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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cher Technology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5
Jul 1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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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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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百零四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九日(星期二)上午十時正
- 地點:台南大億麗緻酒店 5 樓麗緻 B 廳 (台南市西門路一段 660 號)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770,391,069 股
出席股東所持股數:661,742,553 股(其中電子股票股數為 509,070,810 股) 出席股數占全部已發行股數: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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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 洪水樹 董事長 記錄:沈千慧
-
列席: 洪水松董事、王明隆董事、莊義雄獨立董事、徐立群獨立董事、雷孟桓獨立董事、 巫俊毅副總、廖鴻儒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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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佈開會:出席股數已達法定開會股數,主席宣佈會議開始。
-
壹、 主席致詞: (略)
-
貳、 報告事項︰
-
第一案︰民國一百零三年度營業報告(請詳附件一),敬請 鑒核。
-
第二案︰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一百零三年度決算表冊報告(請詳附件二),敬請 鑒核。 第三案:報告本公司一百零三年度間接投資大陸執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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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本公司一百零三年度經由第三地區間接投資大陸情形如下:
| 核准文號 | 公司名稱 | 核准金額(元) | 備註 |
|---|---|---|---|
| 經審二字第10200493900號 | 可成科技(宿遷)有限公司 | US$100,000,000.00 | |
| 經審二字第10300201280號 經審二字第10400020010號 |
可功科技(宿遷)有限公司 | US$33,300,000.00 | |
| CNY 409,431,280.00 | |||
| 經審二字第10300282670號 | 可發科技(宿遷)有限公司 | US$1,000,000.00 | |
| 經審二字第10300216280號 | 可成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US$40,000,000.00 | 減資 |
| 經審二字第10300289340號 | 可勝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US$33,300,000.00 | 減資 |
| 經審二字第10300329500號 | 可利科技(蘇州工業園區)有限公司 | -US$16,670,000.00 | 減資 |
- 参、承認事項︰
第一案:民國一百零三年度決算表冊案,敬請 承認。(董事會提)
-
一
-
說 明:( ) 本公司一百零三年度之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併同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廖鴻儒及李季珍會計師出具之修正式無 保留意見查核報告,經審計委員會查核,出具審查報告書在案。會計師查核 報告及上述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第 14-29 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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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敬請承認一百零三年度之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
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為 661,453,253 權。本案贊 成權數 533,556,373 權(含電子投票權數 381,996,109 權),反對權數 2,177 權(含 電子投票權數 2,177 權 ) ,棄權權數 127,894,703 權 ( 含電子投票權數 127,072,524 權),贊成權數佔總權數 80.66%,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
第二案:民國一百零三年度盈餘分派案,敬請 承認。(董事會提)
-
一
-
說 明:( ) 本公司民國一百零三年度盈餘分派,業經董事會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規定擬具分配如下表,敬請 承認。
-
(二) 本次擬分派股東紅利新台幣 4,622,346,414 元,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配發 6 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上項股東股利之配息率,係依 據本公司截至一百零四年股東常停止過戶日止已發行普通股 770,391,069 股計算,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而影響本公司可參與 配息之股數,致股東之配息率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會授權董事會全權 處理並調整之。
(三) 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派表 民國 一百零三 年度
| 盈餘分派表 民國一百零三年度 |
|
|---|---|
| 單位:新台幣元 | |
| 期初未分配盈餘 精算(損)益列入保留盈餘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本年度稅後純益 減:提列法定公積 可供分配餘額 本期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現金(每股6元) 期末未分配盈餘 附註: 配發員工現金紅利 配發董監酬勞 |
$35,157,007,920 (2,765,819) |
| 35,154,242,101 17,877,166,841 (1,787,716,684) |
|
| $51,243,692,258 | |
| (4,622,346,414) | |
| $46,621,345,844 | |
| $160,892,550 16,48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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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 : 本次盈餘優先分派 一百零三 年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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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2 : 上述盈餘分配案之董事酬勞及員工紅利業已經 104 年 4 月 28 日第三屆第四次薪資報酬 委員會議審查通過。
-
註 3 :本次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 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或列入股東權益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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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洪水樹 經理人:洪水樹 會計主管:陳美杏
股東發言摘要:
- 股東發言:請就股東紅利 現金股利金額是否有調整空間及合理性,請說明。
主席答覆:集團營收增加後營運資金也隨之增加且資本支出龐大,故配發之股利金額 尚屬合理。
- 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為 661,453,253 權。本案贊 成權數 534,553,373 權(含電子投票權數 382,993,109 權),反對權數 22,437 權 (含電子投票權數 3,177 權),棄權權數 126,877,443 權(含電子投票權數 126,074,524 權),贊成權數佔總權數 80.81%,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 肆 討論事項︰
-
第一案:本公司為籌募營運資金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案, 。
-
提請 討論 (董事會提)
-
、
-
說 明:為支應公司未來產能擴充計畫 充實營運資金或其他因應本公司長期 發展之資金需求,並使資金募集管道更形多元化及彈性化,擬提請股 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於適當時機依公司 章程、相關法令規定及以下說明之各項辦理原則,選擇以現金發行普 、
-
通股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或於國內辦理現金增資之方式籌措
-
一一一一 資金,其方式內容說明如下:
-
一、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授權董事會辦理原則: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其發行股數 以不超過伍仟萬股之額度內辦理,並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及董 一
-
事長於此 額度內視市場狀況調整發行額度。
-
2、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價格,係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 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不得低於訂價日本公司普通 股於國內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 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 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九成,惟若國內相關法令發生變動時, 亦得配合法令規定調整訂價方式,而鑒於國內股價常有劇烈短 期波動,故其實際發行價格於前述範圍內,授權由董事長依國 際慣例、並參考國際資本市場、國內市價及彙總圈購情形等, 洽證券承銷商訂定之,以提高海外投資人之接受度,故發行價 格訂定方式應屬合理。另海外存託憑證發行價格的決定方式, 係以普通股在國內集中交易市場所形成之公平交易市價為依 據,原股東仍得以接近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價格,於國內股市 購入普通股股票,無需承擔匯兌風險及流動性風險,且若以上 限伍仟萬股全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計算,佔本公司盈餘 轉增資後已發行股數股份總數(不含員工分紅轉增資股數)之
-
6.5%,考量在本次增資效益顯現後,可提昇公司競爭力,並嘉 惠股東,故對原股東股權稀釋、股東權益應不致於造成重大影 響。
-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
-
-
股份 總數10%~15%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90%擬依證 券交易法第28條之1第3項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提撥對外公開 發行,充作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員工放棄認 購或認購不足部份,擬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或列入參與 。 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原有價證券
-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所募集之資 、 、 、
-
金預計用於擴建廠房 購置設備 海外購料 充實營運資金、 轉投資、償還銀行借款…等一項或多項用,並預計於資金募集 完成後三年左右執行完畢,本計畫之執行預計可強化公司之競 爭力,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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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計畫之重要內 ,
-
容 包括發行辦法、發行價格、發行股數(額度)、發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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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 一 、
-
項及其他 切有關發行作業,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 訂 定與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核定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 境需要變更時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
6、為配合本次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授 一
-
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核可並代表本公司簽署 切有關參與發 行海外存託憑證之文件及辦理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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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辦理發行 新股相關事宜。
-
8、 前述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
-
二、 於國內辦理現金增資授權董事會辦理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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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其發行股數以不超過伍仟萬股之額 度內辦理。
-
2、現金增資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際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 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 券自律規則」之相關規定及視發行時之市場狀況授權董事長與 承銷商共同議定,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發行之。
-
3、擬請股東會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就需公開承銷部份之 一
-
