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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cher Technology Co., Ltd. AGM Information 2026

Jun 1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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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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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百一十五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間:中華民國一百一十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

地點:台南晶英酒店(台南市中西區和意路1號2樓)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50,845,068股(已扣除無表決權股數10,524,000股)

出席股東所持股數:446,372,495股(其中電子投票股數為295,261,611股)

出席股數占全部已發行股數:81.03%

主席:洪水樹 董事長

記錄:陳景中

列席:郭素惠董事、雷孟桓董事、梁從主獨立董事、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廖鴻儒會計師、發言人侯乃鳳資深經理

宣佈開會:出席股數已達法定開會股數,主席宣佈會議開始。

壹、主席致詞:(略)

貳、報告事項

第一案: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敬請鑑核。(請參閱附件一)

(股東提問:無)

第二案: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14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敬請鑑核。(請參閱附件二)

(股東提問:無)

第三案:民國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敬請鑑核。(請參閱附件三)

補充報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來函詢問,有關114年度本公司支付每位董事酬金之平均數較113年度高,補充說明如下:

本公司董事酬勞之訂定,係依據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規範辦理,並綜合考量公司整體經營績效、長期發展策略、公司治理需求,以及董事於經營監督、策略決策與治理精進等面向所承擔之職責與專業貢獻,並非僅以單一年度獲利表現作為衡量依據。

近年來,公司持續推動策略轉型與長期發展規劃,董事會於公司治理、風險控管及重大經營決策等事項均投入相當心力,以支持公司穩健經營及提升整體競爭力。本年度董事酬勞之適度調整,主要係合理反映董事於公司長期發展過程中所投入之專業、責任與治理價值,並藉以持續強化董事會運作效能及決策品質,以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之長期利益。

114年度雖受全球政經情勢變動影響,致營業外利益有所波動,惟公司本業營運


仍維持穩健,並持續展現良好獲利能力。114年度董事酬勞比例為 0.31%,亦符合公司章程所訂「不得高於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 1%」之規定。

(股東提問:無)

第四案:民國114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敬請鑑核。

說明:一、依公司章程第18條規定,授權董事會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一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核准之民國114年上半年度、下半年度現金股利其金額如下,本公司盈餘分派表請參閱本手冊第16頁,附件四:

| 民國114年 | 董事會決議日期
(民國年/月/日) | 每股現金股利
(新台幣元) | 現金股利總金額
(新台幣元) |
| --- | --- | --- | --- |
| 上半年度 | 114/11/06 | 3.15958280 | 1,871,007,204 |
| 下半年度 | 115/04/08 | 7.00000000 | 3,833,102,476 |
| 合計 | | 10.15958280 | 5,704,109,680 |

二、本案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長訂定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嗣後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發生變動,致使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調整之。

(股東提問:無)

第五案: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敬請鑑核。(請參閱附件五)

(股東提問:無)

參、承認事項

第一案:民國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敬請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一、本公司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併同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廖鴻儒及吳長駿會計師出具之無保留意見查核報告,經審計委員會查核,出具查核報告書在案。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8-13頁,附件一;會計師查核報告及上述財務報表請參閱本手冊第18-37頁,附件六。

二、敬請承認114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個體財務報表。

(股東提問:無)

決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為446,372,495權。本案贊成權


數 430,356,893 權(含電子投票權數 279,386,719 權),反對權數 122,867 權(含電子投票權數 122,867 權),無效權數 0 權,棄權/未投票權數 15,892,735 權(含電子投票權數 15,752,025 權),贊成權數佔總權數 96.41%,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第二案:民國 114 年度盈餘分派案,敬請 承認。(董事會提)

說明:本公司民國 114 年度盈餘分派表,業經審計委員會查核完竣,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盈餘分派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16 頁,附件四,敬請 承認。

(股東提問:無)

決議:本議案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為 446,372,495 權。本案贊成權數 430,485,148 權(含電子投票權數 279,514,974 權),反對權數 326,868 權(含電子投票權數 326,868 權),無效權數 0 權,棄權/未投票權數 15,560,479 權(含電子投票權數 15,419,769 權),贊成權數佔總權數 96.44%,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肆、臨時動議

國泰投信發言摘要:

謹代表國泰投信所發行基金受益人出席貴公司股東會並進行發言。

國泰投信是國泰金控 100% 子公司,國泰金控 2014 年即已成立責任投資小組,各子公司投資單位積極合作,設置專職團隊積極與企業議合。氣候變遷及 ESG 為國泰長期與企業議合的議題之一,我們期望透過與企業的交流,協助公司提升 ESG 管理,提升企業長期競爭力。

隨著國際間對企業永續的重視持續提升,非財務面的 ESG 表現已成為國內外投資人高度關注的指標。尤其在氣候變遷議題方面,目前已是跨產業必須重點揭露的資訊。金管會與證交所近年來陸續強化永續與氣候資訊的揭露要求,而上市櫃公司也須自今年起逐步適用 IFRS 永續揭露準則編制相關資訊。

基於對投資標的永續風險的重視,國泰投信在過去幾年數次與貴公司議合,並且建請設置永續目標包含設立短中期減碳目標、揭露再生材料定義及營收占比及設立特定健康與安全政策,例如金屬有毒副產品政策。近期,我們觀察到貴公司對永續轉型的重視與回應,特別是在「碳管理」與「綠色產品」等面向已展現具體作為。在公司治理方面,貴公司股權結構維持穩定,並於 115 年首次於國際評比 MSCI 獲得 A 級評等,相關成果值得高度肯定。

貴公司在永續相關領域付諸的努力,受到更多投資人肯定。若貴公司需要進一步交流,國泰很樂意協助,謝謝。

主席回覆摘要:

感謝國泰投信長期以來對可成永續發展與氣候相關議題的關注與建議,也感謝貴公司透過議合機制,協助我們檢視並精進永續管理作法。


近年來,可成持續推動永續轉型。為將永續與氣候議題納入更完善的治理架構,公司於2025年第四季董事會下設立「永續發展暨風險管理委員會」,進一步強化相關決策與監督機制,並通過「高階經理人薪資報酬與ESG績效評估連結政策」,以深化永續績效與經營管理之連結。

在永續管理成果方面,可成於今年MSCI國際ESG評比中獲得A級肯定,顯示各項管理措施已逐步展現成效。環境管理方面,公司空氣污染排放均符合相關法規標準,並持續逐年降低揮發性有機物(VOC)排放量;2025年廢棄物再利用率已超過 98% 。職業安全方面,員工因職業災害受影響人數約占集團總員工數 0.30% ,整體表現維持穩定,並持續朝低碳轉型與永續經營目標邁進。

展望未來,可成將持續導入IFRS S1與S2準則,進一步強化永續資訊與財務資訊之連結,深化永續治理與風險管理機制,穩健推動公司長期且永續的發展。

投資人保護中心發言摘要:

有關貴公司114年度董事酬金之發放情形,觀察到貴公司114年度稅後淨利較113年度稅後淨利減少,惟114年度母公司及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支付每位董事酬金(不含兼任員工報酬)之平均數均較113年度增加153.6萬元,高於上市全體其他電子業之平均值。

稅後損益與董監酬金變動之關聯性與合理性,貴公司已有在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也麻煩貴公司在股東會上向股東具體說明,另外剛才主席有提到貴公司非常注重ESG,我們這邊也建議可以參考,因為公司治理中心的公司治理評鑑指標,明年就會改為ESG指標,那其中也跟董事酬金相關,也建議公司可以參考相關指標,例如董事酬金議案列為單獨一案,並且在報告中可以揭示每位董事酬金的細目,相信可以助於未來ESG指標的表現,謝謝。

主席回覆摘要:

本次董事酬金之適度調整,主要係合理反映董事於公司長期發展與轉型過程中所投入之專業、責任及治理價值,同時作為延攬及留任具產業經驗與國際視野專業人才之重要機制。本公司期待透過經營團隊與董事會之持續強化,進一步提升董事會運作效能與決策品質,以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之長期利益。

