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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NEX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 Annual Report 2025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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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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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2347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五年股東常會
議 案 參 考 資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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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 華 民 國 五 年 五 月 二 十 九 日 召 開 方 式 : 實 體 股 東 會
目錄
頁次 開會議程 ........................................................................................................................................................ 2 報告事項 ........................................................................................................................................................ 3 承認事項 ........................................................................................................................................................ 4 討論事項 ........................................................................................................................................................ 5 臨時動議 ........................................................................................................................................................ 6 附件 (附件⼀)⼀⼀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 7 (附件二)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 9 (附件三)⼀⼀四年度財務報表 ........................................................................................................... 10 (附件四)⼀⼀四年度盈餘分配表 ....................................................................................................... 38 (附件五)解除董事競業情形................................................................................................................ 39 附錄 (附錄⼀)公司章程 ................................................................................................................................ 40 (附錄二)股東會議事規則 .................................................................................................................... 45 (附錄三)全體董事持有股數情形 ....................................................................................................... 51
- 1 -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五年股東常會會議議程
⼀、時 間:中華⺠國⼀⼀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上午九時正 二、地 點:台北市南港路⼀段209 號1 樓
三、宣佈開會
四、主席致詞
五、報告事項
(⼀) 報告⼀⼀四年度營業狀況
(二) 審計委員會查核⼀⼀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 ⼀⼀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 ⼀⼀四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六、承認事項
(⼀) 承認⼀⼀四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 承認⼀⼀四年度盈餘分派案
七、討論事項:討論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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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事項
案⼀
案由:本公司⼀⼀四年度營業報告,敬請 鑒察。 說明:請參閱本手冊附件⼀。(詳見第7 至8 頁)
案二
案由:審計委員會查核本公司⼀⼀四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敬請 鑒察。 說明:請參閱本手冊附件二、三。(詳見第9 至37 頁)
案三
-
案由:本公司⼀⼀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敬請 鑒察。 說明:(⼀) 依公司章程第38 條規定,本公司應依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 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於彌補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 酬勞最⾼不超過百分之十最低不低於萬分之⼀(其中提撥不低於百 分之⼀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及董事酬勞不⾼於百分之⼀。
-
(二) 提列⼀⼀四年度員工酬勞計新台幣120 萬元(約萬分之⼀),其中基 層員工酬勞為新台幣40 萬元;及董事酬勞計新台幣1080 萬元(約 千分之⼀),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案四
-
案由:本公司⼀⼀四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敬請 鑒察。 說明:(⼀) 本案係依據公司章程第38 條之1 規定,授權董事會決議將應分派 股息及紅利之全部或⼀部,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
(二) 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7,005,377,266 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 台幣4.2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配發不⾜⼀元 之畸零股款合計數,列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
-
(三) 本案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授權董事⻑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 其他相關事宜;嗣後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發生變動,致 使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時,亦授權董事⻑為該項必要之調整並全權 處理其相關事項。
-
3 -
承認事項
案⼀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四年度決算表冊案,敬請 承認。 說明:(⼀) 本公司⼀⼀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並送請審計委員會查核竣事在案,有關資料請參閱本手冊附件⼀、 三。(附件⼀詳見第7 至8 頁、附件三詳見第10 至37 頁) (二) 敬請 承認。
決議:
案二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四年度盈餘分派案,敬請 承認。 說明:(⼀) 本公司⼀⼀四年度盈餘分配表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送請審計委員 會查核完竣,請參閱本手冊附件四。(詳見第38 頁) (二) 敬請 承認。
決議:
- 4 -
討論事項
-
案⼀ (董事會提) 案由: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敬請 公決。 說明:(⼀)依公司法第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 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 二 )現因本公司之董事、法人董事代表人或法人股東代表人當選為董事 之法人股東,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為配合 事實需要,擬同意解除其競業禁止之限制,解除董事競業情形請參閱 本手冊附件五。(詳見第39 頁)
-
(三) 敬請 公決。
決議:
- 5 -
臨時動議
散會
- 6 -
附件⼀
營業報告書
2025 年全球經濟在地緣政治變動、美國極端關稅政策與產業景氣循環修正等諸多 因素交織下前行,整體終端需求趨於保守;消費性電子市場復甦力道有限,企業端 資訊投資亦維持審慎。然而,AI 應用快速滲透資料中心、雲端運算與⾼效能運算 領域,成為支撐生產力與新投資的重要結構性動能。
聯強秉持穩健經營的核心理念,過去六年來運用AI 建構「聯強數智平台(MSP)」, 對外積極數位串聯品牌原廠及客戶,提升資訊透明度與協同效率,並藉由流程數位 化與智能化管理,降低非必要營運耗損,使資源得以更有效率地投入⾼效率業務領 域;對內功能整合,精實運作,全面大幅提升營運效率,於外在環境⾼度不確定性、 劇烈震盪變動的情勢下,整體營收及獲利維持穩健水準。上半年營運表現受到對等 關稅、台幣強升及前⼀年度⾼基期等因素影響,表現略顯沉寂,但隨相關不利因素 於下半年逐漸淡化,營運動能呈現逐季回升走勢,並在第四季拉上⾼峰。 通達運籌事業由「雲倉平台」與「宅服平台」雙引擎驅動,雲倉平台在亞太地區布 建70 個運籌中心,營運總面積相當於100 個⾜球場,更透過MSP 數智平台建構 雲倉數位網絡,以「貨權轉移,帳動貨不動」的創新模式,大幅降低貨品交付節點 損耗。原廠可就近備貨直發用戶,減少貨品移動次數,並有效調節淡旺季貨量落差, 創新雲倉平台將是聯強改寫通路規則的關鍵武器。「宅服平台」則以七大流程、37 道工序,提供精品級到宅安裝維修服務,累計服務突破180 萬家戶次。 兩岸技術服務事業是聯強業務拓展的新亮點,憑藉600 位工程師團隊,提供資料 中心安裝、維保、運作、搬遷⼀條龍服務,200 位工程師提供政府及企業駐點服 務,助力政府與企業資料中心建置、安控與升級,透過技服數智平台優化派工與排 程管理,三年累計兩岸服務收益成⻑24%,獲利倍數提升。2026 聯強將擴大技服 事業規模,進⼀步釋放制度紅利與規模效益。
2026 年聯強更將進⼀步瞄準AI 發展所帶動的商機,積極建構AI 應用推廣平台, 在聯強集團完整的AI 產品線基礎上,結合AI 應用軟體開發商、系統整合商,共 同構築AI 應用生態圈。我們認為,2026 年將是AI 應用在各行各業開始落地形成 龐大商機的關鍵年,聯強已提前布局,將與經銷夥伴合作爭取龐大商機。
茲將2025 年重要經營成果分述如下:
1. 營收及獲利狀況
2025 年聯強合併營收為新台幣4,112 億元,較2024 年的4,260 億元減少 3%。稅後淨利84.7 億元,較2024 年的92.1 億元減少8%,稅後每股盈餘 為5.08 元,較2024 年5.52 元減少8%。
2. 預算執行情形
本公司於2025 年度未公開財務預測,故無預算達成情形。
- 7 -
3. 具體營運成果
-
(1) 全年半導體與商用加值業務營收皆為歷史次⾼,通訊業務創2018 年以 來新⾼。區域市場方面,紐澳與印尼全年營收同步改寫歷史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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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積極拓展AI 相關商機,除了雲端⾼效能運算相關產品業績大幅增⻑外, 亦積極拓展AI 應用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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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澳洲新建墨爾本運籌中心啟用,營運量能大幅提升,增添澳洲業務成⻑ 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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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家庭智能、個人穿戴、空拍機等消費性數位產品線經營有成,銷售規模 與獲利穩健成⻑。
4. 研究發展狀況 以MSP 數智平台為核心,針對各種商模特性與營運策略,持續研發各種業務 營運數智平台,2025 年陸續開發完成大型用戶年約業務營運平台、政府採購 業務營運平台,並因應雲服務業務規模擴大,全新開發完成新版雲業務營運平 台。
2026 年重要產銷政策分述如下:
1. 建構「AI 應用推廣平台」,結合上游原廠與下游軟體開發商、系統整合商, 共同構建AI 應用生態圈,全面搶攻AI 應用商機。
2. 以MSP 數智平台為核心,持續深化對內對外數位串聯,因應不同業務領域 特性與客戶痛點,提供有效解決方案,提升合作深度與黏著度,帶動業務拓 展。
3. 持續擴大技術服務事業,於北京與台北擴大業務規模。
4. 持續擴大AI 智能工具應用,特別是經營決策、營運風險控管、運作品質管 理等面向,減少低效損耗,使資源聚焦投入⾼效業務,提升經營效益。
外在環境充滿變數與挑戰,新科技發展也帶來龐大商機,相信憑藉聯強⻑年穩健踏 實、積極創新所積累的底蘊,2026 年將是聯強再⼀次突破發展、開創新局的關鍵 年,敬請各位股東繼續鞭策與支持!
