者投入金融科技發展總金額可望年增42.2%達新臺幣448億元,其中,以銀行業占比達73.4%為最高。
核心子公司第一銀行隨著金融科技演進,傳統銀行積極加速數位金融布局,透過數位帳戶、跨域合作及金融生態圈建構,拓展客群並提升顧客黏著度。第一銀行長期推動數位金融轉型與普惠金融,提供完整數位服務版圖,包括網路銀行「第e個網」、行動銀行「第e行動」、數位金融品牌「iLEO APP」,以及企業財務平台「第e金網」與「第e金網(海外分行)」;並以數位金融品牌「iLEO」為核心,持續吸納新興科技推動創新功能,秉持「簡單、快速、創新、最懂你」為宗旨,聚焦使用者體驗與回饋機制,於「安全管家」旗下推出「165防詐速查」與可疑帳號「延遲付款」機制,強化帳戶安全。
此外,在AI驅動業務發展方面,企業金融運用模型分析客戶金流與上下游關係,建立法人金融潛力客戶模型,加速優質客戶拓展;個人金融則以預測模型發掘信貸與理財需求,並建立家庭關聯模型,提升財富管理精準度。第一銀行亦於消費金融及法人金融徵審流程首度導入生成式AI產製徵審報告,整合財務資訊、信用紀錄與風險評估,顯著提升審查效能與一致性。為提升營運效率並加速內部作業流程,第一銀行建置「企業內部智能詢答系統」,採用生成式AI搭配檢索增強生成(RAG)技術,整合全行內部規章,產出精確、可追溯的回覆內容,並自動推演相似提問供行員延伸詢答;系統支援國內外分行無時差使用,協助行員即時獲取業務指引,減少查找與溝通時間,進一步提升第一線服務效率與客戶體驗。在AI與數據治理層面,第一銀行導入MLOps平台管理與部署AI模型,推動數據標準化並建立全行數據字典,落實「數據即資產」之核心價值。策略執行方面,啟動「數位金三角」計畫,推動AI與數位專案;並舉辦「AI實踐工坊」培育AI種子人員,結合業務流程再造場景,使AI技術加速落地。同時,持續內化金融科技能力,以M365為核心,結合Power Platform及Copilot推動全員數位化;透過舉辦全行黑客松活動,促進跨單位實作與創新,累積專案落地動能,形塑持續精進之數位文化。
隨著資訊科技的快速發展,金融服務全面邁向數位轉型,但新興科技應用如開放式應用程式介面(O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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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I)、雲端服務與運算、生物辨識、人工智慧與機器學習以及容器化微服務,對傳統資安防護架構帶來重大挑戰,加上後疫情時代遠距辦公及行動裝置普及,使資安防禦邊界愈加模糊,駭客可從不同階段或管道發動攻擊,增加金融服務中斷或個資外洩的風險。
第一銀行因應上述風險,採取情資驅動的多層次資安防護架構進行監控與防禦,並配合主管機關開放上雲政策逐步導入雲端資安機制,以提升面對地緣政治網路攻擊的彈性與量能,同時導入 Security Service Edge(SSE)架構,整合多項安全存取服務確保雲端應用與遠端存取安全並強化資料外洩防護。
第一銀行持續推動零信任概念,逐步導入身分鑑別、設備鑑別及信任推斷,確保每一個存取請求皆經過驗證,並定期實施資安演練及電腦緊急應變小組(CSIRT)機制,以強化應變能力,確保在資安事件發生時能迅速處置,同時遵循國際資安標準及主管機關規範,並推動員工資安意識教育,降低人為風險,全面提升資安韌性,確保業務創新與永續經營目標的達成。
證券子公司因應科技進步與產業變革正透過數位化、自動化、數據分析及新興金融工具(如AI、FinTech)影響證券業經營;投資人追求行動化、個人化、即時便利的服務,偏好線上開戶、行動交易、智能理財,傳統分公司功能弱化。因應產業與客戶行為改變,第一金證券聚焦強化數位基礎建設、提升資訊安全、發展多元業務(如複委託、壽險)、優化客戶體驗,透過客製化推播及智能客服即時解答,提供全天候線上客戶服務協助。另持續優化與精進各電子平台系統與完成各項線上服務,例:線上加開複委託帳戶、美股定期定額提供客戶最低美元10元或新台幣500元即可參與美股市場。此外針對存股族,第一金證券亦獨家推出「投組診股師-投組模擬」:提供三檔ETF投資組合標的及二檔可自設投資組合供投資人參考、下單,解決小資族買什麼的痛點。隨著AI技術日益成熟如何在強化資訊安全與風險管理引入AI與運用AI唯有透過積極擁抱科技與產業變革,才能在日益激烈的競爭中轉型並持續成長。另為降低資訊安全風險,已完成BSI ISO27001:2022轉版驗證,證書持續有效,符合國際資訊安全標準;導入資訊安全監控中心(SOC),以強化公司資訊安全監控及防禦;為提升個資保護管理強度,完成建置資料外洩保護(DLP),針對個資進行監控,以降低個資外洩風險。公司投保資訊安全保險以及資安治理成熟度評估,以完善資訊安全風險管理。
人壽子公司持續於網路投保平台上架低門檻、低保費之傷害保險,於「基富通保障型商品平台」上架定期壽險、健康險及小額終老保險等新商品,期使全國人民可藉由小額支出即能獲得基本保險保障,日後亦將於該平台持續推出保障型商品。而於第一銀行網路投保平台,除原已上架之旅平險、利變年金商品及小額終老等商品外,亦將持續推出熱銷商品上架,以擴展整體網路投保業績;另已整合QWalker健康APP串網路投保及保戶專區等平台提供更多數位服務;對於資通安全風險與新興科技方面,精進管理方案及投入必要資源,持續取得資訊安全管理系統(ISMS)ISO-27001國際認證,未來將持續改善並提升網路與資通訊系統安全防護能力,而為了落實對客戶個人資料保護的承諾,亦持續取得個人資料管理系統(PIMS)BS-10012之國際認證。人壽除善用集團資源,藉由虛實體通路服務推廣行銷活動,導流集團客群,並以使用者體驗之角度持續優化數位金融服務、強化資通安全防範網路惡意攻擊,提供客戶安全、有效率之平台,並帶來更多元的客群。
投信子公司持續推動數位金融系統建置與優化,強化作業效率、關鍵基礎設施及資訊安全管理,114年度資訊發展重點為拓展行動裝置APP系統功能以提升EC交易功能、持續推動官網系統優化(含電子交易、線上開戶等)、購續辦理磁帶櫃備份設備建置專案、執行異地備援中心硬碟容量擴充專案、汰換異地備援ESXi伺服器因原廠公告EOS、Server區防火牆EOS汰換、電子郵件主機系統升級、導入Microsoft 365及Copilot AI技術平台、ISO-27001:2022國際資安認證每年定審作業、並購續辦理基金暨全委帳戶系統整合升級等。115年度之資訊發展策略目標為:將APP升級整合Web View交易系統並增加生物辨識系統登入、因應AI技術運用規劃導入智慧法遵科技系統、結合AI技術計畫擬延伸開發RPA系統功能、執行異地備援中心虛擬化控制系統VMware升級專案、建構AI資安架構導入MDR端點AI網格式防護系統加強資訊安全、ISO-27001:2022國際資安認證持續有效每年定審作業、並完成基金暨全委帳戶系統整合升級。
(五) 本公司及子公司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無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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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和分析與風險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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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1.預期效益
