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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ya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Annual Report 2018
Nov 28, 2018
52061_rns_2018-11-28_9f97ad92-6983-42bb-bb9f-6b4379f1cd8b.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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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hcal{A}$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
公司地址:新北市泰山區大科里南林路98號 電話: (02)2904-5858
| 項 目 |
頁 次 |
|---|---|
| 一、封 面 |
1 |
| 二、目 錄 |
$\overline{2}$ |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 $\overline{3}$ |
| 四、資產負債表 | 4 |
| 五、綜合損益表 | 5 |
| 六、權益變動表 | 6 |
| 七、現金流量表 | 7 |
|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8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8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8 - 12$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2 - 24$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4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5 - 51$ |
| (七)關係人交易 | $51 - 54$ |
| (八)質押之資產 | 54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54 - 55$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55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55 |
| $(+)$ 其 他 |
55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56 - 57$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57 |
| 3.大陸投資資訊 | 57 |
| (十四)部門資訊 | 57 |
|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58 - 66$ |

要侯建業解合會計師事務府 KPMG
台北市11049信義路5段7號68樓(台北101大樓) 68F., TAIPEI 101 TOWER, No. 7, Sec. 5, Xinyi Road, Taipei City 11049, Taiwan (R.O.C.)
Telephone 電話 + 886 (2) 8101 6666 傳真 + 886 (2) 8101 6667 Fax Internet 網址 kpmg.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杳核意見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一 ○七年及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以及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他事項 段),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 達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〇七 年及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 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 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 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 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其他事項
列入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中,有關福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報告 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告所表示之意 見中,有關福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 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認列對福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占資產總額之 1.48%,民國一〇七年七月二十五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所認列之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之 份額占稅前淨利之0.12%。
$\sim$ 3 $\sim$
KPMG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 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判斷應溝通在查核報告上之關 键杳核事項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及相關揭露資訊請分別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五)及六 (十八)。
收入認列係財務報告使用者及主管機關高度關切的事項,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銷 售對象有不同交易條件,因自民國一〇七年度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採用新 準則之會計處理及會計政策,並決定新會計判斷與揭露之要求,因此將適用新準則之收入 認列及收入是否已適當截止列為本會計師執行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 評估事項之一。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依據新準則之要求對營運瞭解及行 業特性,評估會計政策選擇之適當性,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之相關人工控制,並針對 銷售系統資料與總帳分錄進行核對及調節,選定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段期間核對各項憑 證,評估收入認列所使用相關資料及財務報告揭露之完整性及正確性,以確認收入認列截 止之合理性。
二、存貨之評價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及相關揭露資訊,請分別詳個體 財務報告附註四(七)、五及六(五)。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係每季依據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提列存貨跌價損失,由於存 貨淨變現價值易受國際DRAM報價影響,因此,存貨之評估為本會計師執行南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事項之一。
本會計師對上述關鍵查核事項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瞭解管理階層所採用淨變現價值基 礎,並執行抽樣程序以評估存貨淨變現價值之合理性。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 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包括評估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 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南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KPMG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 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一般公認案計進 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 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 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會計師亦 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 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 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 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 對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南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 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 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南亞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 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 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 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 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 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KPMG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個體 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 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 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忽惠 솱 師: 陳秀麗
證券主管機關 台財證六字第0930106739號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40007866號 本會計師簽證日期,依規定係經董事會通過 個體財務報告後之日期。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epsilon$ 106.12.31 稳 쉒 $\aleph$ 107.12.31 鎮 ⇎ |
2,238,441 ı $\,$ 1 چپ |
N 3,025,200 2 4,247,638 |
299,746 332,064 |
6,205,337 4 8,741,863 |
1,096,433 $\equiv$ 21,567,689 |
1,713,751 $\mathbf{c}$ 2,455,253 |
1,954 ı 1,568 |
$\circ$ 14,580,862 $\frac{9}{2}$ 37,346,075 |
$\mathbf{\hat{c}}$ 3,286,711 |
63,132 | 525,797 537,303 |
60,012 375,362 |
3,935,652 912,665 |
$\overline{a}$ 18,516,514 $\overline{19}$ 38,258,740 |
20 29,639,382 $\frac{5}{2}$ 31,032,389 |
223,958 $\pmb{\cdot}$ |
6,488 | $\overline{19}$ 27,277,191 $\tilde{=}$ 33,557,005 |
E 5,164,057 S 9,192,249 |
39,163 | $\frac{46}{5}$ 69,734,440 $\frac{4}{6}$ 94,136,513 |
(39, 163) (273, 834) |
티 (2,782,675) |
$\frac{88}{3}$ 131,999,865 $\overline{\mathbf{s}}$ 164,907,298 |
$\frac{100}{2}$ 150,516,379 $\frac{20}{10}$ \$203,166,038 |
||||
|---|---|---|---|---|---|---|---|---|---|---|---|---|---|---|---|---|---|---|---|---|---|---|---|---|---|---|---|---|---|---|
| 三十一日 ΓĘ |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一流動(附註六(二) $(+ - )$ |
應付帳款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附註七) | 其他應付款 |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附註七) | 本期所得税負債 | 其他流動負債 | 流動負債合計 | 非流動負債: | 應付公司債(附註六(十一)) |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四)) | 净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三))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負債總計 | 權益(附註六(十五)): | 普通股股本 | 情券换股權利證書 | 预收股本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其他權益 | 庫藏股票 | 權益總計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日本城東夜本东 有產員債具 |
2120 | 2170 | 2180 | 2200 | 2220 | 2230 | 2399 | 2530 | 2570 | 2640 | 2670 | 3110 | 3130 | 3140 | 3200 | 3310 | 3320 | 3350 | 3400 | 3500 | ||||||||||
| Ķ Ó 民國 |
$\approx$ 106.12.31 鎮 쉒 X 107.12.31 範 ⋪ |
22 4 6,640,926 32,626,041 23 46,338,574 6,405,098 ↮ |
$\sim$ ,409,673 $\mathcal{L}_{\mathcal{I}}$ 3,812,440 |
$\infty$ 11,589,575 1,303,960 |
4 6,748,226 $\circ$ 12,148,352 |
,617,626 1,757,547 |
$\overline{4}$ 632,067 $\frac{1}{2}$ 35 71,765,971 |
$\blacksquare$ 543,137 $\frac{8}{18}$ 34,242,508 |
57 86,218,545 47 95,339,823 |
136,442 45,881 |
917,703 860,761 |
,043,501 875,900 |
24,984 35,194 |
59 88,884,312 65 131,400,067 |
$\frac{100}{20}$ 150,516,379 $\frac{100}{1}$ \$203,166,038 |
|||||||||||||||
| 資 流動資產: |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應收票據及帳款(附註六(三)(十八) 1170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附註六(三)(十八)及七) 1180 |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四)(九)) | 存貨(附註六(五)) 1310 |
預付款項 | 流動資產合計 | 非流動資產: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六)及七)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八)及七) | 無形資產 |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四)) | 長期應收租賃款(附註六(九)) |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八)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資產總計 |
開催 會計主管:郭鴻淇

副調理
董事長:吳嘉昭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額 金 |
% | 額 金 |
% | |||
| 4000 | 營業收入(附註六(十八)(十九)及七) | \$ | 84,269,952 | 100 | 54,086,251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附註六(五)(十三)(十六)(二十)及七) | 38,049,640 | 45 | 29,788,306 | $\frac{55}{5}$ | |
| 營業毛利 | 46,220,312 | 55 | 24,297,945 | 45 | ||
| 5910 | 加:未實現銷貨損益 | (25,381) | (97, 212) |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 ||
| 5920 | 已實現銷貨損益 | 97,212 | 56,527 | $\sim$ | ||
| 營業毛利 | 46,292,143 | 55 | 24,257,260 | 45 | ||
|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三)(十六)(二十)及七): | ||||||
| 6100 | 推銷費用 | 643,649 | 602,575 | 1 | ||
| 6200 | 管理費用 | 1,525,170 | 2 | 1,383,184 | 3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4,875,217 | 6 | 3,565,465 | 7 | |
| 營業費用合計 | 7,044,036 | 8 | 5,551,224 | 11 | ||
| 營業淨利 | 39,248,107 | 47 | 18,706,036 | 34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六(七)(八)(九)(十一)(十二)(廿一) | ||||||
| 及七): | -1 | |||||
| 7010 | 其他收入 | 1,018,622 | 1 1 |
385,964 23,114,236 |
43 |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1,203,540 | (456, 872) | (1) | ||
| 7050 | 財務成本 | (5,325) 101,594 |
$\blacksquare$ | 43,719 | $\sim$ | |
| 706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 2,318,431 | $\overline{2}$ | 23,087,047 | 43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49 | 41,793,083 | 77 | |||
| 7900 | 税前淨利 | 41,566,538 2,204,913 |
$\overline{2}$ | 1,511,156 | $\frac{3}{2}$ | |
| 7950 | 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四)) | 39,361,625 | 47 | 40,281,927 | 74 | |
| 本期淨利 | ||||||
| 8300 |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六(十三)(十四)):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0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18,096) | (83, 545) | |||
| 8311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一不重分 | (95, 101) | ||||
| 8320 | 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6,190 | 14,203 | |||
| (107,007) | (69, 342)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40, 573) | (22,317) | |||
| 836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9,408,293) | (17) | |||
| 8399 |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1,602,346 | $\frac{3}{2}$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合計 | (140, 573) | (7,828,264) | (14)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247, 580) | (7,897,606) | (14)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9,114,045 | 47 | 32,384,321 | 60 | ||
| 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七))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S | 12.80 | 14.36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12.38 | 13.92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李培瑛
$\sim$ 5 $\sim$

| 其他權益項目 | |||||||||||||
|---|---|---|---|---|---|---|---|---|---|---|---|---|---|
| 普通股 | 債券換股 權利證書 |
法定盈 | 特別盈 | 未分配 | 换算之兄换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жIJ |
益按公允價值衡 透過其他綜合損 量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
精供出售金 融商品未實 뼤 現(損) |
$\frac{1}{4}$ 섺 |
庫藏股票 | 權益總額 | |||
| 民國一○六年一月一日餘額 | 27,485,658 ₩, , ₩ |
$\blacksquare$ | 预收股本 | 1,523,007 資本公務 |
2,791,929 餘公積 |
4.570 餘公積 |
36,296,086 藥 嚩 |
$\frac{1}{(16,846)}$ | 7,805,947 | 7,789,101 | (347.533) | 85,542,818 | |
| 本期淨利 | 40,281,927 | $\blacksquare$ | $\mathbf{r}$ | ٠ | 40,281,927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69, 342) | (22,317) | (7,805,947) | (7,828,264) | (7,897,606) |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40,212,585 | (22,317) | (7,805,947) | (7,828,264) | 32,384,321 | ||||||||
