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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Financial Holding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ul 24, 2015
52222_rns_2015-07-24_140c61fd-1f93-42d9-a92b-b4ad14c85a3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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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伍拾億元整。
(三)利率:固定利率年息1.85%。
(四)發行條件:請參閱本公司開說明書第6頁。
(五)公開承銷比例:100%對外公開承銷。
(六)承銷及配售對象:採包銷方式,並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七)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 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但不包括前揭條件之自然人。
四、本次資金運用計畫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係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及所發行 之商業本票;產生效益為鎖定中長期資金成本、降低利率波動風險及財務調度風險外, 並可提高長期資金來源及流動比率,改善財務結構,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7頁。
五、本次發行之相關費用:
(一)承銷費用:新臺幣伍佰萬元。
(二)其他費用,包括會計師、律師等其他費用;約新臺幣柒拾參萬元。
六、有價證券之生效,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七、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在公 開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 八、投資人投資前應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詳閱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 並應注意公司之風險事項。
- 九、本公司普通股股票面額:每股新臺幣壹拾元整。
- 十、查詢本公開說明書之網址: 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 https://mops.twse.com.tw
本公司網址: https://www.firstholding.com.tw
|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編 製 | |||||||
|---|---|---|---|---|---|---|---|---|
| 中華民國一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刊印 |
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之來源: 單位:新臺幣元;%
| 實 | 收 | 資 本 |
來 | 源 | 金 | 額 | 佔 | 實 | 收 資 | 本 額 | 比 | 率 | |
|---|---|---|---|---|---|---|---|---|---|---|---|---|---|
| 設 | 立 | 資 | 本 | 38,216,000,000 | 26.58 | ||||||||
| 盈 | 餘 | 轉 | 增 | 資 | 64,303,936,700 | 44.72 | |||||||
| 現 | 金 | 增 | 資 | 34,000,000,000 | 23.64 | ||||||||
| 股 | 份 | 轉 | 換 | 7,299,044,160 | 5.08 | ||||||||
| 股 | 份 | 註 | 銷 | (24,294,360) | (0.02) | ||||||||
| 合 | 計 | 143,794,686,500 | 100.00 |
二、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畫: (一)陳列處所: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辦理。 (二)分送方式: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辦理。 (三)索取方法:逕洽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查詢。 三、證券承銷商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s://www.yuanta.com.tw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 219 號 11 樓 電話:(02)2718-1234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於實際發行前委任 六、股票或公司債簽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處股務代理部 網址:https://www.firstbank.com.tw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 42 號 電話:(02)2348-1137 八、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s://www.taiwanratings.com 地址:臺北市敦化北路 167 號 2 樓 電話:(02) 2175-6800 九、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之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羅蕉森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網址:https://www.pwc.tw 電話:(02)2729-6666 律師姓名:蔡宗釗 事務所名稱:一誠聯合法律事務所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三段 106 號 9 樓之 4 網址:無 電話:(02)2325-3748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之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姓名:羅蕉森、陳賢儀 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網址:https://www.pwc.tw 電話:(02)2729-6666 十一、複核律師之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不適用。 十二、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 (一)發言人 (二)代理發言人 1. 姓名:李淑玲 1. 姓名:王水蓮 2. 職稱:副總經理 2. 職稱:處長 3. 電話:(02)2348-4974 3. 電話:(02)2348-5361 4.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4.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三、本公司網址:https://www.firstholding.com.tw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說明書目錄
壹、公開說明書摘要及發行人基本資料..........................................................................................1 貳、發行辦法 .....................................................................................................................................6 參、資金用途......................................................................................................................................7
附件一:本次發行公司債之董事會議事錄
附件二:證券承銷商總結意見
附件三:證券承銷商出具「承銷手續費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予發行人或 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之聲明書
註: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二十條,發行人申報發行普通公司債,如銷 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 業投資人者,所檢具之公開說明書編製內容,應依「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 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六條第三項規定辦理,應載明發行人基本資料、發行辦法及資金用 途。
頁次
壹、公開說明書摘要及發行人基本資料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 實收資本額:143,794,686,500 元 |