銷售方式,授權董事會採詢價圈購或公開申購方式擇 進行,
並依下列方式辦理:
(1) 若採詢價圈購方式:
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之10%~15%由員 工按實際發行價格優先認購外;其餘85%~90%擬依證券交 易法第28條之1第3項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全數提撥對外 公開發行,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關於原股東儘先分認 規定之限制。另本公司員工若有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部 份,擬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
-
(2) 若採公開申購配售方式:
-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提撥增資發行股數之10%~15%由員 工認購,另提撥10%對外公開承銷,其餘75%~80%由原股 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認購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 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發行價格認購。以上公開承銷銷售方式,擬提請授權董事 長依法辦理相關事項。
-
4、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 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之相關規定及視發行時之市場狀況授權董事會及董事長與承銷 商共同議定,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發行之。
-
5、 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
6、 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所募集之資金預計用於擴建廠 、 、 、
-
房 購置設備 海外購料 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償還銀行 借款…等一項或多項用,並預計於資金募集完成後三年左右執 行完畢,本計畫之執行預計可強化公司之競爭力,提升營運效 能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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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 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 相關事項,授權董事會訂定之。另現金增資各相關事項,未來 如因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 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
8、 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認股 基準日、繳款期間及增資基準日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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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有關前述第3款之發行方式,如因法令規定變更須配合修正或因 客觀環境而須修正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10、前述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全權處理之。
股東發言摘要:
股東發言:有無確定募集營運資金公司要採用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或現金增資?請說明。 主席答覆:尚未決定採用之政策,此案係為以備不時之需,原則上備而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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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為 661,453,253 權。本案贊 成權數 519,002,773 權(含電子投票權數 367,442,509 權),反對權數 14,370,937 權(含電子投票權數 14,351,677 權),棄權權數 128,079,543 權(含電子投票權 數 127,276,624 權),贊成權數佔總權數 78.46%,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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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案: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提請 討論。(董事會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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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一、為配合證交所民國104年1月28日臺證治理字第1040001716號發布修正「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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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之規定,擬修訂本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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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第30-38頁,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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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為 661,453,253 權。本案贊 成權數 528,650,372 權(含電子投票權數 377,090,108 權),反對權數 2,178 權(含 電子投票權數 2,178 權),棄權權數 132,800,703 權(含電子投票權數 131,978,524 權),贊成權數佔總權數 79.92%,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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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臨時動議:經主席詢問,無其他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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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散會:同日上午十點三十二分,主席宣佈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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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東常會之會議記錄僅記載會議進行要旨,且僅載明各議案之結果;會議進行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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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及股東發言仍以會議錄音及錄影為準 )
附件一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報告書
、 各位股東女士 先生:
2014年度全球經濟仍處於動盪的狀態,各區域的經濟表現也有不同的步調;產業間的競 。 爭仍相當激烈,致使需求面的表現因個別區域與品牌而呈現高低不一的狀況 整體產業環 , 境仍具有高度變動性、季節性與不確定性 高科技產業感受尤為強烈。可成集團在面臨極 具挑戰的環境中,仍維持高度成長態勢,2014年集團營收達到552.8億台幣,相較2013年的 432.5億元大幅成長近28%;獲利方面更高達178.8億,相較前一年度的138.0億成長接近 30%,年度營收與獲利都創下歷史新高。
2014年度,可成在客戶與產品的拓展上,又再度有了突破性的斬獲;除了在材料與工法 的應用上更上層樓之外,強勁的新產品需求也使得公司必須進行大規模的資本支出與擴產 動作。2015年度可成仍將充分運用其在設計、材料、成型、二次加工、表面處理之完整製 造矩陣能力,以及內部效益與執行力的提升,持續強化在核心產業的競爭能力,輔以上下 、 游垂直整合,以多元化的材料 領先的設計、製程的技術創新及巨大的經濟規模形成多重 優勢,擴大了金屬機構產業的進入障礙,展現身為產業龍頭的領導地位。未來一年,可成 。 預期仍將維持營收與獲利雙雙成長的態勢
財務表現
103(2014)年可成集團合併營收金額新台幣 552.8 億元;集團合併營業毛利率 47%;集團 合併稅後淨利為新台幣 178.8 億元,其基本每股盈餘 23.52 元。
經營成果(集團)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經營成果(集團)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項 目 | 103(2014)年 | 102(2013)年 | ||
| 金額 | 百分比 | 金額 | 百分比 | |
| 營業收入 | 55,277,365 | 100% | 43,245,550 | 100% |
| 營業毛利 | 26,101,348 | 47% | 18,320,726 | 42% |
| 營業利益 | 20,024,925 | 36% | 13,915,661 | 32% |
| 稅前淨利 | 23,544,603 | 42% | 17,528,275 | 41% |
| 稅後淨利 | 17,877,167 | 32% | 13,801,184 | 32% |
獲利能力(集團)
| 獲利能力(集團) | |||
|---|---|---|---|
| 項 | 目 | 103(2014)年 | 102(2013)年 |
| 資產報酬率 | 15% | 14%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21% | 20% | |
| 佔實收資本比率 | 營業利益 | 260% | 185% |
| 稅前純益 | 306% | 233% | |
| 純益率 | 32% | 32% | |
| 每股盈餘(元)-基本 | 23.52 | 18.38 |
研究發展狀況
為了確保公司在業界的領先地位,不斷擴大不同材質、複合材料的運用,提升先進技術, 是我們持續多年的重要工作。可成藉由基礎材料科學與表面物理、化學處理技術的深耕, 將不同材料利用不同的成型製程並搭配多樣化二次加工與表面處理工法,多層次且多方向 延伸發展形成高精密度、高附加價值且高量產性的廠內技術能力與產品。
、 、 目前持續研發的方向包括特殊鎂合金、鋁合金、不銹鋼 碳(玻)纖 塑膠、其它金屬等 機殼及構件、雷射雕刻/無縫焊接技術、金屬/塑膠一體式射出成型包覆技術、蝕刻/多色製 程搭配陽極處理製程技術、高精密性大型金屬機殼擠型技術等,此外公司也積極擴展可應 用既有生產技術的其他利基型產品進行多角化佈局。新近的研發成果則包括鋁合金用低溫 裝飾真空濺鍍技術、鋁合金射植塑膠結合技術手機、金屬射出 Bezel 搭配真空薄膜濺鍍表 面處理、筆記型電腦、手機高質感金屬/塑膠結合射包件搭配多種外觀處理零件、筆記型電 、 、 、 腦、手機用蝕刻 多色陽極鋁合金機殼 高強度一體成型形精密金屬擠型機殼 特殊散熱 技術開發與相關應用產品設計等。
經營方針
可成會持續強化在核心產業的競爭能力,輔以上下游垂直整合,以多元化的材料、領先 的設計、製程的技術創新及巨大的經濟規模形成多重優勢,更深化與客戶的合作關係以及 開拓新的產品領域來維持營收與獲利的成長。
可成也持續大規模投資於自動化生產製程,近幾年來對製造管理已經有了明顯的貢獻, 未來在自動化的發展仍是重點,目的是提高生產穩定度、提升生產力的及品質、與提供進 一步擴產的能量。此外,積極優化人力資源,儲備發展動能,持續擴展核心產品與技術的 應用市場,擴大客戶來源,增加產品種類等等,也是提高公司未來成長動能的基礎。
, 、 、 未來可成集團也將持續進行產能的均衡布局 使得整體產能可以形成台灣廠 蘇州廠 宿遷廠、泰州廠四大區域之最佳化分配;未來仍會以此配置為基本來進行擴展,以降低因 。 市場需求與經營環境變化所可能產生的風險與衝擊
重要產銷政策
展望金屬機構件市場,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與筆記型電腦等手持式裝置普遍朝向輕 量、薄化、簡潔、堅固、高價值化的設計概念,且行動裝置日益興盛,除了智慧型手機大 幅成長,汰換原有的功能型手機外,平板電腦的興起亦代表輕量化、薄型化手持式裝置的 趨勢明確,筆記型電腦也有相同的趨勢;穿戴式裝置也日益形成新的發展領域。綜觀上述 各類型消費型電子產品的設計趨勢,金屬機構件為主、搭配其他材料為輔的設計仍將是最 。 佳的選擇
可成將會持續穩定的增加產能以滿足客戶需求,並邁向產銷一元化的管理模式,以提供 客戶最快速的產銷支援。業務、製造及研發單位的設置將更貼近客戶,以期與客戶同步開 發,達到零時差的客戶服務。
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就外部競爭環境而言,資訊電子產品由於技術日新月異,產品推陳出新的速度快速,產 業所受的壓力日益激烈,且由於看好金屬機構件之發展潛力,已有不少新競爭者積極投 入,的確增加潛在經營壓力,然產業競爭乃是必然且可維持良性互動。本公司為了確保公 司在業界的領先地位,除隨時注意並蒐集與分析各種材質工件之市場與技術發展變化,來 降低科技改變所帶來的影響外,同時不斷提升先進技術,除在基礎材料科學方面不斷的深 耕外,並強化在不同材質成形、加工以及表面處理工法,提升核心研發技術,使公司產品 多元化與高階化,並提升整體經營效益,穩定並確保獲利來源。加以龐大的產能、優異的 製程技術持續對客戶提供高品質服務,以強化彼此長期共存共榮之關係。
就國內外法規環境而言,目前世界各國陸續推動電子產品環保相關法案,而本公司一向 推動綠色製程,定能符合法規與世界潮流趨勢。對於未來可能之法律制定與變化,將持續 , 。 追蹤更新與遵守 確保股東最大權益
基於總體經營環境益趨複雜,變化與波動度也都更難以預測與掌握,對企業經營都是更 大的挑戰.公司於評估各項投資與經營方針時,將參酌產業概況並觀測總體經濟風向球, 審慎評估以選擇最佳之策略。
營運展望與目標
、 。 未來幾年可成的發展重點將集中在智慧型手機 平板電腦、以及筆記型電腦等三大領域 在整體手機市場方面,IDC 研究報告指出2014年全球智慧型手機市場出貨量達到12.88億 支,較2013年增加26.4%,仍將維持高度成長。IDC 預計2015年智慧型手機出貨量將達14.45 億支,年增長為12.2%;2016年之全球智慧型手機出貨量仍可持續維持兩位數的成長率, 達到16億支,整體來看智慧型手機的成長態勢仍屬強勁。預期未來支撐全球智慧型手機市 場成長將來自於不同的品牌與作業系統間的競爭,也由於智慧型手機逐漸走向大螢幕、輕 薄、時尚的趨勢,對於金屬機構的需求將更為強烈,以高階金屬機殼為主的多材料、多工
法組合,仍將是金屬機殼產業的最大成長來源,而本公司持續的切入新的客戶與產品,都 有助本公司在此領域的大幅成長。
IDC 也指出2014年全球平板電腦出貨量達到2.24億台,相較於2013年約2.13億台的數量, 年成長約5.4%;而2015/2016年則仍持續有個位數的成長,平板電腦這類可攜式行動裝置的 產品,對於產品強度的要求更高,而高階品牌對金屬構件的需求也頗為明顯,仍是本公司 主要業務之一。
在個人電腦方面,IDC 指出2014年全球個人電腦出貨量為3.07億台,比起2013年的3.15 億台,年衰退2.7%,整個 PC 市場的降幅已經逐漸減緩。預估2015年個人電腦將小幅衰退 3.3%至2.97億台,整體 PC 市場相對趨近成熟,維持相當穩定的市場規模。
若以產品別來看,筆記型電腦在2014年全球出貨量達1.73億台,比起2013年的1.78億台, 年減約2.9%,相較2013年度衰退幅度11.3%而言已趨緩許多。預測2015年筆記型電腦仍是 微幅衰退,達到1.69億台,較2014年減少2.4%,而2016年則將持續維持小幅衰退1.1%,至 1.67億台。筆記型電腦相關產品仍是本公司重要銷售來源之一,雖屬成熟產品,但近來因 產品日趨輕薄化的設計,金屬機殼的滲透率仍有提升之勢。預估2015年在商用機種穩定需 、 求 消費型機種將有部份轉向高階金屬機殼市場的帶動下,仍有助本公司維持此領域的業 務。