就董事酬金水準而言,可成多年來董事酬勞占稅前純益比率均未達 0.2% ,15年來全體董事實際領取總額僅2.13億元,相較於累計稅前純益3,300逾億元,不及章程上限之1/16,遠低於市場同業整體水準。本次調整後,114年度董事酬勞占當年度稅前純益比率約為 0.31% ,仍符合公司章程所訂「不得高於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 1% 」之規定。相關決策均係在兼顧公司治理、人才競爭力及股東權益之前提下,經過審慎評估制定,具備合理性及必要性。

伍、散會:同日上午十點三十分,主席宣佈散會

(本次股東常會之會議記錄僅記載會議進行要旨,且僅載明各議案之結果;會議進行內容、程序及股東發言仍以會議錄音及錄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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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

隨著供應鏈逐步修復、人工智慧與高速運算應用加速擴展,國際貿易活動明顯回升。2025年台灣經濟表現亮眼,出口與投資同步走強,帶動全年GDP成長約 8.6%,創下近15年新高。展望2026年,主計總處、中經院與台經院等研究機構皆預估台灣經濟可望進一步成長 3.5~4.1%,惟仍須關注美中貿易政策變化、先進晶片技術競爭及全球需求波動等不確定性。整體而言,在內需支撐、AI與半導體出口動能延續,以及企業投資與民間消費回溫的帶動下,台灣經濟可望持續展現具韌性的成長態勢。

身為精密機構件全方位解決方案領導品牌,可成科技憑藉深厚的多材料應用能力、完整製程工法、創新研發設計與卓越製程技術,結合領先業界的自動化設備、垂直整合體系,以及具競爭力的成本結構與規模優勢,持續鞏固其核心競爭力並強化市場領導地位。面對市場變化與產業升級趨勢,公司自2020年起啟動策略轉型,積極布局醫療、半導體與航太等高門檻、高附加價值產業,逐步實現產品組合與客戶結構多元化,為永續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因應全球供應鏈重組趨勢,可成科技持續優化台灣與宿遷兩大核心生產基地之資源配置,並就資金運用、成本結構、製程升級與人力配置等關鍵面向,進行全方位策略評估。公司亦積極推動東南亞地區之擴產與投資布局,以強化供應鏈韌性與在地化製造能力,打造更具彈性與競爭力的國際營運版圖。

展望未來,轉型為可成科技長期發展的核心藍圖。公司將秉持「技術創新、服務客戶、誠信務實、永續經營」之理念,持續深化高階製造與差異化技術布局,強化跨產業整合能力,並透過有機成長、策略性投資與併購等多元途徑,逐步建構新事業生態平台,提升整體資本效率與營運品質,為客戶、股東與員工實現長期穩健成長,創造最大價值。

財務表現

可成科技2025年集團合併營收為新台幣186.59億元,年增 3.2%;主要受惠於醫療領域的挹注。全年平均毛利率為 31.6%,整體獲利結構維持穩健。業外損益方面,2025年淨利息收益達新台幣64.61億元,惟同間期新台幣兌美元升值,認列業外匯兌損失約新台幣12.93億元。綜合上述因素,全年歸屬業主淨利為新台幣71.47億元,每股盈餘為新台幣11.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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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成果(集團)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4 (2025)年 113 (2024)年
金額 百分比 金額 百分比
營業收入 18,658,836 100% 18,084,188 100%
營業毛利 5,903,551 32% 5,865,734 32%
營業利益 3,103,893 17% 3,294,888 18%
稅前淨利 10,072,468 54% 17,490,785 97%
稅後淨利 7,147,210 38% 13,198,932 73%

獲利能力(集團)

項目 114 (2025)年 113 (2024)年
資產報酬率 4% 6%
股東權益報酬率 4% 6%
占實收資本比率 營業利益 52% 48%
稅前純益 170% 257%
純益率 39% 73%
基本每股盈餘(元) 11.33 19.40

產業發展趨勢與展望

綜合各研調機構觀點,2025年全球PC產業呈現「前強後緩」走勢;上半年受企業汰換老舊設備、Windows 10終止支援帶動換機需求,以及品牌端因應成本與供應風險提前拉貨,PC與筆電出貨一度年增,市場氛圍較2023-2024年明顯改善。IDC與Counterpoint Research指出,2025全年出貨量較2024年溫和成長,動能主要集中於商用與中高階機種,消費性及入門市場仍偏保守。產品結構方面,AI PC與高效能筆電滲透率提升,有助推升銷售單價,但尚未形成全面量增循環。展望2026年,多數研調機構看法轉趨審慎。IDC認為,換機需求提前釋放,加上記憶體與關鍵零組件供給轉向AI與資料中心,成本壓力恐抑制品牌拉貨,全球PC出貨量不排除出現中至高個位數年減。Gartner則指出,儘管總量承壓,AI PC滲透率仍可望持續攀升,2026年接近或突破五成。整體而言,短期出貨波動加劇,但中長期在AI PC、商用換機與高階機種比重提升帶動下,產業結構將持續朝高附加價值與差異化發展。

根據Precedence Research,2025年全球醫療器材市場規模約為6,788.8億美元,預估2029年將突破1.3兆美元,2025-2034年複合成長率可達 6%。成長動能主要來自人口老化、慢性疾病普及、各國持續提升醫療支出及推動公共衛生政策。隨著AI醫療影像、遠距診療、智慧醫材、可穿戴式裝置、微創手術與醫療機器人等應用加速落地,精準醫療與個人化健康管理需求持續擴張。另一方面,供應鏈在地化與監管法規日趨嚴謹,同步推升研發投入、價格競爭壓力及供應穩定性風險。整體而言,醫療器材產業兼具剛性需求與高技術進入門檻,在高齡化社會與數位醫療發展趨勢下,深具長期成長潛力;台灣業者若能有效整合製造能力、材料技術與通路資源,有助於強化其在全球醫療供應鏈中的競爭定位。


在 AI 應用擴張與先進製程產能擴建帶動下,全球半導體產業自 2024 下半年起全面復甦。國際半導體產業協會(SEMI)估計,2025 年全球「總半導體設備」(涵蓋晶圓製造、測試與封裝)銷售額達 1,255 億美元,年增 7.4%;2026 年將進一步攀升至 1,381 億美元,再創歷史新高。受惠於 AI、記憶體與高階邏輯晶片需求持續增溫,全球半導體資本支出自 2025 年起顯著回升。SEMI 估計 2025 年前段與後段設備投資金額分別年增 17% 與 20%,2026 年可望維持雙位數成長動能。隨著新晶圓廠加速建置、產能擴充與製程升級同步推進,加上終端應用需求持續擴大,台灣在半導體設備投資與銷售規模方面穩居全球前三大市場,對相關供應鏈與製造業者而言,產業成長動能明確,具高度發展空間。

疫情後航空旅運快速回升,帶動民航機交付與汰換動能復甦;地緣政治與商業化進程推動下,軍工與太空相關產業亦持續擴張。整體而言,全球航太產業正處於需求回暖與技術轉型並進的關鍵階段,未來發展將聚焦於維修與後市場服務(MRO)數位化、無人機與城市空中交通、低碳與新能源推進技術、太空商業服務,以及智慧製造等趨勢。台灣航太產值自 2020 年底約新台幣 935 億元回升至近 1,500 億元,歷經多年技術累積,本土業者憑藉精密製造實力,結合半導體與 AI 研發能量,已成為國際航太大廠重要夥伴。隨著淨零轉型趨勢深化、波音與空巴要求供應鏈在地化,以及政府將航太產業列為「五大信賴產業」之一,產業升級動能可望持續釋放。展望未來,若能聚焦利基技術、強化研發投入與國際認證能力,台灣有望在全球航太供應鏈中扮演更具戰略價值的角色。

展望機構件產業未來發展,AI PC 的崛起可望重塑使用者體驗,啟動新一波換機循環。隨著 AI 應用加速滲透,對高速資料傳輸、大規模運算與高效儲存的需求快速攀升,推動硬體架構持續升級,進而提升機構件與關鍵零組件在設計精度、結構複雜度與材料應用上的技術門檻,為高階製造業帶來創新動能與成長空間。同時,全球人口高齡化趨勢與疫情後醫療健康意識提升,醫療器材市場正出現結構性變化,帶動創新醫材與智慧醫療系統快速發展,推升全球醫材產業穩健擴張,為精密加工領域注入嶄新成長動能。另一方面,地緣政治不確定性升溫,促使半導體供應鏈加快在地化與多元化布局,亦為本土精密製造業者創造跨域合作契機,加速新型產業生態系的形成。