公司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 | 30 號 |
電話:(02)2311-1111 | ||||
|---|---|---|---|---|---|---|---|
| 設立日期:92 | 年 1 月 2 日 |
網址:https://www.firstholding.com.tw | |||||
| 上市日期:92 | 年 1 月 2 日 |
上櫃日期:不適用 | 公開發行日期:不適用 | 管理股票日期:不適用 | |||
| 董事長 邱月琴 |
發言人:李淑玲 | 職稱:副總經理 | |||||
| 負責人: | 總經理 方螢基 |
代理發言人:王水蓮 | 職稱:行政管理處處長 | ||||
| 股票過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 | 電話:(02)2348-1137 | 網址:https://www.firstbank.com.tw | |||||
| 信託處股務代理部 |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 | 42 號 |
|||||
| 股票承銷機構:不適用,(債券承銷機構: | 電話:(02)2718-1234 | 網址:https://www.yuanta.com.tw | |||||
|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 | 3 段 |
219 號 11 樓 |
||||
| 代收股款銀行:不適用 | 電話:- 地址:- |
網址:- | |||||
|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資誠聯合會計師 | 電話:(02)2729-6666 | 網址:https://www.pwc.tw | |||||
| 事務所 | 羅蕉森、陳賢儀 會計師 |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 333 | 號 27 樓 |
|||
| 複核律師:不適用 | |||||||
|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 | 電話:(02)8722-5800 | 網址:https://www.taiwanratings.com | |||||
| 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臺北市敦化北路 | 167 號 2 樓 |
|||||
| 最近一次經信用評等日期:114 | 年 9 月 17 日 |
評等標的:發行人 | 評等結果:twAA-/twA-1+/穩定 | ||||
| 董事選任日期:113 | 年 6 月 |
21 日 |
任期: 3 年 | 監察人選任日期:不適用(本公司已設置審計委員會) | |||
|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18.99% (114 | 8 31 年 月 |
日) | 全體監察人持股比率:不適用 | ||||
|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前二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比例: | 詳見次頁 | ||||||
| 主要營業項目:投資金融控股公司法所規範之事業,及對被投資事業管理。 | |||||||
| 險 風 |
事 項 不適用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不適用 | |||||||
| 營 業 |
概 況 114 年度截至 |
6 月 30 |
日(查核數) | 113 | 年度(查核數) | 參閱本文之頁次 | |
| 資 產 總 額 ( 負 債 總 額 |
仟 元 ) 仟 元 |
4,808,110,414 | 4,704,422,325 | 不適用 不適用 |
|||
| ( 收 益 ) ( ( 註 |
) 仟 元 ) |
4,545,403,931 36,580,442 |
4,436,536,418 72,119,475 |
不適用 | |||
| 稅 前 純 益 ( |
仟 元 ) |
17,454,138 | 31,237,709 | 不適用 | |||
| 股 盈 餘 每 |
( 元 ) |
0.97 | 1.81 | 不適用 | |||
| 本 次 募 集 發 行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金 額 | 種類為無擔保普通公司債,金額為新臺幣伍拾億元整。 | ||||||
| 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年息 | 1.85%,發 | ||||||
| 發 | 行 條 |
件 | 行總額為新臺幣伍拾億元整。(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貳、發行辦 | ||||
| 法)。 | |||||||
| 本次資金用途係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及所發行之商業本票;產生 效益為鎖定中長期資金成本、降低利率波動風險及財務調度風 |
|||||||
| 募 集 資 金 用 途 及 預 計 產 生 效 益 概 述 | 險外,並可提高長期資金來源及流動比率,改善財務結構。(請 | ||||||
| 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參、資金用途)。 | |||||||
|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114 | 年 9 月 24 日 |
刊印目的:發行 | 114 | 年度第 1 |
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 ||
|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請參閱本公司說明書目錄。 |
註:本處收益係指綜合損益表上之淨收益。
(一)董事姓名及持股比例(普通股)
基準日:114 年 8 月 31 日
| 職稱 | 姓名 | 現在持有股份 | |
|---|---|---|---|
| 股數(股) | 持股比率(%) | ||
| 董事長 | 邱月琴(財政部代表) | 1,651,915,064 | 11.4880 |
| 董事 | 方螢基(財政部代表) | (1,651,915,064) | (11.4880) |
| 董事 | 黃玲娜(財政部代表) | (1,651,915,064) | (11.4880) |
| 董事 | 李明機(財政部代表) | (1,651,915,064) | (11.4880) |
| 董事 | 羅幸榮(財政部代表) | (1,651,915,064) | (11.4880) |
| 董事 | 張欣綠(財政部代表) | (1,651,915,064) | (11.4880) |
| 董事 | 陳致全(財政部代表) | (1,651,915,064) | (11.4880) |
| 董事 | 戴士原(臺灣銀行代表) | 1,071,965,322 | 7.4548 |
| 董事 | 田振慶(臺灣銀行代表) | (1,071,965,322) | (7.4548) |
| 董事 | 陳安甫(全球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 | 6,724,060 | 0.0468 |
| 獨立董事 | 黃瑞卿 | 0 | 0.0000 |
| 獨立董事 | 林俊宏 | 0 | 0.0000 |
| 獨立董事 | 洪文玲 | 0 | 0.0000 |
| 獨立董事 | 林虹妤 | 0 | 0.0000 |
| 獨立董事 | 游啓璋 | 0 | 0.0000 |
註:本名單係依據 114 年 8 月 15 日除權除息基準日之內部人申報。
(二)持股前二十名股東及其持股比例(普通股)
基準日:114 年 8 月 31 日
| 現在持有股份 | |||
|---|---|---|---|
| 順次 | 股東戶名 | 股數(股) | 持股比率(%) |
| 1 | 財政部 | 1,611,624,453 | 11.49 |
| 2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45,819,827 | 7.45 |
| 3 | 臺灣銀行受託保管元大台灣高股息低波動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 |
456,615,000 | 3.25 |
| 4 | 花旗託管新加坡政府投資專戶 | 279,822,168 | 1.99 |
| 5 |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3,526,813 | 1.81 |
| 6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 218,090,889 | 1.55 |
| 7 | 新制勞工退休基金 | 186,479,639 | 1.33 |
| 8 | 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170,991,394 | 1.22 |
| 9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先進星光基金 公司之系列基金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基金投資 專戶 |
153,267,630 | 1.09 |
| 10 | 中信銀託管元大台灣卓越50基金專戶 | 148,651,852 | 1.06 |
| 11 | 大通託管梵加德新興市場股票指數基金專戶 | 139,921,685 | 1.00 |
| 12 |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受託保管挪威中央銀行投 資專戶 |
117,063,109 | 0.83 |
| 13 | 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iShare s核心MSCI新興市場ETF投資專戶 |
105,482,061 | 0.75 |