| 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2,372,128 | (2,372,128)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4, 122, 848) | (4,122,848) | |||||||||||
|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4,570) | 4,570 | |||||||||||
|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 |||||||||||||
|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1,031 | 459,573 1,031 |
|||||||||||
| 認列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459,573 |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2,153,724 | 223,958 | 15,297,911 | 17,675,593 | |||||||||
| 子公司處分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交易 | (4, 331) | (283, 808) | 347,533 | 59,394 | |||||||||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 $\epsilon$ | $\overline{1}$ | ίĻ | ||||||||||
|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29,639,382 | 223,958 | 27,277,191 | 5,164,057 | 69,734,440 | (39, 163) | (39, 163) | 131,999,865 | |||||
| 本期淨利 | 39,361,625 | 39,361,625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12,909) | (140,573) | (94,098) | (234, 671) | (247, 580) | ||||||||
|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 39,348,716 | (140,573) | (94,098) | (234,671) | 39,114,045 | ||||||||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盈餘指撥及分配: |
4,028,192 | (4,028,192)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39,163 | (39, 163)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10, 879, 288) | (10, 879, 288) | |||||||||||
| 其他資本公積變動: |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變動數 | 717,656 | ||||||||||||
| 認列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717,656 | 5,237,162 | |||||||||||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732,839 | 4,504,323 | |||||||||||
|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轉換 | 223,958 | (223,958) | (2,782,675) | ||||||||||
| 庫藏股買回 | ı | (2,782,675) | |||||||||||
| 員工執行認股權 | 436,210 | 6,488 | 1,057,830 | $\blacksquare$ | $\blacksquare$ | 1,500,528 | |||||||
| 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31,032,389 الہو |
6,488 | ₩ 33,557,005 |
9,192,249 | 39,163 | 94,136,513 | (179, 736) | (94, 098) | пI | (273, 834) ∥ |
(2,782,675) | 164,907,298 | |
| 董事長:吳嘉昭 | 經理人:李培瑛 | 請講廳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لہ ع |
會計主管:郭鴻淇 |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41,566,538 |
41,793,083 |
| 調整項目: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11,975,216 | 8,418,398 |
| 攤銷費用 | 97,298 | 141,088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之淨損失 | 281,107 | 7,981,043 |
| 利息費用 | 5,325 | 456,872 |
| 利息收入 | (1,018,622) | (385,964) |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 717,656 | 459,573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利益之份額 | (101, 594) | (43, 719) |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16, 859) | (3,230) |
| 公司債發行成本 | 5,739 |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利益 | (32, 106, 247) | |
| 處分應付租賃款利益 | (63, 542) | |
| 處分子公司利益 | (497) | |
| 非金融資產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 (109, 745) | 488,988 |
| 未實現銷貨利益 | 25,382 | 97,212 |
| 已實現銷貨利益 | (97,212) | (56, 527) |
| 未實現外幣兌換利益 | (46, 121) | (371, 365) |
|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 11,711,334 | (14,981,681)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應收帳款 | (1, 173, 832) | (3,100,396) |
| 其他應收款 | (348, 165) | 1,051,537 |
| 存貨 | (5,400,126) | (2,088,574) |
| 其他流動資產 | (139, 921) | (69,768)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 (523, 136)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677,569 | (2, 231, 271)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2,420,267 | 4,074,523 |
| 其他流動負債 | (386) | (189, 974)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6, 590) | (11,261)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1,935) | (45,033)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 (4,496,255) | (2,610,217)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48,781,617 | 24, 201, 185 |
| 收取之利息 | 774,111 | 211,098 |
| 支付之利息 | (220) | (323,903) |
| 支付之所得稅 | (1,463,411) | (1,884,652)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48,092,097 | 22,203,728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設告附註) 經理人:李培瑛
$\sim$ 7 $\sim$
會計主管:郭鴻淇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1,900,000)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 56,846,770 |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3, 221, 259) | (150,000) |
| 處分採用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76,868 | |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0, 418, 433) | (29, 390, 484)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5,743 | 3,130 |
|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 (11,378) | |
| 其他應收款減少 | 10,616,574 | |
| 應收租賃款減少 | 429,330 | 429,330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 (5,569) | 345,298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22, 408, 124) | 26,184,048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 15,604,577 | |
| 償還長期借款 | (23,000,000) | |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317,376 | 13,267 |
|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減少 | (12,500,000) | |
| 應付租賃款減少 | (4,138) | |
| 發放現金股利 | (10, 879, 288) | (4, 122, 848) |
| 員工執行認股權 | 1,500,528 | |
|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 (2,782,675)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1, 844, 059) | (24,009,142) |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127, 381) | (179, 972)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13,712,533 | 24,198,662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2,626,041 | 8,427,379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46,338,574 |
32,626,041 |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八十四年三月四日奉經濟部核准設 立,註冊地址為新北市泰山區大科里南林路98號。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半導體之研究開 發、設計與製造、銷售業務及其機器設備、原材料之買賣進出口業務。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〇七年起全面採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以下簡稱金管會)認 可並於民國一〇七年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個體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 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 衡量」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 用」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認列」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之修正 | 201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 2018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 2018年1月1日 |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浩 成重大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該準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十八號「收入」及相關解釋,以單一分析模型按 五個步驟決定企業認列收入之方法、時點及金額。本公司採累積影響數法滴用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因此,以前期間之比較資訊無須重編而係繼續適用國 際會計準則第十八號、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一號及相關解釋。
此項會計政策變動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 銷售商品
針對半導體產品之銷售,過去係視銷售合約個別條款對相關所有權之重大 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客戶。於該時點認列收入,係因該時點收入及成本能可靠 衡量、對價很有可能收回,且不再繼續參與對商品之管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十五號下,將於客戶取得對產品之控制時認列收入。
(2)對財務報告之影響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五號不致對本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造成重大影 響。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以下稱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或 IFRS 9) 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 (以下稱國際 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或IAS 39), 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 計。
本公司採用修正後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七號「金融工具:揭露」揭露民國 一〇七年資訊,該等規定通常不適用於比較期資訊。
本公司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導致之會計政策重大變動說明如下: (1)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分類
該準則主要將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三類,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金融 資產之分類係以持有該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及其合約現金流量特性為基礎,並 刪除原準則下持有至到期日、放款及應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分類。依該 準則,混合合約包含之主契約若屬該準則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則不拆分嵌入之 衍生工具,而係評估整體混合金融工具之分類。本公司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九號下金融資產之分類、衡量及相關利益及損失之認列之會計政策說明請詳附 註四(六)。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對本公司之金融負債會計政策無重大影響。
(2)金融資產之減損
該準則以前瞻性之預期信用損失模式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已 發生減損損失模式,新減損模式適用於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但不適 用於權益工具投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下,信用捐失之認列時點早於國 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下之認列時點,請詳附註四(六)。
(3) 過渡處理
除下列項目外,通常係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
-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所產生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差異數,係認列於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之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據此,民國一〇六年表 達之資訊通常不會反映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之規定,因此,與民國一〇 七年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所揭露之資訊不具可比性。
-
下列事項係以初次適用日存在之事實及情況為基礎評估:
-
判定金融資產係以何種經營模式持有。
(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初次適用日之金融資產分類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衡量種類之金融資產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九號衡量種類之金融資產,該金融資產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之新衡量種 類、帳面金額及說明如下(金融負債之衡量種類及帳面金額未改變):
| IAS39 | IFRS9 | |||
|---|---|---|---|---|
| 金融資產 | 衡量種類 | 帳面金額 | 衡量種類 | 帳面金額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放款及應收款(註) | \$ 32,626,041 攤銷後成本 | \$32,626,041 | |
| 應收款項淨額 | 放款及應收款(註) | 21,683,675 攤銷後成本 | 21,683,675 | |
| 其他金融資產(存 | 放款及應收款(註) | 2.311 攤銷後成本 | 2.311 | |
| 出保證金) |
註: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九號時,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 (含關係人)、應收租賃款、其他應收款及其他金融資產(存出保證金)係 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於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時則分類 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據金管會一〇七年七月十七日金管證審字第1070324857號令,公開發行以上公 司應自民國一〇八年起全面採用經金管會認可並於民國一〇八年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m + \Delta x +$
| 迂 尹 曾 贺 仰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所得稅務處理之不確定性」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 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對關聯企業及合資之長期權益」 | 2019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 2019年1月1日 |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上述新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不致對個體財務報告造成 重大變動。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租賃」
該準則將取代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七號「租賃」、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四號 「決定一項安排是否包含租賃」、解釋公告第十五號「營業租賃:誘因」及解釋公 告第二十七號「評估涉及租賃之法律形式之交易實質」。
新準則針對承租人採用單一會計處理模式將租賃交易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並以 使用權資產表達其使用標的資產之權利,以租賃負債表達支付租賃給付之義務。此 外,該等租賃相關之費用將以折舊及利息取代現行營業租賃下以直線基礎認列租金 之方式表達。另對於短期租賃及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提供認列豁免規定。出租人之 會計處理則維持與現行準則類似,亦即,出租人仍應將租賃分類為營業租賃或融資 租賃。
(1)判斷合約是否包含租賃
於過渡至新準則時,本公司得選擇:
• 針對所有合約適用新準則規定之租賃定義;或
·採用實務權宜作法而不重新評估合約是否為或包含租賃。
本公司預計於過渡時採用實務權宜作法豁免租賃定義之重評估,亦即,本公 司係將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前所簽訂之所有合約適用現行規定之租賃定義。 (2) 過渡處理
本公司為承租人之合約,得就所有合約選擇:
• 完全追溯;或
• 修正式追溯及一個或多個實務權宜作法
本公司預計採用修正式追溯過渡至新準則,因此,採用新準則之累積影響數 將同時等額認列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之開帳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而不重 編比較期資訊。
於採用修正式追溯時,現行準則分類為營業租賃之合約得以個別合約為基 礎,於過渡時選擇是否採用一個或多個實務權宜作法。本公司評估將採用以下實 務權宜作法:
- •針對具有類似特性之租賃組合採用單一折現率;
- 針對租賃期間於初次適用日後12個月內結束之租賃,適用豁免而不認列使用權 資產及租賃負債;
- 不將原始直接成本計入初次適用日之使用權資產衡量中;
•於租賃合約包含租賃延長或終止選擇權下,決定租賃期間時,採用後見之明。
(3)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評估適用新準則最重大的影響係針對現行以營業租賃承租 辦公處所及廠房之土地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預估上述差異可能使民國一 ○八年一月一日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同時等額增加300,605千元;而對於現行以 融資租賃處理之合約則無重大影響。