敬祝 安康
董 事 ⻑:苗豐強 總 經 理:杜書伍 會計主管:林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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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四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告(含合併及個體財務 報告)及盈餘分派之議案,其中財務報告業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世 鈞會計師及梁益彰會計師查核竣事並出具查核報告書。上述營業報告書、 財務報告及盈餘分派之議案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認為尚無不符,爰依 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九條之規定報告如上,敬請 鑒察
此 致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五年股東常會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鍾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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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 華 ⺠ 國 五 年 三 月 十 日
-9-
附件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5)財審報字第25004693 號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聯強集團」)民國114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
含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
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
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聯強集團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
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
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
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
德規範,與聯強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
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
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10-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聯強集團民國114 年度合併財務
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
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聯強集團民國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應收帳款備抵損失提列評估
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有關應收帳款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及四(十一);應收帳
款備抵損失評估之會計估計值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二);
應收帳款會計科目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五)。
聯強集團主要銷售資訊、通訊及半導體類電子產品,並管理對經銷商之收款及
催帳作業,承擔相關之信用風險。應收帳款減損評估,係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
號「金融工具」之相關規定執行。聯強集團管理當局將應收帳款分成個別評估及群
組評估二類。針對個別評估之應收帳款,將依該帳款之個案狀況決定應提列之備抵
損失,而該評估過程涉及之判斷受多項因素影響,如:客戶之財務狀況、公司內部
之信用評等、歷史付款記錄及目前經濟狀況等多項可能影響客戶付款能力。針對群
組評估之應收帳款,聯強集團係參照歷史損失率、考量現時經濟情況並納入對未來
前瞻性資訊等建立預期損失率,據以評估無法收回之金額,而該損失提列比例之訂
定涉及管理階層之判斷。
由於應收帳款備抵損失提列之評估涉及管理階層之判斷,且評價金額對財務報
表之影響重大,因此本會計師對聯強集團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估計列為查核重要事
項之一。
-11-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
1.瞭解聯強集團客戶授信之信用品質,評估其應收帳款分類及備抵損失所提列之政 策與程序。 -
2.針對個別評估之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評估,抽核管理階層之評估減損佐證資料,並 與管理階層討論該評估結果及提列備抵損失。 -
3.針對群組評估之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評估,參照過往年度歷史損失率及管理階層之 前瞻性調整資訊來評估其提列之備抵比率。另同時針對該部分金額重大者,檢視 其期後收款之情形。
備抵存貨評價損失
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四);存貨評價之會計
估計值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二);存貨會計科目說明,請
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八)。
聯強集團主要銷售資訊、通訊及半導體類電子產品,為滿足客戶多樣化需求,
故採多品牌暨多產品之代理策略。然而該等存貨因科技快速變遷,產品生命週期短
且易受市場價格波動,產生存貨跌價損失之風險較高。聯強集團對存貨評價係以成
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逐一針對各個存貨料號辨認淨變現價值,比較其與成
本間孰低之金額,據以提列評價損失。
由於聯強集團之備抵存貨評價損失主要來自存貨跌價損失,因存貨淨變現價值
評價涉及判斷且存貨之評價金額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故本會計師將存貨評價列為
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12-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
1.瞭解存貨備抵評價提列政策,評估財務報表對備抵存貨評價損失提列政策之採 用。 -
2.取得各項存貨之淨變現價值報表,確認其計算邏輯,測試相關參數,包含:銷貨 及採購資料檔等之來源資料及相關佐證評估文件,並重行計算各個料號逐一比較 其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後所應計提之備抵評價損失。 -
3.比較本期與最近年度的存貨備抵提列率,並檢視各期之存貨週轉天數,以評估整 體存貨跌價損失準備之提列。
應收進貨獎勵金之估列
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有關應收進貨獎勵金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四);應收進貨
獎勵金之會計估計值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五(二);其他應收
款-應收供應商款項會計科目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六(七)。
聯強集團主要銷售資訊、通訊及半導體類電子產品,因產業特性,與不同供應
商間、不同商品存貨種類及數量均存在有不同之進貨獎勵約定,獎勵金方案種類繁
多,如有因達到一定進貨量而取得原廠之獎勵金、商品市價下跌取得之庫存折讓、
專案獎勵金、行銷輔助金等。聯強集團依與供應商間議定之約定條件及預計達成情
形據以估計應收進貨獎勵金,用以認列對供應商之獎勵金。
由於進貨獎勵金種類繁多、計算複雜,且取得供應商之對象皆不同,需以人工
方式匹配各個商品料號種類對應之獎勵條件來計算應估計之應收進貨獎勵金,考量
應收進貨獎勵金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因此本會計師將應收進貨獎勵金之估列列為
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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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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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瞭解及評估針對進貨獎勵金所設計之內部控制,包括折讓約定或協議之控管、經 權責主管核准後才能入帳相關款項,並測試該等控制。 -
2.就資產負債表日已認列尚未經供應商確認之應收進貨獎勵金,抽樣並測試資產負 債表日後經供應商實際確認之貸項通知單或其他相關佐證文件,並檢視資產負債 表日後有無重大新增之獎勵金項目未於資產負債表日認列入帳之情形。 -
3.就資產負債表日已認列且期後尚未經供應商確認之應收進貨獎勵金,就本期進貨 折讓估計明細抽樣,就所抽樣之商品料號取得相關佐證折讓文件,並重行計算應 收進貨獎勵金認列數額與其估計之金額。 -
4.就期末應收進貨獎勵金金額重大者,執行期後收款測試。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聯強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子公司,其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
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
該等子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及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
告。該等子公司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0 仟元及
272 仟元,占合併資產總額之0%及0%;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營業收入淨額皆為新台幣0仟元,均占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0%。另如合併財
務報表附註六(九)所述,聯強集團民國114 年及113 年度部分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
公司,其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該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民國114年及113年度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所
認列之本期淨利分別為新台幣1,830,305 仟元及1,378,447 仟元,各占合併本期淨
利之20%及14%;綜合(損)益金額分別為新台幣1,911,250 仟元及1,506,748 仟元,
占合併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19%及14%,截至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止,
-14-
其相關之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9,854,393 仟元及9,141,373 仟元,占合併資產總
額分別為5%及4%。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14 年及113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
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其他事項段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
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
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聯強集團繼續經營之能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聯強
集團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聯強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
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
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錯誤或舞弊。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
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15-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
亦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 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 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 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 惟其目的非對聯強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 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聯 強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 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 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 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聯強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 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合併財務 報表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
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
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
-16-
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聯強集團民國114 年度合併財務
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
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
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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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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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聯 強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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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24,422,175 11 $ 25,817,640 12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流動 8,511,301 4 3,570,081 2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流動 12,626,472 6 18,415,381 8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六(四)
動 628,600 - 3,447,675 2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五) 5,959,451 3 5,202,468 2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五)及八 69,912,707 32 71,899,683 32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六(五)及七(二) 834,346 1 546,153 -
1200 其他應收款 六(七)及七(二) 3,626,779 2 5,399,500 2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366,766 - 337,413 -
130X 存貨 六(八)及八 43,762,538 20 47,683,759 21
1410 預付款項 6,861,669 3 3,145,203 1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77,512,804 82 185,464,956 82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非流動 27,409 - 27,596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7,810,268 4 7,683,683 4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六(四)及八
流動 785,533 - 802,040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九) 11,462,701 5 10,744,545 5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十)及八 14,355,628 7 14,469,514 7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十一) 963,189 - 915,271 -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十三) 912,231 - 941,056 -
1780 無形資產 六(十四) 628,509 - 652,861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三十三) 1,221,455 1 1,231,958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五) 1,743,468 1 2,033,825 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39,910,391 18 39,502,349 18