| 14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 98,473,348 | 0.70 |
| 15 | 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95,890,627 | 0.68 |
| 16 | 華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元大臺灣價值高息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專戶 |
89,223,360 | 0.64 |
| 17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受託保管先進信託公司 法人完全國際股票市場指數信託II投資專戶 |
79,121,764 | 0.56 |
| 18 | 匯豐託管英商高盛國際公司投資專戶 | 73,018,626 | 0.52 |
| 19 | 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受託保管iShare sIV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
72,239,460 | 0.51 |
| 20 |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63,132,658 | 0.45 |
註:本名單係依據 114 年 8 月 15 日除權除息基準日之停止過戶日(114 年 8 月 11 日)之股東名冊。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摘要表
| 項目 | 公司名稱 | 第一商業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金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 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金人壽保險 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30 號 |
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 22 號 4 樓 |
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 6 號 7 樓 |
台北市信義路四段 456 號 13 樓 |
|
| 電話: | (02)2348-1111 | (02)2563-6262 | (02)2504-1000 | (02)8758-1000 | |
| 主要產品: | 銀行法規定之商業銀行業 務 及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之 信 託、票券及投資業務 |
經紀業務、承銷業務、自營業 務、股務代理 |
發行受益憑證、募集證券投資信 託基金、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
壽險、健康險、年金險、傷害險與團 體險業務 |
|
| 市場結構: | 升息循環將結束,存放利 差可隨放款動能回升。台 商供應鏈分流並加深全球 布局,將擴大金融業經濟 腹地與發展。主管機關金 融科技運用指引及鬆綁法 規,有助加速數位轉型與 提升營運效能。 |
經紀、承銷與自營等主要業務 深受大盤表現與市場交投量能 影響。預期 2025 年下半年因應 聯準會降息、資金行情有利推 升科技股表現下,股市行情審 慎 樂 觀 將 有 助 營 收 與 業 務 表 現。 |
金管會積極推動臺灣成為亞洲資產 管理中心,持續透過法規鬆綁及程 序放寬,導引國內資金留在臺灣, 進而強化資本市場規模與深度,其 中包括開放投信事業發行主動式 ETF、開放高雄專區試辦業務、建 立台灣個人投資儲蓄帳戶(TISA) 等多項措施,有助資產管理事業拓 展業務領域及提升管理資產規模。 |
壽險業於 2026年接軌 ICS新制後,其自 有資本以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價值為計算 基礎,故對經濟情境敏感度驟增,且利 率風險及權益風險都將顯著增加資本需 求;此外,IFRS17 亦於 2026 實施使得 投資損益將因市場經濟狀況變動而隨之 波動以致操作難度遽增,也因此壽險業 的經營在獲利穩定、淨值穩定及保持資 本充足的目標下將較過往更具挑戰。 |
|
| 金融控股公司之持股比率( %)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營業收入及獲利狀況: | |||||
| 收益(仟元) | 63,737,704 | 3,326,205 | 798,539 | 4,244,863 | |
| 一 一 三 |
占金融控股公司收益之比重(%) | 88.38 | 4.61 | 1.11 | 5.89 |
| 年 度 |
稅前純益(仟元) | 29,452,476 | 1,364,007 | 183,094 | 485,608 |
| 每股盈餘(元) | 2.16 | 1.82 | 2.47 | 1.03 | |
| 收益(仟元) | 59,605,200 | 2,895,443 | 720,876 | 4,157,215 | |
| 一 一 |
占金融控股公司收益之比重(%) | 88.63 | 4.31 | 1.07 | 6.18 |
| 二 年 度 |
稅前純益(仟元) | 26,890,367 | 1,145,277 | 142,154 | 400,701 |
| 每股盈餘(元) | 2.11 | 1.59 | 1.92 | 0.81 |
| 項目 | 公司名稱 | 第一金融資產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創業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金融管理顧問 股份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臺北市延平南路 38 號 9 樓 |
臺北市延平南路 38 號 10 樓 |
臺北市延平南路 38 號 10 樓 |
|
| 電話: | (02)3343-7000 | (02)2348-4982 | (02)2348-4982 | |
| 主要產品: | 不良債權處理、不動產投資、都更墊款 | 對被投資事業直接提供資本 | 管理顧問服務 | |
| 市場結構: | 目前國內各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轉投資 之資產管理公司主要從事業務已逐步由 不良債權管理轉變為法拍市場不動產投 資、活化自有或集團閒置資產及都市更 新案件投資。主管機關放寬營運原則規 定,將有助於各項都更危老業務的推 動。 |
投資於政府「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前 瞻經濟活動及國發會 2050 淨零排放路徑 中所列關鍵戰略涉及之產業,扶植投資 環保綠能、生技醫藥及醫材等產業。 |
管理再生能源基金、扶植投資環保綠 能、生技醫藥及醫材產業等相關產業。 |
|
| 金融控股公司之持股比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營業收入及獲利狀況: | ||||
| 收益(仟元) | 361,125 | 277,424 | 39,543 | |
| 一 一 |
占金融控股公司收益之比重(%) | 0.50 | 0.38 | 0.05 |
| 三 年 |
稅前純益(仟元) | 217,059 | 240,199 | 8,802 |
| 度 | 每股盈餘(元) | 1.17 | 1.27 | 3.35 |
| 收益(仟元) | 332,004 | 125,487 | 35,336 | |
| 一 一 |
占金融控股公司收益之比重(%) | 0.49 | 0.19 | 0.05 |
| 二 年 度 |
稅前純益(仟元) | 202,665 | 97,439 | 7,824 |
| 每股盈餘(元) | 1.11 | 0.53 | 3.26 |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摘要表
貳、發行辦法
- 債券名稱: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4 年度第 1 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以下稱「本公司 債」)。
- 二、發行總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伍拾億元整。
- 三、票面金額:本公司債之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壹種。
- 四、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五、發行期間:本公司債發行期間為五年,發行期間自民國 114 年 10 月 3 日開始發行,至民 國 119 年 10 月 3 日到期。
- 六、票面利率:固定利率年息 1.85%。
- 七、還本方式:本公司債不得中途解約或要求本公司買回,自發行日起到期一次還本。
- 八、計付息方式:
- (一)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一次。
- (二)每壹佰萬元債券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拾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 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日之次一個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付利息。如逾 還本利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 九、擔保方式:本公司債為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 十、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稱「集保結算所」)登錄。