(1) 迅速擴展金融事業版圖,藉由業務互補特性及規模經濟,提升產品開發能力及通路行銷優勢,增加市場占有率與競爭力。
(2) 藉由集團資源整合與共享,有效進行整合行銷,提供客戶多樣化產品與全方位金融服務,增加利基並發揮營運綜效。
2.可能風險
(1) 企業文化不同,造成員工適應不良或激化工會抗爭增加內耗成本。
(2) 優秀人員流失,相關工作及經驗無法順利銜接導致重要業務流失,間接影響競爭力及增加法律風險、作業風險。
(3) 資訊系統及作業流程整合所耗費之成本超過預期。
(4) 評估效益過於樂觀,短期內無法顯現。
(七) 業務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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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係以第一銀行為主體而成立,主要獲利貢獻亦來自銀行子公司,該子公司為分散業務集中風險,維持資產品質及收益,除主要授信業務外,亦積極推展外匯、信託、保險、理財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並配合本公司整合行銷策略,提供多元化商品,以滿足客戶全方位金融服務,逐步調整資產及獲利結構,降低業務過度集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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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在主要授信業務控管上,為避免風險過度集中,該子公司除已依銀行法之同一人、同一關係人、同一關係企業規範之授信限額辦理外,並依風險管理政策、市場環境變化、業務特性、產業景氣波動等因素,分別訂有集團別、行業別、信用評等別、國家別、上市櫃股票別及不動產貸款等限額規範予以控管,定期監測並呈報高階管理階層,且視整體景氣、金融環境等因素適度調整各類限額。
(八) 董事或持股超過百分之一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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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115年4月20日停止過戶日股東名簿記載,本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一之大股東臺灣銀行受託保管元大台灣高股息低波動 E T 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及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已非本公司持股超過百分之一之大股東,惟對本公司股權結構並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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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偶有更換原因為法人代表人改派,對股權結構無影響。
(九)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截至115年4月20日止,本公司主要大股東(財政部暨所屬事業臺灣菸酒及臺灣銀行)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比例為 20.49%,短期內並無釋股計畫,故本公司尚無經營權改變風險。
(十) 訴訟或非訟事件
無。
(十一)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無。
七、危機處理應變機制
本公司訂定「危機處理實施準則」因應本公司及各子公司重大可能危及正常營運之突發狀況,遇有危機發生除立即依內外部通報機制及處理程序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外,必要時啟動本公司危機處理小組,統籌應變決策並適時透過發言人對外說明澄清,以有效降低可能損害及社會大眾疑慮,保障客戶權益。
八、其他重要事項
無。
陸、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一) 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詳情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t57sb01_q10
(二)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本公司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三) 關係報告書
本公司非為公司法關係企業章所訂他公司之從屬公司,故免予編製關係報告書。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應揭露股東會或董事會通過日期與數額、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特定人選擇之方式、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私募對象、資格條件、認購數量、與公司關係、參與公司經營情形、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實際認購(或轉換)價格與參考價格差異、辦理私募對股東權益影響、自股款或價款收足後迄資金運用計畫完成,私募有價證券之資金運用情形、計畫執行進度及計畫效益顯現情形:
114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本公司無私募有價證券。
三、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一) 前一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二) 重要期後事項:無。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First Financial Holding Co., Ltd.

董事長 邱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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