惟上述採用新公報之預估影響情形可能因特殊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三)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已發布及修訂但尚未經金管會 認可之準則及解釋。
| 理事會發布 | |
|---|---|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之生效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業務之定義」 | 2020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尚待理事會決 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 2021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重大性之定 義 |
2020月1日 |
上表所列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均不攸關。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下列會計政策已一致適用於本 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自債;
(2)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 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 元為單位。
(三)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簡稱報導 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 能性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 之攤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依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重新換算為功 能性貨幣,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則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 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係依報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捐項 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捐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 構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捐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 之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 分而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1.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3.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或
4.該資產為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其他限制者除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自倩;或
4.未具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權利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1.金融資產(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会)以後適用)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僅於改變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時,始依規定重分類所有受影響之金 融資產。
(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係按 攤銷後成本衡量:
- 。係在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下持有該金融資產。
- 該金融資產之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 本金金額之利息。
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採有效利率 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該攤銷後成本已減除減損損失。利息收入、外幣兌換損益 及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除列時,將利益或捐失列入捐益。
(2)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針對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 及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應收融資租賃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 等)之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捐失。
下列金融資產係按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其餘係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銀行存款之信用風險(即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發生違約之風險)自原始認列 後未顯著增加。
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備抵損失係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
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 預期信用捐失。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指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十二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 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或較短期間,若金融工具之預期存續期間短於十二個月 時)。
衡量預期信用損失之最長期間為本公司暴露於信用風險之最長合約期間。
於判定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已顯著增加時,本公司考量合理且可佐證 之資訊(無需過度成本或投入即可取得),包括質性及量化資訊,及根據本公司之 歷史經驗、信用評估及前瞻性資訊所作之分析。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三十天,本公司假設金融資產已有信用風險的跡象。
若合約款項逾期超過六十天,本公司視為該金融資產發生違約。
預期信用損失為金融工具預期存續期間信用損失之機率加權估計值。信用損 失係按所有現金短收之現值衡量,亦即本公司依據合約可收取之現金流量與本公 司預期收取之現金流量之差額。預期信用損失係按金融資產之有效利率折現。
於每一報導日本公司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是否有信用減損。對金 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不利影響之一項或多項事項已發生時,該金融資 產已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已信用減損之證據包括有關下列事項之可觀察資料:
• 違約,諸如延滯或逾期超過六十天;或
• 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備抵損失係自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備抵 損失之提列或迴轉金額係認列於損益中。
當本公司對回收金融資產整體或部分無法合理預期時,係直接減少其金融資 產總帳面金額。通常係指本公司判定債務人之資產或收益來源不能產生足夠之現 金流量以償還沖銷之金額,然而,已沖銷之金融資產仍可強制執行,以符合本公 司回收逾期金額之程序。
(3)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2.金融資產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適用)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
(1)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 產,包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 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 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 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2)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捐。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 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 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權益投 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 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 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捐捐 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 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 列於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 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 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 後成本。
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係列報於推銷費用,其回升係認列於營業外收入之其他 利益,應收帳款以外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及回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之其他利益及捐失。
(3)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一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 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捐失。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本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 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之 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捐 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之累計利益或損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3.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其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所含轉換權組成部分,並非透過以固定金額現金 或其他金融資產交換固定數量之合併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交割之轉換權,故分類 為衍生性金融負債
原始認列時,可轉換公司債之衍生性金融負債部分係以公允價值衡量,非衍 生性金融負債部分之原始帳面金額則分離崁入式衍生工具後之餘額。於後續期 間,非衍生性金融負債係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衍生性金融負債係按 公允價值衡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
與金融負債相關之利息及損失或利益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 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金融負債於轉換時重分類為權益,其轉換不產生損益。
(2)其他金融自债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應付 帳款(含關係人)及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 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 產成本之利息費用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財務成本。
(3)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之其他利益及捐失。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 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4.衍生金融工具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適用)
本公司為規避外幣及利率風險之暴險而持有衍生金融工具。原始認列時係按公 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則認列為損益;後續評價依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 益或損失直接列入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當衍 生工具之公允價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負值時,列為金融負債。
嵌入式衍生工具之風險及特性者與主契約之風險及特性並非緊密關聯,且主契 約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時,該衍生工具係視為單獨衍生工具。
(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產製或加工成本及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存 貨之成本包括依適當比例按正常產能分攤之製造費用。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八)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本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在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 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 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個體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力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力之日止,當關聯企 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本公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本公司 將歸屬於本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已在本公司對該被投資公司之 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益相同,但僅限於未有減捐 證據之情況下所產生。
當本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之 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若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 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若 此項調整係沖減資本公積,但由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 差額則借記保留盈餘。惟若屬本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其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 權益減少者,先前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係按減少比例重 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 同。
(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基礎 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自建資產成本包含原 料及直接人工、任何其他使資產達預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的直接可歸屬成本、拆卸 與移除該項目及復原所在地點之成本,以及符合要件資產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此 外,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之一部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捐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捐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本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置 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 捐益。
$3.4f$ 蕉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合併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 其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 25年 (1) 房屋及建築
- (2)機器設備 $5 \sim 164$
- (3)其他設備 $3 - 154$
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若預期值與先 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 租 賃
1.出租人
融資租賃下所持有之資產,以租賃投資淨額之金額表達為應收租賃款。因協商 與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包含於租賃投資淨額內。租賃投資淨額基 於能反映在各期間有固定報酬率之型態分攤於租賃期間認列為融資收益。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 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加計至租賃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 認列為費用。為達成租賃安排而提供予承租人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 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收入。
2.承租人
依租賃條件,當本公司承擔了幾乎所有之所有權風險與報酬者,分類為融資租 賃。原始認列時,該租賃資產依公允價值及最低租賃給付現值孰低衡量,續後,則 依該資產相關之會計政策處理。
融資租賃之最低租賃給付依比例分攤於財務成本及降低尚未支付之負債。財務 成本則依負債餘額按固定之期間利率分攤於各租賃期間。
其他租賃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本公司之資產負債表。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 列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 為租金支出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二)無形資產
本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衡量之。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 關特定資產的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其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指 益。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 起,於耐用年限期間以直線法攤銷。各項無形資產耐用年限依合約期限而定,每年至 少於財務年度結束日時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有變動,視為 會計估計變動。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及遞延所得稅資產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評估是否發 生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 額,則本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損益。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於以前年 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任何改 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金額, 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 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四)庫藏股票
本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依買回時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接歸屬成本)認列為 「庫藏股票」,作為權益之減項。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金額,其差額列 為「資本公積一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金額,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 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帳面金額採 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一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 帳面金額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 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金額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 合計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五)收入之認列