- 十一、承銷方式:有委託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並委任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 十二、受託人:本公司債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債權人 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並訂立受託 契約。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 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 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 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規定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 所查閱。
- 十三、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營業部代理還本付 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 人名冊資料,辦理還本付息款項劃撥作業及依法扣繳稅捐事宜。
- 十四、通知方式:有關本公司債應通知債權人之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均於公開資 訊觀測站(https:// mops.twse.com.tw)公告,或按集保結算所相關規定辦 理。
- 十五、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 之專業投資人,但不包括前揭條件之自然人。
- 十六、其他:
- 1.受償順位:本公司債債權人之受償順位同於本公司其他無擔保債權人之受償順位。
- 2.為配合本公司債於次級市場流通之必要性,本公司應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 買賣中心送件申報本公司債為櫃檯買賣。
- 3.信用評等:本公司信用評等等級為中華信評 twAA-(評等日期為民國 114 年 9 月 17 日),本公司債不另行委託信用評等機構進行信評,投資人應注意債券標的本身之 風險。
- 十七、本發行辦法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控股公司發行公司債辦法、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參、資金用途
一、本次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一)、資金來源
1.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日期及文號:不適用
2.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臺幣 5,000,000 仟元。
3.資金來源:發行 114 年度第 1 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4.計畫項目及預定運用進度
單位:新臺幣仟元
| 計畫項目 | 預定完成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
|---|---|---|---|
| 114 年度第四季 |
|||
| 償還債務 | 114 年第四季 |
5,000,000 | 5,000,000 |
| 合計 | 5,000,000 | 5,000,000 |
- (二)、本次發行金融債券者,應揭露事項:不適用。
- (三)、本次發行公司債者,應參照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之規定,揭露有關事項及其償債款 項之籌集計畫與保管方法
- 1.公司名稱: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債券名稱: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以下簡稱「本公司債」)
- 3.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伍拾億元整,每張金額 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 4.公司債之利率:固定利率年息 1.85%。
- 5.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不得中途解約或要求本公司買 回,自發行日起到期一次還本。
- 6.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式:
-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本公司自有資金、營業收入、銀行借 款、貨幣市場、募集公司債或資本市場工具項下支應。
-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 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 7.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所發行之商業本票。
-
- 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截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為新臺幣 15,000,000 仟元(截至 114 年 9 月 18 日止,為新臺幣 15,000,000 仟元)
-
- 公司債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 10.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額定資本總 額為新臺幣 200,000,000,000 元,分為 20,000,000,000 股,已發行股份總數為 14,028,749,903 股,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 140,287,499,030 元。(截至 114 年 9 月 18 日止,額定資本總額為新臺幣 200,000,000,000 元,分為 20,000,000,000 股,已發行 股份總數為 14,379,468,650 股,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 143,794,686,500 元。)
-
- 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截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該項餘額 為新臺幣 262,706,483 仟元。
- 12.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不適用。
-
- 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本公司債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公司 債發行事項之權責,並訂立受託契約。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 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 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 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規定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 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 14.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不適用。
- 15.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主辦承 銷商,依簽訂之承銷契約辦理相關事宜。
- 16.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 17.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 18.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 19.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 20.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 21.董事會之議事錄:本公司 113 年 8 月 22 日第 8 屆董事會第 3 次會議議事錄,請參 閱附件。
- 22.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
- (1) 本公司債債權人之受償順位同於本公司其他無擔保債權人之受償順位。
(2) 為配合本公司債於次級市場流通之必要性,本公司應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送件申報本公司債為櫃檯買賣。
23.發行人信用評等:
(1)信用評等機構:中華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
(2)信用評等日期:114 年 9 月 17 日。
(3)信用評等結果:twAA-/穩定/twA-1+。
24.公司債信用評等:無。
- (四)、本次發行特別股者,應揭露之事項:不適用。
- (五)、上市或上櫃公司發行未上市或未上櫃特別股者,應揭露之事項:不適用。