展望2015年,智慧型手機的規模持續擴大、金屬機殼滲透率提升、產品平均尺寸增大、 以及產品設計複雜度與難度提高;筆記型電腦進入平穩期,部份產品採用高階金屬機殼的 比率也增加;而平板電腦的平穩表現等等,都將帶動金屬機構產業進一步成長,穿戴式裝 置也將是一個未來的產業成長動能。可成仍會持續積極開發特殊製程、技術、與材料,搭 配公司現有製程技術不斷強化“完整的製程矩陣”,使公司成為目前全球金屬機殼及內構件 、 製造廠中,無論在品質 良率、量產能力及客製化且創新的設計上,均能符合或超越全球 頂級客戶要求的主力供應商。可成也會不斷增加新產品的應用與新客戶的導入,以帶動公 司營運的持續成長。銷量預測方面,由於產品種類、規格、尺寸之分別甚大、使用材質之 多樣與加工方式之差異,故本公司的金屬機構件之預期銷售數量並不具參考性,但未來可 。 成仍將致力於超過產業平均之成長為目標
可成集團在長期仍將秉持「技術創新、服務客戶、誠信務實、永續經營」的理念,以持 續成為「世界級輕金屬科技領導者」為經營目標外,並不斷朝創新產品、優化經營模式、 , 強化生產技術和改善成本結構努力 使本公司永保產業領先優勢。所以不論未來經營環境 如何變化,我們仍充滿企圖心、信心與決心,仍將秉持一貫目標及期許為客戶、股東、與 員工創造最大價值。
董事長:洪水樹 經理人:洪水樹 會計主管:陳美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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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財務報告,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上述財務報告經本審 計委員會審查完竣,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五及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 鑑核。
此 致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四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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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派議案,經本審 計委員會審查完竣,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五及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 鑑核。
此 致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四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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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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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一 ○ 四 年 四 月 二十八 日
附件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可成 科技 股份 有限 公司 公鑒:
可成 科技 股份 有限 公司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之 個 體 資 產 負債 表, 暨 民國 103 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 個 體綜 合 損 益 表、 個 體 權 益 變動表與 個 體 現金 流量 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 竣 事。上開 個 體 財務報告之 編 製 係 管 理 階層 之 責任 ,本會計師之 責任 則 為 根 據查核結果對上開 個 體 財務 報告表 示 意見。列 入 上開 個 體 財務報告中,部分 採用 權 益 法之投資 關 聯 企 業 之財務報告係由其 他 會計師查核,因 此 ,本會計師對上開 個 體 財務報告所表 示 之意見中, 有關 上述投資 關 聯 企 業金 額 及其 損 益 ,係依據其 他 會計師之查 核報告認列。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對上述 採用 權 益 法之投資金 額 分 別 為新台幣( 以下同 )415,531 千元及 585,733 千元,分 別 占資 產 總 額 之 0.36% 及 0.64%;暨 其民國 103 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採用 權 益 法認列之 綜 合利 益 份 額 分 別 為 82,634 千元及 120,728 千元,分 別 占 綜 合利 益 總 額 之 0.36% 及 0.73%。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 簽證 財務報表規 則 及一 般 公認審計 準則 規 劃 並執行查核 工作 ,以合理 確 信 個 體 財務報告 有 無 重 大不 實 表達。 此 項查核 工 作包括 以 抽 查 方 式 獲 取 個 體 財務報告所列金 額 及所 揭露 事項之查核 證 據、 評 估管 理 階層 編 製 個 體 財務報告所 採用 之會計原 則 及所 作 之 重 大會計 估 計, 暨 評估個 體 財務報告 整 體 之表達。本會計師 相 信 此 項查核 工作 及其 他 會計師之 查核報告可對所表 示 之意見提 供 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 基於 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 他 會計師之查核報 告,第一段所述 個 體 財務報告在所 有重 大 方面 係依照 證券 發行 人 財務報告 編 製 準則 編 製 , 足 以 允 當 表達可成 科技 股份 有限 公司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之 個 體 財務 狀況 , 暨 民國 103 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 個 體 財 。 務 績 效 與 個 體 現金 流量
可成 科技 股份 有限 公司民國 103 年度 個 體 財務報告 重要 會計項 目 明 細 表,主 要 係 供 補 充 分 析 之 用 , 亦 經本會計師 採用 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 序 予 以 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 該 等 項 目 明 細 表在所 有重 大 方面 與第一段所述 個 體 財務報告 相關 資 訊 一致。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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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 管證 審 字 第 099003165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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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李 季 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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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 證 六 字 第 092012378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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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千元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 代 碼 1100 1110 1125 1150 1170 1180 1200 1210 130X 1412 1470 11XX 1550 1600 1760 1780 1840 1985 1990 15XX 1XXX |
資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附註四及七)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 及八) 應收票據(附註四及九) 應收帳款(附註四及九)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三一)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三一) 存貨(附註四及十) 預付租賃款(附註四及十五)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六)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一)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及十二)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及十三)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長期預付租賃款(附註四及十五)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六) 非流動資產總計 資產總計 |
103 年12 月31 | 日 | % 11 - - - 7 - - - 1 - - 19 76 5 - - - - - 81 100 |
102 年12 月31 | 日 | % 11 - - - 6 - - - 1 - - 18 75 7 - - - - - 82 100 |
代 碼 2100 2170 2180 2200 2220 2230 2321 2322 2399 21XX 2570 2640 2670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00 3XXX |
負 債 及 權 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十七) 應付帳款(附註十九)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三一)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十及二二)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附註三一) 當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一年內到期之應付公司債(附註十八)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七 及三二)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十)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及二一)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二十) 非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權益(附註二二) 股 本 普 通 股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與權益總計 |
103 年12 月31 | 日 | % 13 - 1 1 1 1 - - - 17 - - - - 17 7 17 6 2 46 54 5 83 100 |
102 年12 月31 | 日 | |||||
|---|---|---|---|---|---|---|---|---|---|---|---|---|---|---|---|---|---|---|---|
| 金 | 額 $ 13,076,085 - - - 7,882,073 110,886 34,297 308,011 355,697 2,413 52,506 21,821,968 87,797,192 6,023,585 255,006 6,229 188,134 4,685 6,234 94,281,065 $ 116,103,033 |
金 | 額 $ 10,240,024 22,087 49,975 560 5,544,839 210,021 40,627 7,828 394,676 1,081 35,942 16,547,660 68,933,664 5,893,366 259,831 11,625 44,013 5,766 101,128 75,249,393 $ 91,797,053 |
金 | 額 $ 15,527,000 260,018 1,427,952 711,433 554,896 1,523,210 - - 6,397 20,010,906 183,799 4,188 6,477 194,464 20,205,370 7,703,911 20,276,071 6,921,593 2,377,902 53,031,409 62,330,904 5,586,777 95,897,663 $ 116,103,033 |
金 | 額 $ 11,059,000 625,019 663,387 597,616 6,647 711,105 3,492,625 1,000,000 10,129 18,165,528 116,744 854 4,440 122,038 18,287,566 7,507,031 16,974,456 5,541,474 2,377,902 40,297,391 48,216,767 811,233 73,509,487 $ 91,797,053 |
% | |||||||||||
| 12 1 1 - - 1 4 1 - 20 - - - - 20 8 18 6 3 44 53 1 80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4 年 3 月 19 日查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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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洪水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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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洪水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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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陳美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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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3 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惟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
| 代 碼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四、二 三及三一)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四及 三一)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二四)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 四) 7100 利息收入 7190 其他收入 7230 外幣兌換利益淨額 759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 司及關聯企業利益之 份額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
103年度 | |
|---|---|---|
| 金 額 $ 14,880,243 10,434,192 4,446,051 64,490 185,478 331,182 581,150 3,864,901 164,908 13,989 1,058,655 211,542 ( 150,431 ) 14,355,611 15,654,274 |
(接次頁)
(承前頁)