1XXX 資產總計 $ 217,423,195 100 $ 224,967,305 100
(續 次 頁)
----- End of picture text -----
-18-
聯 強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picture [464 x 50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負債及權益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六) $ 57,720,366 27 $ 58,755,355 26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六(十七) 8,800,000 4 7,600,000 4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六(二)
債-流動 1,628 - 846 -
2150 應付票據 520,459 - 467,296 -
2170 應付帳款 七(二) 39,103,028 18 38,935,074 18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八)及七(二) 6,944,803 3 7,360,653 3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313,972 1 515,697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126,538 - 84,809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六(十九) 3,104,208 1 2,863,473 1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17,635,002 54 116,583,203 52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二十) 9,200,000 5 20,950,000 9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三十三) 6,786,326 3 6,864,182 3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241,474 - 209,746 -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327,348 - 335,968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6,555,148 8 28,359,896 12
2XXX 負債總計 134,190,150 62 144,943,099 64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二十二)
3110 普通股股本 16,679,470 8 16,679,470 7
資本公積 六(二十三)
3200 資本公積 13,482,574 6 13,484,016 6
保留盈餘 六(二十四)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4,562,414 7 13,637,791 6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6,810,603 3 7,886,325 4
3350 未分配盈餘 35,381,956 16 32,210,148 14
其他權益 六(二十五)
3400 其他權益 ( 6,724,727) ( 3) ( 6,810,603) ( 3)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80,192,290 37 77,087,147 34
36XX 非控制權益 3,040,755 1 2,937,059 2
3XXX 權益總計 83,233,045 38 80,024,206 36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17,423,195 100 $ 224,967,305 100
----- End of picture text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苗豐強
==> picture [38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8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杜書伍 會計主管:林太陽
-19-
聯 強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picture [484 x 51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項目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六)及七
(二) $ 411,153,211 100 $ 426,009,116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八)(三十一)
及七(二) ( 393,648,889)( 96)( 407,361,452)( 96)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17,504,322 4 18,647,664 4
營業費用 六(三十一)
6100 推銷費用 ( 6,435,839)( 2)( 7,048,692)( 2)
6200 管理費用 ( 976,504) - ( 1,117,616) -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十二(二) ( 1,528,968) - ( 458,788)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8,941,311)( 2)( 8,625,096)( 2)
6900 營業利益 8,563,011 2 10,022,568 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二十七) 850,501 - 1,195,874 -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八)及七
(二) 1,186,385 - 1,261,608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九) 894,477 - 202,655 -
7050 財務成本 六(三十) ( 1,819,024) - ( 1,998,564)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六(九)
合資損益之份額 2,138,107 1 1,669,915 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250,446 1 2,331,488 1
7900 稅前淨利 11,813,457 3 12,354,056 3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三十三) ( 2,716,018)( 1)( 2,424,590) -
8200 本期淨利 $ 9,097,439 2 $ 9,929,466 3
----- End of picture text -----
(續 次 頁)
-20-
聯 強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picture [483 x 5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項目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4,042 - $ 47,477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二十五)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3,854,160 1 ( 4,603,432)( 1)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六(九)(二十五)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9,510) - 13,880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六(三十三)
稅 ( 307,896) - ( 9,817)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3,540,796 1 ( 4,551,892)( 1)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 2,484,898)( 1) 5,488,633 1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六(九)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90,455 - 114,421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總額 ( 2,394,443)( 1) 5,603,054 1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1,146,353 - $ 1,051,162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0,243,792 2 $ 10,980,628 3
本期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8,467,374 2 $ 9,212,504 3
8620 非控制權益 630,065 - 716,962 -
本期淨利 $ 9,097,439 2 $ 9,929,466 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9,786,970 2 $ 10,323,477 3
8720 非控制權益 456,822 - 657,151 -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10,243,792 2 $ 10,980,628 3
基本每股盈餘 六(三十四)
9750 本期淨利 $ 5.08 $ 5.52
稀釋每股盈餘 六(三十四)
9850 本期淨利 $ 5.08 $ 5.52
----- End of picture text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苗豐強
==> picture [38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杜書伍會計主管:林太陽
==> picture [38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1-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之權益 |
權益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總計非控制權益權益總額 |
($ 1,133,949 )$71,814,294$ 2,684,408$74,498,702 |
-9,212,504716,9629,929,466 |
(4,589,552 )1,110,973(59,811 )1,051,162 |
(4,589,552 )10,323,477657,15110,980,628 |
---- |
---- |
-(5,003,841 )-(5,003,841 ) |
-(46,915 )-(46,915 ) |
-132-132 |
--(404,500 )(404,500 ) |
($ 5,723,501 )$77,087,147$ 2,937,059$80,024,206 |
($ 5,723,501 )$77,087,147$ 2,937,059$80,024,206 |
-8,467,374630,0659,097,439 |
3,844,6501,319,596(173,243 )1,146,353 |
3,844,6509,786,970456,82210,243,792 |
---- |
---- |
-(6,671,788 )-(6,671,788 ) |
-(10,396 )-(10,396 ) |
-357-357 |
(1,536,648 )--- |
--(353,126 )(353,126 ) |
($ 3,415,499 )$80,192,290$ 3,040,755$83,233,045 |
會計主管:林太陽 |
||||||||||
|---|---|---|---|---|---|---|---|---|---|---|---|---|---|---|---|---|---|---|---|---|---|---|---|---|---|---|---|---|---|---|---|---|---|---|---|---|---|
聯 強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保留盈餘其他 |
註普通股股本資本公積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 16,679,470$13,529,272$ 12,946,469$ 6,038,409$ 30,506,999($6,752,376 ) |
----9,212,504- |
----35,2515,665,274 |
----9,247,7555,665,274 |
--691,322-(691,322 )- |
---1,847,916(1,847,916 )- |
----(5,003,841 )- |
-(45,388 )--(1,527 )- |
-132---- |
------ |
$ 16,679,470$13,484,016$ 13,637,791$ 7,886,325$ 32,210,148($1,087,102 ) |
$ 16,679,470$13,484,016$ 13,637,791$ 7,886,325$ 32,210,148($1,087,102 ) |
----8,467,374- |
----(302,928 )(2,222,126 ) |
----8,164,446(2,222,126 ) |
--924,623-(924,623 )- |
---( 1,075,722 )1,075,722- |
----(6,671,788 )- |
-(1,799 )--(8,597 )- |
-357---- |
----1,536,648- |
------ |
$ 16,679,470$13,482,574$ 14,562,414$ 6,810,603$ 35,381,956($3,309,228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經理人:杜書伍 |
|||||||
附 |
六(二十五) |
六(二十四) |
六(二十三) |
六(二十三) |
六(二十五) |
六(二十四) |
六(二十三) |
六(二十三) |
六(二十五) |
||||||||||||||||||||||||||||
113 年 度 |
113 年1 月1 日餘額 |
本期淨利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12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現金股利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逾期未領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給非控制權益 |
113 年12 月31 日餘額 |
114 年 度 |
114 年1 月1 日餘額 |
本期淨利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13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現金股利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數 |
逾期未領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子公司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
權益工具 |
子公司宣告現金股利給非控制權益 |
114 年12 月31 日餘額 |
董事長:苗豐強 |
-22-
聯 強 國 際 股 |
聯 強 國 際 股 |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
子 公 司 |
子 公 司 |
子 公 司 |
||||
|---|---|---|---|---|---|---|---|---|---|---|
合 併 |
現 金 流 量 表 |
|||||||||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
日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114 年1 |
月1 日 |
113 |
年1 月1 日 |
|||||||
附註 |
至1 |
2 |
月3 1 日 |
至1 2 月3 1 日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11,813,457 |
$ |
12,354,056 |
||||||
調整項目 |
||||||||||
收益費損項目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六(三十一) |
404,053 |
354,432 |
|||||||
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 |
六(三十一) |
157,769 |
213,891 |
|||||||
投資性不動產折舊費用 |
六(三十一) |
31,788 |
32,403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
六(三十一) |
36,259 |
46,945 |
|||||||
無形資產減損損失 |
9,138 |
- |
||||||||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
十二(二) |
1,528,968 |
458,788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 |
六(二十九) |
|||||||||
之淨損(益) |
( |
169,767 ) |
( |
117,493 ) |
||||||
利息費用 |
六(三十) |
1,819,024 |
1,998,564 |
|||||||
利息收入 |
六(二十七) |
( |
850,501 ) |
( |
1,195,874 ) |
|||||
股利收入 |
六(二十八) |
( |
556,903 ) |
( |
561,389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
六(九) |
( |
2,138,107 ) |
( |
1,669,915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投資性不動產 |
六(二十九) |
|||||||||
損(益) |
( |
847,940 ) |
( |
13,232 ) |
||||||
租賃修改利益 |
六(二十九) |
( |
59 ) |
( |
9,376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應收票據及帳款 |
957,181 |
2,115,432 |
||||||||
其他應收款 |
1,772,721 |
865,055 |
||||||||
存貨 |
3,921,221 |
5,459,477 |
||||||||
預付款項 |
( |
3,716,466 ) |
4,136,951 |
|||||||
長期催收帳款及票據 |
( |
982,433 ) |
383,337 |
|||||||
長期應收租賃款 |
17,201 |
( |
7,836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應付票據及帳款 |
221,117 |
3,441,597 |
||||||||
其他應付款 |
( |
268,113 ) |
( |
724,708 ) |
||||||
其他流動負債 |
240,735 |
( |
1,669,360 )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6,689 |
( |