- (六)、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 五條規定核准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發行新股者,應說明未來上市 (櫃)計 畫:不適用。
- (七)、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者,應揭露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不適用。
- (八)、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應揭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辦法:不適用。
- (九)、本次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並應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度及未 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1.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
(1)可行性
本次計畫發行總額為新臺幣伍拾億元整,其發行辦法係參酌資本市場接受度及公 司未來營運狀況訂定,且承銷方式係採承銷團全數包銷並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 開承銷,應可確保完成本次資金募集;故本次募集資金計畫應屬可行。
(2)必要性
近年受國際情勢影響,利率前景不確定性高,市場預期債券殖利率下檔空間有限, 發行固定利率之臺幣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可減少利率變動風險,降低未來利率走
揚造成利息成本增加,強化財務結構,有助於本公司資金調度穩定性,進而提升 未來資金調度彈性,降低景氣循環對本公司籌資及理財活動之衝擊,故本次發行 公司債應屬必要。
(3)合理性
本次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為固定利率,係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及所發行之商業本 票,除可鎖定中長期資金成本、降低利率波動風險及財務調度風險外,並可提高 長期資金來源及流動比率,改善財務結構,故本次發行固定利率計價之普通公司 債應屬合理。
2.分析比較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發行人當年度(及次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1)比較各種資金調度來源
經彙總整理一般上市(櫃)公司較常採用之財務調度方式,一為與股權有關之籌 資工具,如普通股或特別股、現金增資及發行海外存託憑證(GDR);另一則為與 債權有關之籌資工具,如國內外轉換公司債、普通公司債及銀行貸款等,茲將其 主要考量因素歸納為:
| 項 目 |
有 利 |
因 | 素 | 不 | 利 | 因 | 素 | ||
|---|---|---|---|---|---|---|---|---|---|
| 資金挹注能暫時支應公司資金需 | 增加利息負擔,負債增加,易侵蝕 | ||||||||
| 求。 | 公司獲利。 | ||||||||
| 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利用較低成本 | 財務結構惡化,降低同業競爭能 | ||||||||
| 銀行借款或 | 創造較高之利潤。 | 力。 | |||||||
| 發行銀行 | 資金籌措不需經主管機關審核,程 | 融通期限一般較短,且需提供擔保 | |||||||
| 承兌匯票 | 序簡便,籌資時間相對較短。 | 品。 | |||||||
| 債 | 資金額度運用之彈性較大。 | 限制條款較多且嚴格。 | |||||||
| 長期投資或固定資產投資不宜以銀 | |||||||||
| 行短期借款支應。 | |||||||||
| 每股盈餘無被稀釋之虞。 | 增加利息負擔,負債增加,易侵蝕 | ||||||||
| 公司債之債權人對公司無管理權, | 公司獲利。 | ||||||||
| 普通公司債 | 對公司經營權掌握不致造成重大影 | 公司債期限屆滿後,公司將面臨龐 | |||||||
| 響。 | 大資金贖回壓力。 | ||||||||
| 可取得中、長期穩定資金。 | |||||||||
| 債息帳列費用,有節稅效果。 | |||||||||
| 權 | 因其附有「轉換權」,票面利率較 | 轉換公司債未全數轉換前,公司仍 | |||||||
| 長期性借款為低,故其資金募集成 | 需支付利息或提列利息補償金,對 | ||||||||
| 本較低。 | 財務結構之改善仍屬有限。 | ||||||||
| 轉換公司債 | 債權人請求轉換時點不一,將延緩 | 依目前市場發行之轉換公司債,其 | |||||||
| 對每股盈餘之稀釋效果。 | 轉換與否之主權屬債權人,發行人 | ||||||||
| 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未要求轉換前 | 較難以掌握其資金調度計畫。 | ||||||||
| 對公司無經營權,故對經營權之影 | 債權人要求贖回或到期無人轉換, |
| 項 目 |
有 | 利 | 因 | 素 | 不 | 利 | 因 | 素 | |||
|---|---|---|---|---|---|---|---|---|---|---|---|
| 響較小。 | 發行公司將面臨較大資金壓力。 | ||||||||||
| 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 | |||||||||||
| 即由負債轉變成資本,除可節省利 | |||||||||||
| 息支出外,亦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 | |||||||||||
| 大資金壓力。 | |||||||||||
| 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一般較發行轉 | |||||||||||
| 換公司債時之普通股時價為高,相 | |||||||||||
| 當於以較高價格溢價發行股票。 | |||||||||||
| 藉海外市場募集資金動作,拓展公 | 公司海外知名度高低及其產業成長 | ||||||||||
| 司海外知名度。 | 性將影響資金募集計畫成功與否。 | ||||||||||
| 發行價格一般高於發行海外存託憑 | 目前國內法令規定,海外存託憑證 | ||||||||||
| 證時點之國內普通股價格,相當於 | 雖可轉換為普通股,惟手續繁雜, | ||||||||||
| 海外存託憑 | 以較高價格溢價發行股票,籌募資 | 買賣易受限,致流通性不高,募集 | |||||||||
| 證(GDR) | 金較多。 | 計畫將受影響。 | |||||||||
| 募資對象以國外法人為主,避免國 | 固定發行成本較高,為符合規模經 | ||||||||||
| 內籌碼膨脹太多,對股價產生不利 | 濟效益,募集資金不宜過低。 | ||||||||||
| 影響。 | 因股本膨脹,對每股盈餘有稀釋效 | ||||||||||
| 提高自有資本比率,改善財務結 | 果。 | ||||||||||
| 構。 | |||||||||||
| 提高自有資本比率,改善財務結 | 獲利水準易因股本膨脹而被立即稀 | ||||||||||
| 股 | 構,減少利息支出,降低財務風 | 釋,公司經營階層承受壓力高。 | |||||||||
| 險,提昇競爭力。 | 對於股權較不集中公司,其經營權 | ||||||||||
| 權 | 現金增資 | 目前最普遍之金融商品,一般投資 | 易受威脅。 | ||||||||
| 發行普通股 | 者接受程度高,資金募集計劃較易 | 原股東有認股資金需求之壓力。 | |||||||||
| 順利完成。 | 股利無節稅之效果。 | ||||||||||
| 員工依法得優先認購 | 10%~15%成為 | ||||||||||
| 公司股東,提升員工對公司之認同 | |||||||||||
| 度及向心力。 | |||||||||||
| 提高自有資本比率,強化財務結 | 公司知名度高低及其產業成長性影 | ||||||||||
| 構,減少利息支出,減低財務風 | 響資金募集計畫成功與否。 | ||||||||||
| 現金增資 | 險。 | 公司獲利須先支付特別股股息及紅 | |||||||||
| 發行特別股 | 其發行價格只與發行額度有關,不 | 利,將使普通股股東可分配盈餘減 | |||||||||
| 會對普通股股價產生不利影響。 | 少。 | ||||||||||
| 可設計無表決權及無選舉權之特別 | 若發行有到期日特別股,則至到期 | ||||||||||
| 股,較不會對經營階層產生影響。 | 日即有償還資金壓力。 |
(2)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本公司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基於上述各項籌資方式分析,其中現金增資及發行海外存託憑證雖可提升本公司 自有資本比率,惟對股本膨脹及盈餘稀釋之影響較為直接;另以銀行借款方式籌 措資金,尚有無法規避未來利率上揚之風險,本公司本次以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 債籌集資金,除可藉此鎖定長期資金成本外,亦可有效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及避 免每股盈餘被過度稀釋,有助於未來業務競爭力之提昇,並降低營運風險。
(十)、本次發行價格、轉換價格、交換價格或認股價格之訂定方式
本次公司債之發行價格係參考公債及市場同年期暨與本公司信用評等相近之同業所發 行之公司債利率後,並判斷投資人之需求後審慎定價。
- (十一)、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 1.如為收購其他金融機構、擴建或新建不動產及設備者:不適用。
2.如為轉投資其他公司者:不適用。
3.如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應列明下列事項:
