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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C Magnetics Corporation — AGM Information 2016
Jun 24, 2016
52006_rns_2016-06-24_114d7dd2-e23f-4c4e-bfed-5a5d5021ecfd.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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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0044 至105年6月1日止攜帶第五聯委託書並簽名或蓋章洽徵求戶號:開會通知書請即拆閱105-1本股東決定親自出席民國一OO五年六月七日(星期二)舉行之股東常會,請將出席證交付本人收執。股東戶號股東姓名(親自參加股東會請簽名或蓋章)普通股股數中華民國一O五年 月 日※股東會紀念品:南僑抗菌洗衣精。印 鑑 卡 填 寫 須 知貴股東惠鑒:一、請核對下列「股東印鑑卡」列印資料,於「留存印鑑」欄加蓋印鑑(未成年 股東另應由父母加蓋雙方印鑑;或由父母雙方簽立同意書由一方代表蓋印留 存者,方得僅留存一方印鑑),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成年股東需連 同父母雙方身分證影本一併檢附,未滿十四歲尚未領有身分證之未成年股東 得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一份寄回,以保障您權益之行使。二、電腦列印之股東印鑑卡內容如有不符或地址變更,敬請於原處自行訂正並加 蓋印鑑,俾憑更改存檔資料。三、請 貴股東自行填寫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戶號 電 話姓名國籍/法定代理人姓名 本股東凡領取股利,轉讓過戶及質權設定等事宜即日起概以下列印鑑為憑身 分 證 號 碼出 生 日 期105.06.07中環 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針對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僅於辦理股務相關業務之目的及範圍內處理及利用,其餘有關當事人權利及個人資料保護等作業,均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慶第一聯※出者徵席視求通為人知親或書自受及出託委席代第託,理二聯 書但人二委者者託視均書為簽由委名股託或東出蓋交席章付。第三聯印戶鑑卡 籍填寫 地 留須知 通 存詳 訊 印上列 處 鑑----- End of picture text -----
一、本公司105年股東常會紀念品為「南僑抗菌洗衣精」。 二、股東如欲委託出席及代領紀念品時,可於105年5月6日起 至105年6月1日止攜帶第五聯委託書並簽名或蓋章洽徵求 人之徵求場所(詳第三聯「徵求人彙總名單」所列地點洽 領),洽詢電話:(02)2389-2999。 三、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國 內 郵 資 已 付
臺北郵局許可證 臺北字第 1304 號 國 內 郵 簡 無法投遞請退回原處 (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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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 台啟
105-1 貴股東如親自出席請填此聯勿填背面委託書 本股東決定親自出席民國一OO五年六月七日(星期二)舉行之股東常會,請將出席證交付本人收執。 股東戶號 股東姓名 (親自參加股東會請簽名或蓋章) 普通股股數 中華民國一O五年 月 日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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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環股份有限公司105年股東常會委託書徵求人彙總名單股東常會日期105年6月7日營業時間----- End of picture text -----
| 股東常會日期105年6月7日 | 股東常會日期105年6月7日 | 股東常會日期105年6月7日 | |||
|---|---|---|---|---|---|
| 營業時間 | |||||
| 1 |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凱基證券或凱基證) | 台北股代 |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1樓、5樓 | (02)23892999 | 9:0017:00│ |
| 桃園分公司 |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2號14樓 | (03)3336622 | 9:0016:00│ | ||
| 竹北分公司 | 新竹縣竹北市仁義路193號3樓 | (03)5552233 | 9:0016:00│ | ||
| 北台中分公司 | 台中市北區中清路一段100號6樓(原大雅路58號) | (04)22052546 | 9:0016:00│ | ||
| 北門分公司 | 台南市中西區北門路一段101號4樓 | (06)2228021 | 9:0016:00│ | ||
| 股代高雄分部 |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二路74號12樓之1 | (07)2238792 | 9:0016:00│ | ||
| 2 | 葉敏 | 台北市民權西路53號15樓 | (02)25989890 | 9:0017:00│ | |
| 3 | 正曾逸 | ||||
| 4 | 安曾逸 | ||||
|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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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第四聯----- End of picture text -----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方式代
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5年6月7日舉行之股東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 權行使股東權利:
-
□�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
□�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見,下列議案未
-
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 (1) ○ 承認(2) ○ 反對(3)○棄權
1.承認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1) ○ 承認(2) ○ 反對(3)○棄權
2.承認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
(1) ○ 贊成(2) ○ 反對(3)○棄權
3.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 □ 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股務代理機構擔 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委託書仍屬有效 (限此一會期)。
此 致
中環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日期民國105年 月 日
徵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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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股份有限公司一O五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一、本公司訂於中華民國一O五年六月七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假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24號5樓(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 ),召開一O五年股東常會,會議主要內容:(一)報告事項:1.一○四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四年 度決算表冊報告。3.一○四年度資產減損情形報告。4.一○四年度買回公司股份之執行情形報告。5.修訂「買回股份轉 讓員工辦法」報告。6.一○四年減資之健全營運計畫書辦理情形及執行成效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一○四年度營 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四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1.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四)臨時 動議。
二、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度不予分派股利。
三、檢奉本公司股東出席通知書及委託書各乙份,如決定親自出席,請於第二聯出席通知書上簽名或蓋章(免寄回),於開 會當日攜往會場辦理報到(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上午8點30分,報到處地點同會議地點),如委託代理人出席,請於 第五聯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填妥代理人姓名、地址及簽名或蓋章後,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以利寄發出席證。會前若未收到出席證,請攜帶身 分證明文件逕至會場申請補發。 四、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本公司依規定於105年5月6日前上傳至證基會網站 (http://free.sfi.org.tw/) ,查 詢方式請參閱網站上之說明。
五、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 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 六、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05年5月8日至105年6月4日止,須憑CA憑證(自然人憑證、 證券商網路下單憑證、網路銀行憑證、工商憑證、證券暨期貨共用憑證、證交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憑證、政府憑證任一式 )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依相關說明投票。 七、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八、股東會紀念品(南僑抗菌洗衣精)領取方式:
-
1.股東如欲委託出席及代領紀念品時,可於105年5月6日起至105年6月1日止攜帶第五聯委託書並簽名或蓋章洽徵求人 之徵求場所辦理,恕不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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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東如不欲委託他人出席亦不克參加股東會者,可於105年6月2日至6月7日(例假日除外)憑開會通知書至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1、5樓)領取紀念品,如欲親自出席股東會,請於當天至會場 領取,紀念品恕不郵寄,股東會後恕不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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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採電子方式行表決權之股東,可於105年6月6日至6月7日持身分證明文件至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領取股 東會紀念品,領取地點如下: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1、5樓(電話:02-23892999;領取時間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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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託 書 使 用 規 則 摘 要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通知書 均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 委託出席。
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 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三、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 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 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四、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者,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 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五、請詳填受託代理人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
六、徵求委託書之徵求人(除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外),其代理股數不得超過公 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三。
七、非屬徵求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受託人數不得超過三十人,若其受三人以上股東 委託者,其代理之股數除不得超過其本身持有股數之四倍外,亦不得超過公司已 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三。
八、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 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徵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 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九、股東、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於出席股東會時,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對。 十、違反委託書使用規則,其代理之表決權不予計算。
十一、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 十二、法人指派代表人出席時,請檢附加蓋印鑑之指派書。 十三、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 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中環 105.06.07 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