| 103年度 代 碼 金 額 7900 稅前淨利 $ 19,519,175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五) 1,642,008 8200 本年度淨利 17,877,167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4,778,410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評價損益 ( 14,077 ) 8360 確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 益 ( 3,332 ) 838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 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 損益份額 11,211 8399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 分相關之所得稅(費 用)利益 567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淨額) 4,772,779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22,649,946 每股盈餘(附註二六) 9710 基 本 $ 23.52 9810 稀 釋 23.21 |
103年度 | % 131 11 120 32 - - - - 32 152 |
102年度 | |||
|---|---|---|---|---|---|---|
| 金 額 $ 14,698,928 897,744 13,801,184 2,780,524 ( 36,667 ) 2,533 6,634 ( 460 ) 2,752,564 $ 16,553,748 $ 18.38 17.91 |
% | |||||
| 66 4 62 12 - - - - 12 74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4 年 3 月 19 日查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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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權益變動表
民國 103 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代碼 A1 102年1月1日餘額 101年度盈餘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60%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之資本公積變動 數 D1 102年度淨利 D3 102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2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M3 處分採權益法之投資 Z1 102年12月31日餘額 102年度盈餘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50%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之資本公積變動 數 D1 103年度淨利 D3 10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I1 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M3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Z1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股 | 本 $ 7,507,031 - - - - - - - 7,507,031 - - - - - - 196,880 - $ 7,703,911 |
資 | 本 公 積 $ 16,924,117 - - 54,843 - - - 4,504 ) 16,974,456 - - 2,739 - - - 3,317,174 18,298 ) $ 20,276,071 |
保 留 盈 |
保 留 盈 |
餘 分 配 盈 餘 $ 32,087,401 1,089,048 ) 4,504,219 ) - 13,801,184 2,073 13,803,257 - 40,297,391 1,380,119 ) 3,760,265 ) - 17,877,167 2,765 ) 17,874,402 - - $ 53,031,409 |
其 他 權 |
益 項 目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 實 現 損 益 $ 50,744 - - - - ( 36,667 ) ( 36,667 ) - 14,077 - - - - ( 14,077 ) ( 14,077 ) - - $ - |
權 |
益 總 額 |
|
|---|---|---|---|---|---|---|---|---|---|---|---|---|
|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1,089,048 1,089,048 - - - - - - 2,178,096 1,380,119 - - - - - - - $ 3,558,215 |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2,377,902 - - - - - - - 2,377,902 - - - - - - - - $ 2,377,902 |
未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 1,990,002 ) - - - - 2,787,158 2,787,158 - 797,156 - - - - 4,789,621 4,789,621 - - $ 5,586,77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8,046,241 - 4,504,219 ) 54,843 13,801,184 2,752,564 16,553,748 4,504 ) 70,146,109 - 3,760,265 ) 2,739 17,877,167 4,772,779 22,649,946 3,514,054 18,298 ) $ 92,534,285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4 年 3 月 19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洪水樹
==> picture [36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洪水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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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陳美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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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3 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代 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 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A20900 利息費用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 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利益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A2380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利益 A24200 買回應付公司債損失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A31130 應收票據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19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A31200 存 貨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2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A32180 其他應付款 A3219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A32240 應計退休金負債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103 年度 $ 19,519,175 675,946 11,978 4,846 ) 150,431 164,908 ) 38,500 14,355,611 ) 46,985 ) 210,566 ) 16,610 99,572 192,964 ) - 20,585 560 2,147,200 ) 105,531 10,828 286,948 ) 22,369 19,443 ) - 363,953 ) 767,169 117,349 509,698 2,954 ) - 4,269,923 |
102 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698,928 668,459 10,584 600 ) 129,083 61,031 ) 37,341 12,403,430 ) 17,425 ) 62,534 ) - - 52,888 ) 2,504 17,000 ) 530 ) 1,223,253 ) 133,872 ) 75,881 6,013 54,321 ) 8,184 21,758 ) 393,675 993,983 ) 53,821 ) 4,196 5,916 152 944,470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 碼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100 取得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B00300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B004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B00600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減少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B019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B02400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B07500 收取之利息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C01300 償還公司債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C04500 支付股利 C05600 支付之利息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數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3 年度 $ 906,402 ) 3,363,521 - - 50,000 - - 359,985 36,000 923,765 ) 206,126 - 173 3,103 ) - 160,441 114,143 ) 41,937,500 37,469,500 ) - 1,000,000 ) 3,418 2,160 ) 3,760,265 ) 122,310 ) 413,317 ) 2,836,061 10,240,024 $ 13,076,085 |
102 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74,454 ) 70,016 20,040 ) 30,574 ) 161,190 165,591 2,010 ) 79,172 2,208,662 726,562 ) 273,280 46 ) 2,050 12,416 ) 590 ) 52,032 2,149,739 36,563,876 29,236,876 ) 50,854 ) 606,667 ) 630 3,365 ) 4,504,219 ) 74,156 ) 2,088,369 4,308,124 5,931,900 $ 10,240,024 |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4 年 3 月 19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洪水樹 經理人:洪水樹 會計主管:陳美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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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查核報告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之合 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3 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 表、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 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 開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中,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 資關聯企業之財務報告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 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上述投資關聯企業金額及其損益,係依據其他 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認列。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對上述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金額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 415,531 千元及 585,733 千元,分別占合 併資產總額之 0.30%及 0.56%;暨其民國 103 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綜合利益份額分別為 82,634 千元及 120,728 千元,分別占 合併綜合利益總額之 0.36%及 0.73%。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 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 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 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 告,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 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03 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3 及 102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 並經本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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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廖 鴻 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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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099003165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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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計 師 李 季 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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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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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