36,650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13,407,032 |
25,855,095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現金股利收現數 |
七(二) |
779,040 |
928,208 |
|||||||
支付利息 |
( |
1,819,024 ) |
( |
1,998,564 ) |
||||||
收取利息 |
850,501 |
1,195,874 |
||||||||
收取股利 |
556,903 |
561,389 |
||||||||
支付所得稅 |
( |
2,328,273 ) |
( |
3,127,054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1,446,179 |
23,414,948 |
(續 次 頁)
-23-
聯 強 國 際 股 |
聯 強 國 際 股 |
份 有 限 公 司 |
及 子 公 司 |
及 子 公 司 |
|||||
|---|---|---|---|---|---|---|---|---|---|
合 併 |
現 金 流 量 表 |
||||||||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114 年1 月1 日 |
113 年1 月1 日 |
||||||||
附註 |
至1 2 |
月3 1 日 |
至1 2 月3 1 日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 |
($ |
4,575,066 ) |
($ |
2,764,060 ) |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
資產 |
( |
25,234 ) |
( |
110,918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
資產-流動 |
8,293,351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三十六) |
( |
521,646 ) |
( |
4,237,701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66,507 |
50,305 |
|||||||
購置投資性不動產 |
六(十三) |
( |
2,687 ) |
( |
3,057 ) |
||||
購置無形資產價款 |
六(十四) |
( |
14,870 ) |
( |
14,390 ) |
||||
三個月至一年內到期之定期存款增加 |
( |
643,600 ) |
( |
3,447,675 ) |
|||||
三個月至一年內到期之定期存款減少 |
3,315,150 |
- |
|||||||
質押定期存款增加 |
( |
70 ) |
( |
322 ) |
|||||
質押定期存款減少 |
16,577 |
1,644 |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 |
30,575 ) |
( |
4,567 ) |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56,093 |
20,601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 |
11,931 ) |
( |
12,842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6,921,999 |
( |
10,522,982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短期借款減少 |
六(三十五) |
( |
1,034,989 ) |
6,781,932 |
|||||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 |
六(三十五) |
1,200,000 |
70,000 |
||||||
舉借長期借款 |
六(三十五) |
45,850,000 |
11,900,000 |
||||||
償還長期借款 |
六(三十五) |
( |
57,600,000 ) |
( |
13,820,000 )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六(三十五) |
3,570,493 |
967,337 |
||||||
存入保證金減少 |
六(三十五) |
( |
3,587,062 ) |
( |
983,148 ) |
||||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六(三十五) |
( |
74,279 ) |
( |
124,500 ) |
||||
發放現金股利 |
六(三十五) |
( |
6,671,788 ) |
( |
5,003,841 ) |
||||
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給非控制權益 |
六(三十五) |
( |
372,744 ) |
( |
404,500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18,720,369 ) |
( |
616,720 ) |
|||||
匯率影響數 |
( |
1,043,274 ) |
2,386,125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 |
1,395,465 ) |
14,661,371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5,817,640 |
11,156,269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4,422,175 |
$ |
25,817,640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picture [38 x 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事長:苗豐強
==> picture [38 x 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杜書伍 會計主管:林太陽
-24-
(115)財審報字第25004024 號
會計師查核報告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
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
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
閱其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
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14 年及113 年1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
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
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
德規範,與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
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
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
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25-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應收帳款備抵損失提列評估
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有關應收帳款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九)及四(十);應收帳款
備抵損失評估之會計估計值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二);應
收帳款會計科目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六(五)。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銷售資訊、通訊及半導體類電子產品,並管理對經
銷商之收款及催帳作業,承擔相關之信用風險。應收帳款減損評估,係依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9 號「金融工具」之相關規定執行。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當局將
應收帳款分成個別評估及群組評估二類。針對個別評估之應收帳款,將依該帳款之
個案狀況決定應提列之備抵損失,而該評估過程涉及之判斷受多項因素影響,如:
客戶之財務狀況、公司內部之信用評等、歷史付款記錄及目前經濟狀況等多項可能
影響客戶付款能力。針對群組評估之應收帳款,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係參照歷史
損失率、考量現時經濟情況並納入對未來前瞻性資訊等建立預期損失率,據以評估
無法收回之金額,而該損失提列比例之訂定涉及管理階層之判斷。
由於應收帳款備抵損失提列之評估涉及管理階層之判斷,且評價金額對財務報
表之影響重大,因此本會計師對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應收帳款備抵損失之估計列
為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
1.瞭解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客戶授信之信用品質,評估其應收帳款分類及備抵損 失所提列之政策與程序。 -
2.針對個別評估之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評估,抽核管理階層之評估減損佐證資料,並 與管理階層討論該評估結果及提列備抵損失。
-26-
3.針對群組評估之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評估,參照過往年度歷史損失率及管理階層之 前瞻性調整資訊來評估其提列之備抵比率。另同時針對該部分金額重大者,檢視 其期後收款之情形。
備抵存貨評價損失
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三);存貨評價之會計
估計值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二);存貨會計科目說明,請
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六(八)。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銷售資訊、通訊及半導體類電子產品,為滿足客戶
多樣化需求,故採多品牌暨多產品之代理策略。然而該等存貨因科技快速變遷,產
品生命週期短且易受市場價格波動,產生存貨跌價損失之風險較高。聯強國際股份
有限公司對存貨評價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逐一針對各個存貨料號辨
認淨變現價值,比較其與成本間孰低之金額,據以提列評價損失。
由於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備抵存貨評價損失主要來自存貨跌價損失,因存
貨淨變現價值評價涉及判斷且存貨之評價金額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故本會計師將
存貨評價列為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
1.瞭解存貨備抵評價提列政策,評估財務報表對備抵存貨評價損失提列政策之採 用。 -
2.取得各項存貨之淨變現價值報表,確認其計算邏輯,測試相關參數,包含:銷貨 及採購資料檔等之來源資料及相關佐證評估文件,並重行計算各個料號逐一比較 其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後所應計提之備抵評價損失。 -
3.比較本期與最近年度的存貨備抵提列率,並檢視各期之存貨週轉天數,以評估整
-27-
體存貨跌價損失準備之提列。
應收進貨獎勵金之估列
關鍵查核事項說明
有關應收進貨獎勵金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三);應收進貨
獎勵金之會計估計值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五(二),其他應收
款-應收供應商款項會計科目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六(七)。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銷售資訊、通訊及半導體類電子產品,因產業特性,
與不同供應商間、不同商品存貨種類及數量均存在有不同之進貨獎勵約定,獎勵金
方案種類繁多,如有因達到一定進貨量而取得原廠之獎勵金、商品市價下跌取得之
庫存折讓、專案獎勵金、行銷輔助金等。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依與供應商間議定
之約定條件及預計達成情形據以估計應收進貨獎勵金,用以認列對供應商之獎勵
金。
由於進貨獎勵金種類繁多、計算複雜,且取得供應商之對象皆不同,需以人工
方式匹配各個商品料號種類對應之獎勵條件來計算應估計之應收進貨獎勵金,考量
應收進貨獎勵金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因此本會計師將應收進貨獎勵金之估列列為
查核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已執行之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
1.瞭解及評估針對進貨獎勵金所設計之內部控制,包括折讓約定或協議之控管、經 權責主管核准後才能入帳相關款項,並測試該等控制。 -
2.就資產負債表日已認列尚未經供應商確認之應收進貨獎勵金,抽樣並測試資產負 債表日後經供應商實際確認之貸項通知單或其他相關佐證文件,並檢視資產負債 表日後有無重大新增之獎勵金項目未於資產負債表日認列入帳之情形。
-28-
-
3.就資產負債表日已認列且期後尚未經供應商確認之應收進貨獎勵金,就本期進貨 折讓估計明細抽樣,就所抽樣之商品料號取得相關佐證折讓文件,並重行計算應 收進貨獎勵金認列數額與其估計之金額。 -
4.就期末應收進貨獎勵金金額重大者,執行期後收款測試。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之部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其財務報
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
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其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之
相關資訊,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該等採
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9,854,393 仟元及9,522,059 仟元,各占個體資
產總額之6%及5%;民國114年及113年度所認列之本期淨利分別為新台幣
1,830,305 仟元及1,378,804仟元,各占個體本期淨利之22%及15%;民國114 年
及113 年度認列之綜合(損)益分別為新台幣1,911,250 仟元及1,507,105 仟元,各
占個體綜合(損)益之20%及15%。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
務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
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繼
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
圖清算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
方案。
-29-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
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
惟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
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錯誤或舞弊。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
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
亦執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 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 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 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 惟其目的非對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 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聯 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 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 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 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 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30-
-
5.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 對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 負責形成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
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
循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
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
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
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 picture [268 x 7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黃世鈞
----- End of picture text -----
會計師
==> picture [161 x 4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5 x 5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50029449 號
金管證審字第1070303009 號
==> picture [25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1-
聯 強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picture [474 x 5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505,056 - $ 490,205 -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流動 125,218 - 127,156 -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六(五) 100,593 - 81,804 -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五) 6,247,073 4 6,075,507 4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六(五)及七(二) 311,833 - 197,645 -