1.客户合約之收入(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会)以後適用)
收入係按移轉商品或勞務而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衡量。本公司係於對商品或勞 務之控制移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本公司製造半導體產品於市場銷售。本公司係於對產品之控制移轉時認列收 入。該產品之控制移轉係指產品已交付給客戶,客戶能完全裁決產品之銷售通路及 價格,且已無會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之未履行義務。交付係發生於產品運送至特定 地點,其陳舊過時及損失風險已移轉予客戶,及客戶已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驗 收條款已失效,或本公司有客觀證據認為已滿足所有驗收條件時。
本公司於交付商品時認列應收帳款,因本公司在該時點具無條件收取對價之權 利。
2.收入認列(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以前適用)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 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通常為已簽訂銷 售協議)、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 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 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 收入之減項。
風險及報酬移轉之時點係視銷售合約個別條款而定。外銷交易主要採起運點交 貨,風險及報酬係依銷售合約之交易條件移予買方,另本公司已採全球貨物移動 險,對所有風險及報酬皆已移轉;對於內銷交易,風險及報酬則通常於商品送達客 戶倉庫驗收時移轉。
(十六)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書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捐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書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書。本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金 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 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計畫資產的公允價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 本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 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有 利時,認列資產係以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 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本公 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計書期間內或計書自倩清僧時實 現,對本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相關費用立即認 列為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書資產報酬,但不包括包含 於淨確定福利負債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但不句括句全 於淨確定福利負債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 目下。本公司將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
本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書之縮減或清償捐益。縮減或清 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十七)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給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以給與日之公允價值,於員工達到可無條件取得報 酬之期間內,認列酬勞成本並增加相對權益。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預期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而最終認列之金額係以既得日符合服務條件 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為基礎衡量。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獎酬之非既得條件,已反映於股份基礎給付給與日公允價值之 衡量,且預期與實際結果間之差異無須作核實調整。 (十八)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計算之預 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2.因投資子公司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源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十九)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 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可轉換公司債、給與員工認股權及員工酬勞。
(二十)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 斷、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 響。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階層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對於假設及估計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資訊 如下:
(一)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本公司評估報導日存貨因正常損耗、 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 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因產業快速變遷而產生重大變 動。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7.12.31 | 106.12.31 | |
|---|---|---|
| 活期及支票存款 | \$ 5,550,624 |
3,058,108 |
| 約當現金: | ||
| 定期存款 | 40,382,900 | 28,975,095 |
| 商業本票 | 404,150 | 302,838 |
| 附買回債券 | 900 | 290,000 |
| 46,338,574 | 32,626,041 |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廿三)。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 106.12.31 | |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 |
| 非避險之衍生工具 | 382,295 |
| 嵌入式衍生工具一可轉換公司債 | 1,856,146 |
| 計 合 |
2,238,441 |
從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係用以規避因籌資活動所暴露之匯率風險,本公司因未適 用避險會計列報為持有供交易金融負債之衍生工具明細如下:
| 106.12.31 | |||
|---|---|---|---|
| 合約金額(千元) | 幣別 | 到期期間 | |
| 遠期外匯合約: | |||
| 買入無本金交割遠期 | |||
| 外匯 | USD 500,000 |
美金兌新台幣 | $107.3.20 \sim 107.3.22$ |
| 按公允價值再衡量認列於損益之金額請詳附註六(廿一)。 |
(三)應收票據及帳款
| 107.12.31 | 106.12.31 | |
|---|---|---|
|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 481 | 3.577 |
|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 10.217,057 | 9,047,022 |
| 10,217,538 | 9,050,599 |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針對所有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採用簡 化作法估計預期信用損失,亦即使用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衡量,為此衡量目的,該 等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係按代表客戶依據合約條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額能力之共 同信用風險特性予以分組,並已納入前瞻性之資訊,包括總體經濟及相關產業資訊。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之預期信用捐失 分析如下:
| (含關係人) | 加權平均預期 | 備抵存續期間 | |
|---|---|---|---|
| 逾期天數 | 帳面金額 | 信用損失率 | 預期信用損失 |
| 未逾期 | 10,217,538 | $\overline{\phantom{a}}$ |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係採用已發生信用損失模式考量應收票據及帳款 (含關係人)之備抵呆帳。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均 無因逾期無法收回款項而須提列備抵損失之情形。
其餘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三)。
(四)其他應收款
| 107.12.31 | 106.12.31 | |
|---|---|---|
| 應收股票交割款 | \$ | 10,616,574 |
| 應收退稅款 | 954,358 | 565,827 |
| 應收利息 | 153,029 | 28,096 |
| 應收租賃款 | 167,601 | 309,752 |
| 其他 | 28,972 | 69,326 |
| 1,303,960 | 11,589,575 |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因逾期無法收回而須提列備抵損失之情 形。
其餘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六(廿三)。
(五)存 貨
| 107.12.31 | 106.12.31 | ||
|---|---|---|---|
| 原 | 料 | \$ 590,036 |
332,370 |
| 在製品 | 5,870,118 | 5,266,085 | |
| 製成品 | 5,688,198 | 1,149,771 | |
| 合 | 計 | 12,148,352 | 6,748,226 |
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認列為銷貨成本及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37,256,103$ 千元及29,090,301千元。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均無跡象顯示存貨沖 减至淨變現價值或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因素改善,故未認列存貨跌價損失或回升利 益。
(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 107.12.31 | 106.12.31 | |
|---|---|---|
| 子公司 | 31,235,905 | 543,137 |
| 關聯企業 | 3,006,603 | $\blacksquare$ |
| 34,242,508 | 543,137 |
1.子公司
請參閱民國一〇七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關聯企業
對本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其相關資訊如下:
| 主要營業場所 | 所有權權益及 | ||
|---|---|---|---|
| 關聯企業 | 與合併公司間 | /公司註冊 | 表決權之比例 |
| 稱 | 關係之性質 | 之國家 | 107.12.31 |
| 福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業務為接受委託各型積體電路之構 | 台灣 | $19.00\%$ |
| 裝、測試及模組加工及研究開發業務 |
對本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已上市者,其公允價值如下:
福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12.31 |
|---|
| ነ62 667 |
對本公司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其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 福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彙總性財務資訊:
| 107.12.31 | |
|---|---|
| 流動資產 | $\mathcal{S}$ 6,792,443 |
| 非流動資產 | 5,882,131 |
| 流動負債 | (1,231,815) |
| 非流動負債 | (86, 280) |
| 淨資產 | \$ 11,356,479 |
| 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之淨資產 | 11,356,479 |
| 107年度 | |
| 營業收入 | 8,785,525 |
| 本期淨利 | 1,420,293 |
| 其他綜合損益 | (138,670) |
| 綜合損益總額 | 1,281,623 |
| 歸屬於被投資公司業主之綜合損益總額 | 1,281,623 \$ |
| 107年度 | |
|---|---|
| 期初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淨資產所享份額 | |
| 本期取得歸屬於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淨資產所享份額 | 2,162,315 |
| 本期歸屬於本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 | (4,588) |
| 股東逾時效未領取之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 |
| 期末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淨資產所享份額 | 2,157,732 |
| 加:商譽 | 887,684 |
| 減:逆流銷貨交易未實現利益沖銷 | (38, 813) |
| 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之期末帳面金額 | 3,006,603 |
福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本公司股票共計 7,376千股,帳面金額共計405,692千元。
(七)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
1.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二十六日處分補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3.56%股權並喪失 對其之控制,處分價款為132,584千元,其處分利益497千元已包含於綜合損益表之 其他利益及損失項下。
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二十六日補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與負債之帳面金額明細 如下:
| 107.2.26 |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18,521 \$ |
| 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 54,228 |
| 存貨 | 136,906 |
| 其他流動資產 | 3,160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892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666 |
| 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 (170, 752) |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6) |
| 先前子公司淨資產之帳面金額 | 246,615 |
2.本公司之子公司培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培仁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 十日聲請清算完結,本公司因此喪失對其之控制,培仁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 十二日分配清算後剩餘財產分別為現金及約當現金44,284千元及其他應收退稅款12 千元予本公司,該等分配款已包含於資產負債表科目項下。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地 土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其他設備 | 在建工程 | 總 計 |
||
|---|---|---|---|---|---|---|---|
| 成本: | |||||||
|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 \$ | 1,013,924 | 7,500,788 | 172,652,020 | 1,107,626 | 1,778,293 | 184,052,651 |
| 增 添 |
2,479,705 | 73,510 | 18,442,418 | 20,995,633 | |||
| 處 分 |
(541, 738) | (65,351) | (607,089) | ||||
| 重 分 類 |
237,913 | 6,085,627 | 10,727 | (6,334,267) | $\sim$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s | 1,013,924 | 7,738,701 | 180,675,614 | 1,126,512 | 13,886,444 | 204,441,195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 1,013,924 | 4,195,631 | 125,146,911 | 1,403,638 | 25,574,571 | 157,334,675 |
| 增 添 |
856,150 | 43,240 | 26,548,527 | 27,447,917 | |||
| 分 處 |
(360, 939) | (23,366) | (384, 305) | ||||
| 分 類 重 |
3,305,157 | 47,009,898 | 29,750 | (50,344,805) | |||
| 租賃資產除列 | (345, 636) | $\sim$ | (345, 636)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1,013,924 | 7,500,788 | 172,652,020 | 1,107,626 | 1,778,293 | 184,052,651 | |
|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 \$ | 1,675,736 | 95,129,619 | 1,028,751 | 97,834,106 | ||
| 本年度折舊 | 301,223 | 11,652,496 | 21,497 | 11,975,216 | |||
| 減損損失迴轉 | (109, 745) | (109, 745) | |||||
| 分 處 |
(532, 853) | (65,352) | (598, 205) | ||||
| 類 重 分 |
(185) | 185 | ÷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1,976,959 | 106,139,332 | 985,081 | 109, 101, 372 | |||
| 民國106年1月1日餘額 | \$ | 1,449,795 | 86,874,012 | 1,124,011 | 89,447,818 | ||
| 本年度折舊 | 225,941 | 8,156,317 | 36,140 | 8,418,398 | |||
| 減損損失 | 488,988 | 488,988 | |||||
| 處 分 |
(360, 939) | (23, 466) | (384, 405) | ||||
| 分 類 重 |
(28, 759) | 28,759 | |||||
| 租賃資產除列 | (136, 693) | (136, 693)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1,675,736 | 95,129,619 | 1,028,751 | 97,834,106 | |||
| 帳面價值: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 | 1,013,924 | 5,761,742 | 74,536,282 | 141,431 | 13,886,444 | 95,339,823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 | \$ | 1,013,924 | 5,825,052 | 77,522,401 | 78,875 | 1,778,293 | 86,218,545 |
1.減損損失及續後迴轉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對於不符合未來製程所需之設備,預期未來可回收金額 將低於帳面價值,故認列減損損失488,988千元;本公司於民國一○七年度重新評估 其估計並迴轉原始認列之減損109,745千元。
2.租賃資產
本公司租賃資產,請詳附註六(十二)融資租賃負債說明。
3.建造中之設備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利息資本化金額 | $\sim$ | 163,901 |
| 利息資本化利率 | $1.79\% \sim 1.98\%$ |
(九)長期應收租賃款
