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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min 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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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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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7-00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人, 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1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 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 责任和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6 年度审计 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 2016 年度审计业务执行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17 年年度审计 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 于 2017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17-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
于 2017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 2017-00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 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 2017-00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年度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53,391,586.87 元,减去母公司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6,842,919.26 元, 减去 2016 年派发的普通股股利 8,367,500.00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384,597,178.23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以及 2012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基于对股东投资给予合理回报,促进 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以截 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67,35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0.6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0,041,000.00 元,占经审计的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口径)53,391,586.87 元的 18.81%,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所处的印制线路板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产品主要应用在当前产品 技术升级换代较快的消费电子领域。2016 年,公司因受子公司江苏博敏募投项 目建设及深圳博敏车间改造等因素影响,应付设备采购款和车间改造费用大额增 加。目前公司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阶段,仍将面临项目资本支 出压力及快速发展阶段日益增长的大额流动资金需求。因此,在综合考虑公司《章 程》规定的分红承诺基础上,拟定上述分配方案,以留存足够的收益用于项目建 设及业务拓展,减少融资压力与成本,为未来盈利增长奠定良好的基础,从而更 好地回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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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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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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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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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16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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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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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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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 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7-009)》。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