1200 其他應收款 六(七) 546,853 - 1,707,109 1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七(二) 15,090,619 9 14,999,792 8
130X 存貨 六(八) 4,038,014 2 3,349,391 2
1410 預付款項 82,125 - 123,127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7,047,384 15 27,151,736 15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7,141,633 4 7,002,018 4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六(四)及八
流動 772,983 1 787,770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九) 136,894,531 77 144,230,905 78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十) 5,989,660 3 6,051,961 3
1780 無形資產 24,797 - 32,800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三十) 38,899 - 42,593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五) 20,497 - 30,426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50,883,000 85 158,178,473 85
1XXX 資產總計 $ 177,930,384 100 $ 185,330,209 100
(續 次 頁)
----- End of picture text -----
-32-
聯 強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picture [464 x 50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14 年 12 月 31 日 113 年 12 月 31 日
負債及權益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三) $ 51,310,000 29 $ 50,540,000 27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六(十四) 8,800,000 5 7,600,000 4
2150 應付票據 - - 20 -
2170 應付帳款 17,583,637 10 19,316,319 10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七(二) 31,433 - 54,836 -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五) 1,477,681 1 1,978,302 1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七(二) 1,935,760 1 942,392 1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六(三十) 653,830 - 183,097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六(十六) 317,178 - 261,655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82,109,519 46 80,876,621 43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七) 9,200,000 5 20,950,000 11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三十) 6,337,298 4 6,318,709 4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十八) 91,277 - 97,732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5,628,575 9 27,366,441 15
2XXX 負債總計 97,738,094 55 108,243,062 58
權益
股本 六(十九)
3110 普通股股本 16,679,470 9 16,679,470 9
資本公積 六(二十)
3200 資本公積 13,482,574 8 13,484,016 7
保留盈餘 六(二十一)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4,562,414 8 13,637,791 7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6,810,603 4 7,886,325 4
3350 未分配盈餘 35,381,956 20 32,210,148 18
其他權益 六(二十二)
3400 其他權益 ( 6,724,727) ( 4) ( 6,810,603) ( 3)
3XXX 權益總計 80,192,290 45 77,087,147 42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77,930,384 100 $ 185,330,209 100
----- End of picture text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苗豐強
==> picture [38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8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杜書伍 會計主管:林太陽
-33-
聯 強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picture [464 x 48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14 年 度 113 年 度
項目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三)及七
(二) $ 50,080,283 100 $ 52,828,451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八)及七(二) ( 47,827,367) ( 96) ( 50,770,262) ( 96)
5950 營業毛利淨額 2,252,916 4 2,058,189 4
營業費用 六(二十八)及七
(二)
6100 推銷費用 ( 862,074) ( 2) ( 986,990) ( 2)
6200 管理費用 ( 638,454) ( 1) ( 712,989) ( 1)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利益 十二(二) ( 11,986) - 4,513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1,512,514) ( 3) ( 1,695,466) ( 3)
6900 營業利益 740,402 1 362,723 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二十四)及七
(二) 38,522 - 16,150 -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五)及七
(二) 1,997,551 4 2,073,386 4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六)及七
(二) 51,305 - 65,191 -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七) ( 1,373,816) ( 3) ( 1,433,494) ( 3)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 六(九)
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7,689,993 16 8,644,009 17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8,403,555 17 9,365,242 18
7900 稅前淨利 9,143,957 18 9,727,965 19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三十) ( 676,583) ( 1) ( 515,461) ( 1)
8200 本期淨利 $ 8,467,374 17 $ 9,212,504 18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八) $ 5,522 - $ 35,461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六(三)
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
益 114,859 - 168,944 -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
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
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3,729,655 8 ( 4,751,614) ( 9)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六(三十) ( 308,314) ( 1) ( 7,092)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3,541,722 7 ( 4,554,301) ( 9)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 六(二十二)
換差額 ( 2,310,388) ( 4) 5,546,827 11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
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
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8,262 - 118,447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總額 ( 2,222,126) ( 4) 5,665,274 11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1,319,596 3 $ 1,110,973 2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9,786,970 20 $ 10,323,477 20
基本每股盈餘 六(三十一)
9750 本期淨利 $ 5.08 $ 5.52
稀釋每股盈餘 六(三十一)
9850 本期淨利 $ 5.08 $ 5.52
----- End of picture text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苗豐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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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杜書伍 會計主管:林太陽
-34-
聯 強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保留盈餘其他權益 |
通股股本資本公積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權益總額 |
16,679,470$13,529,272$12,946,469$6,038,409$30,506,999($6,752,376 ) ($ 1,133,949 )$71,814,294 |
----9,212,504--9,212,504 |
----35,2515,665,274( 4,589,552 )1,110,973 |
----9,247,7555,665,274( 4,589,552 )10,323,477 |
--691,322-(691,322 )--- |
---1,847,916(1,847,916 )--- |
----(5,003,841 )--(5,003,841 ) |
-(45,388 )--(1,527 )--(46,915 ) |
-132-----132 |
16,679,470$13,484,016$13,637,791$7,886,325$32,210,148($1,087,102 ) ($ 5,723,501 )$77,087,147 |
16,679,470$13,484,016$13,637,791$7,886,325$32,210,148($1,087,102 ) ($ 5,723,501 )$77,087,147 |
----8,467,374--8,467,374 |
----(302,928 ) (2,222,126 )3,844,6501,319,596 |
----8,164,446(2,222,126 )3,844,6509,786,970 |
--924,623-(924,623 )--- |
---(1,075,722 )1,075,722--- |
----(6,671,788 )--(6,671,788 ) |
-(1,799 )--(8,597 )--(10,396 ) |
-357-----357 |
----1,536,648-( 1,536,648 )- |
16,679,470$13,482,574$14,562,414$6,810,603$35,381,956($3,309,228 ) ($ 3,415,499 )$80,192,290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
經理人:杜書伍會計主管:林太陽 |
||||||
|---|---|---|---|---|---|---|---|---|---|---|---|---|---|---|---|---|---|---|---|---|---|---|---|---|---|---|---|---|---|---|---|---|---|---|
註普 |
$ |
$ |
$ |
$ |
||||||||||||||||||||||||||||||
附 |
六(二十二) |
六(二十一) |
六(二十) |
六(二十) |
六(二十二) |
六(二十一) |
六(二十) |
六(二十) |
六(二十二) |
|||||||||||||||||||||||||
113 年度 |
113 年1 月1 日餘額 |
本期淨利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12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現金股利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 |
逾期未領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113 年12 月31 日餘額 |
114 年度 |
114 年1 月1 日餘額 |
本期淨利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13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現金股利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變動 |
逾期未領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 |
益工具 |
114 年12 月31 日餘額 |
董事長:苗豐強 |
-35-
聯 強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本期稅前淨利調整項目收益費損項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費用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回升利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淨損(益)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損失利息費用利息收入股利收入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應收帳款及票據存貨其他應收款預付款項長期催收帳款及票據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應付帳款及票據其他應付款其他流動負債應計退休金負債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現金股利收現數支付利息收取利息收取股利支付所得稅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單位:新台幣仟元附註114 年1 月1 日至1 2 月3 1 日113 年1 月1 日至1 2 月3 1 日$9,143,957$9,727,965六(二十八)69,52950,599六(二十八)19,78022,983十二(二)11,986(4,513 )六(二十六)1,93827,737六(八)-(17,357 )六(二十七)1,373,8161,433,494六(二十四)(38,522 ) (16,150 )六(二十五)(201,304 ) (222,049 )六(九)(7,689,993 ) (8,644,009 )六(二十六)1(18,733 )(305,317 )2,032,410(688,623 )5,013,5731,934,573(6,223,293 )41,002(9,401 )(18,282 )767(1,756,105 )4,400,294(382,695 ) (399,252 )55,523(206,031 )(1,201 ) (728 )1,570,0636,948,306七(二)3,392,6061,311,534(1,373,816 ) (1,433,494 )38,52216,150201,304222,049(491,880 ) (1,030,243 )3,336,7996,034,302 |
|---|---|
(續 次 頁)
-36-
聯 強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14 年及113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4年1月1日113年1月1日
附註 至1 2月3 1日至1 2月3 1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
資產 |
$ | 1,068 | $ | - |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
資產 |
( | 25,234 | ) | ( | 108,344 | ) |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
七(二) |
( | 865,144 | ) | 1,368 | ||||
質押定期存款-非流動減少(增加) |
14,787 | ( | 65 |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增加-關聯企業 |
六(三十二) |
- | ( | 1,403,052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三十二) |
( | 151,079 | ) | ( | 2,365,044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10 | 37,469 | |||||||
購置無形資產價款 |
( | 11,777 | ) | ( | 10,655 | ) | |||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
13,210 | 492 | |||||||
預付設備款減少(增加) |