-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八日與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 變更公司名稱為台灣美光晶圓科技股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美光晶圓公司)增 修簽訂租賃合約,出租座落於桃園市龜山區華亞段地號348、348-1及348-3號之土 地、建築物及附屬機器設備予台灣美光晶圓公司,租約期間追溯自民國九十八年一 月一日起生效,租約期間自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另民國一百零八年起,台灣美光晶圓公司擁有續租選擇權,期間為每五年一次,台 灣美光晶圓公司有權利決定是否續租,台灣美光晶圓公司業已於民國一〇七年十二 月十三日來函通知本公司辦理展延租賃合約;另在民國一百一十三年一月一日起; 台灣美光晶圓公司得以美金50,000千元購買該全部租賃物(含土地、建築物及附屬 機器設備)之選擇權。台灣美光晶圓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度不用支付上述租賃物租 金,自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年土地租金美金 1,990千元及建築物及附屬機器設備租金美金13,010千元;民國一○八年一月一日至 一百一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每年土地租金美金1,990千元及建築物及附屬機器 設備租金美金8,010千元;民國一百一十三年起,每年土地租金美金1,990千元及建 築物及附屬機器設備租金美金10千元。建築物及附屬機器設備因租賃開始時按各期 租金所計算總額,達租賃資產公平市價90%以上及租賃期間達剩餘耐用年數四分之 三以上適用資本租賃,土地則適用營業租賃。
- 2.出租建築物及附屬機器設備,隱含利率為10.56%,租賃期間開始日之應收租賃款總 額為5,185,620千元,出租資產轉出之成本為2,656,223千元,差額列為未實現利息收 入計2,529,397千元。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未實現利息收入已認列為利息收 入分別為119,578千元及150,240千元。
本公司應收租賃款明細如下:
| 107.12.31 | 106.12.31 | |||||
|---|---|---|---|---|---|---|
| 未賺得 | 應收最低 | 未賺得 | 應收最低 | |||
| 租賃投 | 資 融 |
租賃給付 | 租賃投 | 資 融 |
租賃給付 | |
| 資總額 | 益 收 |
值 現 |
資總額 | 收益 | 值 現 |
|
| 一年內 | 264,331 S |
96,730 | 167,601 | 429,330 | 119,578 | 309,752 |
| 二年至五年 | 1,057,320 | 181,420 | 875,900 | 1,057,320 | 268,124 | 789,196 |
| 五年以上 | 264,330 | 10,025 | 254,305 | |||
| 計 小 |
\$1,321,651 | 278,150 | 1,043,501 | 1,750,980 | 397,727 | 1,353,253 |
| 流 動 |
167,601 \$ |
309,752 | ||||
| 非流動 | 875,900 | 1,043,501 | ||||
| \$1,043,501 | 1,353,253 |
(十)長期借款
1.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使用借款額度分別為1,100,000千元及 1.600.000千元。
2.擔保銀行借款
(1)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二月十八日與合作金庫銀行等十五家聯貸銀行(以下簡稱 「聯合授信銀行團」)簽約洽借額度120億元貸款合約,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申請撥款計110億元,並於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提前全數清償。
(2)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三年一月二日與台灣銀行等十四家聯貸銀行(以下簡稱「聯合 授信銀行團」)簽約洽借額度120億元貸款合約,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止,申請撥款120億元,並於民國一〇六年十一月提前全數清償。
(十一)應付公司債
| 107.12.31 | 106.12.31 |
|---|---|
| \$ 14,267,000 |
14,924,000 |
| (229, 383) | |
| (14,267,000) | (11, 407, 906) |
| 3,286,711 | |
| 107.12.31 | 106.12.31 |
| 1,856,146 | |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140,266 | 7,598,748 |
| 項目 | 第一次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
|---|---|
| 1.發行總額 | 美金500,000千元 |
| 2.發行面額 | 美金200千元 |
| 3.發行期間 | $106.1.24 \sim 111.1.24$ |
| 4.債券期限 | 5年 |
| 5.票面利率 | $0\%$ |
| 6.轉換價格 | 52.47元 |
| 7.轉換期間 | 债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屆滿40日之翌日起(不含發行日) |
| 至到期日前10日止,依相關法令及受託契約之規定,隨時向本公司 | |
| 請求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 | |
| 8.債券持有人 | (A)債券持有人得分別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屆滿三年當日,要求本 |
| 之賣回權 | 公司依債券面額加計年利率1.75%之利息補償金且以每半年為計 |
| 算基礎所得之金額(以下稱提前贖回金額)將本轉換公司債全部 | |
| 或部分贖回。 | |
| (B)若本公司普通股於台灣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債券持有人得依 | |
| 提前贖回金額將本轉換公司債全部或部分贖回。 | |
| (C)若本公司發生本轉換公司債受託契約所定義之控制權變動情事 | |
| 時,債券持有人得依提前贖回金額將本轉換公司債全部或部分 | |
| 贖回。 9.債券發行人 (A)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之日起屆滿三年至到期日前,如本 |
|
| 之贖回權 | 公司普通股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以當時匯率換算為美 |
| 元,連續30個營業日中有20個交易日,達提前贖回金額乘以當 | |
| 時轉換價格(以訂價日議定之固定匯率為美金)除以面額後所得 | |
| 之總數之130%以上時,本公司得依提前贖回金額贖回全部或部 | |
| 分本轉換公司債。 | |
| (B)百分之九十以上之本轉換公司債已被贖回、經債券持有人行使 | |
| 轉換權、買回並註銷時,本公司得依提前贖回金額將尚流通在 | |
| 外之本轉換公司債全部贖回。 | |
| (C)依中華民國稅務法令變更,致使本公司於發行日後因本轉換公 | |
| 司債而稅務負擔增加或必須支付額外之利息費用或增加成本 | |
| 時,本公司得依提前贖回金額贖回全部本轉換公司債。 | |
| 可轉換公司債包括主契約債務工具及轉換選擇權衍生工具,主契約部分原始認列 | |
| 之有效利率為1.6593%;轉換選擇權衍生工具係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經股東常會決議發放民國一〇六年度現金股 | |
| 利,自民國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除息基準日)起,轉換價格調降為50.94元。 | |
| 本公司發行之第一次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業已於民國一〇七年第一季由債券 | |
| 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全數轉換完畢。 |
(十二)融資租賃負債
-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與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變更公司名 稱為台灣美光晶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美光晶圓公司)簽訂長期租賃 合約,承租之租賃標的物座落於桃園市龜山區文化里復興三路667號之部分房地(含 附屬設備),期間自簽約日至民國一百二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含自動延長租約期 間)止,共354個月。每月租金為建築物(含附屬設備)2,058千元及土地310千元,建 築物因租賃開始時按各期租金所計算之現值總額,達租賃資產公平價值90%以上而 適用資本租賃,土地則適用營業租賃。
- 2.承租建築物適用資本租賃,隱含利率5.88%,租賃期間開始日之應付租賃款總額及 租賃資產之公平價值均為345.637千元。
- 3.承租土地適用營業租賃,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認列之租金支出分別為0千 元及620千元已全數支付。
- 4.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三月與台灣美光晶圓公司協議約定終止租賃合約,於租賃終 止日除列應付租賃款,並將租賃標的物及應付租賃款帳面價值差額認列除列應付租 賃款利益63.542千元。
(十三)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書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07.12.31 | 106.12.31 | |
|---|---|---|
| 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 1,025,794 | 984,774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488,491) | (458,977) |
| 淨確定福利淨負債 | 537,303 | 525,797 |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稱 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 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488,491千元。勞 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 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 S | 984,774 | 898,602 |
|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 17,675 | 16,893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一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 30,568 | 82,226 | |
| 計書支付之福利 | (7,223) | (12,947) | |
|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 1,025,794 | 984,774 |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 $107$ 年度 | $106$ 年度 | |
|---|---|---|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458,977 |
445,089 |
| 利息收入 | 5,822 | 5,660 |
|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 | ||
| 一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 12,472 | (1,319) |
|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 13,998 | 13,918 |
|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 (2,778) | (4,371) |
|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488,491 | 458,977 |
(4)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 5,365 |
5,660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之淨利息 | 12,310 | 11,233 | |
| 計畫資產預計報酬 | (5,822) | (5,660) | |
| 11,853 | 11,233 | ||
| 營業成本 | \$ 7,799 |
7,759 | |
| 營業費用 | 4,054 | 3,474 | |
| 11,853 | 11,233 |
(5)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再衡量數
| ________ | ||
|---|---|---|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1月1日累積餘額 | 11,729 | (57,613) |
| 本期認列 | 14,477 | 69,342 |
| 所得稅稅率變動 | (2,571) | |
| 12月31日累積餘額 | 23,635 | 11,729 |
(6)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所使用之主要精算假設如下:
| 107.12.31 | 106.12.31 | |
|---|---|---|
| 折現率 | $1.25 \%$ | $1.25 \%$ |
| 未來薪資增加 | $2.85\%$ | 2.85 % |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〇七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11,860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8.7年。
(7)敏感度分析
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 福利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 |||
|---|---|---|---|
| 增加金額 | 減少金額 | ||
| 107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變動0.25%) | 41,904 | (39, 885) | |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1%) | 178,420 | (149, 450) | |
| 106年12月31日 | |||
| 折現率率(變動0.25%) | 43,318 | (41, 134) | |
|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1%) | 184,951 | (153, 472)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書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之提繳 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本公司提撥固定金額至 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128,883千元及115,738千元,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四)所得稅
總統府於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七日頒布所得稅法修正案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自民國 一〇七年度起由17%調高至20%。
1.本公司之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所得稅費用明細如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 ||
| 當期產生 | 2,189,904 | 1,502,559 |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 15,009 | 8,597 |
| 所得稅費用 | 2,204,913 | 1,511,156 |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下的所得稅利益明 細如下:
| $107$ 年度 | 106年度 |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S | 3,619 | 14,203 |
| 所得稅稅率變動 | 2,571 | ||
| 6,190 | 14,203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1,602,346 |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 $F:$
| $107$ 年度 | 106年度 | |
|---|---|---|
|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額 | \$ 8,313,308 |
7,104,824 |
| 永久性差異 | (86,173) | 1,318,163 |
|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 178,361 | 96,495 |
|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當期課稅利益 | (8,405,496) | (8,519,482) |
| 前期核定差 | 15,009 | 8,597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 2,187,695 | 1,502,491 |
| 所得基本稅額 | 2,209 | 68 |
| 計 合 |
2,204,913 | 1,511,156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虧損扣抵
| 107.12.31 | 106.12.31 |
|---|---|
| 843,280 | 7,863,392 |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 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本公 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課稅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 虧損年度 | 尚未扣除之虧損 |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
|---|---|---|
| 民國101年度(核定數) | 511,687 | 民國111年度 |
| 民國102年度(核定數) | 3,704,714 | 民國112年度 |
| 4,216,401 |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 虧損扣抵 | 其 | 他 | 合 | 計 | ||
|---|---|---|---|---|---|---|
| 民國107年1月1日 | $\mathbf S$ | 297,195 | 620,508 | 917,703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201, 406) | 127,133 | (74, 273) | |||
| 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3,619 | 3,619 | ||||
| 所得稅稅率變動影響(借記)貸記損益表 | (95, 789) | 106,930 | 11,141 | |||
| 所得稅稅率變動影響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2,571 | 2,571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 | S | 860,761 | 860,761 | |||
| \$ | 807,371 | 61,911 | 869,282 | |||
| 民國106年1月1日 | (510, 176) | 544,394 | 34,218 | |||
| (借記)貸記損益表 | 14,203 | 14,203 | ||||
| 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106年12月31日 |
S | 297,195 | 620,508 | 917,703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 |
||||||
| 未實現 | ||||||
| 評價損益 | 其 | 他 | 合 | 計 | ||
| 民國107年1月1日 | $\overline{\mathbb{S}}$ | $\overline{63,132}$ | 63,132 | |||
| 貸記損益表 | (74, 273) | (74, 273) | ||||
| 所得稅稅率變動影響借記損益表 | 11,141 | 11,141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 | S | |||||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 1,602,346 | 28,914 | 1,631,260 | ||
| 借記損益表 | ||||||
| 34,218 | 34,218 | |||||
| 貸記其他綜合損益 | (1,602,346) | (1,602,346) |
3.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五年度。
(十五)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300,000,000 千元,每股面額10元,均為30,000,000千股。前述額定股本總額均為普通股,實收股 本為31,032,389千元及29,639,382千元。所有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流通在外股數調節表如下:
(以千股表達)
| 普 通 |
股 | |
|---|---|---|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1月1日期初餘額 | 2,963,938 | 2,748,566 |
| 轉換公司債轉換 | 73,284 | 215,372 |
| 債權換權利證書轉換 | 22,396 | |
| 員工認股權執行 | 43,621 | |
| 12月31日期末餘額 | 3,103,239 | 2,963,938 |
1.普通股之發行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因海外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行使轉 換權而發行新股分別為73.284千股及215.372千股,以面額發行,總金額分別為 732.839千元及2.153.724千元,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另,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債券換股權利證書計22,396千股, 總金額為223.958千元,業已於民國一〇七年第一季全數轉列普通股股本並辦妥法定 登記程序。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及八月十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員工行 使認股權發行新股1,819千股及41,802千股,以面額發行,每股認購價格分別為34.3 元及33.1元,增加普通股股本總金額為436.210千元,業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所有 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取。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第四季因辦理員工行使認股權發行新股196千股,每股 認購價格為33.1元,總金額為6.488千元,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止,帳列 預收股本項下。
- 資本公積
| 107.12.31 | 106.12.31 | |
|---|---|---|
| 股份基礎給付 | 2,844,690 | 2,127,034 |
| 發行股票溢價 | 30,712,310 | 25,150,157 |
|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 ۰ | |
