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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min Electronic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un 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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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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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公司 ”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 有关材料,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提名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刘燕平女士、谢建中先生、刘远程先生、韩志伟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阅相关人员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现象,相关人员的具备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推选职务的职责要 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提名曾辉先生、徐驰先生、张荣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阅相关人员简历等资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现象,相关人员的具备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推选职务的职责要 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方案,对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务 的董事的报酬,其报酬依照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确定,未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董 事不领取报酬,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每人 10 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津贴系独立董事良好履行其职责的必要保障,并有 利于增强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报酬方案,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将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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