重要產銷政策

可成科技因應全球市場變化與產業趨勢,制定兼具前瞻性與韌性的產銷政策。公司透過完善的產能布局與彈性調度,結合產品組合差異化、客戶深耕及精實成本結構,提升營運效率與市場競爭力,並將永續治理納入營運核心,強化風險控管與供應鏈協同,確保在高度變動的國際市場中維持穩健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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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能規劃與布局優化

可成科技生產基地涵蓋中國大陸、台灣及東南亞,建構具效率與彈性的全球供應網絡,分散地緣政治與關稅風險,並提升供應鏈韌性與交付效能。透過智慧製造、自動化設備及數位化管理,優化產能配置與生產效率,縮短產品開發至量產時程,快速回應市場與客戶需求。

產品策略與研發導向

可成科技深耕精密金屬機構件領域,持續推動技術升級與創新應用。穩固消費性電子核心業務之外,公司亦積極布局醫療器材、半導體設備及航太零組件等高成長、高門檻領域,透過跨產業延伸分散營運風險,並深化與國際品牌客戶於研發前期的合作,提升產品附加價值與差異化競爭力。

銷售策略與客戶關係

可成科技採取「深耕核心客戶、拓展新興市場」的雙軌策略,在維繫國際品牌長期合作的同時,積極開發醫療、半導體與航太等新領域客戶。憑藉完善品質管理、交期執行力與彈性客製化服務,與多家全球領導企業建立穩固夥伴關係,持續提升市場滲透力與品牌信任度。

成本控管與價值導向

可成科技持續採行價值導向定價策略,聚焦技術與品質差異化,透過提高關鍵製程自製率、導入節能設備與再生材料,以及強化採購、製程與物流等營運管理效率,精實成本結構,維持毛利率穩定,推動產品組合朝高附加價值與高技術門檻方向升級。

風險管理與永續發展

可成科技將風險與永續管理納入產銷決策,符合國際規範與客戶要求,依循RBA規範進行稽核,並取得ISO 13485、AS9100等國際認證。同時推動低碳製程、再生材料與能源管理,並透過多元供應來源與長期夥伴合作,強化營運韌性。

整體而言,可成科技的產銷政策以「全球布局、技術創新、市場深化、效率提升、永續並行」為核心。未來,公司將持續以客戶需求為導向,結合創新研發能量與智慧製造優勢,打造兼具競爭力與永續性的產銷體系,確保在全球產業快速轉型的浪潮中持續穩健成長。

研究發展

可成科技長期深耕基礎材料科學、表面物理與化學處理等核心技術,持續朝高階化、特色化與差異化方向發展,研發布局涵蓋多元材料體系與關鍵製程技術。公司透過整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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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質與具特殊功能之金屬及複合材料,靈活運用於各類成型製程,並結合多元二次加工與表面處理工法,逐步建構兼具高精密度、高附加價值與高量產能力之整合技術平台。

憑藉深厚之精密加工實力與垂直整合優勢,可成科技在產品設計優化、規格演進及產能布局調整等面向,皆能提供穩定且具效率之技術支援;同時結合數位轉型與智慧製造策略,導入可追溯管理系統並持續優化自動化流程,推動跨領域技術整合與產品組合升級,積極布局醫療、半導體及航太等高門檻產業。無論既有資通訊產品或策略轉型新事業,公司自設計初期即由研發團隊與客戶緊密協作,精準掌握產品規格與品質要求,透過特殊製程開發、多材料與多製程整合及一體成型工法,打造兼具功能性、特殊表面特性與高質感之差異化產品。

可成科技近年來加速推動策略轉型,已於多項高端產業建立關鍵研發與製造能力。在醫療科技領域,公司已取得 ISO 13485 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認證,並結合精密加工與量產優勢,攜手工研院投入微創手術系統開發,持續深化醫用材料與製程技術平台;在半導體設備零組件方面,憑藉金屬與複合材料精密製程、耐高溫耐腐蝕處理及自製設備能力,穩定支援先進製程與 AI 應用需求;於航太產業,公司具備輕量化加工與高強度材料應用實力,並已取得 AS 9100 航太品質管理系統認證,可滿足新一代引擎與結構件之嚴格規範。透過品質認證、關鍵技術突破與量產執行力之持續累積,可成正逐步建立於三大高端產業之關鍵技術地位,為長期穩健成長奠定堅實基礎。

面對外部競爭、法令規章、經營環境變化之因應措施

資通訊產業技術演進快速、產品生命週期持續縮短,加上新進競爭者不斷湧入,使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因應產業結構與市場環境的變化,可成科技自 2020 年起積極拓展非消費型電子領域,推動產品與客戶結構多元化,以降低單一市場波動風險並建構更具韌性的成長基礎。為鞏固業界領先地位,公司持續掌握各類材料與精密工件的市場趨勢與技術發展動向,並深耕基礎材料科學與製程技術,全面提升技術能量、產品附加價值與整體經營效益。憑藉成熟的製程能力、關鍵技術優勢與具規模化的產能配置,可成得以長期穩定提供高品質製造服務,深化與客戶的策略合作關係,並維持穩健的獲利來源。

公司治理與法遵方面,可成科技秉持誠信經營原則,嚴格遵循國內外相關法令規章及國際客戶之供應商行為準則,同時持續關注財務、營運、環境與社會等各面向的重要法規與政策變化,據以完善管理制度與內部稽核機制,維護企業聲譽並降低法規風險。隨著全球永續發展意識快速升溫,各國陸續推動更嚴格的綠色環保法規,品牌客戶亦同步提高供應鏈管理標準。可成持續推動綠色製程與低碳轉型,並動態追蹤法規趨勢,確保即時因應。面對整體經營環境日益複雜與高度不確定性,公司在規劃各項營運與投資決策時,將以更審慎的態度評估產業循環與總體經濟走勢,擬定最適策略以確保長期穩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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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目標

可成科技憑藉深厚的材料科學、精密製造與表面處理等核心技術優勢,結合高度客製化能力、卓越製程良率與規模量產實力,穩居全球精密製造領域的領先地位。公司長期深耕自動化與智慧製造布局,具備關鍵設備之自主研發與系統整合能力,並導入可追溯管理與即時監控機制,確保生產穩定性、品質一致性與整體營運效率。未來,在鞏固既有消費性電子業務基礎之餘,公司將加速推進醫療、半導體及航太三大新事業發展。

面對全球供應鏈重組、AI應用快速擴張及永續轉型趨勢,可成科技以「深化轉型、強化韌性、創新成長、永續精進」為核心發展方針,聚焦技術深度、系統整合與製造升級,推動集團邁向跨領域、高技術門檻的產業生態布局,實現高效率營運與穩健獲利,創造長期企業價值與永續成長動能。

面臨地緣政治與總體經濟不確定性,可成科技將持續優化全球產能配置,分散營運風險並提升跨域交付彈性;同時深化智慧製造與AI品管應用,提升稼動率、縮短研發至量產時程,確保在高技術、高品質市場中維持領先優勢。兼顧競爭力與獲利穩定的前提下,公司將持續優化成本結構,透過提高自製化比重、導入能源管理系統、採用高效節能設備與數位監控平台,以強化生產經濟效益,並以價值導向的定價策略,取得合理利潤與市場差異化競爭優勢。

秉持永續經營的長期承諾,可成科技將持續進行風險與機會評估,訂定明確的永續政策與短中長期目標,並透過定期檢視與具體行動,回應利害關係人對環境、社會與治理(ESG)議題的期待。展望未來,可成科技將秉持「創新研發為動能、智慧製造為基礎、永續經營為核心」,持續推動全方位成長,在穩健財務結構與全球化布局下,深化多元產業鏈整合,強化品牌信任與國際競爭力,朝向高階精密製造與綠色永續發展的國際標竿企業邁進。