- (1)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目前營運資金狀況、 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並列示所編製之申報(請)年度及未來一年度 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 A.公司債務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
- (A)公司債逐年到期金額及償還計畫:
| 債券 名稱 |
107-1 期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
113-1 期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
|---|---|---|
| 到期年月 | 到期金額 | |
| 117/10 | 新台幣 10,000,000 仟元 |
- |
| 118/10 | - | 新台幣 5,000,000 仟元 |
| 償還 計劃 |
償債款項來源,將由自有資金、 營業收入、銀行借款、貨幣市 場、募集公司債或資本市場工具 項下支應。 |
償債款項來源,將由自有資金、 營業收入、銀行借款、貨幣市 場、募集公司債或資本市場工具 項下支應。 |
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臺幣伍拾億元,發行年期為 5年期,票面利率為固定利率 年息 1.85%,自發行日起到期一次還本,另本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 將由自有資金、營業收入、銀行借款、貨幣市場、募集公司債或資本市場工具 項下支應。
(B)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本公司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為新臺幣伍拾億元,並計 畫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及所發行之商業本票;雖利息未能明顯減輕,為避免未來利 率走揚造成資金成本增加,於此時發行固定利率之普通公司債,將可達固定長期 資本成本及規避利率變動風險之效,且可降低財務調度之風險,並強化財務結構。
| 114 年 | 114 年度 | |||||||
|---|---|---|---|---|---|---|---|---|
| 利率 | 原貸款 | 原貸款 | 第 4 季 | 合計 | ||||
| 貸款機構 | (%) | 契約期間 | 用途 | 金額 | 償還 | 減少 | 償還 | 減少 |
| 金額 | 利息 | 金額 | 利息 |
| 中華票券 | 1.548 | 2025/07/10-2025/10/08 | 償還債務 | 14.0 | 14.0 | 0.22 | 14.0 | 0.22 |
|---|---|---|---|---|---|---|---|---|
| 中華票券 | 1.548 | 2025/07/10-2025/10/08 | 償還債務 | 2.0 | 2.0 | 0.03 | 2.0 | 0.03 |
| 元大銀行 | 1.54 | 2025/07/10-2025/10/08 | 償還債務 | 3.2 | 3.2 | 0.05 | 3.2 | 0.05 |
| 元大銀行 | 1.54 | 2025/07/10-2025/10/08 | 償還債務 | 6.8 | 6.8 | 0.10 | 6.8 | 0.10 |
| 台新銀行 | 1.548 | 2025/07/10-2025/10/08 | 償還債務 | 10.0 | 10.0 | 0.15 | 10.0 | 0.15 |
| 兆豐票券 | 1.548 | 2025/07/10-2025/10/08 | 償還債務 | 20.0 | 14.0 | 0.31 | 14.0 | 0.31 |
| 合計 | 56.0 | 50.0 | 0.87 | 50.0 | 0.87 |
註:上列銀行借款/商業本票之發行於契約期間皆可循環動用,到期後可申請展延。
B.目前營運資金狀況、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
(A)目前營運資金狀況
本公司截至 114 年 6 月 30 日止,經會計師核閱本公司個體財報營運資金(現金及 約當現金)為新臺幣 6,625,827 仟元。
(B)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
| 計畫項目 | 預定完成日期 | 所需資金總額 |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
|---|---|---|---|
| 114 年度第四季 |
|||
| 償還債務 | 114 年第四季 |
5,000,000 | 5,000,000 |
| 合計 | 5,000,000 | 5,000,000 | |
|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 率,強化財務結構。 | 本次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係為固定 利率,將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及所發行 之商業本票,除可鎖定長期資金成 本,降低利率波動風險及財務調度風 險,並可提高長期資金來源及流動比 |
單位:新臺幣仟元
C.申請年度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請詳第 14 頁至第 15 頁。
114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 114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 |||||||||||||
|---|---|---|---|---|---|---|---|---|---|---|---|---|---|
| 單位:新臺幣仟元 | |||||||||||||
| 月份 項目 |
114年1月份 | 114年2月份 | 114年3月份 | 114年4月份 | 114年5月份 | 114年6月份 | 114年7月份 | 114年8月份 | 114年9月份 | 114年10月份 | 114年11月份114年12月份 | 合計 | |
| 期初現金餘額1 | 582,565 | 548,446 | 713,158 | 677,636 | 620,546 | 5,079,073 | 6,625,827 | 6,638,801 | 1,994,862 | 1,944,530 | 951,140 | 923,652 | |
| 加:非融資性收入2 | 0 | ||||||||||||
| 利息收入 | 6,119 | 12,719 | 18,838 | ||||||||||
| 轉投資現金股利 | 4,500,000 | 1,273,273 | 47,148 | 1,937 | 5,822,358 | ||||||||
| 轉投資減資 | 0 | ||||||||||||
| 其他收入 | 253 | 251 | 254 | 86,516 | 221 | 1,234,890 | 202 | 274 | 254 | 2,387 | 254 | 254 | 1,326,010 |
| 合計 | 253 | 251 | 254 | 86,516 | 4,500,221 | 2,514,282 | 47,350 | 2,211 | 254 | 2,387 | 254 | 12,973 | 7,167,206 |
| 減:非融資性支出3 | 0 | ||||||||||||
| 轉投資增資 | 1,000,000 | 1,000,000 | |||||||||||
| 利息費用 | 15,033 | 22,331 | 24,568 | 23,706 | 24,124 | 23,014 | 22,982 | 103,695 | 35,520 | 35,520 | 15,520 | 35,520 | 381,533 |
| 手續費費用 | 168 | 690 | 280 | 776 | 703 | 278 | 807 | 1,987 | 844 | 844 | 369 | 844 | 8,590 |
| 管理費用 | 19,171 | 12,518 | 10,928 | 265,283 | 16,867 | 16,597 | 10,587 | 13,156 | 14,222 | 11,913 | 11,853 | 13,415 | 416,510 |
| 連結稅制清算款 | 173,841 | 927,639 | 1,101,480 | ||||||||||
| 其他款項 | 247,500 | 247,500 | |||||||||||
| 合計 | 34,372 | 35,539 | 35,776 | 463,606 | 41,694 | 967,528 | 34,376 | 118,838 | 50,586 | 1,295,777 | 27,742 | 49,779 | 3,155,613 |
|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 35,000 | 35,000 | 35,000 | 35,000 | 35,000 | 35,000 | 35,000 | 35,000 | 35,000 | 35,000 | 35,000 | 35,000 | |
| 所需資金總額 5=3+4 |
69,372 | 70,539 | 70,776 | 498,606 | 76,694 | 1,002,528 | 69,376 | 153,838 | 85,586 | 1,330,777 | 62,742 | 84,779 | 3,575,613 |
|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 | 513,446 | 478,158 | 642,636 | 265,546 | 5,044,073 | 6,590,827 | 6,603,801 | 6,487,174 | 1,909,530 | 616,140 | 888,652 | 851,846 | |
| 餘額(短絀)6=1+2-5 | |||||||||||||
| 融資淨額7 | |||||||||||||
| 發行新股 | 0 | ||||||||||||
| 發行公司債 | 5,000,000 | 5,000,000 | |||||||||||