149 | ( | 3,397 |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1,023,910 | ) | ( | 3,851,228 |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採權益法之投資-子公司現金(增)減資 |
七(二) |
13,128,000 | ( | 149,000 | ) | ||||
舉借短期借款 |
六(三十三) |
770,000 | 6,570,000 | ||||||
應付短期票券增加 |
六(三十三) |
1,200,000 | 920,000 | ||||||
舉借長期借款 |
六(三十三) |
1,400,000 | 1,100,000 | ||||||
償還長期借款 |
六(三十三) |
( | 13,150,000 | ) | ( | 3,020,000 | )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六(三十三) |
1,018 | 2,004 | ||||||
存入保證金(減少) |
六(三十三) |
( | 751 | ) | ( | 5,040 | ) | ||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
七(二) |
1,023,179 | ( | 2,847,241 | ) | ||||
發放之現金股利 |
六(三十三) |
( | 6,671,788 | ) | ( | 5,003,841 |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2,300,342 | ) | ( | 2,433,118 | ) | |||
匯率影響數 |
2,304 | 9,065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14,851 | ( | 240,979 |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90,205 | 731,184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505,056 | $ | 490,205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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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苗豐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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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杜書伍 會計主管:林太陽
-37-
附件四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114 年度
單位:新台幣元
| 單位:新台幣元 | |
|---|---|
| 項目 | |
| (⼀)上期未分配盈餘結轉 (二)加:本期稅後淨利 加:保留盈餘調整數 減: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加: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當年度可供分配盈餘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三)本期分配項目 提撥股東現金股利(每股 4.2 元) 分配總額 (四)期末未分配盈餘轉入下年度 |
25,689,459,248 8,467,374,227 1,225,122,937 (969,249,716) 85,876,227 |
| 8,809,123,675 | |
| 34,498,582,923 | |
| (7,005,377,266) | |
| (7,005,377,266) | |
| 27,493,205,657 |
- 38 -
附件五
解除董事競業情形
| 類別 | 名稱 | 擔任其他公司董事及經理人明細 |
|---|---|---|
| 董事 | 資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楊香芸 |
神基控股股份公司 神達數位股份公司 |
| 獨立董事 | 宣建生 | 江蘇華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 39 -
附錄⼀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 ⼀ 節 總 則
-
第 ⼀ 條 本公司依中華⺠國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之,訂名為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為Synnex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
第 二 條 本公司經營業務範圍如左:
-
⼀、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
二、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
三、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
四、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
五、F113110 電池批發業。
-
六、F116010 照相器材批發業。
-
七、IE01010 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
-
八、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九、JA02010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十、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十⼀、G801010 倉儲業。 十二、F401010 國際貿易業。 十三、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
十四、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十五、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十六、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第二條之⼀ 本公司轉投資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所訂轉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之 限制。
-
第 三 條 本公司設主事務所於中華⺠國台北市,並得於中華⺠國領域內及領域外本公司推⾏業 務認為必要或適當之地處,設立分事務所。
-
第 四 條 本公司得就業務之需要對外保證。
第 二 節 資 本
- 第 五 條 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佰肆拾億元整,共分為貳拾肆億股(其中伍仟萬股供員 工認股權憑證轉換使用),每股金額定為新台幣拾元,未發⾏股份由董事會視需要分 次發⾏,部份得為特別股。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得請求合併換發大面額證 券。
第五條之⼀ 本公司特別股之權利義務及其他重要發⾏條件如下:
-
⼀、 特別股股息以年率百分之八為上限,按每股發⾏價格計算,股息得每年以現金⼀ 次發放,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財務報告後,由董事會訂定基準⽇⽀付前⼀年度得 發放之股息。發⾏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按當年度實際發⾏⽇數計算。
-
二、 本公司對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如因本公司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 足分派特別股股息或其他必要考量,得經股東會決議不分派特別股股息,不構成
-
40 -
違約事由。如所發⾏之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其決議不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 不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
-
三、 特別股股東除領取本項第⼀款所述之股息外,不得參與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 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
四、 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且與本公司所發⾏之 各種特別股股東之受償順序相同,均次於⼀般債權人,但以不超過分派當時已發 ⾏流通在外特別股股份按發⾏價格計算之數額為限。
-
五、 特別股股東於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權,但於特別股股東會及關係特別股股東權 利義務事項之股東會有表決權。
-
六、 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
-
七、 特別股屬無到期⽇,特別股股東不得要求本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特別股,但本公 司得於發⾏屆滿五年之次⽇起隨時按原實際發⾏價格,收回全部或⼀部之特別股。 未回收之特別股,仍延續前述各款發⾏條件之權利義務。若當年度本公司決議發 放股息,截至收回⽇應發放之股息,按當年度實際發⾏⽇數計算。
-
八、 特別股溢價發⾏之資本公積,於該特別股發⾏期間,除彌補虧損外不得撥充資本。
-
特別股之名稱、發⾏⽇期及具體發⾏條件,授權董事會於實際發⾏時,視資本市場狀 況及投資人認購意願,依本公司章程及相關法令決定之。
-
第 六 條 本公司股票,應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編列號碼,並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 發⾏登記機構簽證後發⾏之。
-
公司發⾏新股時其股票得就該次發⾏總數合併印製,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保 管。
-
公司發⾏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
第 七 條 本公司股票,應均為記名股票,並應表明各股東之真實本名,若用法人名稱,應記載 各股東及(或)其代表人真實本名及住址於本公司之股東名簿,其為二人以上之股東 所共有者,應推定⼀人為其代表。
-
第 八 條 股票如有遺失、損毀等情事,依相關法令及主管機關頒佈「公開發⾏股票公司股務處 理準則」規定辦理。
-
第 九 條 因轉讓所有權,或為遺失或燬滅而補發新股票時,本公司得收取足夠印刷成本或所貼 印花之適當費用。
-
第 十 條 股東均應將其印鑑式樣,送繳本公司登記,以供領取股利或⾏使股權時核對之用。
-
第 十⼀ 條 本公司股東辦理股票轉讓、設定權利質押、掛失、繼承、贈與及印鑑掛失、變更或地 址變更等股務事項及⾏使其⼀切權利時,除法令及證券規章另有規定外,悉依「公開 發⾏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辦理。
-
第 十二 條 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於股東常會前六十⽇內,股東臨時會前三十⽇內或公司決定分 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前五⽇內不得為之。
-
第 十二 條之⼀ 本公司依公司法收買本公司之股份,其轉讓之對象得包括符合⼀定條件之控制或 從屬公司員工。
-
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給之對象,得包括符合⼀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發⾏新股時,承購股份之員工,得包括符合⼀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 工。
-
本公司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對象,得包括符合⼀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 工。
-
本條規定之符合⼀定條件之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其⼀定條件授權董事⻑訂定之。
-
-
41 -
第 三 節 股 東 會
- 第 十三 條 本公司股東會,分左列二種:
⼀、股東常會;
-
二、股東臨時會。
-
股東常會每年開會⼀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內召開之。
-
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召集之,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特別股股東會 於必要時,得依相關法令召開之。
股東會開會時,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
第 十四 條 股東會之召集,常會應於三十⽇前,臨時會於十五⽇前,通知各股東。通知及公告應 載明開會⽇期、地點及召集事由。
-
第 十五 條 股東會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並 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之。
-
第 十六 條 (刪)
-
第 十七 條 本公司各股東,每股有⼀表決權;但本公司所發⾏之無表決權特別股或公司依法自⼰ 持有之股份無表決權。
-
第 十八 條 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 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除依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悉依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公司 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辦理。
-
第 十九 條 股東會議,應由本公司董事⻑擔任主席;如董事⻑缺席時,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 由董事⼀人代為主席。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 召集權人有二人以上時應互推⼀人擔任。
-
第 二十 條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內將議事錄 分發各股東。
-
議事錄應記載會議之年、⽉、⽇、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 結果,在本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
第⼀項議事錄之分發,依公司法規定辦理。
-
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為⼀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 第⼀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 四 節 董 事
-
第二十⼀條 本公司設董事七至十二人,其中獨立董事至少三人。。
-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方式依公司法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 選任之。
-
董事選舉時,應依公司法第198 條規定辦理,獨立董事與非獨立董事⼀併進⾏選舉, 分別計算當選名額,由所得選票代表選舉權較多者,當選為獨立董事及非獨立董事。
-
第二十⼀條之⼀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應由全 體獨 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之成員負責執⾏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暨其 他法令規定監察人之職權。
第二十二條 董事之任期為三年,得連選連任。
-
42 -
-
第二十三條 本公司董事由股東會就有⾏為能力之人選任之,選任後得由董事會決議為本公司董事 購買責任保險;董事之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同業通常之水準議定之;全體董事所持有本 公司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悉依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 及查核實施規則」所規定之標準訂定之。
-
第二十四條 董事互推⼀人為董事⻑。
-
第二十五條 董事⻑對外代表公司。
-
第二十六條 除每屆新當選之第⼀次董事會,由所得選票最多之董事召集外,董事會應由董事⻑召 集之同時擔任主席,並應由召集人至少於會議七⽇前載明事由通知各董事。如遇緊急 情事,董事會得不經上述通知方法而隨時召集之。前項召集通知,以書面、電子郵件 或傳真方式為之。董事會得於中華⺠國領域內或領域外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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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應由董事⻑為主席;董事⻑缺席時,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由董事⼀人代為主 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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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條 每⼀位董事有⼀表決權,除法律另有訂定外,董事會出席法定人數為過半數董事之出 席,任何董事會之決議,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之。倘董事會表決正反票數相等 時,董事⻑無額外決定性之表決權,股東會表決正反票數相等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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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條 董事得以書面授權其他董事代表出席董事會,並得對提出於會議之所有事項代為⾏使 表決權,但每⼀董事僅以代表其他董事⼀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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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十 條 董事於董事會議採⾏決議,⾏使其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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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條 董事會之召開如以視訊會議時,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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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條 (刪)。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設置秘書⼀人,掌管董事會與本公司所有重要文件、契據及股票。
第 五 節 人 事