| 代 碼 1100 1110 1125 1147 1150 1170 1200 1220 130X 1412 1460 1470 11XX 1550 1600 1760 1780 1840 1985 1990 15XX 1XXX |
資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附註四及七)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八)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流動(附註九) 應收票據(附註四及十) 應收帳款(附註四及十) 其他應收款 當期所得稅資產(附註二七) 存貨(附註四及十一) 預付租賃款(附註十七)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二)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八)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三)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四 及三二)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十五及三四)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六)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七) 長期預付租賃款(附註十七)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八) 非流動資產總計 資產總計 |
103 年12 月31 | 日 | % 35 - - - - 15 - - 4 - 1 3 58 1 33 - - 2 1 5 42 100 |
102 年12 月31 | 日 | % 37 - - 3 - 17 - - 4 - - 1 62 2 33 - - 1 1 1 38 100 |
代 碼 2100 2150 2170 2180 2200 2230 2321 2322 2399 21XX 2570 2640 2670 25XX 2XXX 3110 3200 3310 3320 3350 3300 3400 31XX 36XX 3XXX |
負 債 及 權 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十九) 應付票據(附註二一) 應付帳款(附註二一)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三三)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二) 當期所得稅負債(附註二七) 一年內到期之應付公司債(附註四 及二十)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九及 三四)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二) 流動負債總計 非流動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七)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及二三)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二二) 非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二四) 股 本 普 通 股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03 年12 月31 | 日 | % 11 - 5 - 4 2 - - 2 24 - - 6 6 30 6 15 5 2 38 45 4 70 - 70 100 |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2 年12 月31日 |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2 年12 月31日 |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2 年12 月31日 |
||||
|---|---|---|---|---|---|---|---|---|---|---|---|---|---|---|---|---|---|---|---|
| 金 | 額 $ 48,119,090 - - 18,103 - 21,027,297 402,715 21 5,600,468 22,260 634,185 4,053,533 79,877,672 1,545,197 45,405,426 255,006 146,369 2,407,730 953,967 6,373,337 57,087,032 $ 136,964,704 |
金 | 額 $ 39,378,362 22,087 49,975 3,192,697 560 17,504,791 261,179 149,397 3,873,173 17,812 - 896,623 65,346,656 1,730,683 34,903,140 259,831 102,555 1,394,675 770,070 871,426 40,032,380 $ 105,379,036 |
金 | 額 $ 15,527,000 139,707 6,084,001 - 5,519,528 2,865,378 - - 2,044,472 32,180,086 183,799 4,188 8,507,472 8,695,459 40,875,545 7,703,911 20,276,071 6,921,593 2,377,902 53,031,409 62,330,904 5,586,777 95,897,663 191,496 96,089,159 $ 136,964,704 |
金 | 額 $ 16,155,655 249,963 4,245,813 286,540 3,665,484 2,165,528 3,492,625 1,000,000 312,960 31,574,568 116,744 854 6,764 124,362 31,698,930 7,507,031 16,974,456 5,541,474 2,377,902 40,297,391 48,216,767 811,233 73,509,487 170,619 73,680,106 $ 105,379,036 |
% | |||||||||||
| 16 - 4 - 4 2 3 1 - 30 - - - - 30 7 16 6 2 38 46 1 70 - 70 1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4 年 3 月 19 日查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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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洪水樹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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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洪水樹
==> picture [36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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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陳美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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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 103 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惟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
| 103年度 代 碼 金 額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四及二五)$ 55,277,365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三、 二六及三三) 29,176,017 5900 營業毛利 26,101,348 營業費用(附註二三及二六) 6100 推銷費用 600,724 6200 管理費用 4,415,469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060,230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076,423 6900 營業淨利 20,024,92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825,643 7190 其他收入(附註二六) 1,472,203 7230 外幣兌換利益淨額(附註 四及二六) 1,174,355 759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二 六) 209,763 7510 利息費用(附註二六) ( 164,208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業損益之份額 1,92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 計 3,519,678 7900 稅前淨利 23,544,603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七) 5,656,846 8200 本年度淨利 17,887,757 |
103年度 | % 100 53 47 1 8 2 11 36 1 3 2 - - - 6 42 10 32 |
102年度 | |||
|---|---|---|---|---|---|---|
| 金 額 $ 43,245,550 24,924,824 18,320,726 326,495 3,235,360 843,210 4,405,065 13,915,661 658,600 641,222 2,435,378 113,021 ( 291,413 ) 55,806 3,612,614 17,528,275 3,711,155 13,817,120 |
% | |||||
| 100 58 42 1 7 2 10 32 2 2 6 - ( 1 ) - 9 41 9 32 |
(接次頁)
(承前頁)
| 代 碼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83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損益 8360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益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 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 額 8399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相關之所得稅(費用) 利益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8620 非控制權益 86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8720 非控制權益 8700 每股盈餘(附註二八) 9710 基 本 9810 稀 釋 |
103年度 | % 9 - - - - 9 41 |
102年度 | |||
| 金 額 $ 4,788,697 ( 14,077 ) ( 3,332 ) 11,211 567 4,783,066 $ 22,670,823 $ 17,877,167 10,590 $ 17,887,757 $ 22,649,946 20,877 $ 22,670,823 $ 23.52 23.21 |
金 額 $ 2,788,824 ( 36,667 ) 2,533 6,634 ( 460 ) 2,760,864 $ 16,577,984 $ 13,801,184 15,936 $ 13,817,120 $ 16,553,748 24,236 $ 16,577,984 $ 18.38 17.91 |
% | ||||
| 6 - - - - 6 38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4 年 3 月 19 日查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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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6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 103 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代 碼 A1 102年1月1日餘額 101年度盈餘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60%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之資本公積變動數 D1 102年度淨利 D3 102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2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M3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O1 非控制權益增減 Z1 102年12月31日餘額 102年度盈餘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B5 現金股利-60% C7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之資本公積變動數 D1 103年度淨利 D3 10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5 10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I1 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M3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Z1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歸 屬 |
於 | 本 公 司 業 |
本 公 司 業 |
本 公 司 業 |
主 | 之 | 權 益 總 計 $ 61,409,619 - ( 4,504,219 ) 54,843 13,801,184 2,752,564 16,553,748 ( 4,504 ) - 73,509,487 - ( 3,760,265 ) 2,739 17,877,167 4,772,779 22,649,946 3,514,054 ( 18,298 ) $ 95,897,663 |
非控制權益 $ 178,756 - - - 15,936 8,300 24,236 - ( 32,373 ) 170,619 - - - 10,590 10,287 20,877 - - $ 191,496 |
權 益 總 額 |
權 益 總 額 |
|---|---|---|---|---|---|---|---|---|---|---|---|
| 股 本 $ 7,507,031 - - - - - - - - 7,507,031 - - - - - - 196,880 - $ 7,703,911 |
資 本 公 積 $ 16,924,117 - - 54,843 - - - ( 4,504 ) - 16,974,456 - - 2,739 - - - 3,317,174 ( 18,298 ) $ 20,276,071 |
保 留 盈 |