董事長:洪水樹
經理人:洪水樹
會計主管:陳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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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具本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議案,其中民國一一四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上述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盈餘分派表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完竣,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鑑核。

此 致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李文祥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三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相關資訊

本公司於民國115年3月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議提撥之董事及員工酬勞如下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董事會擬議金額
董事酬勞 (現金發放) $ 28,800,000
員工酬勞 (現金發放) $ 170,505,000

註:上述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帳列費用金額與董事會擬提撥之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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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派表

民國一一四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期初未分配盈餘 $ 7,147,209,933
本期稅後純益
處分(或註銷)庫藏股借記保留盈餘 (14,606,596,773)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 73,914,769
工具投資,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之關聯企業調整保留盈餘 (109,234,282)
本期稅後淨利加計本期稅後淨利以外項目計入當年度
未分配盈餘之數額 (7,494,706,353)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
減:依法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3,854,876,353)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 99,501,891,327
本期分配項目:
114年上半年股東紅利-現金(每股3.15958280元) (1,871,007,204)
114年下半年股東紅利-現金(每股7.00000000元) (3,833,102,476)
期末未分配盈餘 $ 93,797,781,647

註:現金股利按分配比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分配未滿一元之畸零款合計數,列入公司之其他收入(或列入股東權益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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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

買回期次 第七次 第八次 第九次 第十次
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情形
董事會決議日期 114/4/16 114/10/17 114/12/23 115/3/11
買回目的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預定買回期間 114/4/17~114/6/16 114/10/18~114/12/17 114/12/24~115/2/23 115/3/12~115/5/11
買回區間價格 138.00 元~307.00 元 125.50 元~277.50 元 136.50 元~299.00 元 127.50 元~295.00 元
預定買回數量 33,000,000 股 31,500,000 股 30,800,000 股 28,400,000 股
預定買回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4.85% 5.05% 4.94% 4.80%
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 6,800,000,000 元 6,800,000,000 元 6,650,000,000 元 6,000,000,000 元
實際買回公司股份執行情形
實際買回期間 114/5/26~114/6/13 114/10/20~114/11/25 114/12/24~115/2/6 截至本議事手冊刊印日止,尚在本次庫藏股買回期間;擬於股東會現場提供補充資料。
實際買回數量 25,476,000 股 31,500,000 股 30,800,000 股
實際買回數量占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 3.92% 5.05% 5.20%
實際買回股份金額 5,374,746,055 元 6,340,784,138 元 6,328,755,160 元
平均每股買回價格 210.97 元 201.29 元 205.48 元
買回庫藏股執行率 77.20% 100% 100%
未執行完畢之原因 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及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於價格區間內分批買回,故未執行完畢。 期間未滿已執行完畢 期間未滿已執行完畢
辦理情形(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 114/9/24 完成變更登記 115/1/12 完成變更登記 115/3/26 完成變更登記

附件六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016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016,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可成集團)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含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可成集團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可成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15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可成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茲對可成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可成集團因應部分銷貨客戶需求,將部分存貨置放於銷貨客戶指定之發貨倉,銷貨收入認列係依發貨倉保管人所提供之報表,經可成集團專人核對計算後,作為銷貨收入認列之依據。因發貨倉非由可成集團直接管理,此等認列收入流程通常涉及人工作業,且對財務報表之影響至為重大。因此本會計師將發貨倉之銷貨收入真實性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對此所執行的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一、瞭解及測試與發貨倉之銷貨收入有關之主要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有效性。

二、選樣抽核發貨倉之銷貨收入相關憑證與收款情形,以驗證銷貨之真實發生,並核對銷貨對象與收款對象是否相符。

強調事項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八所述,可成集團於民國 113 年第 4 季與非關係人簽訂購買營運資產合約,因於民國 114 年第 4 季始完成收購價格分攤報告,故依規定追溯重編民國 113 年度之合併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查核,本會計師未因上述事項而修正查核意見。

其他事項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其他事項段落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列入可成集團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中,有關部分子公司及部分被投資公司之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財務報告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對前述子公司財務報告及被投資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份額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綜合損益之份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前述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4,438,014 千元及 4,259,095 千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1.95\%$ 及 $1.82\%$,民國 114 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綜合損益分別為利益 221,581 千元及利益 164,930 千元,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之 $8.40\%$ 及 $0.98\%$。前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

16


餘額分別為 1,952,562 千元及 837,174 千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0.9% 及 0.4%,民國 114 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綜合利益份額分別為 195,176 千元及 90,142 千元,分別占合併綜合損益之 7.4% 及 0.5%。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可成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可成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可成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一、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二、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可成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三、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四、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可成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

17


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可成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五、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六、對於可成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可成集團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廖鴻儒
傅國傳

會計師 吳長榮
會計師 吳長榮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0990031652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10348898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3 日

18


可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1

1月31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代 确 资 总 总数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重编後)
金 期 % 金 期 % 金 期 % %
350 因物资业
1100 现金及约管理金(附註四及六) $ 43,747,619 19 $ 50,364,287 22
1110 透明贴面按公允价值衡量之金融资产-流动(附註四及七) 645,361 - 515,269 -
1120 透明其他综合贴面按公允价值衡量之金融资产-流动(附註四及八) 8,453,326 4 7,805,137 3
1136 按捆绑或本衡量之金融资产-流动(附註四、九及三四) 52,177,096 23 53,939,017 23
1150 总收票据(附註四及十一) 12,275 - - -
1170 总收纸款(附註四、十一及三五) 4,064,478 2 5,640,616 2
1200 其他总收款(附註四及十一) 1,152,103 - 1,243,293 1
1220 本期所得税资金(附註四及三七) 246,869 - 2,467 -
130X 存货(附註四、五、十二及三五) 3,436,696 2 1,829,685 1
1470 其他流动资金(附註十九) 436,497 - 314,548 -
11XX 流动资金总计 114,372,320 50 121,654,319 52
非流动资金
1510 透明贴面按公允价值衡量之金融资产-非流动(附註四及七) 3,126,895 1 2,523,403 1
1517 透明其他综合贴面按公允价值衡量之金融资产-非流动(附註四及八) 83,958,350 37 87,664,120 38
1535 按捆绑或本衡量之金融资产-非流动(附註四及九) 28,102 - 532 -
1550 报用贴面注之投资(附註四及十四) 4,607,026 2 3,703,363 2
1600 不动产、贩卖及设备(附註四、十五及三五) 14,187,150 6 11,860,443 5
1755 使用贴资金(附註四及十六) 1,353,488 1 976,443 -
1760 投资性不动产(附註四及十七) 1,164,329 1 1,164,924 1
1780 执照资金(附註四及十八) 1,014,965 - 79,987 -
1805 别墅(附註四及十八) 738,366 - 115,089 -
1840 退还所得税资金(附註四及三七) 2,262,552 1 2,890,334 1
1975 净增实施利资金-非流动(附註四及三三) 26,368 - - -
1990 其他非流动资金(附註十九) 1,177,709 1 1,021,182 -
15XX 非流动资金总计 113,645,300 50 111,999,820 48
1XXX 资金总计 $ 228,017,620 100 $ 233,654,139 100
代 确 总 总 总 总 总数
350 因物资产
2100 短期借款(附註二十及三四) $ 62,078,414 27 $ 47,218,532 20
2130 合约自借-流动(附註四及三五) 98,695 - 26,130 -
2150 总付票据(附註二一) 4,378 - - -
2170 总付纸款(附註二一) 2,353,021 1 2,189,170 1
2200 其他总付款(附註二二) 4,389,060 2 4,543,735 2
2216 总付现利 1,871,007 1 5,102,731 2
2230 本期所得税自借(附註四及三七) 2,864,948 1 2,995,693 1
2280 租赁自借-流动(附註四及十六) 24,798 - 10,525 -
2300 其他流动自借(附註二二) 758,792 1 986,815 1
21XX 流动自借总计 74,443,113 33 63,073,331 27
非流动自借
2570 退还所得税自借(附註四、五及二七) 6,815,480 3 5,864,034 3
2580 租赁自借-非流动(附註四及十六) 535,092 - 119,191 -
2640 净增实施利自借-非流动(附註四及三三) 6,550 - 6,538 -
2670 其他非流动自借(附註二二) 22,173 - 15,212 -
25XX 非流动自借总计 7,379,295 3 6,004,975 3
2XXX 自借总计 81,822,408 36 69,078,306 30
拥有能力本公司重点之贴面(附註二四)
股 本
3110 普 通 股 5,921,691 3 6,803,641 3
3200 资本公租 15,576,725 7 17,878,365 8
供留盈余
3310 法定盈余公租 24,602,174 11 24,083,082 10
3320 特别盈余公租 14,521,192 6 - -
3350 未分别盈余 86,964,568 38 116,563,726 50
3300 供留盈余总计 126,087,934 55 140,646,808 60
3400 其他盈余 ( 3,854,876 ) ( 2 ) 919,839 -
3500 库藏股票 ( 886,617 ) - ( 1,672,820 ) ( 1 )
31XX 本公司重点贴面总计 142,844,857 63 164,575,833 70
36XX 非控制贴面 3,350,355 1 - -
3XXX 贴面总计 146,195,212 64 164,575,833 70
自借及贴面总计 $ 228,017,620 100 $ 233,654,139 100