第三十四條 本公司設置經理人,其職稱依本公司需要設置,經理人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 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聘任及解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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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條 本公司選任之經理人應辦理董事會所指定之任務,如董事會無指定時,則應辦理董事 ⻑所指定之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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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必要時得委任其他主管人員並規定其任務。
第 六 節 財 務 報 告
第三十七條 本公司之會計年度自每年⼀⽉⼀⽇起至該年十二⽉三十⼀⽇止,每會計年度終了,董 事會應造具下列各項表冊提出股東常會請求承認:
⼀﹒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彌補之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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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條 為激勵員工及經營團隊,本公司依當年度稅前利益扣除分配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 利益於彌補虧損後,如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最高不超過百分之十最低不低於萬分 之⼀(其中提撥不低於百分之⼀為基層員工分派酬勞),及董事酬勞不高於百分之⼀。 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董事酬勞則以現金為之,並均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 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之。
員工酬勞如以股票方式發放,本公司之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員工符合⼀定條件時,亦得 分配之,其⼀定條件授權董事⻑訂定之。
第三十八條之⼀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捐、彌補累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 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得優先分派 特別股當年度得分派之股息,再將其餘額加計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分派 議案。以發⾏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發放現金方式為 之時,則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 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
股東現金股利之比率,得由董事會考量公司財務結構、未來獲利狀況及業務發展, 以現金股利之比率不得低於當次配發予股東股利之百分之十五擬定之。
第三十八條之二 本公司若無虧損,得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將公司法二百四十⼀條規定之法定 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部發放給股東。以發⾏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 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以發放現金方式為之時,則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分派之,並報告股東會。
第 七 節 附 則
第三十九條 公司內部組織及業務經營將依董事會決議為之。
- 第 四十 條 本章程未規定之事項,悉依中華⺠國公司法規定辦理。
第四十⼀條 本章程於七十七年九⽉⼀⽇由全體發起人⼀致同意而訂立。自呈奉主管官署核准後正 式生效;其修正後亦同。第⼀次修正於七十九年九⽉二十七⽇。第二次修正於八十年 六⽉十八⽇。第三次修正於八十⼀年四⽉六⽇。第四次修正於八十二年三⽉十八⽇。 第五次修正於八十二年十⽉二十二⽇。第六次修正於八十三年五⽉十⼀⽇。第七次修 正於八十四年五⽉二十⽇。第八次修正於八十五年三⽉二十八⽇。第九次修正於八十 六年四⽉十八⽇。第十次修正於八十六年四⽉十八⽇。第十⼀次修正於八十七年五⽉ 十三⽇。第十二次修正於八十八年五⽉七⽇。第十三次修正於八十九年五⽉二⽇。第 十四次修正於九十年五⽉十⼀⽇。第十五次修正於九十⼀年五⽉二十⼀⽇。第十六次 修正於九十二年五⽉二十八⽇。第十七次修正於九十四年六⽉十⽇。第十八次修正於 九十六年六⽉十三⽇。第十九次修正於九十七年六⽉十⼀⽇。第二十次修正於九十九 年六⽉十七⽇。第二十⼀次修正於⼀OO年六⽉十⽇。第二十二次修正於⼀O⼀年六 ⽉十三⽇。第二十三次修正於⼀O三年六⽉十⼀⽇。第二十四次修正於⼀O四年六⽉ 十二⽇。第二十五次修正於⼀O五年六⽉八⽇。第二十六次修正於⼀O六年六⽉七⽇。 第二十七次修正於⼀O七年六⽉十二⽇。第二十八次修正於⼀O八年六⽉六⽇。第二 十九次修正於⼀O九年六⽉十二⽇。第三十次修正於⺠國⼀⼀⼀年五⽉三十⽇。第三 十⼀次修正於⺠國⼀⼀三年五⽉三十⼀⽇。第三十二次修正於⺠國⼀⼀四年五⽉二十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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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議事規則
第⼀條
本公司股東會之議事規則,除法令或章程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則之規定。
第二條(股東會召集及開會通知)
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董事會召集之。
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除公開發⾏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另有規定外,應以章程載明,並 經董事會決議,且視訊股東會應經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 決議⾏之。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方式之變更應經董事會決議,並最遲於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寄發前為之。 本公司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前,將股東會開會通知書、委託書 用紙、有關承認案、討論案、選任或解任董事事項等各項議案之案由及說明資料製作成電子檔 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於股東常會開會二十⼀⽇前或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前,將股東 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製作電子檔案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但本公司於最近會計年度 終了⽇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百億元以上或最近會計年度召開股東常會其股東名簿記載之外 資及陸資持股比率合計達百分之三十以上者,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前完成前開電子檔案之 傳送。股東會開會十五⽇前,備妥當次股東會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供股東隨時索閱,並 陳列於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委任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 前項之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本公司於股東會開會當⽇應依下列方式提供股東參閱: ⼀、 召開實體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 二、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應於股東會現場發放,並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三、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以電子檔案傳送至視訊會議平台。 通知及公告應載明召集事由;其通知經相對人同意者,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選任或解任董事、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 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公司法第⼀百八十五條第⼀項各款之事項、證券交易法第二十 六條之⼀、第四十三條之六、發⾏人募集與發⾏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及第六十條 之二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股東會召集事由已載明全面改選董事,並載明就任⽇期,該次股東會改選完成後,同次會議不 得再以臨時動議或其他方式變更其就任⽇期。 持有已發⾏股份總數百分之⼀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項為限, 提案超過⼀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另股東所提議案有公司法第 ⼀百七十二條之⼀第四項各款情形之⼀,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股 東得提出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性提案,程序上應依公司法第⼀百七 十二條之⼀之相關規定以⼀項為限,提案超過⼀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前,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書面或電子受理方式、 受理處所及受理期間;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 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 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 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第三條
股東得於每次股東會,出具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 ⼀股東以出具⼀委託書,並以委託⼀人為限,應於股東會開會五⽇前送達本公司,委託書有重 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委託者,不在此限。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 會開會二⽇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使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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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權為準。
委託書送達本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前,以書面向本公 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使之表決權為準。
第四條
本公司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本公司所在地或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 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不受前項召開地點之限制。
第五條(簽名簿等文件之備置)
本公司應於開會通知書載明受理股東、徵求人、受託代理人(以下簡稱股東)報到時間、報到 處地點,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前項受理股東報到時間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辦理之;報到處應有明確標示,並派適足 適任人員辦理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受理報到, 完成報到之股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股東應憑出席證、出席簽到卡或其他出席證件出席股東會,本公司對股東出席所憑依之證明文 件不得任意增列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屬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並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 核對。
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
本公司應將議事手冊、年報、出席證、發言條、表決票及其他會議資料,交付予出席股東會之 股東;有選舉董事者,應另附選舉票。
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出席股東會之代表人不限於⼀人。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僅得指派⼀ 人代表出席。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前,向本公司登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議事手冊、年報及其他相 關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第五條之⼀(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召集通知應載事項)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應於股東會召集通知載明下列事項:
⼀、股東參與視訊會議及⾏使權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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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之處理方式, 至少包括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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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生前開障礙持續無法排除致須延期或續⾏會議之時間,及如須延期或續⾏集會時 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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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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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如無法續⾏視訊會議,經扣除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之出席 股數,出席股份總數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股東會應繼續進⾏,以視訊方式參與 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之股東股份總數,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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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遇有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而未進⾏臨時動議之情形,其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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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召開視訊股東會,並應載明對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所提供之適當替代措施。
第六條(股東會主席、列席人員)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擔任之,董事⻑請假或因故不能⾏使職權時,由副 董事⻑代理之,無副董事⻑或副董事⻑亦請假或因故不能⾏使職權時,由董事⻑指定董事⼀人 代理之,董事⻑未指定代理人者,由董事互推⼀人代理之。
前項主席係由董事代理者,應任職六個⽉以上,並瞭解公司財務業務狀況之董事擔任之。主席 如為法人董事之代表人者,亦同。
董事會所召集之股東會,董事⻑宜親自主持,且宜有董事會過半數之董事(含至少⼀席獨立董 事)及審計委員會召集人親自出席,各類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至少⼀人代表出席,並將出席情形 記載於股東會議事錄。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召集權人召集者,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召集權人有二人以 上時,應互推⼀人擔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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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
第七條(股東會開會過程錄音或錄影之存證)
本公司應於受理股東報到時起將股東報到過程、會議進行過程、投票計票過程全程連續不間斷 錄音及錄影。
前項影音資料應⾄少保存⼀年。但經股東依公司法第⼀百八⼗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訴訟 終結為止。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對股東之註冊、登記、報到、提問、投票及公司計票結果 等資料進行記錄保存,並對視訊會議全程連續不間斷錄音及錄影。
前項資料及錄音錄影,本公司應於存續期間妥善保存,並將錄音錄影提供受託辦理視訊會議事 務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宜對視訊會議平台後台操作介面進行錄音錄影。
第八條