| 33,557,005 | 27, 277, 191 |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 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 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 $\circ$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每年度總決算稅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 積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 不在此限;並於必要時依相關法令提列特別盈餘公積,當年度如尚有盈餘,併同以 前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股東股利分配案,提請股東常會決議分配股 東股利或依業務需要酌予保留盈餘。
本公司產業發展屬高科技資本密集產業,正值產業成長階段,配合公司長期 財務規劃,依照本公司資金預算,做適當之股利分派,其中股票股利之發放不得 超過當年度全部股利之百分之五十。
(1)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 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 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2) 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審字第1010012865號今規定,本公司 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與所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餘額之差額,自當期損益與前期未分配盈餘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屬前 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 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 盈餘分配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〇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及一〇六年五月二十六日經股東常 會決議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股利之金額如 下:
106年 亩
| $100 + 12$ | ||||
|---|---|---|---|---|
| 配股率(元) | 額 | |||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 ||||
| 金 現 |
\$ | 3.51 | 10,879,288 | |
| 105年度 | ||||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 配股率(元) | 額 | ||
| 現 金 |
\$ | 1.50 | 4,122,848 |
$\sim$ 39 $\sim$
4.庫藏股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規定自證券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增減變動 如下:
| 買回原因 | ||||||
|---|---|---|---|---|---|---|
| 轉讓予員工 | 合 | 計 | ||||
| 千股 | 金額 | 千股 | 金額 | 千股 | 金額 | |
| 民國107年1月1日餘額 | ٠ | $\overline{\phantom{a}}$ | ٠ | ۰ | ||
| 本期買回 | 20,000 | 1,146,932 | 30,445 | 1,635,743 | 50,445 | 2,782,675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20,000 | 1,146,932 | 30,445 | 1,635,743 | 50,445 | 2,782,675 |
依上段所述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 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公司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 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以民國一〇七年九月三十日為計算基準,本公司可買回 本公司股數最高上限為310,142千股,收買股份金額最高上限為127,955,392千元,本 公司截至該日止尚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事。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 東權利。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之子公司培仁股份有限公司業已 全數出售持有本公司之股票,每股以本公司股票平均市價出售,因該金額較本公司 庫藏股帳面金額低,故沖減資本公積4,331千元,餘不足額沖減保留盈餘283,808千 元。
5.其他權益(稅後淨額)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
透過其他 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
合 | 計 | |
|---|---|---|---|---|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39, 163) |
(39, 163) | ||
| 换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140, 573) | (140, 573) | ||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 ||||
|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份額 | (94,098) | (94,098) | ||
| 民國107年12月31日餘額 | (179, 736) | (94,098) | (273,834) |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之兒換差額 |
備供出售 金融商品 未實現(損)益 |
合 | 計 | ||
|---|---|---|---|---|---|
| 民國106年1月1日 | S | (16, 846) | 7,805,947 | 7,789,101 | |
|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22,317) | ٠ | (22,317)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7,805,947) | (7,805,947) | |||
| 民國106年12月31日餘額 | (39, 163) | (39, 163) |
(十六)股份基礎給付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計有下列三項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第七次 | 第八次 | 第九次 | |
|---|---|---|---|
| 員工認股證 | 員工認股證 | 員工認股證 | |
| 給與日 | 100.3.21 | 105.5.10 | 105.8.11 |
| 給與數量 | 70,000 | 97,500 | 2,500 |
| 執行價格(元) | 14.6 | 38.0 | 36.6 |
| $($ 註1~7) | |||
| 合約期間 | 8年 | 8年 | 8年 |
| 既得條件 | 居滿時二年按一定時 | 居滿時二年按一定時 | 居滿時二年按一定時 |
| 程及比例 | 程及比例 | 程及比例 |
- 註1:本公司於民國一〇〇、一〇一及一〇二年度因辦理私募現金增資,依員工認股權憑 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分別調整第七次員工認股證之認股價格至新台幣6.0、5.1及4.3元。
- 註2: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度因辦理減資,依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調整第七次員工 認股證之認股價格至新台幣43元。
- 註3: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度因發放現金股利,依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調整第七 次員工認股證之認股價格至新台幣41.5元。
- 註4: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度因辦理現金增資,依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調整第七 次員工認股證之認股價格至新台幣40.9元。
- 註5: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度因發放現金股利,依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分別調整第 七次及第八次員工認股證之認股價格至新台幣38.0及35.3元。
- 註6: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六年度因發放現金股利,依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分別調整第 七次、第八次及第九次員工認股證之認股價格至新台幣36.9、34.3及35.5元。
- 註7:本公司於民國一○七年度因發放現金股利,依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分別調整第 七次、第八次及第九次員工認股證之認股價格至新台幣35.6、33.1及34.3元。
1.給與日公允價值之衡量參數
本公司採用Black-Scholes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員工認股選擇權之公允價 值,假設資訊及公允價值彙總如下:
| 第七次 | 第八次 | 第九次 | |
|---|---|---|---|
| 員工認股權 | 員工認股權 | 員工認股權 | |
| 股利率 | |||
| 預期價格波動性 | 53.79 % | 55.47 % | 45.80 $\%$ |
| 無風險利率 | $0.9307\%$ | $0.5728 \%$ | $0.529\%$ |
| 每單位認股選擇權公平價值(元) \$ | 5.91 | 18.77 | 15.3 |
預期波動率以加權平均歷史波動率為基礎,並調整因公開可得資訊而預期之變 動;認股權存續期間依本公司各該發行辦法規定;無風險利率以政府公債為基礎。 2.員工認股權計畫之相關資訊
(以千單位表達)
106年度
459,573
107年度
717,656
$\overline{\mathbb{S}}$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加權平均履 約價格(元) |
認股權 量 數 |
加權平均履 約價格(元) |
認股權 量 數 |
||
| 1月1日流通在外 | 35.34 | 155,374 | 36.37 | 162,030 | |
| 本期執行 | 33.12 | (43, 817) | |||
| 本期沒收 | 33.99 | (2,175) | 35.09 | (6,656) | |
| 12月31日流通在外 | 34.49 | 109,382 | 35.34 | 155,374 | |
| 12月31日可執行 | 35.50 | 62,992 | 36.90 | 61,060 |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流通在外之認股權資訊如下:
| 107.12.31 | 106.12.31 | |
|---|---|---|
| 執行價格區間(元) | $33.1 \times 35.6$ | $34.30 - 36.90$ |
| 剩餘合約期間(年) | $0.22 - 5.61$ | $122 - 6.61$ |
3.員工酬勞費用
因員工認股權憑證所產生之費用 (十七)每股盈餘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39,361,625 | 40,281,927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 3,074,181 | 2,806,025 |
| 基本每股盈餘(元) | 12.80 | 14.36 |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 39,361,625 | 40,281,914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 3,074,181 | 2,806,025 |
| 員工認股權發行之影響 | 69,935 | 68,133 |
| 員工股票酬勞之影響 | 34,252 | 19,564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 3,178,368 | 2,893,722 |
| 稀釋每股盈餘 (元) | 12.38 | 13.92 |
民國一〇六年度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因其具反稀釋作用,故未納入 稀釋每股盈餘計算。
(十八)客户合約之收入
1.收入之細分
| 107年度 製造部門 |
||
|---|---|---|
| 主要地區市場: | ||
| 台 | 灣 | \$ 37,960,881 |
| 日 | 本 | 4,299,628 |
| 中 | 國 | 25,386,192 |
| 美 | 國 | 10,216,103 |
| 其他國家 | 6,407,148 | |
| 84,269,952 | ||
| 主要產品線: | ||
| 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 | \$ 84,128,271 |
|
| 其 | 他 | 141,681 |
| 84,269,952 | ||
民國一〇六年度之收入金額請詳附註六(十九)。
2.合約餘額
| 107.12.31 | 107.1.1 | |
|---|---|---|
|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 481 | 3,577 |
|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 10,217,057 | 9,047,022 |
| 計 合 |
10,217,538 | 9,050,599 |
應收票據及帳款與其減損之揭露請詳附註六(三)。
(十九)收 $\lambda$
| $106$ 年度 | ||
|---|---|---|
| 商品銷售 | 53,941,690 | |
| 其 他 |
144,561 | |
| $\mathbf{s}$ | 54,086,251 |
民國一〇七年度之收入金額請詳附註六(十八)。
(二十)員工酬勞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按當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前之稅前淨利提百 分之一至百分之十二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 項員工酬勞發給股票或現金之對象,包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740,000千元及 1,364,013千元,係以本公司截至該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酬勞之金額乘上本公司章 程所訂定之員工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該段期間之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之民國一〇七年度員工酬勞金額與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 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之員工酬勞於民國一〇七年度實際配發金額降低為 1,362,183千元,致員工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民國一〇六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認列金 額不同,其差異數1,830千元認列為民國一〇七年度之損益。
(廿一)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銀行存款及短期票券利息收入 | 899.044 | 235,724 |
| 融資租賃利息收入 | 119,578 | 150,240 |
| 1,018,622 | 385,964 |
2.其他利益及損失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S | 16,859 | 3,230 |
| 處分應付租賃款利益 | 63,542 |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利益 | 32,106,247 | ||
| 非金融資產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 109,745 | (488,988) | |
| 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 1,231,734 | (924, 980)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淨損失 | (281, 107) | (7,981,043) | |
| 處分子公司 | 497 | ||
| 其他 | 125,812 | 336,228 | |
| 1,203,540 | 23,114,236 |
106年序
3.財務成本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銀行借款 | 26 | 352,567 |
|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借款 | 69,898 | |
| 其他關係人借款 | 20,238 | |
| 應付租賃款 | 2,700 | |
| 海外可轉換公司債利息攤銷 | 5,105 | 175,186 |
| 其他 | 194 | 184 |
| 減:利息資本化 | (163,901) | |
| 5,325 | 456,872 |
(廿二)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之重分類調整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6$ 年度
| 當年度產生之公允價值淨變動數 | \$24,300,300 |
|---|---|
| 公允價值淨變動數重分類至捐益 | (32,106,247)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淨變動數 | $S_{(7,805,947)}$ |
(廿三)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本公司之客戶集中在廣大之高科技產業客戶群,為減低應收帳款信用風險, 本公司持續地評估客戶之財務狀況,必要時會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保證。本公司 仍定期評估應收帳款回收之可能性並提列備抵損失,而預期信用減損損失(呆帳損 失)總在管理階層預期之內。本公司於民國一○七年及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應收帳款餘額中分別有61.70%及82.46%各由五家及八家客戶組成,使本公司有信 用風險顯著集中之情形。
(3)應收款項之信用風險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之信用風險暴險資訊請詳附註六(三)。
其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其他應收款、定期存單及存出保證金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係列報於其他應收款、現金及約當現金及其他非 流動資產)。
本公司其他應收款、持有之定期存款及存出保證金,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為 信用良好之對象或具投資等級以上之金融機構,故視為信用風險低。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無因 十二個月預期信用損失或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而須提列備抵損失之情形。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 帳面金額 | 合 約 現金流量 |
6個月 以内 |
6-12個月 | $1 - 2 + 1$ | 2-5年 | 超過5年 | |
|---|---|---|---|---|---|---|---|
| 107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 4,579,702 |
4,576,702 | 4,579,702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30,309,552 | 30,309,552 | 30,309,552 | ||||
| \$ 34,889,254 | 34,886,254 | 34,889,254 | |||||
| 106年12月31日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 3,324,946 |
3,324,946 | 3,324,946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7,301,770 | 7,301,770 | 7,301,770 | ||||
| 應付公司債 | 3,286,711 | 3,759,096 | 3,759,096 | ||||
| 小 計 |
13,913,427 | 14,385,812 | 10,626,716 | 3,759,096 | |||
| 衍生金融負債 | |||||||
| 非避險之衍生工具 | \$ 382,295 |
382,295 | 382,295 | ||||
| 嵌入式衍生工具-可轉換公司債 | 1,856,146 | ||||||
| 小 計 |
2,238,441 | 382,295 | 382,295 | ||||
| 合 計 |
\$16,151,868 | 14,768,107 | 11,009,011 | 3,759,096 |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
3.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本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 107.12.31 | 106.12.31 | |||||||
|---|---|---|---|---|---|---|---|---|
| 外幣 | 匯率(元) | 新台幣 | 外幣 | 匯率(元) | 新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金 | \$1,565,780 | 30.733 | 48,121,117 | 1,333,247 | 29.848 | 39,794,756 | |
| 日 | 幣 | 3,219,721 | 0.2772 | 892,507 | 4,775,053 | 0.2641 | 1,261,091 | |
| 歐 | 元 | 7 | 35.1670 | 246 | 25 | 35.608 | 890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 金 | 785,778 | 30.733 | 24,149,315 | 552,528 | 29.848 | 16,491,856 | |
| 日 | 幣 | 2,644,019 | 0.2772 | 732,922 | 1.151.036 | 0.2641 | 303,989 | |
| 歐 | 元 | 4,387 | 35.167 | 154,278 | 1,567 | 35.608 | 55,798 | |
(2)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含 關係人)、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捐益。於 民國一〇七年及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歐元及日幣貶值 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之稅前淨 利將分別增加239,774千元及242,051千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由於本公司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採彙整方式揭露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資訊,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外幣兌換利益(損失)(含已實現及未實現) 分別為1.231.734千元及924.980千元。