餘 未分配盈餘 $ 32,087,401 ( 1,089,048 ) ( 4,504,219 ) - 13,801,184 2,073 13,803,257 - - 40,297,391 ( 1,380,119 ) ( 3,760,265 ) - 17,877,167 ( 2,765 ) 17,874,402 - - $ 53,031,409 |
其 他 權 |
益 項 目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實現損益 $ 50,744 - - - - ( 36,667 ) ( 36,667 ) - - 14,077 - - - - ( 14,077 ) ( 14,077 ) - - $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4,452,426 1,089,048 - - - - - - - 5,541,474 1,380,119 - - - - - - - $ 6,921,593 |
特別盈餘公積 $ 2,377,902 - - - - - - - - 2,377,902 - - - - - - - - $ 2,377,902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 換 差 額 ( $ 1,990,002 ) - - - - 2,787,158 2,787,158 - - 797,156 - - - - 4,789,621 4,789,621 - - $ 5,586,77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1,588,375 - 4,504,219 ) 54,843 13,817,120 2,760,864 16,577,984 4,504 ) 32,373 ) 73,680,106 - 3,760,265 ) 2,739 17,887,757 4,783,066 22,670,823 3,514,054 18,298 ) $ 96,089,159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4 年 3 月 19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洪水樹
==> picture [36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洪水樹
==> picture [36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陳美杏
==> picture [35 x 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 103 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代 碼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A20200 攤銷費用 A20300 呆帳費用迴轉利益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 產及負債之淨利益 A20900 利息費用 A21200 利息收入 A21300 股利收入 A223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 之份額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 失(利益) A23100 處分投資利益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A2380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A24200 買回應付公司債損失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A31130 應收票據 A31150 應收帳款 A31180 其他應收款 A31200 存 貨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A32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A32130 應付票據 A32150 應付帳款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A32180 其他應付款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A32240 應計退休金負債 A32990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3年度 102年度 $ 23,544,603 $ 17,528,275 6,007,119 5,178,520 59,765 46,691 4,311 ) - 4,846 ) ( 600 ) 164,208 291,413 825,643 ) ( 658,600 ) 38,500 37,341 1,922 ) ( 55,806 ) 102,637 ( 10,547 ) 210,566 ) ( 78,015 ) 326,347 - 310,809 - 878,601 ) 2,001,582 - 2,504 20,585 ( 17,000 ) 560 ( 530 ) 3,320,318 ) ( 2,254,617 ) 219,965 ) ( 95,998 ) 2,053,944 ) ( 1,424,079 ) 3,155,646 ) 1,144,525 - ( 21,758 ) 110,256 ) ( 58,039 ) 1,837,479 1,267,148 278,221 ) 228,959 1,319,795 740,163 1,615,917 28,210 - 152 8,452,2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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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528,275 5,178,520 46,691 - 600 ) 291,413 658,600 ) 37,341 55,806 ) 10,547 ) 78,015 ) - - 2,001,582 2,504 17,000 ) 530 ) 2,254,617 ) 95,998 ) 1,424,079 ) 1,144,525 21,758 ) 58,039 ) 1,267,148 228,959 740,163 28,210 152 - |
|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接次頁) |
32,736,356 5,753,053 ) ( 26,983,303 |
23,819,894 3,704,288 ) 20,115,606 |
|---|---|---|
| (承前頁) 代 碼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100 取得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B00300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B004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B00600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減少(增加)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B0190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B02400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B04600 處分無形資產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B07300 預付租賃款增加 B07400 預付租賃款減少 B07500 收取之利息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C01300 償還公司債 C01600 舉借長期借款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C05600 支付之利息 C058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3年度 $ - - 50,000 3,205,272 - 359,985 36,000 20,211,875 ) 82,412 52,834 ) 50,848 92,197 ) 19,822 - 298,812 ) 54,020 917,181 15,880,178 ) 41,937,500 42,667,807 ) - - 1,000,000 ) 891,678 744,225 ) 3,760,265 ) 135,831 ) - 5,478,950 ) 3,116,553 8,740,728 39,378,362 $ 48,119,090 |
102年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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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 ) 31,515 ) 1,037,551 2,796,751 ) 2,010 ) 79,172 - 9,629,360 ) 26,532 4,157 ) 18,431 47,446 ) - 851 ) 63,918 ) - 706,164 10,728,198 ) 59,599,342 68,535,659 ) 50,854 ) 2,178,364 4,927,490 ) 136,705 200,740 ) 4,504,219 ) 248,895 ) 32,373 ) 16,585,819 ) 1,177,238 6,021,173 ) 45,399,535 $ 39,378,362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 104 年 3 月 19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洪水樹 經理人:洪水樹 會計主管:陳美杏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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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104.06.09 修訂
| 104.06.09修 | ||
|---|---|---|
| 現行條文 | 修正條文 | 修訂說明 |
| 第三條:第一項略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編 製議事手冊,並於三十 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 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 股股東,得於三十日前 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方式為之;股東臨 時會之召集,應於十五 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 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 股股東,得於十五日前 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方式為之。 |
第三條:第一項略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 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 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 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 書用紙、有關承認案、 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 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 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 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 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 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 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 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 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 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 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 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 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 料,供股東隨時索閱, 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 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 理機構,且應於股東會 現場發放。 本公司 對於持有記名股 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其 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 得 於開會三十日前以輸入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方 式為之;股東臨時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十五 |
配合「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第六 條第一項,修正本條 第二項文字。 配合「公開發行公司 股東會議事手冊應 行記載及遵行事項 辦法」第二十六條爰 修正本條第三項內 容。 配合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 準則第五十六條之 一及第六十條之二 之規定,修正本條第 四項文字。 |
| 第三項略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 章程、公司解散、合併、 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 十五第一項各款、證券 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 一、第四十三條之六之 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 舉,不得以臨時動議提 出。 以下略 |
日前以輸入公開資訊觀 測站公告方式為之。 第四項略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 章程、公司解散、合併、 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 十五第一項各款、證券 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 一、第四十三條之六、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 條之一及第六十條之二 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 列舉,不得以臨時動議 提出。 以下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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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條:第一項略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 書,並以委託一人為 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二 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 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 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 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 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 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 會前二日,以書面向本 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 知;逾期撤銷者,以委 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 決權為準。 |