股東會之出席,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及視訊會議平台報到 股數,加計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數計算之。
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布開會,並同時公布無表決權數及出席股份數等相關資訊。惟未有 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佈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 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時。延後二次仍不⾜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以上股東出席時, 由主席宣佈流會;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另應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公告流會。 前項延後二次仍不⾜額⽽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百 七⼗五條第⼀項規定為假決議,並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個⽉內再行召集股東會;股東會以 視訊會議召開者,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出席者,應依第五條向本公司重行登記。 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 決議,依公司法第⼀百七⼗四條規定重新提請股東會表決。
第九條(議案討論)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相關議案(包括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修正) 均應採逐案票決,會議應依排定之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 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佈散會;主席 違反議事規則,宣佈散會者,董事會其他成員應迅速協助出席股東依法定程序,以出席股東表 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
主席對於議案及股東所提之修正案或臨時動議,應給予充分說明及討論之機會,認為已達可付 表決之程度時,得宣布停止討論,提付表決,並安排適⾜之投票時間。
第⼗條(股東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前,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 定其發言順序。 出席股東僅提發言條⽽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 準。
同⼀議案每⼀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惟股東發言違 反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時,其他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 制止。
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議案僅得推由⼀人發言。 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得於主席宣布開會後,⾄宣布散會前,於 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文字方式提問,每⼀議案提問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以二百字為限, 不適用第⼀項⾄第五項規定。
前項提問未違反規定或未超出議案範圍者,宜將該提問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以為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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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表決股數之計算、迴避制度)
股東會之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股東會之決議,對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股份之總數。
股東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致有害於本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表決,並不得代 理他股東⾏使其表決權。
前項不得⾏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除信託事業或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之股務代理機構外,⼀人同時受二人以上股東委託時,其代 理之表決權不得超過已發⾏股份總數表決權之百分之三,超過時其超過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第十二條
股東每股有⼀表決權;但受限制或公司法第⼀百七十九條第二項所列無表決權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時,應採⾏以電子方式並得採⾏以書面方式⾏使其表決權;其以書面或電子 方式⾏使表決權時,其⾏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以書面或電子方式⾏使表決權之股 東,視為親自出席股東會。
但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故本公司宜避免提出臨時動議及原議 案之修正。 前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 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但聲明撤銷前意思表示者,不在此限。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使表決權後,如欲親自或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 二⽇前以與⾏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項⾏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 子方式⾏使之表決權為準。如以書面或電子方式⾏使表決權並以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 會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使之表決權為準。
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 決時,由股東逐案進⾏投票表決,並於股東會召開後當⽇,將股東同意、反對及棄權之結果輸 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同⼀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案已獲通過時,其 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表決。
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
股東會表決或選舉議案之計票作業應於股東會場內公開處為之,且應於計票完成後,當場宣布 表決結果,包含統計之權數,並作成紀錄。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於主席宣布開會後,應透過視訊會議平 台進⾏各項議案表決及選舉議案之投票,並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前完成,逾時者視為棄權。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應於主席宣布投票結束後,為⼀次性計票,並宣布表決及選舉結果。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時,已依第五條規定登記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股東,欲親自出 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 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使表決權,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 外,不得再就原議案⾏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使表決權。
第十三條(選舉事項)
股東會有選舉董事時,應依本公司所訂相關選任規範辦理,並應當場宣布選舉結果,包含當選 董事之名單與其當選權數及落選董事名單及其獲得之選舉權數。
前項選舉事項之選舉票,應由監票員密封簽字後,妥善保管,並至少保存⼀年。但經股東依公 司法第⼀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十四條(議事錄)
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內,將議事錄分發各 股東。議事錄之製作及分發,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前項議事錄之分發,本公司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議事錄應確實依會議之年、⽉、⽇、場所、主席姓名、決議方法、議事經過之要領及表決結果 (包含統計之權數)記載之,有選舉董事時,應揭露每位候選人之得票權數。在本公司存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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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應永久保存。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其議事錄除依前項規定應記載事項外,並應記載股東會之開會起迄 時間、會議之召開方式、主席及紀錄之姓名,及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 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時之處理方式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除應依前項規定辦理外,並應於議事錄載明,對於以視訊方式參與股 東會有困難股東提供之替代措施。
第十五條(對外公告)
徵求人徵得之股數、受託代理人代理之股數及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出席之股數,本公司應於 股東會開會當⽇,依規定格式編造之統計表,於股東會場內為明確之揭示;股東會以視訊會議 召開者,本公司至少應於會議開始前三十分鐘,將前述資料上傳至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持 續揭露至會議結束。
本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宣布開會時,應將出席股東股份總數,揭露於視訊會議平台。如 開會中另有統計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者,亦同。
股東會決議事項,如有屬法令規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重大訊息者,本公司 應於規定時間內,將內容傳輸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十六條(會場秩序之維護)
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帶識別證或臂章。
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在場協助維持秩序時,應 佩戴「糾察員」字樣臂章或識別證。
會場備有擴音設備者,股東非以本公司配置之設備發言時,主席得制止之。
股東違反議事規則不服從主席糾正,妨礙會議之進⾏經制止不從者,得由主席指揮糾察員或保 全人員請其離開會場。
第十七條(休息、續⾏集會)
會議進⾏時,主席得酌定時間宣布休息,發生不可抗拒之情事時,主席得裁定暫時停止會議, 並視情況宣布續⾏開會之時間。
股東會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開會之場地屆時未能繼續使用,得由股東 會決議另覓場地繼續開會。
股東會得依公司法第⼀百八十二條之規定,決議在五⽇內延期或續⾏集會。
第十八條(視訊會議之資訊揭露)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應於投票結束後,即時將各項議案表決結果及選舉結果,依 規定揭露於股東會視訊會議平台,並應於主席宣布散會後,持續揭露至少十五分鐘。
第十九條(視訊股東會主席及紀錄人員之所在地)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主席及紀錄人員應在國內之同⼀地點,主席並應於開會時宣布該地 點之地址。
第二十條(斷訊之處理)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本公司得於會前提供股東簡易連線測試,並於會前及會議中即時提 供相關服務,以協助處理通訊之技術問題。
股東會以視訊會議召開者,主席應於宣布開會時,另⾏宣布除公開發⾏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第四十四條之二十第四項所定無須延期或續⾏集會情事外,於主席宣布散會前,因天災、事變 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持續達三十分鐘以上時, 應於五⽇內延期或續⾏集會之⽇期,不適用公司法第⼀百八十二條之規定。
發生前項應延期或續⾏會議,未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之股東,不得參與延期或續⾏會議。 依第二項規定應延期或續⾏會議,已登記以視訊參與原股東會並完成報到之股東,未參與延期 或續⾏會議者,其於原股東會出席之股數、已⾏使之表決權及選舉權,應計入延期或續⾏會議 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表決權數及選舉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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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第二項規定辧理股東會延期或續⾏集會時,對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或董事當 選名單之議案,無須重⾏討論及決議。
本公司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發生第二項無法續⾏視訊會議時,如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 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仍達股東會開會之法定定額者,股東會應繼續進⾏,無須依第二 項規定延期或續⾏集會。
發生前項應繼續進⾏會議之情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股東,其出席股數應計入出席股東之 股份總數,惟就該次股東會全部議案,視為棄權。
本公司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集會,應依公開發⾏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二 十第七項所列規定,依原股東會⽇期及各該條規定辦理相關前置作業。
公開發⾏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第十二條後段及第十三條第三項、公開發⾏股票公 司股務處理準則第四十四條之五第二項、第四十四條之十五、第四十四條之十七第⼀項所定期 間,本公司應依第二項規定延期或續⾏集會之股東會⽇期辦理。
第二十⼀條(數位落差之處理)
本公司召開視訊股東會時,應對於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有困難之股東,提供適當替代措施。
第二十二條(訂定及修正⽇期)
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施⾏,修訂時亦同。 第⼀次修正於⺠國八十七年五⽉十三⽇。 第二次修正於九十⼀年五⽉二十⼀⽇。 第三次修正於⼀○四年六⽉十二⽇。 第四次修正於⺠國⼀○九年六⽉十二⽇。 第五次修正於⺠國⼀⼀○年七⽉二十⽇。 第六次修正於⺠國⼀⼀二年五⽉三十⽇。 第七次修正於⺠國⼀⼀三年五⽉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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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全體董事持有股數情形
基準日:115 年3 月31 日
| 基準日:115 年3 | 基準日:115 年3 | 基準日:115 年3 | 月31 日 | |||
|---|---|---|---|---|---|---|
| 職稱 | 姓 名 |
停止過戶日持有股數 | 備註 | |||
| 種類 | 股數 | 佔已發行股 份總數(%) |
||||
| 董事⻑ | 苗豐強 | 美豐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代表人 |
普通股 | 3,283,000 | **0.20% ** | |
| 董 事 | 王其勳 | 神通電腦股份 有限公司代表人 |
260,521,054 | **15.62% ** | ||
| 董 事 | 楊香芸 | 資豐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代表人 |
8,217,974 | 0.49% | ||
| 董 事 | 杜書伍 | 18,656,381 | **1.12% ** | |||
| 董 事 | 杜書全 | 鴻鼎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代表人 |
17,690,053 | **1.06% ** | ||
| 董 事 | 苗華斌 | 財團法人育秀教 育基金會代表人 |
3,218,250 | **0.19% ** | ||
| 獨立董事 | 宣建生 | 0 | **0.00% ** | |||
| 獨立董事 | 沈臨龍 | 0 | **0.00% ** | |||
| 獨立董事 | 鍾惠⺠ | 0 | **0.00% ** | |||
| 合 計 | 311,586,712 |
115 年3 月31 日發行總股數:1,667,946,968 股
註1:本公司全體董事法定最低應持有股數:40,030,727 股,截至115 年3 月31 日止持有311,586,712 股。 註2: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故無監察人法定應持有股數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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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發言人 杜書全 集團資深副總裁 (02)2506-3320 [email protected]
公司代理發言人 陳怡如 財務總監 (02)2506-3320 [email protected]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15 台北市南港區市民大道八段205 號27 樓 電話:(02)2506-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