4.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以重複性為基礎按公允價值衡 量。各種類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包括公允價值等級資 訊,但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帳面金額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者,依規 定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列示如下:
| 107.12.31 | ||||||
|---|---|---|---|---|---|---|
| 公允價值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計 合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46,338,574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 10,217,538 | |||||
| 其他應收款 | 1,136,359 | |||||
| 應收租賃款(含一年內到期者) | 1,043,501 | |||||
| 合 計 |
\$58,735,972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 4,579,702 S.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30,309,552 | |||||
| 計 合 |
\$34,889,254 | |||||
| 106.12.31 | |||||
|---|---|---|---|---|---|
| 公允價值 | |||||
| 放款及應收款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計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32,626,041 | ۰ | ۰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 9,050,599 | ۰ | |||
| 其他應收款 | 11,279,823 | ٠ | $\blacksquare$ | ||
| 應收租賃款(含一年內到期者) | 1,353,253 | ||||
| 合 計 |
\$54,309,716 |
| 106.12.31 | |||||
|---|---|---|---|---|---|
| 公允價值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 帳面金額 | 第一級 | 第二級 | 第三級 | 計 合 |
| 負債 | |||||
| 衍生金融負債 | \$2,238,441 | 2,238,441 | 2,238,441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 3,324,946 | ||||
| 其他應付款(含關係人) | 7,301,770 | ||||
| 應付公司債 | 3,286,711 | 3,405,337 | 3,405,337 | ||
| 計 小 |
\$13,913,427 | 3,405,337 | 3,405,337 | ||
| 合 計 |
\$16,151,868 | 5,643,778 | 5,643,778 |
(2)非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本公司估計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工具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2.1)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若有成交或造市者之報價資料者,則以最近成交價格及報價資料作為評 估公允價值之基礎。若無市場價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採用 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為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允價值。
(3)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3.1)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 信。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無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如 下:無活絡市場債務工具投資及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使用二元樹可轉債 評價模型及二元樹模型評價歐式買權契約估算公允價值,其主要假設係採用 同產業公司波動率評估法。
(3.2)衍生金融工具
係根據廣為市場使用者所接受之評價模型評價,例如折現法及選擇權定 價模型。遠期外匯合約通常係根據目前之遠期匯率評價。
(4)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等級並無任何移轉之情事。 (廿四)財務風險管理
$1.$ 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1)$ 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2.風險管理架構
董事會全權負責成立及監督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架構,並以負責發展及控管本公 司之風險管理政策。
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之建置係為辨認及分析本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設定適 當風險限額及控制,並監督風險及風險限額之遵循。風險管理政策及系統係定期覆 核以反映市場情況及本公司運作之變化。本公司透過訓練、管理準則及作業程序, 以發展有紀律且具建設性之控制環境,使所有員工了解其角色及義務。
本公司之董事會監督管理階層如何監控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之遵循,及 覆核本公司對於所面臨風險之相關風險管理架構之適當性。內部稽核人員協助本公 司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該等人員進行定期及例外覆核風險管理控制及程序,並將 覆核結果報告予董事會。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銀行存款及投資。 $(1)$ 應收帳款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本 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素可 能會影響信用風險。
本公司已建立授信政策,依該政策本公司在給予標準之付款及運送條件及條 款前,須針對每一新客戶個別分析其信用評等。本公司之覆核包含,若可得時, 外部之評等,及在某些情況下,銀行之照會。採購限額依個別客戶建立,係代表 無須經管理階層核准之最大未收金額。此限額經定期覆核。未符合集團基準信用 評等之客戶僅得以預收基礎與本公司進行交易。
本公司設置有備抵損失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投資預期信用損失之估計。 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分,及為了 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分。組合損失 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 投
資
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衡量並監控。由 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級以上之金融機 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本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 相關義務之風險。本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本公司在一般及具壓力之 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捐失或使 本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本公司使用作業基礎成本制以估計其產品及服務之成本,以協助本公司監控現 金流量需求及最適之投資現金報酬。一般而言,本公司確保有足夠之現金以支應六 十天之預期營運支出需求,包括金融義務之履行,但排除極端情況下無法合理預期 的潛在影響,如:自然災害。另外,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使用 之借款額度共計15.337.000千元。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公 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 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本公司為管理市場風險,從事衍生工具交易,並因此產生金融負債。所有交易 之執行均遵循董事會之指引。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暴露於非以各該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售、採購及借款交易 所產生之匯率風險。集團企業之功能性貨幣以新台幣為主、亦有美金、日幣及歐 元。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金、日幣及歐元。
借款利息係以借款本金幣別計價。一般而言,借款幣別係與本公司營運產生 之現金流量之幣別相同,主要係新台幣。
(2)其他市價風險
本公司除了為支應預期之耗用及銷售需求外,並未簽訂商品合約;該等商品 合約非採淨額交割。
(廿五)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本公司於民國一○七年度及一○六年度之非現金交易投資及籌資活動如下: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籌資活動
107年度 106年度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3,240,750 10,755,348
(廿六)資本管理
董事會之政策係維持健全之資本基礎,以維繫投資人、債權人及市場之信心以及 支持未來營運之發展。資本為本公司之權益總額。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本公司與同業相同,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 控管資本,報導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 107.12.31 | 106.12.31 | |
|---|---|---|
| 負債總額 | 38,258,740 | 18.516.514 |
|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 (46,338,574) | (32,626,041) |
| 淨負債 | (8,079,834) | (14, 109, 527) |
| 權益總額 | 164,907,298 | 131,999,865 |
| 負債資本比率 | $(4.90)\%$ | $(10.69)\%$ |
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方式並未改變。
七、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涵蓋期間內本公司之子公司及其他與本公司有交易之關係人如 $F$ :
| 關係人名稱 |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補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註1) |
| 南亞科技美國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南亞科技德拉瓦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南亞科技香港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南亞科技日本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南亞科技國際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南亞科技歐洲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南亞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 南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關係人 |
|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關係人 |
|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關係人 |
| 福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關聯企業(註2) |
| 台塑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關係人 |
| 台塑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關係人 |
| 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關係人 |
| 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關係人 |
|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關係人 |
| 台化地毯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關係人 |
| 台塑水化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其他關係人 |
|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
- 註1: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二月二十六日全數處分持有股權並喪失控制,自該 日起已非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 註2:該公司與本公司之關係原為其他關係人,自民國一〇七年七月二十五日起 取得該公司之重大影響力並成為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
- 銷售商品予關係人
| 銷 | 貨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
|---|---|---|---|---|---|
| 關係人類別 | 107年度 | 106年度 | 107.12.31 | 106.12.31 | |
| 子公司: | |||||
| 南亞科技美國公司 | 9,918,899 | 3,267,321 | 2,500,336 | 540,833 | |
| 其他子公司 | 8,376,751 | 7,666,071 | 1,312,104 | 1,868,840 | |
| 其他關係人 | 6,023 | ||||
| \$18,295,650 | 10,939,415 | 3,812,440 | 2,409,673 |
本公司銷售予子公司及其他關係人之銷貨條件則與一般銷售價格無顯著不同, 其收款期限為O/A60天~180天及次月15日前。關係人間之應收款項並未收受擔保 品,且經評估後無須提列預期信用損失(呆帳費用)。
2.向關係人購買商品
| 進 | 貨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
|---|---|---|---|---|---|
| 關係人類別 | 107年度 | 106年度 | 107.12.31 | 106.12.31 | |
|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 77,917 \$ |
52,746 | 5,626 | 4,750 | |
| 關聯企業 | 5,390 | ||||
| 其他關係人: | |||||
| 台塑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29,352 | 1,375,540 | 322,068 | 290,134 | |
| 其他關係人 | 172,238 | 67,162 | 4,370 | 4,862 | |
| 1,984,897 | 1,495,448 | 332,064 | 299,746 |
本公司對上述公司之進貨價格與本公司向一般廠商之進貨價格無顯著不同。其 付款期限為一至二個月,與一般廠商並無顯著不同。
3.委外加工
| 交易金額 |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 | ||||
|---|---|---|---|---|---|
| 關係人類別 | 107年度 | 106年度 | 107.12.31 | 106.12.31 | |
| 關聯企業 | 6,161,227 |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 931,059 | ||
| 其他關係人 | |||||
| 福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310,380 | 889,629 | |||
| 6,161,227 | 5,310,380 | 931,059 | 889,629 |
本公司對上述關係人之付款期間為月結60天內付款。
4.提供收受勞務
| 其他收益 | 管理費用 |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 | ||||
|---|---|---|---|---|---|---|
| 關係人類別 | 107年度 | 106年度 | 107年度 | 106年度 | 107.12.31 | 106.12.31 |
| 子公司: | ||||||
| 南亞科技美國公司 | \$ 308 |
|||||
| 南亞科技歐洲公司 | 185 | $\blacksquare$ | ۰ | |||
| 南亞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۰ | 54,137 | 29.795 | 3,923 | 2,132 | |
| 南亞科技德拉瓦公司 | 154 | $\overline{\phantom{a}}$ | 424.451 | 372,034 | 41,493 | 36,107 |
| 補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00 | 5,469 | 964 | |||
| 647 | 1,200 | 478,588 | 407,298 | 45,416 | 39,203 |
5.向關係人借款
| 財務成本 | ||
|---|---|---|
| 關係人類別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 69,898 | |
| 其他關係人: | ||
| 南亞電路板股份有限公司 | 14,725 | |
| 其他關係人 | 5,513 | |
| $\blacksquare$ | 90,136 |
6.財產交易
(1)取得機器設備:
| 取得價款 |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 | |||||
|---|---|---|---|---|---|---|
| 107年度 | 106年度 | 107.12.31 | 106.12.31 | |||
| 對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 391 | 739,269 | $\overline{a}$ | 84,472 | ||
| 其他關係人 | 8.017 | 214,025 | 104 | 83,129 | ||
| S | 8.408 | 953,294 | 104 | 167,601 |
(2)取得金融資產
| 107年度 | 107.12.31 | ||||
|---|---|---|---|---|---|
| 交易股數 | 其他應付款 | ||||
| 關係人類別 | 帳列項目 | (千股) | 交易標的 | 取得價款 | 一關係人 |
| 關聯企業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84,022 福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權 |
3,049,999 | ٠ | |
| 子公司一南亞科技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南亞科技國際有限 | ||||
| 國際有限公司 | 1 公司 | 30,888,000 | 20,591,110 | ||
| 33,937,999 | 20,591,110 |
7.租 賃
| 交易金額 | ||
|---|---|---|
| $107$ 年度 | 106年度 | |
| 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 | 228,800 | 213,509 |
$\overline{AB}$
$\sqrt{2}$
向對本公司具重大影響力之個體承租之租賃價格係參考當地一般租金水平,並 依租賃契約規定按月支付租金。
(四)主要管理階層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階層人員報酬包括: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55,335 | 21,266 |
| 股份基礎給付 | 18.957 | 12,004 |
| 74,292 | 33,270 |
有關股份基礎給付之說明請詳附註六(十六)。
八、質押之資產:無。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107.12.31 | 106.12.31 | |
|---|---|---|
| 由銀行提供關稅貨物稅記帳保證金額 | 1,035,000 | 595,000 |
| 已開立未使用之信用狀 | 419.639 | 113,261 |
| 計 合 |
1,454,639 | 708,261 |
(二)或有負債:
- 1.於民國九十九年中,本公司遭巴西司法部指稱涉及國際壟斷行為而影響巴西DRAM 市場,與其他國際大廠及個人同列為調查對象。本公司已委請律師全力配合處理相 關案件,以確保本公司之權益。
-
2.美國Lone Star Silicon Innovations LLC.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十月向美國東德州地方法 院控告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南亞科技美國公司及南亞科技德拉瓦公司侵害該公 司專利,本案已於民國一〇六年七月移轉至美國北加州地方法院審理,並於民國一 ○七年一月判決駁回原告之訴,目前原告上訴中,本公司已委請律師全力配合處理 相關案件,以確保本公司之權益。
-
3.台灣美光與台灣美光晶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灣美光晶圓公司)宗成股份 轉換,本公司與美商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關係公司原合資合約隨同終止,雙 方協議簽署合作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 (1)在合資合約共同經營期間,特定台灣美光晶圓公司環安及廠務系統等之預估改善 費用約5.403萬美元,本公司分擔50%,預估為2.701.5萬美元(約新台幣8.5億元), 業已於民國一〇五年底估列入帳,表列其他應付款,屆時將依實際發生金額分 攤。截至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業已分攤支付90萬美元(約新台 幣2.700萬元)。
- (2)未來兩年內至五年內,若發生有環安及廠務相關事項,於股份轉換基準日前已存 在,且違反法令,所引起之罰款、改善成本及停工減產損失,本公司將分攤50%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一日至一月十一日自證券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計 19,691千股,以維護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總金額為1,029,879千元,買回區間價格為 50.60元至54.97元間。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為維護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 益,辦理銷除已買回之股份計50,136千股,減少普通股股本總金額為501.360千元,亦訂定 同日為減資基準日。