逾期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動業界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5年3月3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洪水楨

經理人:洪天賜

會計主管:陳景中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借部分消息表

民國114及115年11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惟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四及二五) $ 18,658,836 100 $ 18,084,188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二、二三及二六) 12,755,285 68 12,218,454 68
5900 營業毛利 5,903,551 32 5,865,734 32
營業費用(附註二三及二六)
6100 推銷費用 394,405 2 391,981 2
6200 管理費用 1,222,840 7 1,121,831 6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1,182,413 6 1,057,034 6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2,799,658 15 2,570,846 14
6900 營業淨利 3,103,893 17 3,294,888 1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四、十四及二六)
7100 利息收入 7,533,427 40 10,632,825 59
7190 其他收入 655,873 4 624,722 4
7230 外幣兌換損益 ( 1,293,306 ) ( 7 ) 4,045,223 22
7590 其他利益及損失淨額 947,279 5 31,779 -
7510 利息費用 ( 1,072,685 ) ( 6 ) ( 1,331,698 ) ( 7 )
706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197,987 1 193,046 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6,968,575 37 14,195,897 79
7900 稅前淨利 10,072,468 54 17,490,785 97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七) 2,739,881 15 4,291,769 24
8200 本年度淨利 7,332,587 39 13,199,016 73
830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十四、二三、二四及二七)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6,558 - -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65,897 - ( 93,980 ) -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 ($ 58) - $ -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費用 ( 1,312 ) - -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6,312,575 ) ( 34 ) 10,246,078 56
836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1,548,692 9 ( 6,557,081 ) ( 36 )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 3,065 ) - 7,747 -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4,695,863 ) ( 25 ) 3,602,764 20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2,636,724 14 $ 16,801,780 93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7,147,210 38 $ 13,198,932 73
8620 非控制權益 185,377 1 84 -
8600 $ 7,332,587 39 $ 13,199,016 73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2,447,903 13 $ 16,801,371 93
8720 非控制權益 188,821 1 409 -
8700 $ 2,636,724 14 $ 16,801,780 93
每股盈餘(附註二八)
9710 基 本 $ 11.33 $ 19.40
9810 稀 釋 11.31 19.38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5年3月3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洪水樹

經理人:洪天賜

會計主管:陳景中

21


可或科技有限公司

优质114及

12月31日

单位:新台幣千元

代码 本期 本期
其他 增益
A1 113年1月1日转换 $ 6,803,641 $ 17,877,080 $ 22,902,142 $ 949,905 $ 112,488,261 消费者购物 购物 退借系统综合借益转 退借系统综合借益 退借系统综合借益 退借系统综合借益
时效期及结果之 金融资产 本期内贷 本期内贷 本期内贷 本期内贷
112下半年度盈格分配(包括二四)
B1 法定盈格公债 - - 378,527 - - (378,527) - - - - - - - - - - -
B3 经理盈格公债 - - - 2,123,461 - (2,123,461) - - - - - - - - - - -
B5 现金股利 - - - - - (3,401,821) - - - - - - - (3,401,821) - (3,401,821)
113上半年度盈格分配(包括二四)
B1 法定盈格公债 - - 602,413 - - (602,413) - - - - - - - - - - -
B3 经理盈格公债 - - - (2,869,364) - (2,869,364) - - - - - - - - - - -
B5 现金股利 - - - - - (5,102,731) - - - - - - - (5,102,731) - (5,102,731)
C7 按照债益法说明之国际企业贷款份额 - 57 - - - 2,886 - - - - - - - 2,943 - 2,943
C17 股东逾明将本国际之股利 - 1,220 - - - - - - - - - - - 1,220 - 1,220
D1 113年度净利 - - - - - 13,198,932 - - - - - - - 13,198,932 84 13,199,016
D3 113年度收复系统综合债益 - - - - - - 10,253,500 (6,851,061) 3,602,439 - - - 3,602,439 325 3,602,764
D5 113年度综合债益结转 - - - - - 13,198,932 10,253,500 (6,851,061) 3,602,439 - - - 16,801,371 409 16,801,700
Q1 是分道填开此综合债益转公允票值衡量之债益工具 - - - - - 13,236 - (13,236) (13,236) - - - - - - -
L1 增入单减股票(包括二四) - - - - - - - - - - - (1,672,820) (1,672,820) - (1,672,820)
O1 非控制债益减少 - - - - - - - - - - - - - (11,000) (11,000)
Z1 113年12月31日转换 6,803,641 17,878,365 24,083,082 - - 116,563,726 7,508,967 (6,589,126) 919,839 (1,672,820) 164,575,833 - - 164,575,833 - 164,575,833
113下半年度盈格分配(包括二四)
B1 法定盈格公债 - - 519,092 - - 519,092) - - - - - - - - - -
B5 现金股利 - - - - - (5,193,161) - - - - - (5,193,161) - (5,193,161)
114上半年度盈格分配(包括二四)
B1 经理盈格公债 - - - 14,521,192 (14,521,192) - - - - - - - - - -
B5 现金股利 - - - - (1,871,087) - - - - - (1,871,087) - (1,871,087)
C7 按照债益法说明之国际企业贷款份额 - 13,571 - - - 287 - - - - - 13,838 - 13,838
C17 股东逾明将本国际之股利 - 1,311 - - - - - - - - - 1,311 - 1,311
D1 114年度净利 - - - - - 7,147,210 - - - - - 7,147,210 185,377 7,332,587
D3 114年度收复系统综合债益 - - - - - 1,493 (6,315,640) (1,614,840) (4,708,800) - (4,699,307) 3,444 (4,695,863)
D5 114年度综合债益结转 - - - - - 7,148,703 (6,315,640) (1,614,840) (4,708,800) - 2,447,903 108,821 2,636,724
T1 子公司资本公债贷款 - 33 - - - - - - - - 33 64 97
Q1 是分道填开此综合债益转公允票值衡量之债益工具 - - - - - 73,915 - (73,915) (73,915) - - - - -
M5 宽限取得子公司积分债益 - - - - - (110,994) - - - - (110,994) (89,128) (200,122)
L1 增入单减股票(包括二四) - - - - - - - - - (17,018,899) (17,018,899) - (17,018,899)
L3 单减股票回报(包括二四) (881,950) (2,316,555) - - - (14,606,597) - - - 17,805,102 - - -
O1 非控制债益增加 - - - - - - - - - - - 3,250,598 3,250,598
Z1 114年12月31日转换 $ 5,921,691 $ 15,576,725 $ 24,602,174 $ 14,521,192 $ 88,984,568 $ 1,193,327 ($ 5,846,203) ($ 3,854,876) ($ 806,617) $ 142,844,857 $ 3,350,355 $ 146,195,212

(注:本期内的贷款份额由贷款中转换的额度为114,488,261,327,327,327,327,327,327,327,327,327,327,327,327,327,327,327,327,327,327,327,327,327,327,327,32)