| 短期融資 | 200,000 | 320,000 | 8,800,000 | 300,000 | 9,620,000 | ||||||||
| 償還公司債 | 0 | ||||||||||||
| 償還短期融資 | (5,000,000) | (5,000,000) | |||||||||||
| 發放現金股利 | (13,327,312) | (13,327,312) | |||||||||||
| 合計 | 0 | 200,000 | 0 | 320,000 | 0 | 0 | 0 | (4,527,312) | 0 | 300,000 | 0 | 0 | (3,707,312) |
| 期末現金餘額 8=1+2-3+7 |
548,446 | 713,158 | 677,636 | 620,546 | 5,079,073 | 6,625,827 | 6,638,801 | 1,994,862 | 1,944,530 | 951,140 | 923,652 | 886,846 |
115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月份 項目 115年1月份 115年2月份 115年3月份 115年4月份 115年5月份 115年6月份 115年7月份 115年8月份 115年9月份115年10月份115年11月份115年12月份 合計 期初現金餘額1 886,846 842,741 995,782 946,217 911,107 8,861,995 10,393,513 10,410,582 1,478,749 1,422,721 1,034,441 986,465 加:非融資性收入2 0 利息收入 6,119 1,715 7,834 轉投資現金股利 8,000,000 1,273,273 47,148 1,937 9,322,358 轉投資減資 0 其他收入 253 251 254 86,516 221 1,234,890 202 274 254 2,387 254 254 1,326,010 合計 253 251 254 86,516 8,000,221 2,514,282 47,350 2,211 254 2,387 254 1,969 10,656,202 減:非融資性支出3 0 轉投資增資 0 利息費用 15,520 35,520 35,520 16,320 35,520 36,800 16,320 35,520 36,800 37,520 35,520 36,800 373,680 手續費費用 369 844 844 369 844 844 369 844 844 369 844 844 8,228 管理費用 28,469 10,846 13,455 251,096 12,969 17,481 13,592 18,211 18,638 12,778 11,866 23,139 432,540 連結稅制清算款 173,841 927,639 1,101,480 其他款項 340,000 340,000 合計 44,358 47,210 49,819 441,626 49,333 982,764 30,281 54,575 56,282 390,667 48,230 60,783 2,255,928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35,000 所需資金總額 5=3+4 79,358 82,210 84,819 476,626 84,333 1,017,764 65,281 89,575 91,282 425,667 83,230 95,783 2,675,928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 額(短絀)6=1+2-5 807,741 760,782 911,217 556,107 8,826,995 10,358,513 10,375,582 10,323,218 1,387,721 999,441 951,465 892,651 融資淨額7 發行新股 0 發行公司債 0 短期融資 200,000 320,000 5,500,000 6,020,000 償還公司債 0 償還短期融資 0 發放現金股利 (14,379,469) (14,379,469) 合計 0 200,000 0 320,000 0 0 0 (8,879,469) 0 0 0 0 (8,359,469) 期末現金餘額 8=1+2-3+7 842,741 995,782 946,217 911,107 8,861,995 10,393,513 10,410,582 1,478,749 1,422,721 1,034,441 986,465 927,651 單位:新臺幣仟元
- (2)就公司申請年度及預計未來一年度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資本支出 計畫、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或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說明償債或充實營 運資金之原因
- A.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
本公司係屬金融控股公司,其業務經營內容係以投資及對被投資事業之管理為限, 因此並無應收帳款收款及應付帳款付款業務相關政策。
B.資本支出及轉投資計畫
就本公司編制之 114及 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顯示,無資本支出或轉投資計畫。 C.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
單位:%
| 項目/年度 | 114 年度第二季(查核數) |
114 年度(發債後預估) |
|---|---|---|
| 財務槓桿 | 101.87 | 101.92 |
| 負債比率 | 15.75 | 15.75 |
本公司債係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及所發行之商業本票,因同屬負債性質,對 113 年 度及未來一年度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應無重大影響。
D.償債或充實營運資金之原因
本公司為避免未來利率走揚造成資金成本增加,發行固定利率之無擔保普通公司 債,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及所發行之商業本票,將可鎖定長期資金成本,降低利率 波動風險,而相較於銀行融資,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確能有效降低流動性風險, 故本次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對本公司長期營運發展具正面效益。
(3)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者,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如上所述。
(4)現金收支預測表中,未來如有重大資本支出及長期股權投資合計之金額達本次募 資金額百分之六十者,應敘明其必要性、預計資金來源及效益:
就本公司編製之 114年及 115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顯示,未有重大資本支出及長期 股權投資計畫合計之金額達本次募資金額百分之六十,故不適用本項評估。
4.如為購買營建用地或支付營建工程款者,應詳列預計自購買土地至興建完竣所需之 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並就認列損益之時點、 金額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 5.如為購買未完工程並承受賣方未履行契約者,應列明買方轉讓理由、受讓價格決定 依據及受讓過程對契約相對人權利義務之影響:不適用。
- 二、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 三、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附件一:本次發行公司債之董事會議事錄

第1頁
第二案 本公司擬申請發行總額上限新臺幣(以下同)壹佰億元之無擔保普通 公司債總括額度案(以下簡稱「本案」),提請 審議。 決議方法與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後照案通過。
決議:照案通過。
其他議案(略)
丙、臨時動議(無)
丁、散會:下午3時35分

「 討 論 」 事 項 第 二 案
| 案 | 由 | 本公司擬申請發行總額上限新臺幣(以下同)壹佰億元之無擔保普通公 |
|---|---|---|
| 司債總括額度案(以下簡稱「本案」),提請 審議。 |
||
| (提案單位:策略規劃處) | ||
| 說 | 明 | 一、本案業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一款 |
| 規定,提請113年8月16日審計委員會審議。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 | ||
| 六條規定,本案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 | ||
| 數之同意行之。 | ||
| 二、為調整本公司以短支長之財務結構,降低利率波動風險,並提高 | ||
| 長期資金來源及流動比率,爰擬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將部分 | ||
| 短期融資轉為長期借款,相關發行計畫詳如附件。 | ||
| 三、本案發行條件暫定如下: | ||
| 發行名稱:第一金融控股(股)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一) |
||
| 發行總額:發行總額上限新臺幣100億元整,發行額度經主管機 (二) |
||
| 關核准後兩年內有效,並得依實際需求於期限內視市場狀況一 | ||
| 次或分次發行。 | ||
| 每張面額:依市場狀況決定之。 (三) |
||
| 發行價格:暫訂依面額十足發行。 (四) |
||
| 發行期間:以不超過10年(含10年)為原則。 (五) |
||
| 發行利率:視發行時市場狀況訂定。 (六) |
||