第四條:第一項略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 書,並以委託一人為 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 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 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 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 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 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 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 行使表決權 者,至遲應 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 , 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 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 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 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
依公司法第一百零 二年一月三十日華 總一義字第一0二 000一七七八一 號,爰修正本條第二 項及第三項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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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條:第一項略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 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 |
第六條:第一項略 股東或股東所委託之代 理人 應憑出席證、出席 |
配合「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第六 條第一項,爰修正本 條第二項內容。 |
| 出席股東會;屬徵求委 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 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 對,出席股東應繳交簽 到卡以代簽到。 以下略 |
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 出席股東會,本公司對 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 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 提供其他證明文件 ;屬 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 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 以備核對,出席股東應 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以下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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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七條:第一項略 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 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 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 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 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 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 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 會,宜有董事會過半數 之董事參與出席。 以下略 |
第七條:第一項略 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 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 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 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 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 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 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 會,董事長宜親自主 持,且 宜有董事會過半 數之董事參與出席。 以下略 |
參考英國公司治理 守則E.2.3.董事長應 妥善安排審計委員 會、薪酬委員會及提 名委員會參與股東 會以回應股東問題 之規範,並參採我國 上市櫃公司治理評 鑑指標第6 項(公司 是否於股東常會議 事錄揭露出席之董 事會成員名單)及第 7 項(公司之董事長 及審計委員會成員 (或監察人)是否出 席股東常會),以及 「上市上櫃公司治 理實務守則」第六條 第二項,爰修正本條 第三項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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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條:第一至二項略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 式行使表決權者,其 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 開會二日前送達公 司,意思表示有重複 時,以最先送達者為 準。但聲明撤銷前意 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 式行使表決權後,如 欲親自出席股東會 |
第十三條:第一至二項略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 式行使表決權者,其 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 開會五 日前送達公 司,意思表示有重複 時,以最先送達者為 準。但聲明撤銷前意 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 式行使表決權後,如 欲親自出席股東會 |
依公司法第一百零 二年一月三十日華 總一義字第一0二 000一七七八一 號,爰修正本條第二 項及第四項及第四 項內容。 配合「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第七 條第三項之修正,為 使公司實務作業順 暢,並為條文明確 計,爰修正本條第三 |
| 者,至遲應於股東會 開會前二日以與行使 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 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 意思表示;逾期撤銷 者,以書面或電子方 式行使之表決權為 準。如以書面或電子 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 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 席股東會者,以委託 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 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 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 規定外,以出席股東 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通過之。表決時,應 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 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 表決權總數。 議案經主席徵詢全體 出席股東無異議者, 視為通過,其效力與 投票表決同;有異議 者,應依前項規定採 取投票方式表決。 以下略 |
者,至遲應於股東會 開會二日前 以與行使 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 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 意思表示;逾期撤銷 者,以書面或電子方 式行使之表決權為 準。如以書面或電子 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 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 席股東會者,以委託 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 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 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 規定外,以出席股東 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通過之。表決時,應 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 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 表決權總數後,由股 東逐案進行投票表 決,並於股東會召開 後當日,將股東同 意、反對及棄權之結 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 站。 (第六項刪除) 以下略 |
五項文字,明訂公司 於股東會召開後當 日,將股東同意、反 對及棄權之結果輸 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考量公司治理首要 原則即係保障股東 行使股東權益(包括 投票權),並為使股 東會資訊充分揭露 及透明,香港及中國 已明文規定上市公 司採行「股東會逐案 票決」(voting by poll)及揭露表決結 果,新加坡及泰國亦 鼓勵上市公司採行 「股東會逐案票 決」,又考量股務單 位對於股東會計票 表決作業已有多年 經驗與運作模式,爰 增訂本條,鼓勵上市 上櫃公司採行「股東 會逐案票決」及揭露 表決結果,以符國際 潮流,俾提升我國之 競爭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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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五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 應作成議事錄,由主 席簽名或蓋章,並於 會後二十日內,將議 事錄分發各股東。前 項議事錄之分發,得 以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 之年、月、日、場所、 主席姓名、決議方 法、議事經過之要領 |
第十五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 應作成議事錄,由主 席簽名或蓋章,並於 會後二十日內,將議 事錄分發各股東。前 項議事錄之分發,得 以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 之年、月、日、場所、 主席姓名、決議方 法、議事經過之要領 |
考量公司治理首要 原則即係保障股東 行使股東權益(包括 投票權),並為使股 東會資訊充分揭露 及透明,香港及中國 已明文規定上市公 司採行「股東會逐案 票決」(voting by poll)及揭露表決結 果,新加坡及泰國亦 鼓勵上市公司採行 「股東會逐案票 |
| 及其結果記載之,在 本公司存續期間,應 永久保存。 前項決議方法,係經 主席徵詢股東意見, 股東對議案無異議 者,應記載「經主席 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 異議通過」;惟股東 對議案有異議時,應 載明採票決方式及通 過表決權數與權數比 例。 |
及其結果記載之,在 本公司存續期間,應 永久保存。 (以下刪除) |
決」,又考量股務單 位對於股東會計票 表決作業已有多年 經驗與運作模式,爰 增訂本條,鼓勵上市 上櫃公司採行「股東 會逐案票決」及揭露 表決結果,以符國際 潮流,俾提升我國之 競爭力,故刪除第三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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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104 年 6 月 9 日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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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 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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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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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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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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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 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 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 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 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 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 理機構,且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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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 日前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方式為之;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十五 日前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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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第一 項各款、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
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條之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不得 以臨時動議提出。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 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 法第 172 條之 1 第 4 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 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 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 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 列入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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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 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 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 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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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 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召開之地點及時間,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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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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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 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股東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 會,本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件; 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出席股東應繳交簽到 卡以代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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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 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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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 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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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 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 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 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 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參與出 席。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 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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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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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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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 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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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加計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 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 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 宣布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 再行召集股東會。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 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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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 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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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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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 (含臨時動議) 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 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 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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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 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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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 (或出席證編號) 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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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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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 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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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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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 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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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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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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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第十二條: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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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 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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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 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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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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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 179 條第 2 項所列無表決權者, 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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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 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 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 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 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 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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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者,至遲應於股東 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 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 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 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 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 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 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 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股 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 , 。 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 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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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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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 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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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 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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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領及其結果記載之,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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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及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 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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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重大 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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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 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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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 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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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 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 (含臨時動議) 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 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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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第十九條: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