董事长:洪永榕

组织人:洪大旸

会计大学:陈景中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租金消费表

民國114及115年11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收益費損項目 $ 10,072,468 $ 17,490,785
A20100 折舊費用 1,486,026 1,861,737
A20200 攤銷費用 124,252 13,948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 291,439 ) ( 65,467 )
A20900 利息費用 1,072,685 1,331,698
A21200 利息收入 ( 7,533,427 ) ( 10,632,825 )
A21300 股利收入 ( 600,649 ) ( 387,897 )
A2230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 197,987 ) ( 193,046 )
A2250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588,119 ) ( 876,091 )
A23100 處分金融資產淨損失 33,804 88,927
A23200 處分採權益法之投資利益 ( 480,772 ) -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29,345 -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利益 ( 380,820 ) ( 2,969,141 )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 2,010 ) -
A31150 應收帳款 1,677,739 ( 1,692,558 )
A31180 其他應收款 61,508 ( 10,324 )
A31200 存 貨 ( 1,367,989 ) 302,016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233,770 ) ( 286,945 )
A32125 合約負債 33,921 7,843
A32130 應付票據 ( 62 ) -
A32150 應付帳款 ( 11,880 ) 670,315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129,332 ) ( 104,709 )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160,592 ) 33,690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11 ( 5 )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2,612,911 4,581,951
A33200 收取之股利 599,157 387,892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913,280 ) ( 5,241,873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298,788 ( 272,030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108,139 ) ( 8,177,637 )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251,454 1,444,493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60,060,975 ) ( 235,129,316 )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60,692,062 $ 278,783,861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548,347 ) ( 1,050,203 )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7,881 74,487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878,588 ) ( 736,884 )
B02200 取得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入 740,071 -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746,341 ) ( 1,369,753 )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579,815 889,022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2,291 ) ( 7,175 )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2,481 3,444
B04500 取得購置無形資產 ( 12,247 ) ( 112,854 )
B07500 收取之利息 7,581,980 11,035,086
B07600 收取關聯企業股利 185,990 172,299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6,684,806 45,818,870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656,513,200 799,414,204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641,555,547 ) ( 829,408,032 )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3,709 239,016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 19,988 ) ( 223,433 )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27,322 ) ( 3,181 )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0,538,330 ) ( 6,803,641 )
C04900 購買庫藏股票 ( 17,072,763 ) ( 1,307,193 )
C05400 取得子公司股權 ( 200,122 ) -
C05600 支付之利息 ( 781,677 ) ( 1,323,024 )
C05800 非控制權益變動 - ( 11,800 )
C09900 其他籌資活動 1,295 1,228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3,677,545 ) ( 39,425,856 )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922,717 ) 1,780,437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 ( 6,616,668 ) 7,901,421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0,364,287 42,462,866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3,747,619 $ 50,364,287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5年3月3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洪水樹

經理人:洪天賜

會計主管:陳景中

24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016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016,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可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可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25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可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可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可成公司因應部分銷貨客戶需求,將部分存貨置放於銷貨客戶指定之發貨倉,銷貨收入認列係依發貨倉保管人所提供之報表,經可成公司專人核對計算後,作為銷貨收入認列之依據。因發貨倉非由可成公司直接管理,此等認列收入流程通常涉及人工作業,且對財務報表之影響至為重大。因此本會計師將發貨倉之銷貨收入真實性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對此所執行的主要查核程序包括:

一、瞭解及測試與發貨倉之銷貨收入有關之主要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有效性。

二、選樣抽核發貨倉之銷貨收入相關憑證與收款情形,以驗證銷貨之真實發生,並核對銷貨對象與收款對象是否相符。

其他事項

列入上開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中,有關部分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告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對前述被投資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利益份額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綜合損益之份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對前述被投資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6,385,752 千元及 5,091,516 千元,分別占資產總額之 3% 及 2.31%;民國 114 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對前述被投資公司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利益 416,757 千元及利益 255,072 千元,分別占綜合損益總額之 17.03% 及 1.52%。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26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可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可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可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一、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二、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可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三、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四、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可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可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五、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

27


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六、對於可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可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可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動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廖 鴻 信
會計師 吳 長 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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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 鴻 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0990031652 號

img-2.jpeg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10348898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3 日
28


可或

1

1

1

1

1

1

单位:新台幣千元

代 确 资 总 总额 百 百 费 百 费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6,191,830 3 $ 2,597,338 1
1136 接聯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九及三十) 19,928,705 9 34,326,044 16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十及二三) 2,952,729 2 1,256,678 1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十、二三及二九) 2,346 - -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及十) 163,829 - 164,246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四及二九) 444,827 - 448,651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68,558 - - -
130X 存貨(附註四、五、十一及三一) 1,443,290 1 722,116 -
1470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七) 71,982 - 54,799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31,368,096 15 39,569,872 18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七) 310,399 - 161,624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八) 101,839 - 49,124 -
1535 接聯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九) 269 - 232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二) 174,711,823 82 173,580,234 79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三、二九及三一) 4,966,646 2 5,002,520 2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四) 143,960 - 150,226 -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及十五) 1,164,329 1 1,164,924 1
1780 典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六) 9,885 - 10,843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五) 238,207 - 367,736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七) 160,558 - 45,943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181,807,915 85 180,533,406 82
1XXX 資產總計 $ 213,176,011 100 $ 220,103,278 100
代 确 员 價 及 催 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八及三十) $ 57,400,000 27 $ 42,460,000 19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二三) 48,138 - 26,130 -
2170 應付帳款(附註十九) 212,843 - 206,982 -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十九及二九) 2,741,558 1 11,418 -
2216 應付股利 1,871,007 1 5,102,731 2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十) 2,294,647 1 2,550,857 1
222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附註二九) 10,641 - 4,395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五) 2,811,693 2 2,905,059 2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及十四) 2,969 - 2,926 -
230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十) 11,590 - 14,894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67,405,086 32 53,285,392 24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五及二五) 2,796,741 1 2,110,316 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四) 111,844 - 115,147 -
2640 淨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6,550 - 6,538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二及二十) 10,933 - 10,052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2,926,068 1 2,242,053 1
2XXX 負債總計 70,331,154 33 55,527,445 25
權益(附註二二)
股 本
3110 普通股 5,921,691 3 6,803,641 3
3200 資本公積 15,576,725 7 17,878,365 8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4,602,174 11 24,083,082 11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4,521,192 7 - -
3350 未分配盈餘 86,964,568 41 116,563,726 53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126,087,934 59 140,646,808 64
3400 其他權益 ( 3,854,876 ) ( 2 ) 919,879 1
3500 準藏股票 ( 886,617 ) - ( 1,672,820 ) ( 1 )
3XXX 權益總計 142,844,857 67 164,575,833 75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13,176,011 100 $ 220,103,278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界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5年3月3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洪水樹

經理人:洪天賜

會計主管:陳景中


可成利性成長及其公司

個體所存棟或表

民國114及113年11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惟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四、二三及二九) $ 9,685,137 100 $ 4,500,834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一、二四及二九) 9,087,969 94 3,793,098 84
5900 營業毛利 597,168 6 707,736 16
營業費用(附註二一及二四)
6100 推銷費用 104,994 1 91,888 2
6200 管理費用 327,689 3 299,150 7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351,353 4 350,130 8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784,036 8 741,168 17
6900 營業淨損 ( 186,868 ) ( 2 ) ( 33,432 ) ( 1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四、十二、二四及二九)
7100 利息收入 1,316,607 14 3,138,869 70
7190 其他收入 8,063 - 18,058 -
7230 外幣兌換損益 ( 976,937 ) ( 10 ) 3,828,579 85
7590 其他利益及損失淨額 63,111 1 26,429 1
7510 利息費用 ( 949,384 ) ( 10 ) ( 1,143,488 ) ( 25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9,918,090 102 10,625,251 236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9,379,550 97 16,493,698 367
7900 稅前淨利 9,192,682 95 16,460,266 366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五) 2,045,472 21 3,261,334 73
8200 本年度淨利 7,147,210 74 13,198,932 293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金額 %
8316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二二)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
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
($ 7,285) - ($ 8,224) -
832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
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
損益份額 1,493 - - -
8336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
司之其他綜合損益之
份額-不重分類至損
益之項目
子公司透過其他綜
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權益工
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73,433 - ( 85,756) ( 2)
8310 67,641 - ( 93,980) ( 2)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 6,312,575) ( 65) 10,245,753 228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
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
之份額 1,545,627 16 ( 6,549,334) ( 146)
( 4,766,948) ( 49) 3,696,419 82
8300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4,699,307) ( 49) 3,602,439 80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2,447,903 25 $ 16,801,371 373
每股盈餘(附註二六)
9710 基 本 $ 11.33 $ 19.40
9810 稀 釋 11.31 19.38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5年3月3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洪水樹 經理人:洪天賜 會計主管:陳景中 31