本公司業已於民國一〇八年一月四日完成執行子公司南亞科技國際有限公司10億美元 設立投資案並於同日撥付餘投資款美金670,000千元(約新台幣20,707千元)予該子公司。
十二、其 他
| 能 別 功 |
107年度 | 106年度 | ||||
|---|---|---|---|---|---|---|
| 質別 性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者 ' 用 費 |
計 合 |
屬於營業 成本者 |
屬於營業 用者 費 |
合 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3,945,782 | 1,924,169 | 5,869,951 | 3,473,249 | 1,516,321 | 4,989,570 |
| 勞健保費用 | 175,515 | 67,033 | 242,548 | 158,272 | 60,050 | 218,322 |
| 退休金費用 | 92,607 | 48,129 | 140,736 | 87,708 | 39,263 | 126,971 |
| 董事酬金 | 41,313 | 41,313 | 26,846 | 26,846 |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68,850 | 22,730 | 91,580 | 61,475 | 20,251 | 81,726 |
| 折舊費用 | 11,827,103 | 148,113 | 11,975,216 | 8,357,226 | 61,172 | 8,418,398 |
| 攤銷費用 | 97,298 | 97,298 | 141,088 | 141,088 |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本公司民國一〇七年度及一〇六年度員工人數分別為3.157人及2.923人,其中未兼任 員工之董事人數均為10人。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七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 持有之 | 有價證券 | 與有價證券 | 期 | |||||
|---|---|---|---|---|---|---|---|---|
| 司 公 |
種類及名稱 | 發行人之關係 | 帳列科目 | 股數(千股 或千單位) |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公允價值 | 備註 |
| 本公司 | Memoright (Cayman) Co., r LTD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九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
單位:千股
| 買、費 | 有償證券 | 帳列 | 交易 | 期初 | 期 末 | ||||||||||
|---|---|---|---|---|---|---|---|---|---|---|---|---|---|---|---|
| 之公司 | 稳频及 蘊 |
科目 | 對象 | 關係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金額 | 股數 | 售價 | 帳面 成本 |
處分 損益 |
股數 | 金額 | 備註 |
| 福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 | 採用權益法 福懋科技股 關聯企業 之投資 |
份有限公司 | 84.022 | 3,049,999 | 84.022 | 3,006,603 | (註) | |||||||
| 南亞科技國際有限公司 股票 | 之投資 | 採用權益法 南亞科技國 子公司 際有限公司 |
30,888,000 | 30,736,892 |
註:有關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說明請詳附註六(六)。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 進(銷)貨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 之公司 | 交易對象 稱 名 |
係 關 |
進 (銷) 旮 |
額 金 |
佔總進 (銷) 貨 之比率 |
授信 期間 |
單 價 |
授信期間 | 餘 額 |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
備註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美國公司 | 子公司 | (銷貨) | (9,918,899) | $(11.77)$ % | 0/A $60 - 90$ 天 |
2,500,336 | 24.47 %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香港公司 | 子公司 | (銷貨) | (192, 683) | $(0.23)\%$ | O/A $60 - 90$ 天 |
28,948 | 0.28 $\frac{0}{0}$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日本公司 | 子公司 | (銷貨) | (4,297,141) | $(5.10)$ % | 0/A 180天 |
701,225 | 6.86 0/2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歐洲公司 | 子公司 | (銷貨) | (3,864,670) | (4.59)% | 0/A $60 - 90$ 天 |
581,931 | 5.70 $\frac{0}{0}$ |
|||
| 本公司 | 台塑勝高公司 | 其他關係人 | 進貨 | 1,729,352 | 11.66 % | 0/A 60天 |
٠ | (322,068) | 7.03 $\frac{0}{0}$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帳列應收款項 | 交易對象 | 應收關係人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提列備抵 | |||
|---|---|---|---|---|---|---|---|---|
| 司 之 公 |
稱 | 關 傣 |
款項餘額 | 週轉率 | 額 金 |
處理方式 | 期後收回金額 | 損失金額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美國公司 | 子公司 | 2.500.336 | 6.52 | 1,037,246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日本公司 | 子公司 | 701,225 | 5.53 | 325,344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歐洲公司 | 子公司 | 581.931 | 5.28 | 288.589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
請詳附註六(二)。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〇七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 (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千股
| 投資公司 | 被投資公司 | 所在 | 主要營 | 原始投資金額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認列之 | ||||
|---|---|---|---|---|---|---|---|---|---|---|---|
| 稱 名 |
Z 稱 |
地區 | 業項目 | 本期期末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本期損益 | 投資損益 | 備註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美國公司 | 美國 | 經營半導體產品 之銷售業務 |
20,392 | 20,392 | $\overline{2}$ | 100.00 % | 125,933 | 24,676 | 24,676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德拉瓦公司 | 美國 | 半導體產品設計 | 36,005 | 36,005 | ٠ | 100.00 % | 149,539 | 15,445 | 15,445 | |
| 本公司 | 培仁股份有限公司 | 台北市 一般進出口貿易 業務 |
325,348 | $\overline{\phantom{a}}$ | 100.00 % | 606 | 606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香港公司 | 香港 | 經營半導體產品 之銷售業務 |
66,271 | 66,271 | 20 | 100.00 % | 52,516 | 12,831 | 12,831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日本公司 | 日本 | 經營半導體產品 之銷售業務 |
20,161 | 20,161 | 100.00 % | 171,025 | (6, 593) | (6, 593) | ||
| 本公司 | 補丁科技股份公司 | 新竹市 經營半導體產品 設計 |
21,246 | (1,669) | (894) | ||||||
| 本公司 | 福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雲林縣 IC封裝測試 | 3,049,999 | 84,022 | 19.00 % | 3,006,603 | 1,420,293 | 51,700 | ||||
| 本公司 | 南亞科技國際有限公司 | 京群島 | 英屬維 一般投資業務 | 30,888,000 | ٠ | 100.00 % | 30,736,892 | 3,823 | 3,823 | ||
| 南亞科技 香港公司 |
南亞科技歐洲公司 | 德國 | 經營半導體產品 之銷售業務 |
30,056 | 30,056 | ۰ | 100.00% | 62,831 | 4,081 | 4,081 |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 大陸被投資 | 主要營業 | 收 报資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
收回投資金額 台灣匯出累 | 本期匯出或 本期期末自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 | 或間接投資 | 列投音 | 期末投 截至本期 | 資帳面 止已匯回 | |||
|---|---|---|---|---|---|---|---|---|---|---|---|
| 公司名称 | 資本額 方式 積投資金額 | 匯 出 | 收回 | 積投資金額 | 本期損益 | 之持股比例 捐 | 恆 值 |
投資收益 | |||
| 南亞科科技(深圳) 經營半導體產 | 30,272 $ (\pm -) $ | 30,272 | 30.272 | 7.013 | 100.00% | 7.013 | 14.115 | ||||
| 有限公司 | 品之销售業務 (USD985) | (USD985) | (USD985) |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註三〕 |
|---|---|---|
| 30,272 | 30,272 | 98,944,379 |
| (USD985) | (USD985) |
註一:透過南亞科技香港公司轉投資。
註二: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美元對新台幣元匯率為USD1:NTD30.733 註三:係為淨值百分之六十。
3.重大交易事項:無。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〇七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目 | 摘要 | 金 額 |
備註 |
|---|---|---|---|
| 銀行存款 | 支票存款 | 12,500 $\overline{\mathbb{S}}$ |
|
| 活期存款 | 3,039,427 | ||
| 外幣活期存款 | 2,498,697 | (註1) | |
| 約當現金 | 定期存款 | 40,382,900 | (註2) |
| 附買回債券 | 900 | ||
| 商業本票 | 404,150 | ||
| 合 計 |
46,338,574 \$ |
||
| 原幣金額(元) 註1: |
匯率 | ||
| USD 75,074,833.41 |
30.733 | ||
| JPY 689,612,202.00 | 0.2772 | ||
| EUR 7,434.88 |
35.167 |
| 註2: | 銀行別 | 原幣金額(元) | 匯率 | 期間 | |
|---|---|---|---|---|---|
| 大陸商中國銀行台北分行 | USD | 100,190,417.50 | 30.733 | $107.08.02 \sim 108.2.22$ | |
| 台北富邦銀行安和分行 | USD | 100,547,703.63 | 30.733 | $107.10.09 \sim 108.1.09$ | |
| 台灣銀行敦化分行 | USD | 152,083,764.52 | 30.733 | $107.11.29 \sim 108.1.28$ | |
| 合作金庫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 USD | 121,010,768.59 | 30.733 | $107.11.27 \sim 108.1.04$ | |
| 法商東方匯理銀行台北分行 | USD | 30,405,311.27 | 30.733 | $107.08.29 \sim 108.3.04$ | |
| 玉山銀行營業部 | USD | 30,000,000.00 | 30.733 | $107.08.22 \sim 108.2.22$ | |
| 星展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 USD | 80,000,000.00 | 30.733 | $107.11.30 \sim 108.1.04$ | |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仁愛分行 | USD | 60,286,200.00 | 30.733 | $107.11.05 \sim 108.1.04$ | |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仁愛分行 | NTD | 3,000,000,000.00 | 1.000 | $107.07.19 \sim 108.3.19$ | |
| 日商瑞穗銀行台北分行 | USD | 25,156,937.50 | 30.733 | $107.11.30 \sim 108.1.04$ | |
| 彰化銀行民生分行 | USD | 145,058,590.00 | 30.733 | $107.10.24 \sim 108.1.04$ | |
| 華南銀行民生分行 | USD | 126,556,063.08 | 30.733 | $107.11.05 \sim 108.1.04$ | |
| 第一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 USD | 81,419,725.47 | 30.733 | $107.10.05 \sim 108.1.07$ | |
| 元大銀行世貿分行 | USD | 50,000,000.00 | 30.733 | $107.11.14 \sim 108.1.07$ | |
| 永豐銀行營業部 | USD | 30,142,759.39 | 30.733 | $107.11.27 \sim 108.1.04$ | |
| 兆豐國際銀行金控總部分行 | USD | 50,329,213.70 | 30.733 | $107.12.28 \sim 108.3.28$ | |
| 兆豐國際銀行金控總部分行 | NTD | 20,000,000.00 | 1.000 | $107.11.09 \sim 108.5.09$ | |
| 遠東國際銀行台北南門分行 | NTD | 1,000,000,000.00 | 1.000 | $107.07.13 \sim 108.4.13$ |
應收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客户名稱 | 額 金 |
|---|---|
| 非關係人: | |
| KINGSTONE | \$ 1,566,897 |
| 晨星半導體 | 953,378 |
| EcoNet | 399,815 |
| 志遠電子 | 398,787 |
| 文曄科技 | 392,988 |
| 其他(未達本科目餘額5%者) | 2,693,233 |
| 計 合 |
6,405,098 |
存貨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金 | 額 | ||||||||||||||||
|---|---|---|---|---|---|---|---|---|---|---|---|---|---|---|---|---|---|
| 項 | 目 | 成 | 本 | 淨變現價值 | |||||||||||||
| 原 | 料 | 590,036 | 590,036 | ||||||||||||||
| 在製 | 品 | 5,870,118 | 5,870,118 | ||||||||||||||
| 製 | 成 | 品 | 5,688,198 | 5,688,198 | |||||||||||||
| 合 | 計 | 12,148,352 | 12,148,352 |
預付款項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 目 | 摘 要 |
額 金 |
|---|---|---|---|
| 預付貨款 | 原物料款 | 94,545 | |
| 專案修護費 | 1,021,628 | ||
| 電腦使用費 | 138,294 | ||
| 其 他(未達本科目金額5%者) |
503,080 | ||
| 合 計 |
1,757,547 |
${\sim}61{\sim}$
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 41 与 欺 |
縼 | 羃 | 期减 | $\hat{\tau}$ | 羃 | 4 ₩ |
篇 | 提供擔保 | ||||
|---|---|---|---|---|---|---|---|---|---|---|---|---|
| 师 被投資公 |
♦ × 昅 |
縼 | 獑 眨 |
縫 섺 |
嶺 昅 |
纖 쉐 |
其他(註) | 投資(損)益 | 槲 些 |
持股% | 簗 셲 |
或質押情形 |
| 亞科技美國公司 恒 |
2,400 \$ | 78,503 | 20,642 | 24,676 | 2,400 | 100.00 % | 123,821 | 嶫 | ||||
| 南亞科技德拉瓦公司 | 132,631 | 15,445 | 100.00% | 148,076 | 嘶 | |||||||
| 培仁股份有限公司 | 2,935,200 | 43,691 | 2,935,200 | 44,297 | 606 | $\sim$ | 嶫 | |||||
| 南亞科技香港公司 | 19,699 | 47,267 | 12,831 | 19,699 | 100.00 % | 60,098 | 嘶 | |||||
| 南亞科技日本公司 | 1,000 | 198,502 | $\circledast$ | (6, 593) | 1,000 | 100.00 % | 191,823 | 嗛 | ||||
| 福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4,022,000 | 3,049,999 | (95,096) | 51,700 | 84,022,000 | 19.00 % | 3,006,603 | 嗤 | ||||
| 補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709,891 | 81,706 | 8,709,891 | 132,087 | 51,275 | (894) | 媒 | |||||
| 南亞科技國際有限公司 | 1 | ı, | 1,000 | 30,888,000 | ı, | , | 3.823 | 1,000 | 100.00 % | 30,891,823 | 嘶 | |
| 祌 $\div$ |
582,300 | 33,937,999 | 176.384 | (23.265) | 101.594 | 34,422,24 | ||||||
| 加:換算調整數 | ||||||||||||
| 南亞科技美國公司 | (1, 887) | 3,999 | 2,112 | |||||||||
| 南亞科技德拉瓦公司 | (2, 669) | 4,132 | 1,463 | |||||||||
| 南亞科技香港公司 | (5,387) | (2,195) | (7, 582) | |||||||||
| 南亞科技日本公司 | (29,220) | 8,422 | (20, 798) | |||||||||
| 南亞科技國際有限公司 | , | 154,931 | (154, 93) | |||||||||
| 萜 ÷ |
(39, 163) | (140, 573) | (179, 736) | |||||||||
| 543,137 | 33,937,999 Ш |
176,384 | (163,838) | 101,59 | 34,242,508 |
註:係未實現銷貨損益71,831千元、依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95,101)千元及資本公積變動數5千元。
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目 | 摘 亜 |
額 |
|---|---|---|
| 應付帳款 | 應付O/A購料款 | 1,586,564 |
| 應付內購原料/機料款 | 2,549,356 | |
| 其他(未達本科目金額5%者) | 111,718 | |
| 計 合 |
4,247,638 |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 項 目 |
額 金 |
|---|---|
| 應付薪資 | 2,497,814 |
| 應付權利金 | 3,944,915 |
| 應付託工工繳 | 882,143 |
| 其他(未達本科目金額5%者) | 1,416,991 |
| 8,741,863 |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 目 | 金 額 |
|---|---|---|
| 期初存料 | 332,370 $\mathbf S$ |
|
| 本期進料淨額 | 14,828,269 | |
| 期末原料 | 590,036 | |
| 減:其 | 他 | (25, 683) |
| 轉列製造費用及營業費用 | (6,924,568) | |
| 本期耗用材料 | 7,620,352 | |
| 直接人工 | 490,117 | |
| 製造費用 | 35,449,259 | |
| 製造成本 | 43,559,728 | |
| 期初在製品 | 5,266,085 | |
| 加:製成品轉入 | 3,502,353 | |
| 減:轉列營業費用 | (1,142,485) | |
| 期末在製品 | (5,870,118) | |
| 製成品成本 | 45, 315, 563 | |
| 期初製成品 | 1,149,771 | |
| 減:轉在製品 | (3,502,353) | |
| 轉列營業費用 | (18,680) | |
| 期末製成品 | (5,688,198) | |
| 加:其他成本 | 144,495 | |
| 停工損失 | 649,042 | |
| 營業成本 | 38,049,640 \$ |
推銷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 目 | 金 | 額 | |
|---|---|---|---|---|
| 外 | 銷 空運費 |
92,283 | ||
| 外 | 銷 佣 |
金 | 65,254 | |
| 薪 | 資 | 297,792 | ||
| 福 | 利 | 費 | 42,308 | |
| 其他(未達科目金額5%者) | 146,012 | |||
| 合 | 計 | 643,649 |
管理費用明細表
| 項 | 目 | 金 | 額 | ||||||
|---|---|---|---|---|---|---|---|---|---|
| 薪 | 資 | \$ | 629,371 | ||||||
| 攤 | 銷 | 費 | 用 | 182,005 | |||||
| 勞 | 務 | 報 | 酬 | 160,042 | |||||
| 維護 | 費 用 | 154,717 | |||||||
| 水 | 電 | 費 | 82,468 | ||||||
| 什 | 費 | 135,336 | |||||||
| 其他(未達科目金額5%者) | 181,231 | ||||||||
| 1,525,170 |
研究發展費用明細表
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額 |
|---|---|
| 薪 資 |
1,153,482 |
| 電腦使用費 | 373,806 |
| 化驗材料費 | 2,692,305 |
| 其他(未達科目金額5%者) | 655,624 |
| 4,875,217 |