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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min 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an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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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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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博敏电子 证券简称:603936 公告编号:临 2016-00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 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 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申请 授信额度 3000 万元,用以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缴存 25%保证金,由深圳市博敏 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 3 年。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申请 授信额度 3000 万元,用以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并由公司股东徐缓、谢小梅、谢 建中、刘燕平为公司本次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徐缓、谢小梅、谢建中、刘燕平均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故上述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函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博敏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及《博敏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东 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缓、谢小梅、谢建中、 刘燕平回避表决。
三、上网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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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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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