12月31日

美国114美

112月31日

单位:新台幣千元

代码 其他
A1 113年1月1日软联 $6,003,641 $17,077,080 $22,902,142 $545,905 $112,488,261 ( $2,744,533 ) $75,169 ( $2,669,364 ) $ - $157,947,663
112下半年度盈盈分红(附註二二)
B1 法定盈盈分数 - - 378,527 - ( 378,527 ) - - - - - - - - -
B3 特别盈盈分数 - - - 2,123,461 ( 2,123,461 ) - - - - - - - - -
B5 现金流利 - - - - ( 5,401,821 ) - - - - - - ( 5,401,821 )
113上半年度盈盈分红(附註二二)
B1 法定盈盈分数 - - 802,413 - ( 802,413 ) - - - - - - - - -
B3 特别盈盈分数 - - - ( 2,669,364 ) ( 2,669,364 ) - - - - - - - - -
B5 现金流利 - - - - ( 5,102,731 ) - - - - - - ( 5,102,731 )
C7 前期偏益法定利比国际企业贷款份额 - 57 - - 2,886 - - - - - - 2,943
C17 现象逾时往来债务比效利 - 1,228 - - - - - - - - - 1,228
D1 113年度净利 - - - - 13,198,932 - - - - - - 13,198,932
D3 113年度税收其他综合偿益 - - - - - 10,253,500 ( 6,651,061 ) 3,602,439 - 3,602,439
D5 113年度综合偿益结转 - - - - 13,198,932 10,253,500 ( 6,651,061 ) 3,602,439 - 16,801,371
Q1 是分透收其他综合偿益前公允借值衡量比偏益工具 - - - - 13,236 - ( 13,236 ) ( 13,236 ) - -
L1 融入奉减效果(附註二二) - - - - - - - - ( 1,672,820 ) ( 1,672,820 )
Z1 113年12月31日软联 6,003,641 17,078,365 24,083,082 - 116,563,726 7,508,967 ( 6,589,128 ) 919,839 ( 1,672,820 ) 164,575,833
113下半年度盈盈分红(附註二二)
B1 法定盈盈分数 - - 519,092 - ( 519,092 ) - - - - - - - -
B5 现金流利 - - - - ( 5,193,161 ) - - - - - ( 5,193,161 )
114年上半年度盈盈分红(附註二二)
B3 特别盈盈分数 - - - 14,521,192 ( 14,521,192 ) - - - - - - -
B5 现金流利 - - - - ( 1,871,007 ) - - - - - ( 1,871,007 )
C7 前期偏益法定利比国际企业贷款份额 - 13,571 - - 267 - - - - - 13,838
C17 现象逾时往来债务比效利 - 1,311 - - - - - - - - 1,311
D1 114年度净利 - - - - 7,147,210 - - - - - 7,147,210
D3 114年度税收其他综合偿益 - - - - 1,493 ( 6,315,640 ) 1,614,840 ( 4,700,800 ) - ( 4,699,307 )
D5 114年度综合偿益结转 - - - - 7,148,703 ( 6,315,640 ) 1,614,840 ( 4,700,800 ) - 2,447,903
T1 子公司资本公租贷款 - 33 - - - - - - - - 33
Q1 是分透收其他综合偿益前公允借值衡量比偏益工具 - - - - 73,915 - ( 73,915 ) ( 73,915 ) - -
L1 融入奉减效果(附註二二) - - - - - - - - ( 17,018,899 ) ( 17,018,899 )
L3 奉减效果往前(附註二二) ( 881,950 ) ( 2,316,555 ) - - ( 14,606,597 ) - - - 17,805,102 -
M5 實際取得子公司部分偏益 - - - - ( 110,994 ) - - - - ( 110,994 )
Z1 114年12月31日软联 $5,921,691 $15,576,725 $24,602,174 $14,521,192 $86,964,568 $1,193,327 ($ 5,048,203 ) ($ 3,854,876 ) ($ 886,617 ) $142,844,857

复审长:洪永刚

1

组建人:洪大雄

2

会计主管:陈景平

32


可成和互聯網技术公司

國際現金流量表

民國114及11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收益費損項目 $ 9,192,682 $ 16,460,266
A20100 折舊費用 366,197 552,489
A20200 攤銷費用 15,188 13,329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 ( 63,334 ) ( 26,625 )
A20900 利息費用 949,384 1,143,488
A21200 利息收入 ( 1,316,607 ) ( 3,138,869 )
A21300 股利收入 - ( 7,143 )
A22400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 9,918,090 ) ( 10,625,251 )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50,028 ) ( 25,507 )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利益 ( 398,821 ) ( 2,968,972 )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50 應收帳款 ( 1,696,051 ) ( 276,249 )
A31160 應收帳款-關係人 ( 2,346 ) -
A31180 其他應收款 64,341 ( 4,641 )
A3119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48,226 ) 67,108
A31200 存 貨 ( 721,174 ) 130,626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13,472 ) ( 54,687 )
A32125 合約負債 22,007 13,866
A32150 應付帳款 5,862 3,603
A32160 應付帳款-關係人 2,730,140 7,270
A32180 其他應付款 ( 393,148 ) ( 314,356 )
A3219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 4,483 ) 5,948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3,304 ) 3,935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11 ( 5 )
A33000 營運產生(使用)之現金 ( 1,283,272 ) 959,623
A33200 收取之股利 10,152,955 12,190,970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483,262 ) ( 4,610,328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7,386,421 8,540,265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60,000 ) -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75,609,262 ) ( 145,782,235 )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90,405,867 175,353,839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85,675) ($ 133,162)
B00200 處分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34 74,487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6,024,129) ( 5,436,277)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31,330) ( 341,429)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7,716 21,218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54) ( 2,146)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17 2,762
B0430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 ( 440,337) ( 441,115)
B0440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 507,921 -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 ( 7,563)
B07500 收取之利息 1,303,050 3,436,628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9,574,018 26,745,007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651,290,000 791,290,000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636,350,000) ( 821,870,000)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200 1,570
C03100 存入保證金減少 ( 750) ( 2,936)
C0380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減少 4,454 ( 5,799)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2,914) ( 3,181)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 10,295,870) ( 6,803,641)
C04900 購買庫藏股票 ( 17,072,763) ( 1,307,193)
C05600 支付之利息 ( 939,502) ( 1,146,657)
C09900 逾時效未領取之股利退回 1,198 1,228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3,365,947) ( 39,846,609)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 3,594,492 ( 4,561,337)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597,338 7,158,675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6,191,830 $ 2,597,338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5年3月3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洪水樹

經理人:洪天賜

會計主管:陳景中

34


附錄一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組織之,定名為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1. CA01090 銘鑄造業。
  2. CA01150 銘鑄造業。
  3. CA01990 其他非鐵金屬基本工業。
  4.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5. 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6.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7. CA02080 金屬鍛造業。
  8. 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9. 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10. CA04010 表面處理業。
  11. CQ01010 模具製造業。
  12. 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13. 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14. 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15.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16.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二條之一:本公司為業務需要,得對外背書保證,其作業依照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辦理。

第二條之二:本公司視業務上需要經董事會決議轉投資其他事業,其轉投資總額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之限制。

第三條:本公司設總公司於台南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設立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機構。

第四條:本公司之公告方法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第二章 股份

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訂為新台幣 10,000,000,000 元,分為 1,000,000,000 股。每股 10 元,分次發行。

其中保留 23,000,000 股,共計 230,000,000 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並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第五條之一:公司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或以低於市價(每股淨值)之認股價格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35