| 受償順位:債權人之受償順位同於本公司其他無擔保債權人之 (七) |
||
| 受償順位。 | ||
| 計付息方式: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 (八) 還本方式:自發行日起屆滿到期一次還本。 (九) |
||
| 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並應向證券櫃買中心申請 (十) |
||
| 櫃檯買賣。 | ||
| 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所發行之商業本 (十一) |
||
| 票。 | ||
| 四、本案預定資金運用進度及可能效益,擬於113年第4季及114年第3 | ||
| 季分別發行額度50億元,除鎖定長期資金成本,並降低利率及財 | ||
| 務調度風險,強化財務結構。 | ||
| 五、本案預估全部發行費用項目(All-in-Cost),包括證券承銷商、 | ||
| 律師、會計師、受託機構、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事務代理機構及 |
| 櫃買中心掛牌等費用,約占發行總額度上限之0.1403%(即約新臺 | |||||||||||||||||
|---|---|---|---|---|---|---|---|---|---|---|---|---|---|---|---|---|---|
| 幣1,403萬元),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代理人於該 | |||||||||||||||||
| 成本比例內,遴選本案相關承辦機構,簽署有關本案之相關契約 | |||||||||||||||||
| 及申報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其他相關發行事宜。 | |||||||||||||||||
| 六、為有效掌握市場變化,本案申報主管機關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 | |||||||||||||||||
| 條件、發行辦法、募集金額、資金運用計畫項目、運用進度及預 | |||||||||||||||||
| 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案發行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 | |||||||||||||||||
| 指示或因其他客觀因素而需修正或修訂時,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 | |||||||||||||||||
| 指定之代理人全權處理。 | |||||||||||||||||
| 七、另為提高本次發行債券之流動性,於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 | |||||||||||||||||
| 發行生效後,將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 | |||||||||||||||||
| 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之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 |||||||||||||||||
|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為櫃檯買賣交易。 | |||||||||||||||||
| 擬 | 辦 | 本案如蒙 | 審議通過,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本 | ||||||||||||||
| 案發行相關事宜並代表本公司簽署所有有關本案之契約及文件。 | |||||||||||||||||
附件二:證券承銷商總結意見
承銷商總結意見
(發行普通公司債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且銷售對象僅限專業 投資人者適用)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為發行114年度第1次無擔保 普通公司倩,發行總額為新臺幣伍拾億元整,每張債券面額 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並委託本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向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業依規定填報案件檢查表,並 經本承銷商採取必要程序予以複核,特依「證券商管理規則」 及「發行人慕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承 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 集與發行普通公司債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符合「發 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 其計書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此致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三:證券承銷商出具「承銷手續費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予發行人或其 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之聲明書
聲明書
本公司受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擔任第一金融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與發行114年度第1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乙案之證券 承銷商,茲聲明將善盡注意下列事項,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一、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價格之訂定
及相關作業程序,應遵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 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及「中華民國證 养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 | 等相 關規定。
- 二、本公司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 之行為,且承銷相關費用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 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
-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 規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 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 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證券承銷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陳修偉
$\Box$ 期: 114年9月24日
聲明書
本公司受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擔任第一金融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與發行114年度第1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乙案之證券 承銷商, 茲聲明將善盡注意下列事項, 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一、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價格之訂定 及相關作業程序,應遵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
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及「中華民國證 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 | 等相 關規定。
- 二、本公司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 之行為,且承銷相關費用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 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
-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 規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 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 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證券承銷商: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陳致全 期: 114年9月24日 $\mathsf{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