第六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經依法簽證後發行之,並得合併換發大面額證券。

第六條之一:本公司股票事務之處理辦法悉依有關法令及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

第六條之二:本公司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第七條:股票之更名過戶,自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股東臨時會開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均停止之。

第三章 股東會

第八條之一:本公司股東會分下列兩種:

  1. 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由董事會召集,並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
  2. 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依公司法規定召集之。

第八條之二:本公司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第九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依公司法及主管機關公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委託代理人出席。

第十條:本公司各股東之表決權,定為每股一權,但本公司有發生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之情事者無表決權。

第十一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四章 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第十二條:本公司設董事七至九人,董事選舉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之候選人提名制度。其中獨立董事設置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任期均為三年,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連選得連任。董事候選人提名之受理方式及公告等相關事宜,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之一:本公司董事當選人間應有超過半數之席次不得具有下列關係之一:

  1. 配偶。
  2. 二親等以內之親屬。

第十二條之二:本公司董事當選人不符本章程第十二條之一之規定者,不符規定之董事中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低者,其當選失其效力。

第十二條之三:本公司獨立董事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之四: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並由審計委員會負責執行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且人數不少於三人,其中一名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並由其中一人擔任召集人。審計委員會之決議,應有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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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條: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一人,董事長對外代表本公司。

第十三條之一:董事會由董事組織之,其職權如下:

  1. 造具營業計畫書。
  2. 提出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3. 提出資本增減之議案。
  4. 編製重要章則及擬定契約。
  5. 委任及解任本公司之總經理與副總經理。
  6. 轉投資其他事業之核定。
  7. 分支機構之設置及裁撤。
  8. 編造預算及決算。
  9. 委任及解任會計師。
  10. 於授權資本額範圍內,股東以對公司所有之貨幣債權或公司所需之技術、商譽抵充股本數額之核定。
  11. 於授權資本額範圍內,公司發行新股作為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價之核定。
  12. 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13. 決議收買公司股份供轉讓予員工。
  14. 其他依公司法或股東會決議賦與之職權。

第十三條之二:董事缺額達董事總數三分之一或獨立董事全體解任時,董事會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補選就任董事之任期,以補足原任期為限。

第十三條之三:董事會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長召集之並擔任主席。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三條之四:董事會之召集,應載明事由,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通知各董事,並得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通知。但遇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

第十三條之五:董事會得設置審計、薪資報酬或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第十四條: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董事因事不能親自出席會議時,得出具委託書委託其他董事代理,但代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董事會開會時,得以視訊畫面會議為之,董事以視訊畫面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本公司之董事報酬授權董事會按同業水準給之,並不論盈虧均支付之。

第十五條之一:本公司得為公司董事於任期内就執行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購買責任保險。

第十五條之二:對於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三應提董事會之事項,獨立董事應親自出席,不得委由非獨立董事代理。獨立董事如有反對或保留意見,應於董事會議事錄載明;如獨立董事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表達反對或保留意見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事先出具書面意見,並載明於董事會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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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經理人

第十六條: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六章 會計

第十七條:本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由董事會造具(一)營業報告書(二)財務報表(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等各項表冊,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交審計委員會查核後,提請股東常會承認。

第十八條:本公司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得於每半會計年度終了後為之,前半會計年度決算如有盈餘,其分派如下:

  1. 提繳稅捐;
  2. 彌補累積虧損;
  3. 預估保留員工及董事酬勞;
  4. 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5. 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6. 如尚有盈餘,加計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暨當期未分配盈餘調整數,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現金方式為之時,應經董事會決議。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其分派如下:

  1. 提繳稅捐;
  2. 彌補累積虧損;
  3. 提列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4. 視公司營運需要及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5. 如尚有盈餘,加計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暨當期未分配盈餘調整數,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本公司在營業上所處環境尚具成長性,將掌握經濟環境,以求永續經營及長遠發展。董事會擬定盈餘分派案時,將注重股利之穩定性與成長性,股東紅利其現金部份不低於股東分配數之百分之十,惟現金股利每股低於0.5元時,仍得配發股票股利。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或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第十八條之一:本公司當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為員工酬勞,其中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 $10\%$ 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另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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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一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上開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公司收買股份之轉讓對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給對象、發行新股時承購股份之員工及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由董事會訂定之。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本章程未訂事項,悉依照公司法之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本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三年九月十九日。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五年六月十二日。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五年七月二十二日。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三月十六日。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九年六月十三日。第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第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一年十月一日。第七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三年六月二十日。第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四月二十七日。第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九月十三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一月三十一日。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七月十日。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九月二十七日。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二日。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十八日。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二十四日。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二日。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三十日。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二年五月六日。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二十六日。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三日。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三日。第二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十九日。第三十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一日。第三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十二日。第三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五月二十七日。第三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洪水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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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一條:為建立本公司良好股東會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訂定本規則,以資遵循。

第二條: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三條: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一日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將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但本公司於最近會計年度終了日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或最近會計年度召開股東常會其股東名簿記載之外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百分之三十以上者,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日前完成前開電子檔案之傳送。股東會開會十五日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於股東會開會當日應依下列方式提供股東參閱:

一、召開實體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二、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並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本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方式為之;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十五日前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方式為之。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第一項各款、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三條之六、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條之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其主要內容得置於證券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站,並應將其網址載明於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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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4項各款情形之一,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第四條: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五條: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召開之地點及時間,應充分考量獨立董事之意見。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第六條: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股東或股東所委託之代理人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本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出席股東應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一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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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報到時間、報到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時,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向本公司登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議事手冊、年報及其他相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第六條之一:本公司召開股東會以視訊會議方式時,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下列事項:

一、股東參與視訊會議及行使權利方法。

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之處理方式,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一) 發生前開障礙持續無法排除致須延期或續行會議之時間,及如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時之日期。

(二) 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三) 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如無法續行視訊會議,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應繼續進行,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四) 遇有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而未進行臨時動議之情形,其處理方式。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並應載明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施。

第七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代理者,以任職六個月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常務董事或董事擔任之。主席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長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參與出席。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一人擔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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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八條: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務者保存。

第九條: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

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布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由主席宣布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六條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十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布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布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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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僅得推由一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至宣布散會前,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一議案提問次數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

第十二條: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理他股東行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一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十三條:股東每股有一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179條第2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得採行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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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或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應逐案由主席或其指定人員宣佈出席股東之表決權總數後,由股東逐案進行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日,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本公司股東會以視訊會議方式召開時,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台進行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時,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一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六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

第十四條: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一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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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時,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外,並應記載股東會之開會起迄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主席及紀錄之姓名,及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於議事錄載明,對於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

第十六條: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本公司應於股東會開會當日,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時,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宣布開會時,應將出席股東股份總數,揭露於視訊會議平台。如開會中另有統計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者,亦同。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十七條: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行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十八條:會議進行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並視情況宣布續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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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時,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第二十條: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一地點。

第二十一條: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應於五日內延期或續行集會,不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

依第一項規定應延期或續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或續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行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行會議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依第一項規定辦理股東會延期或續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當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行討論及決議。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一項無法續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行,無須依第一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行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本公司依第一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日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第三項、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五、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一項所定期間,本公司應依第一項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之股東會日期辦理。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

第二十三條: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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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董事持股情形

一、截至本次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115年3月29日止,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5,613,690,680元,已發行股數計561,369,068股。

二、依證交法第26條以及「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之規定,公開發行公司選任之獨立董事,其持股不計入全體董事之法定最低應持股數;符合設置獨立董事條件之公司,其全體董事最低應持股數得按法定標準之 80% 計算,故本公司全體董事最低應持有法定股數為17,963,810股,截至115年3月29日止持有31,650,594股。

三、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是以無監察人法定應持有股數之適用。

董事個別及全體持有股數狀況
單位:股;%

職稱 戶名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董事長 洪水樹 10,704,834 (註) 1.91%
董事 洪天賜 10,661,889 1.90%
董事 永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郭素惠 10,283,871 1.83%
董事 雷孟桓 0 0.00%
獨立董事 曾文哲 0 0.00%
獨立董事 梁從主 0 0.00%
獨立董事 詹文雄 0 0.00%
全體董事合計 31,650,594 5.64%

註:含保留運用決定權信託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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